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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3章 虎头蛇尾

    燕大,43楼507会议室。

    “道长青现在什么态度?”

    “老样子,只要开除时涵,他就退学。”

    “这个混账小子,简直太狂妄了,当我们燕大是什么?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顾副校长罕见的破口大骂起来。

    要知道,在外界,他素来以“温文尔雅”、“平易近人”著称,几乎很少有人见过他发怒。

    有人觉得顾校是难得的好脾气好男人;但是有些人却知道,他不是不发怒,而是很少有事情能让他动怒。

    很难想象,他竟然会因为一名学生,如此失态。

    面对顾校长的勃然大怒,会议室中众人沉默不语。

    因为……顾校长说对了,对于现在的道长青来说,燕大他还真是想走就走。

    作为真正学术界的大佬,他们比外行更明白Nature代表着什么。

    这么说吧,18年一整年,华夏国内学者一共才在上面发表了28篇论文。

    仅仅28篇啊!其中一半还是几名中科院老牌大牛的霸榜。

    这是什么概念?

    华夏怏怏十几亿人口,每年有五万左右的博士生毕业,在籍博士更是数不胜数,如此庞大的最高学位学者群体,一年才在Nature发表28篇论文,哪怕这是因为Nature坑位有限,这样的数据也说明了很多问题。

    更何况,道长青的论文还具有极为特殊的划时代意义?

    可以说,现在的道长青已经凭借这一篇论文,稳坐古生物学界顶级大牛之列!

    更夸张的是,道长青发表的这篇论文还是在攻读博士期间,这样的人才,谁不垂涎三尺?

    对于燕大来说,道长青在读燕大的这个经历,所代表的意义甚至已经比他本人还要重要!

    因为这代表的是燕大教学质量的突飞猛进,更代表着燕大已经具备培养顶级人才的能力。

    只要能将道长青留住,只要能在燕大授予道长青博士头衔,道长青的学术造诣之功,燕大就能分润到三分。

    偏偏这等大喜之事,却因为时涵案件,令燕大陷入了两难之中。

    首先,时涵肯定是要开除的,因为燕大已经官宣过了,这要是出尔反尔,燕大算什么?然而燕大无论怎么跟道长青谈判,甚至拉下老脸求到了道长青的两位导师身上,道长青的态度依旧十分坚决——开除时涵,他就退学。

    这事不容商量!

    他甚至直接通过导师之口告诉燕大,他对燕大很失望,他很担心他的学术研究成果会被“苏某某”剽窃。

    哪怕燕大因此隐晦的表示后面会开除苏某某,但是道长青依旧不为所动。

    得!

    事情到了这一步,直接成了僵局。

    “我们给时涵安排学校呢?”顾校耐着性子问道。

    “说了,但是他还是不同意,他说,除非恢复时涵的声誉,否则他依旧退学。”

    “这混账,这简直就是恃才傲物!”顾校忍不住又是骂了一句。

    然而他越是愤怒的臭骂,越表明他的无能为力。

    “那个……我听说师大已经开始接触道长青了。”

    “什么?”

    “瞎闹,这不是摘桃子吗?”

    听到这话的顾校,眼角突突直跳,心情越发心烦意乱,心中简直要后悔死了。

    早知道就不打招呼了,直接让姓苏的败诉多好,这样虽然会损失点名声,但是有道长青这一波正能量的注入,那点负面影响根本无关紧要。

    可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买。

    “轰!”

    就在会议室众人脑仁胀疼之时,会议室的大门突然被人撞开。

    众人一脸惊讶的看去,只见来人一脸惊慌的道:“苏苏苏……苏兴盛跳楼自杀了!”

    “什么?!”

    会议室闻言顿时一片哗然。

    ……

    苏兴盛自杀了!

    在接到二审通知之后自杀了!

    从现场调取的监控来看,苏兴盛在接到法院电话之后,曾在楼梯口犹豫几秒钟,不过他还是独自一个人上天台去了。

    对面楼里某个教室的监控,意外拍下了苏兴盛自杀前的三分钟,虽然监控因为距离原因,显得十分模糊,但是大家还是能看到苏兴盛站在天台边缘,犹豫了好久,最终迈出人生最后一步。

    苏兴盛暴毙之事,不出意外,轰动网络。

    因为其自杀过程太过清晰的缘故,苏兴盛死因很快就被定性为自杀,其自杀的动机,也很快被人复原整理了出来。

    很显然,苏兴盛这是扛不住抄袭的压力,最终选择自杀。

    关于这点,主持时涵案的法官李思哲也公开表示,虽然被告人已经死亡,按照相关法律不再追求其刑事责任,但是依旧不可否认,其行为已经涉及抄袭嫌疑。

    面对记者提问为何一审时涵败诉之时,李思哲这样解释道:‘抄袭罪在我国法律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尺度标杆,那就是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而这个以‘以营利为目的’所涉及金额的多寡,也决定了量刑标准。’

    ‘譬如说,之前药神案件,被告人之所以最后得以减刑乃至无罪释放,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就是,药神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时涵案涉及的乃至学术论文,营利之说自然十分模糊,加上认定抄袭方面存在客观难度,调查取证存在客观难度等等,这才造成一审的败诉!’

    ‘但是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以及追责制度的先进性,即便是抄袭罪存在着客观难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可以逍遥法外,一审不行,那就上二审,法律不容藐视和践踏。’

    李思哲的解释,解释了大家心中的疑惑,挽回了相关机构的公信力,同时更从另一个角度,告诉了大家一个真相——苏兴盛确实涉嫌抄袭,只是各种原因,很难确定罢了。

    现在苏兴盛虽然用自杀“躲过”最终裁决,在法理上,他永远不是抄袭者,但是在大家的心目中,他永远是抄袭者!

    在苏兴盛自杀的第三天,燕大在官网上悄无声息的贴出了一张公告,即,撤销对时涵的劝退处罚。

    与此同时,燕大的官博却在疯狂宣传着道长青所取得的成果。

    在多方发力的情况下,时涵案最终在道长青论文的风头下,悄无声息的退出了人们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