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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三十二章 神的能力

    “十年”之后。

    达弗林还是死了,死在一次与异种垄断者的战争之中。

    他并不后悔,因为他战斗过,这就足够了。

    唯一遗憾的就是,他终究还是没能回到女友安蒂身边,没能实现保护对方的愿望。

    ……

    ……

    达弗林睁开眼睛,看着眼前有些熟悉又陌生的街道。

    这是个僻静的小巷,远处躺着一个干净的流浪汉。

    等等,我不是被一个名叫“勋爵”的老头子给咬破脖子了吗?

    他回想起自己死前的记忆。

    而现在,难道他来到了地狱?

    他没有自信可以上天堂,毕竟他没有完成自己心中的承诺。

    半小时后,他慢慢地兴奋起来,嘴角边裂开一道笑容。

    “原来,我是重生了!不,这应该是某个电影中的情节!”

    他在心底狂喊着!

    他看清楚了周围的一切,这不就是十年前,他加入天命社后,所做的寻种任务吗?

    那个流浪汉,给他的记忆太深刻了,毕竟那是他再一次从死神手中逃走。

    而现在,他多了十年的记忆。

    首先要干什么?

    赶紧逃离这个流浪汉的身边吗?

    不,还是要按照原来的剧本演。

    不然的话,有可能自己的逃走,会被流浪汉当成是去喊人,从而直接杀了自己。

    达弗林这样想着,信心满满地继续观察着流浪汉。

    然后那群突如其来的丧尸们,再次出现,流浪汉逃跑,他还是打电话给上司,通报情况后,然后开车逃出城去。

    这一次,当流浪汉追上他的车后,却没有说话,而是直接一掌打过来。

    “等等,你为什么要杀我?”达弗林大惊失色。

    这和之前的剧本,不一样啊!

    “没什么,莫名其妙,我感觉脑子里很烦,不想说话。你们这些苍蝇,还是去死吧。”

    接着达弗林毫无疑问地挂了……

    然后他又醒了。

    这一回,他欲哭无泪。

    为什么重生后,剧本就发生变化?

    不,话说回来,不发生变化才奇怪。

    他这次直接选择逃跑,然而还是被流浪汉一把抓住拍死。

    如此重复十次……

    达弗林发现自己陷入死局,无论他做什么,都会被对方一巴掌拍死。

    甚至他故意假装背叛天命社,投靠对方,也被对方一巴掌拍死。

    这重生还有意思吗?

    自己就是来无限死亡的吗?

    他骨头里的固执与倔强,爆发了。

    他还不信了,自己有着无限重来的本事,还搞不定一个异种者?

    他仔细分析起来。

    每次重生后,一定会出现丧尸攻城,在那之后,这个流浪汉就会杀了自己,只是花样和时机不同。

    也就是说,丧尸攻城事件,扰乱了那个流浪汉的心情。

    所以他要想活下去,必须将丧尸消灭掉。

    于是他这样干了。

    又重生了三十次,他才想到办法消灭丧尸。

    而这一次,那流浪汉果然没有杀他。

    正当达弗林暗暗高兴,想要偷偷溜走,直接去找那位光明修女,拿自己的固执之种时,流浪汉却再次出现在他面前。

    “这就是凡人的适应力吗?三十次,不,是四十一次的重复,就能找到答案。”流浪汉盯着他,若有所思道。

    “什么四十一次的重复,先生,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达弗林连忙装傻。

    他确定自己拥有了“土拔鼠之日”的超能力,绝对不想这个秘密被别人发现!

    “呵,其实你的智慧不比我低多少,但你能用来观察这个世界的工具,却比我差得太多。”

    流浪汉这次有了谈兴,他本来就是一个喜好辩论的人。当然他不喜欢诡辩,因为那对他来说,没有刺激性。

    只有来自真实世界,真实逻辑的碰撞与反馈,才能让他感觉到活着的味道。

    “什么意思?”达弗林谨慎地看向四周。

    “很简单,虽然你是这个闹剧中,唯一有完整记忆的人,但恐怕你每次重来时,都没有注意过时间吧?哦,对了,你只有手机,没有手表。”流浪汉指了指他的手腕道。

    达弗林有些迷惑,不明白对方想说什么。

    时间,时间有什么问题吗?

    “哈哈,其实人与人之间的最大差别,就在于获取信息的能力。就像现在,我虽然没有被选中,然而我仍然能发现这个世界的异常。”流浪汉很是自信地笑道。

    他为自己能从那个迷境中摆脱出来,而感到非常自豪,因为这意味着他战胜了一个未知的强大存在。

    对方太强了,他第一次真身面对这样强的存在,他感觉自己的异种甚至都在瑟瑟发抖,让他感到无比的刺激与真实。

    达弗林还是一脑袋迷惑,他唯一能明确的,就是对方很可能发现了自己处于时间循环之中!

    “你还听不懂吗?让我来慢慢告诉你。”流浪汉缓缓说来。

    “你和我,还有周围的人,都被一个强大者,或者说神,拉入了一个迷境。这么说吧,对方可以截取一秒之内,周围数百万平方公里的所有人物、建筑、天空……等等一切时空信息,然后用它们编织一个时间流速是十年的循环迷境。”

    “而你,就是这个循环迷境的主角,你每次都可以保留上一次在迷境的记忆;而我只不过是一个有着特殊能力的配角,神每次都会让我遗忘在迷境中的记忆。”

    “然而这个迷境还是有一个小小的漏洞,那就是每次循环结束后,它都会等待一秒后,才会重开。于是刚刚开始时,我就有着一秒的清醒时间,然后我就把这一秒的记忆存储起来。而循环本身又会消耗一秒的现实时间。”

    “于是刚刚循环再次开始时,我就有了41秒不连续的现实记忆。然后我发现了异常——这个迷境一直是以82秒之前截取到的场景信息来布置的,而我有着整整41秒的不连续未来记忆!”

    “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感到脑子很烦的原因,因为我的记忆不完整。”

    如果闻人升听到这个流浪汉的话,肯定会大加赞叹。

    小幻是个大懒蛋,布置幻境加速时,怎么可能像他这样的完美主义者,事事都考虑清楚。

    她留下的漏洞很多很多,毕竟她是为了玩,不像闻人升,是为了干正事……

    比如截取一次场景信息,她就一直用下去,又比如她为了让配角们遗忘幻境中的记忆,随随便便就借用神秘之种上铭刻的神秘遗忘术,那可是闻人升才学会不久的技能。

    又因为闻人升说过,这种加速幻境会对人的脑子造成负担,所以她才会留给那几个角色一秒的现实休息时间,省得他们疯了……

    这也是被那个流浪汉发现异常的关键所在。

    她当然不可能将几百万平方公里内的所有信息都弄进来,只有和主角达弗林相关的几个人,才会进入幻境,成为表演者,其他人和物都是幻象。

    即便如此,也是在闻人升的神秘之种加持下,享受四十几倍的被动增幅,她才能有这种能力。

    当然流浪汉并不知道这一点,他仍然在达弗林的震惊中,无比敬畏地说道:

    “这是神才有的能力,而你,就是得到神之青睐的人!”

    “你说,我还会杀你吗?”

    达弗林目瞪口呆,愣愣道:“原来我没有什么土拔鼠之日的能力,我只是被某个存在看中了而已。之前经历的一切,都是虚幻!都是假的!”

    他苦涩地笑了起来,垂下脑袋,带着无比的失望。

    “傻瓜!”流浪汉狠狠拍他一巴掌,差点将他拍进土里,“你以为这全是假的吗?错了,这个幻境中的演化,全部都是按照真实世界的信息和逻辑进行组织的,也就是说,你在幻境中所发现的信息,所得到的知识,同样可以用到现实中去!”

    听到这里,达弗林眼神大亮,话也不说,立刻向一辆车跑去。

    既然流浪汉不杀自己,那还等什么?赶紧去找自己的异种去。

    只是刚刚跑到车前,他突然愣住了,回头向远处的流浪汉问道:

    “先生,您能告诉我一件事吗?现在的我,是不是还在迷境中?”

    “当然还是在迷境中,你忘记了吗,我刚刚说过,我在醒来后,看到的场景,和我脑海中记忆的场景不一致。等到什么时候,我醒来后看到的场景,比我脑海中记忆的场景信息要新时,就能说明,我们回到了现实中,或者是那位大神,更新了游戏的初始场景信息……”

    “所以你啰嗦这么多,其实你只能确定这一次,并不能确定未来吧?”达弗林这回是彻底听懂了。

    流浪汉无话可说,只能摊开双手。

    达弗林一屁.股坐在地上,但他不是放弃,只是想要休息一会再战。

    然而下一刻,他却被流浪汉一把抓起来。

    “跟我走,我有一个好主意……”

    流浪汉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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