笔趣阁 > 我!大秦瑞兽,开局气运问答 > 第42章 韩信、彭越之辈!国士无双也!

第42章 韩信、彭越之辈!国士无双也!

    “宣!”

    “张良、韩信、彭越入殿!”

    伴随着秦始皇嬴政的命令下达,很快就有宦官将其传达了出去。

    不一会儿功夫。

    三名可以称之为大秦帝国未来顶梁柱的人才。

    便缓缓的走了进来。

    虽然他们在未来都创出了一番新天地,甚至在历史上都是鼎鼎有名的存在,但是如今他们也不过都是一介布衣,身无职位、爵位。

    所以。

    在面前威严感十足的秦始皇嬴政,都不由自主的感到一丝紧张。

    情况唯一好点的。

    也就只有丞相之孙,并且通过《太公兵法》提升了智力、统率的张良了。

    “布衣张良,拜见陛下。”

    “黔首韩信/彭越,拜见陛下。”

    面对大秦帝国至高无上的存在,韩信和彭越语气有些颤抖的样子。

    没办法,他们都只不过是一介默默无名之辈,突然有一日收到了秦始皇嬴政的‘征辟令’,说要召集他们前往咸阳城受封,对他们委以重用。

    这种事情。

    无异于天上掉馅饼。

    刚开始韩信和彭越,还是有点不相信的。

    但是,当‘黑冰台’成员,以及当地的大秦县令都毕恭毕敬的来请他们,让韩信和彭越终于相信,这并不是有人在开玩笑,而是真的‘天上掉馅饼’了!

    直接把他们砸的晕头转向的。

    一名大秦文官,询问道:“陛下,此三人是.......”

    秦始皇嬴政沉声说道:“布衣、黔首之身,但是朕看重了他们的才能,凭借此三人之能,可以支撑起大秦帝国百年之久!”

    如此高度的评价。

    让大秦的文武百官顿时傻了眼。

    支撑大秦帝国百年之久,就凭这三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家伙吗?

    这种赞誉,恐怕也就只有武成侯王翦、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的贡献,能够与其相提并论了吧?

    不是。

    陛下今日是抽了什么疯。

    竟然莫名其妙的想要提拔三个不知所谓的人。

    “还请陛下三思,此三人来路不明,不可委以重用啊,若是六国余孽的话........”

    “陛下,还请让臣调查此三人的身份,以免用心不良的人混入。”

    “我大秦英杰何其多也,何必需要此三人相助。”

    “臣请命,将其驱逐之。”

    “.......”

    一时之间,眼红的人不停的站出来,提出反对意见。

    不过,提出反对意见的都是一些身份微不足道的人,真正身居高位的人,都擅长明哲保身,也不会脑子发抽和陛下的意见相驳。

    更何况。

    陛下决定的事情,他们无法更改。

    而如果陛下的决心不强,就算他们不站出来,一些小官的反驳,应该也能够起到作用。

    看着‘群情激昂’的朝堂,张良倒是面不改色,反正他本来就不想给暴秦效力,只不过是迫于秦始皇嬴政的威胁,才勉强来到咸阳城的。

    倒是韩信、彭越二人。

    他们不过是黔首出身,平民百姓一枚,要啥没啥的。

    在场的官吏,哪一个想要碾死他们,不像是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本以为可以平步青云。

    结果,这么多人提出反对意见,让两人的心一下子就凉了,也不知道陛下会不会为了他们两个默默无名之人,反驳众人的意见呢。

    【‘一帮蠢材,能力没有多少,就会瞎逼逼。’】

    【‘张良、韩信、彭越之辈,乃是国士无双也,就算是你们这帮连名字都记不住的官吏,乘以百倍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不过是因为看对方受到老赵的重视,而感到眼红,才一个个跳出来。’】

    【‘这个时候,老赵绝对要站出来力挺三人,这才可以收拢他们的忠心,如果为此七弃之不顾的话,那可就真凉了。’】

    【.......】

    看着一帮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人,开始瞎逼逼。

    白罴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好不容易天胡开局,张良、韩信、彭越都在老赵的麾下,只需要收拢其忠心,然后对其委以重用就行了。

    结果。

    直接自家人内斗,开始捣乱了起来。

    希望这个时候,老赵不要优柔寡断的,又或者是选择放弃这三位大才吧。

    要不然的话,就真的是一手王炸打的稀烂了。

    “肃静!”

    “.......”

    ...................................................................

    ...................................................................

    Ps:新书发布,求一波鲜花、打赏、月票和评价票!

    ...................................................................

    ...................................................................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