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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发言

    陈队长对整个案子最为熟悉,他的汇报细节详尽、重点突出,听的贾副县长频频点头。

    “后我所干警传唤吴明方妻子李秀兰。李秀兰称吴明方平日确有通宵玩牌的习惯,17日晚上8点出门后直到18日早上才回家。但排查吴明方同村牌友后,发现17日晚上至18日凌晨均未与之在一起。至此,可以确定吴明方有充足的作案时间。”

    “找到作案工具了吗?”贾副县长抬头插了一句。

    “还没有,我们仔细检查了吴明方家中,暂未发现任何疑似作案工具。”

    贾副县长没接话,示意陈队长继续。

    “后经排查,报案人柴二木称在不久前也曾在宅基地百米处的‘一号’‘二号’土丘附近中毒昏迷,故我所申请局技术科、县医院与环保局配合做毒物化验分析。汇报完毕。”

    贾副县长一边在笔记本上记着什么,一边示意主持人接着说。

    “下面,由环保局汇报案发地附近24小时空气质量情况。”

    主持人说完,昨天在宅基地检测空气质量的其中一个小伙子吹了下话筒,

    “各位领导好,我是环保局污染防治科黄海涛。从昨天上午9时到今天上午9时,经过对柴家堡案发地附近 24 小时的连续监测,初步判定该地空气质量总体评定为优。各项空气质量指标均处于良好水平。

    在整个检测过程中,未检测出明显的污染物超标情况。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如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浓度均在国家标准限值以下。同时,我局对可能存在的有毒气体进行了专项检测,结果也均为未检出。汇报完毕。”

    我爸听着黄科长的汇报,心里犯了嘀咕,那些雾气没事,难道是土的问题?

    黄科长说完,主动将话筒递给了坐在一旁的公安局技术科的王科长。

    主持人接着让王科长汇报案发地及“一号”“二号”土丘土壤样本的检验情况。

    “各位领导好,我是公安局技术科王永茂。我科室采用专业的土壤采样设备对柴家堡案发地及附近“一号”“二号”土丘进行多点采样,然后通过实验室分析仪器对土壤样本中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检测。

    经检测,柴家堡案发地土壤中重金属铜、锡、铅等含量超标。其中,铜的含量最高,超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5300多倍。锡和铅的含量也分别超出标准的数千倍。

    在本次检测中,柴家堡案发地及附近“一号”“二号”土丘土壤样本中均未检出有毒成分。但检测发现“一号”“二号”土丘土壤样本中存在大量草本植物腐败以及碳火燃烧过的痕迹。汇报完毕。”

    听完王科长的汇报,我爸彻底明白了为啥那是一块不毛之地以及之前壮壮的腿为什么会成“吊瓜腿”了,原来是那土里含铜量如此之高。但是他也彻底懵了,那附近的土和之前医老田说的一样,确实没毒,既然空气也没事,那和我妈两人是怎么中毒的?

    正疑惑着,闫春鸣也开始了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我是闫春鸣。我所采用了地面踏查、钻探取样、金属探测以及史料分析配合等多种考古勘探方法,对柴家堡案发地及附近“一号”“二号”土丘的地下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探测。

    在柴家堡案发地,尤其是对发现盗洞的勘探,未发现古代墓葬的痕迹。地面踏查未发现明显的墓葬封土、墓道等迹象,钻探取样也未发现与古代墓葬相关的土层结构和文物遗存。同时,在案发地地下发现了一些古代人类活动的痕迹。主要表现为残存的少量古代陶瓦、砖石、金属残片等遗物。

    在对“一号”“二号”土丘的探测中,同样未发现古代墓葬的存在迹象。该土丘的土层结构较为单一,没有出现古代墓葬特有的分层和文物遗存。但在土丘地下发现了大量炭火燃烧的痕迹。通过钻探取样,发现了多层含有炭屑和灰烬的土层,表明该地区在古代曾有过较为频繁的炭火使用活动。对炭屑和灰烬进行了采样分析,其年代大致可追溯至唐宋时期。

    通过综合考虑这些痕迹的价值和挖掘保护的成本,我所认为,虽然发现了古代人类活动痕迹,但这些痕迹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相对有限,不足以进行大规模的挖掘和保护工作。汇报完毕。”

    随着闫老头的汇报结束,在座的人们开始议论纷纷。

    既然地下没有古墓也没有有价值的文化遗址,那盗墓贼应该是“走空”了,并未挖掘出有价值的文物,这也是让在座所有领导干部们相对庆幸的结果。

    “下面,由县医院汇报嫌疑人吴明方以及当事人柴二木夫妻中毒化验情况。”主持人示意底下穿白大褂的几位发言。

    “各位领导好,我是县医院副院长何锐。经化验,患者吴明方体内检测出过量乌头碱成分,综合临床症状及各项检测数据判断,此过量乌头碱是造成吴明方中毒并陷入植物人状态的主要原因。

    当事人柴二木夫妻体内未检出任何中毒成分。因中毒时间过久,不排除与吴明方因相同原因中毒的可能性。汇报完毕。”

    “何院长,请简单介绍一下乌头碱以及中毒以后的症状。”贾副县长停下笔,看了何锐一眼。

    “好的,领导。乌头碱是一种具有强烈毒性的生物碱。主要存在于乌头属植物,如川乌、草乌、附子等。在我们传统中医药领域,这些植物虽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但使用时必须严格控制剂量和方法,否则极易引发中毒。

    中毒初期,患者表现为口舌及四肢麻木、全身紧束感。随后可能出现头晕、视力模糊、幻觉等症状。甚至会导致抽搐、昏迷甚至成为植物人状态。严重则会导致死亡。”

    “那这种乌头植物咱们这个地方有吗?”贾副县长追问。

    “领导,没有。因为乌头属植物在我国主要分布于长江中下游各地,如云南、四川、湖北、贵州、湖南、浙江等地。野生乌头主要分布于海拔1000米以上的寒冷、凉爽山地,多生于山地草坡或灌丛中,在丘陵地区则多生于阳坡半阴山区。咱们这北方的平原地区是不适宜乌头生长的。”

    众人听闻,顿时一片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