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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诅咒之地1

    就在林风花光所有积蓄的时候,一个护送任务送上门来。

    护送一支商队前往落霞关的任务。

    多亏了兆武那副孔武有力的样子,他们很顺利地就谈妥了酬金。

    而且,他们一路都很顺利,没有遇到任何意外。

    任务完成后,林风和兆武也到了分别的时候。

    “那么,保重。”

    “等我安顿下来,就去找你。”

    兆武笑着朝林风挥了挥手,转身离开了。

    就像游戏里那样,他以后会成为赫赫有名的赤熊佣兵团的团长吧。

    在前往落霞关的路上,林风和兆武聊了很多,两人的关系也变得亲近起来。

    准确地说,是因为林风早就知道兆武的故事,所以才能投其所好,轻而易举地获得了他的好感。

    总之,兆武以后会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他说安顿下来后会去找林风,应该也是真心话。

    林风目送兆武离开,然后买了一些简单的食物,继续赶路。

    再走一天左右,就能到达诅咒之地前的城市——加洛菲克。

    加洛菲克是抵御诅咒之地魔物和亡灵入侵的最前线,也是众多要塞城市中最繁华的一座。

    苍玄帝国和绿茵城,也有与诅咒之地接壤的要塞城市,但那些城市戒备森严,出入不便,所以,加洛菲克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林风一边吃着硬邦邦的肉干和果干,一边朝着加洛菲克走去。

    银月最近长得很快,抱在怀里沉甸甸的,让他有些吃力。但他还是坚持抱着它赶路,就当是锻炼身体了。

    绝对不是因为银月太可爱了,才舍不得把它放下来。

    当林风抵达加洛菲克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神殿。

    来这里狩猎的佣兵,信仰各不相同。所以,加洛菲克才会和其他主流城市不同,拥有如此之多的神殿。

    林风也打算在正式开始行动之前,去“那里”一趟。

    “应该不是什么大教堂……”

    穿过那些雄伟的建筑,来到城中心,这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不愧是要塞城市,就是有活力。

    首都和其他城市,甚至乡村,都对要塞城市抱有偏见和恐惧。

    但实际上,要塞城市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魔物意味着财富,财富吸引着佣兵,而佣兵聚集的地方,自然少不了商人,所以,要塞城市才会如此繁华。

    “尤其是亡灵,它们可是制作魔法道具的好材料。”

    普通魔物身上的皮毛、角和骨头可以卖钱,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但很少有人知道,亡灵魔物也能卖钱。

    “大部分人,都觉得亡灵不吉利。”

    从诅咒之地涌出的亡灵,不仅令人作呕,而且比普通魔物更加强大。

    人们害怕它们,也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这里才会聚集了这么多佣兵。”

    当然,也正是因为这些佣兵,加洛菲克才能在诅咒之地前屹立不倒,繁荣昌盛。

    “大人!”

    “您要找旅店吗?”

    “跟我来吧!”

    “我来帮您拿行李!”

    林风在街上四处张望,几个在巷子里闲逛的小男孩,立刻围了上来,热情地向他推销着自家旅店。

    其中一个男孩,甚至想抢走他的行李。

    “啪!”

    林风毫不客气地在那个男孩的额头上弹了一下,然后拿出一个银币,在那些目瞪口呆的男孩面前晃了晃。

    “听好了。”

    男孩们的目光,都被银币吸引住了。

    “我最看重的,是美食。”

    “咕咚。”

    “所以,只有对自己家食物有信心的,才能举手。”

    林风扫视了一眼那些男孩,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苹果。

    “如果谁敢骗我……”

    “咕咚。”

    “我就诅咒他。”

    “沙沙沙……”

    他手中的苹果,原本红润饱满,但随着他的话音落下,苹果迅速腐烂,变成了一堆黑色的灰烬,随风飘散。

    12级的时候,他学会了“自然之息”,这是一个可以控制植物生长和腐烂的简单法术,用来吓唬小孩子,再合适不过了。

    “哇——!!!”

    大部分男孩都被吓得尖叫着跑掉了,只有两个男孩,还站在原地,紧张地看着他。

    “嗯。”

    林风摸着下巴,打量着这两个男孩,然后将银币抛向空中,接住。

    “正面,就是你。”指了指站在左边的小男孩

    “是、是!”左边的小男孩急忙点点头。

    “反面,就是你。”指了指站在右边的小男孩

    “是!”

    林风摊开手掌,银币的反面朝上。

    “你运气不错,当然,前提是,你家的食物真的好吃。我说到做到,如果敢骗我,我就诅咒你。如果你没有信心,现在放弃还来得及。”

    “我妈妈做的饭,是加洛菲克最好吃的!”

    “最好是真的,带路吧。”

    “好的!”

    林风把银币扔给男孩,男孩兴奋地接过银币,刚想伸手去拿林风的行李,突然想起了什么,捂着额头,快步走在前面带路。

    看来,他就是刚才被林风弹脑门的那一个。

    男孩带着林风来到一家旅店,这家旅店位于一条偏僻的小巷里,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

    林风看着那栋老旧的建筑,眉头微皱。

    男孩似乎察觉到了他的不满,连忙解释道:

    “别看它外面这样,里面很干净,也很舒适。”

    说着,他推开了旅店的大门。

    果然……

    就像男孩说的那样,旅店内部干净整洁,井井有条。大厅中央的壁炉里,燃烧着熊熊火焰,让整个旅店都充满了温暖的气息。老板娘显然很爱干净,就连蜘蛛网和灰尘都看不到。

    林风看着男孩那张充满期待的脸,点了点头。

    “不错。”

    他们走进旅店,一对中年夫妇热情地迎了上来,应该是男孩的父母。

    先吃饭吧。

    林风走到一张空桌子旁坐下,然后拿出一个银币,递给老板。

    “给我来一份你们最拿手的菜。”

    “好的。”

    “再来一份碎羊肉和一杯羊奶。”

    老板疑惑地看着他,林风指了指怀里正在熟睡的银月。

    “啊!好的,我这就去准备。”

    在正式的菜肴上来之前,老板先送来了白面包、黄油、蜂蜜和羊奶酪。

    比起之前在路上吃的那些稀汤寡水、黑面包、硬邦邦的肉干和果干,这就是一顿豪华大餐。

    林风拿起一块热腾腾的白面包,掰成两半,涂上黄油。黄油在面包的热气下融化开来,再淋上一些金黄色的蜂蜜,最后放上一块羊奶酪。

    咬了一口,人间美味!

    这才是生活啊!

    他刚吃完面包,菜就一道接一道地端上来了。

    第一道菜是煎鲈鱼排。

    鲈鱼排撒上盐和香草,连皮煎至金黄酥脆,看起来就让人垂涎欲滴。大块的鱼肉,煎得外焦里嫩,配上用黄油煎过的蘑菇和番茄,简直完美。

    林风迫不及待地拿起刀叉,切下一块鱼肉。

    酥脆的鱼皮,发出清脆的响声,鲜嫩的鱼肉,带着浓郁的香味,在口中融化开来。

    一点腥味都没有,看来是刚捕捞上来的新鲜鲈鱼。

    林风狼吞虎咽地吃着,好久没有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了,他感觉自己还能再吃三大碗。

    “看来很合您的胃口。”

    他刚吃完鱼,老板就端来了一锅热气腾腾的炖菜。

    “这是驯鹿肉炖汤。”

    炖汤看起来很浓稠,里面放了大块的驯鹿肉、土豆、胡萝卜、洋葱、豌豆……最特别的是,汤上面还放了一层冰苔。

    冰苔就像奶酪一样,入口即化,带着淡淡的甜味,和炖汤的味道完美融合,简直妙不可言。

    林风三下五除二,就把一锅炖汤吃了个精光。

    就像喝了一碗热腾腾的醒酒汤,很适合在去诅咒之地狩猎之前吃。

    最后,老板端来了甜点,是一些水果和牛奶蜂蜜布丁。

    布丁的份量很足,林风吃完后,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

    “呼……”

    太棒了!

    摸着圆滚滚的肚子,站起身,对老板说道:

    “还有空房间吗?”

    “当然有。”

    “我想住十天,最好是最高的房间,价格无所谓。”

    “好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我儿子会带您上去。”

    男孩听到老板叫他,连忙跑过来,拿起林风的行李。他小心翼翼地看着林风,似乎担心林风会再弹他的脑门。

    “很好,再帮我准备洗澡水。”

    “好的!”

    林风抱着已经吃饱喝足的银月,跟着男孩上了楼。

    房间很干净,也很舒适,和他预想的一样。

    他刚把行李放好,洗澡水就准备好了。男孩兴奋地告诉他,洗澡水里放了从诅咒之地挖出来的冰盐,可以美容养颜。

    林风为了让他闭嘴,给了他1枚铜币,然后走进浴缸。

    舒服地泡在热水里,感觉旅途的疲惫一扫而空。

    冰盐果然名不虚传,他的皮肤很快就变得光滑细腻起来。

    “真舒服……”

    林风靠在浴缸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果然,还是泡澡最舒服了……

    如果再来一瓶香槟,就完美了。

    “嗷呜!呜呜!”

    银月已经长大了不少,它扒着浴缸,焦急地叫着。

    真是的,他才刚进来多久……

    “银月。”

    “嗷呜!”

    “等等。”

    “呜呜……”

    还好,它听得懂“等等”是什么意思,乖乖地放下爪子,趴在地上。

    “等我洗完,再给它洗个澡。”

    林风闭上眼睛,享受着难得的放松时刻。

    明天,就要开始真正的狩猎了,现在,要好好休息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