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写高考作文就能变强 > 第四十一章 杀手品读状元文章,吾思人间烟火气(非常感谢点评本书的大大!)

第四十一章 杀手品读状元文章,吾思人间烟火气(非常感谢点评本书的大大!)

    薛子穿越前是会游泳的,他从小生活在水边,小时候跑去玩水,没少给父母鞭打过,但因此和村里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游泳。

    虽然不专业,但沉浸在水中,自动反应,他游了上来。

    头顶的炽热引发的爆炸与着火,也被水熄灭了。

    只是一池冷水,变成了温水。

    几只青蛙在里面游来游去,只觉得十分畅快。

    薛子浮游上来,游至岸边。

    却见三大黑衣杀手,齐齐单膝跪地:“吾等愿随状元郎!”

    薛子有点意外。

    难道这三个冷血杀手,真的给本状元的文章所折服了?

    要跟着本状元,成为本状元的特种部队成员?

    不错!

    这次薛子猜对了!

    三位冷血黑衣杀手,还真是被薛子文章所教化了。

    薛子作文,他们三个在旁边看。

    一开始,薛子写题目《吾思人间烟火气》。

    他们心里就不禁摇头。

    哎!

    状元郎这是不想死啊。

    也是一个人,刚中状元,刚准备娶金枝玉叶,大好人生,刚刚开始,怎么会想死呢?

    状元郎思人间烟火气,理解,理解!

    只是,状元郎啊,你也不要责怪在下啊!

    在下只是一个冷血杀手,奉命而为。

    你不死,就是我们死。

    所以,你尽管不想死,那也没有办法,你还是得死。

    等你写完这些遗书,你就得死了。

    至多,等到明年今日,我等给你暗暗给你烧一把香。

    你不是思人间烟火气吗?

    我到时候给你烧烧吧。

    可怜的状元郎!

    只怪你太过优秀,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枪打出头鸟,人怕出名,猪怕壮。

    树大招风,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反正,你就是要成为夭折的天才,短寿的状元。

    不好意思啦。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嘿嘿,这句话,我听说过。

    状元郎也是有自知之明。

    不愧是聪明人。

    知道自己这是留遗书了。

    不知道,这状元郎写遗书,有什么要交代的?

    嘿嘿,我猜想,应该是有不少话要对即将成为他老婆的长公主说吧?

    哎!

    长公主生的如花似玉,国色天香,可惜啊,这么个刁蛮任性,滴溜溜,水灵灵的长公主就要成为寡妇了。

    自己这杀手,当得也太没人性了。

    好生生的便是让人间一对郎才女貌、佳偶天成、天作地合的一对鸳鸯儿给阴阳两隔了。

    嘿嘿,这状元郎,该是有不少的情话得对老婆说吧?

    都不知道肉麻不肉麻?

    想想新科状元写给公主老婆的肉麻话,自己在这里偷看了,都觉得有种偷窥狂的洋洋自得。

    哈哈哈,状元郎写文章,实在是,实在是太引人入胜了。

    我都忍不住继续看下去了。

    状元郎,文章可不要写得太好,让我看起来太激动啊。

    否则,手一抖,匕首一划,你脖子鲜血一喷,你作文还没有写完就死翘翘了,早死了一步,可就别怪我啊!

    不行!

    不行!

    得收收手,匕首离远点儿。

    免得出现了意外。

    反正,状元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一名,我们三名训练有素的一流武林高手,就算是给状元郎跑出过十里八里,只要我们轻功一发,匕首一挥,状元郎必死无疑。

    那将匕首抵住薛子脖子的杀手,将匕首从薛子脖子撤回了三十厘米。

    “其思也愈甚。”

    状元郎在思什么呢?

    思人间享受,思怎么同长公主恩爱?

    嘿嘿!

    状元郎,你想再多也没用。

    等你写完这文章,你就得死了。

    啊!

    看在你是个天底下最倒霉的状元可怜虫的身上,你慢慢写吧,等你真正写完,我们再动手杀你。

    “最思人间烟火气。”

    这家伙,我以为是思什么呢?

    原来还是不想死。

    状元郎,还不照样是贪生怕死之辈?!

    不好意思,我虽然是杀手,但都有点藐视你了。

    谁叫你同凡俗之辈一样,最是贪生怕死!

    不过,贪生怕死,人不都这样吗?

    我也这样啊。

    我为什么要苛求状元郎吗?

    “思那人间烟火气,一家团圆,炊烟袅袅。”

    哦,状元郎想家了。

    状元郎临时前想家,这是正常的。

    毕竟,听说这状元郎,家境贫寒,背乡离井,借着盘川,来到京都参加殿试,考取了状元,临死前想家,那是正常。

    也不知道,这状元郎,是否家中只有一个老母亲的?

    他家中的老母亲,是不是为了培养自己的儿子成才,省吃俭用,连件衣服也舍不得买,身上的衣服浆洗到发白,补丁打了一打打?

    是不是那好吃的好喝的,自己全然舍不得吃,舍不得喝,都留给了状元郎吃喝?

    可能,这状元郎也是争气。

    发奋图强,勤奋读书,想要一朝考取功名利禄,报答老母的养育之恩。

    不错!

    状元郎也是做到了的。

    并且是在殿试上一鸣惊人,被皇帝当场钦点为新科状元。

    还在游街之时,凭借自己的作文被皇帝赏识,赐婚了长公主。

    都怪自己这些杀手!

    断送了状元郎的性命,断送了状元郎的前途,也同时断送了状元郎家中老母亲的热切盼望。

    想必此刻,状元郎家中的老母亲,正在倚门翘首盼望。

    目望京都,盼望着自己的儿子金榜题名,荣归故里。

    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所等来的是,是儿子的噩耗。

    恐怕那老母亲,再也撑不住了。

    估计要立刻昏厥过去,一蹶不振,很快一病不起,非常快的过去了。

    哎!

    天底下,最悲哀的事情便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而自己正是这事情的始作俑者。

    啊啊啊!

    我的良心啊!

    我等的良心都给狗吃了!

    状元郎啊,我等对不起你母子啊!

    算了,算了,为了减轻一下良心的负罪。

    我留你全尸。

    甚至,你家中老母我也一并养了。

    只是,我怕她责怪我,我并不打算将这事情的真相告诉她。

    她不会知道是她儿子的杀人凶手赡养她的。

    状元郎,这样,你不会怪我的?

    “思那人间烟火气,国家复兴,逐梦熊熊。”

    状元郎啊,你临死前,还挂着国家啊?

    你的胸襟,可敬可佩啊!

    杀了你,对于国家,实在是可惜啊!

    但,没有办法,我是杀手,虽然我对国家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热爱的,但这个理由不足以让我不杀你啊!

    你还是得死!

    “思那人间烟火气,祥和安宁,温情脉脉。”

    温情脉脉?

    这里应该说的温情脉脉的长公主了吧?

    你这三思,最后还是思美人啊!

    这个风流才子!

    最终,还是老婆排了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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