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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1章 意外之喜

    “初一!快过来!”王来喜的呼喊声在空气中回荡,刚才他和胖墩坐到汽车后兜子里,突然感觉屁股被底下的东西咯了一下。

    王来喜伸手拿出来一看,竟然是范老爷子两口给陈妍的那块用红布包着的木板。

    原本准备开车的张初一,听到喊声后,立刻敏捷地跳下驾驶室,快步跑到了后头。“咋滴了?老爷子!”张初一急切地问道。

    王来喜扭头冲着胖墩说道:“胖墩,回去把咱秋天攒的刺猬蘑和冻蘑菇装装上,你嫂子过完小年就走了,给她带回去。”

    “嗯啊,师父。”胖墩用力地点点头,然后迅速跳下车,跑了回去。

    “咋了?”张初一满脸疑惑。

    “这东西哪来的?”王来喜把手里的木板递给张初一。

    “啥啊?”张初一伸手接过来,目光刚刚触及木板,整个人便愣在了原地。

    接着,他猛地抬头,与王来喜对视一眼,从对方的眼神中,他看到了确认。

    这是一块烧黑的木头,显然是直接从树干上整齐切割下来的,这是一块“兆头”,是老一辈放山人留下的记号。

    它证明那里曾经出过野山参,并且详细记录着来的人数以及人参的匹叶数。

    张初一手里的木头上,清晰地刻着横竖不一的道道。他紧张而又仔细地数了一下,这竟然是四个人发现的六匹叶!

    “老腌子!”张初一忍不住低声惊呼。

    “嗯!少说八九十年往上。”王来喜老爷子郑重地点点头。

    通常情况下,百年人参的叶片形态并不固定,可能是五匹叶、六匹叶甚至七匹叶及以上。

    一般野生人参生长到六匹叶后就不再增加叶片数量,只长根茎。

    而七匹叶及以上的人参非常罕见,基本上只出现在野外,并且大多是百年老参。

    不过,单纯依靠叶片数量来判断人参的参龄并不完全准确,判断人参的年龄最准确的方法是看芦头上的芦碗数量。

    芦碗是人参每年地上茎干枯脱落后留下的痕迹,一个芦碗代表一年,芦碗越多,人参的年龄越长。

    张初一浑身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赶忙把木板翻了过来。只见后面用繁体字写着一句话:

    老金沟西林镇往北六十里地。下面还有句小诗:

    青龙蜿蜒势若翔,来龙有势气轩昂。聚气藏风祥瑞地,环抱老腌成福地。

    “这这这!”张初一激动得语无伦次。

    “初一,差不离儿,这木头最少大几十年,就算当时连锅端走了,现在如果没人发现的话,应该又有存货了。”王来喜老爷子认真地分析道。

    “老金沟是不是?”张初一急切地问道。

    “嗯老金沟就是现在的胭脂沟,胭脂沟挨着漠县。

    在清朝那会,因盛产黄金而闻名,后因众多妓女在此谋生,每天洗胭脂的水流入金沟,染红了整条河,所以老金沟后来也被称作‘胭脂沟’。”

    王来喜老爷子缓缓说道,语气中充满了对那段历史的感慨。

    又是胭脂沟!上次鄂伦春族猎人奇克图说的也是那里,看来没错了!

    “妍姐,这木头哪来的?”张初一冲着驾驶室大声喊道。

    “嗯,是范大爷范大娘让我给你的,说是保平安用的!”陈妍的声音从驾驶室传来。

    “啊!”张初一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范家老两口这是感谢自己的救命之恩。

    自打遇见了陈妍,几次陷入险境,可又每次都能化险为夷。

    不但如此,还得到了百年棒槌的重要线索。

    看来,冥冥之中山神爷都在保佑着自己。师父张春福的血海深仇指日可待!

    “初一,把这东西收好了。我估计在那老腌子附近肯定也有相同的记号,到时候拿这块木板肯定能对上!”

    王来喜老爷子严肃地说道。“嗯啊。”张初一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准备一会儿放到空间。

    “这可是天大的情分,相当于送你一座金山!我知道你心里要干啥,等开春了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王来喜老爷子认真地说道。

    “不着急年后再说吧。先参加婚礼!”张初一暂时压下心中的激动。

    “别总装在心里,现在也是拖家带口的了,有啥事细打算,别莽撞行事。”王来喜老爷子语重心长地叮嘱道。

    “知道了老爷子!”张初一郑重地点点头。

    “师傅,都拿来了!” 胖墩那充满活力的声音打破了宁静,只见他怀抱着半大的兜子,如一阵小旋风般跑了过来。

    他的脸颊微微泛红,额头上还挂着几滴晶莹的汗珠,显然是一路匆忙赶来。那兜子在他的怀中仿佛承载着无尽的宝藏,让人充满了期待。

    “嗯啊!” 王来喜微微颔首,同时向张初一投去一个不易察觉的眼神。

    张初一立刻心领神会,手脚麻利地将木牌迅速收了起来。

    毕竟胖墩年纪尚小,若是让他知晓了这块木牌的存在以及背后所蕴含的巨大诱惑,那他肯定难以抵挡。

    一旦胖墩得知了这个秘密,恐怕会整日茶不思饭不想,不出几个月,人就得陷入一种魔怔的状态。

    “妈呀!这猴头菇这么大!” 张初一带着惊讶与欣喜打开袋子,瞬间,一股浓郁的山林气息扑面而来。

    袋子里装着各种各样的蘑菇,有猴头菇、榛蘑、元蘑,这三种蘑菇是东北蘑菇界的三大天王,散发着独特的魅力。

    猴头菇本地叫做刺猬蘑菇,它与后世猴菇饼干里的那种普通货色有着天壤之别,那是正儿八经的药食同源之物。

    成熟后的猴头菇呈现出毛茸茸的棕黄色,宛如一个可爱的小绒球。

    最大的单体竟能长到七八斤,实在是名副其实的山珍,在后世一度与熊掌和燕窝齐名。

    榛蘑,那可是东北名菜 “小鸡炖蘑菇” 里的关键食材,一想到那浓郁醇厚的香味,就让人垂涎欲滴。

    元蘑也叫冻蘑,生长极为缓慢,然而它的味道却无比醇厚,用这玩意炖肉,那绝对是一绝,能让肉香与蘑菇的鲜美完美融合,创造出令人陶醉的美味。

    张初一望着这半兜子的山珍,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感动地冲着王来喜用力地点点头,刚想说些什么。

    “你小子,别总是整那些虚头巴脑的。咱这山里没啥特别好的东西,野牲口不好带也放不住,还是这些蘑菇靠谱。

    陈家丫头跟了你一回,人家这次回去又赶上过年,你可不能怠慢了人家。

    人不到礼得到,而且还不能轻了,人家高门大院的啥没见过,咱得花心思,让人家感受到咱的重视!”

    王来喜语重心长地说道,他的眼神中满是关切与期待。

    “嗯啊,还是你老人家想的周到,不提我还忘了,回去我也得好好准备准备。” 张初一诚恳地回应道,心中对王来喜的提醒充满了感激。

    “走呗!抓紧去榆树屯,老段不是回来了嘛,我俩可有小一年没见了,怪想他那口虎骨酒的。

    那啥,要不东西你放我这吧?你开车我给你看着。” 王来喜看似不经意地说道,眼神却时不时地瞟向张初一,那模样仿佛一个想要偷偷得到糖果的孩子。

    张初一微微一笑,心中了然,“我还不知道您啥意思,担心我自己去胭脂沟不是?不是你想和段老爷子去吧?”

    王来喜被张初一戳穿了心思,顿时觉得有些尴尬,他感觉自己丢了面子,于是抬手撵走了张初一。

    “滚一边去!去去去滚回去开车,冷飕飕的没工夫跟你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