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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准备

    不消一会儿,伙计张异便端着几盘菜过来放在了桌上,边从托盘上把菜腾出,边介绍道。这个是羊肉,这个是牛肉,这个是骆驼肉,仿佛是剑客出的钱多,上的菜才全是肉。最后他浓重介绍着剑客花了大价钱才能吃到的菜品——千刀柳叶。

    “客官,这就是您特意要的土城特产而且是本店的拿手绝活——千刀柳叶,您看这蹄黄丝,都和萝卜丝一样细了,您尝尝?”

    张异把“千刀柳叶”放在了剑客的跟前,剑客一看,盘子里全是凉拌的细丝,大小一样,粗细均匀,分不出哪个是肉,哪个是素。剑客心中赞道,这刀功可真不一般!

    剑客拿起筷子,夹了一点放进嘴里尝着,只觉得有一股特殊的气味在嘴里打转,让人耳目一阵清明。萝卜丝是清脆的,脚掌肉是柔软细腻的,它并没有其他部位的肉那般有嚼劲,且无需多嚼,就着萝卜丝,就一并送进了胃里。说它特别好吃,并没有,只觉得一筷子下肚,没品尝出什么味道来,就忍不住的又动了一筷子,如此反复,一盘颇贵的特色菜,就被剑客给吃的差不多了。

    张异守在一旁,见剑客终于放下了筷子,便询问道:

    “客官,觉得味道如何?”

    剑客回道:

    “还行。”

    张异并没有期待剑客能说出个所以然来,也就没有由期望转化成失望,来到开心客栈的客官,千刀柳叶这道菜,一般都是只吃上一回,除了那种特别豪气的大款,能把千刀柳叶当做家常便饭来吃。

    张异继续问道:

    “那客官,要不我给您安排两个姑娘伺候您喝花酒,您这一个人独饮,想必很是无聊啊?”

    剑客:

    “不用。挺好。”

    不知何时,之前台上跳舞的女子,已有大半坐在了台下酒客的怀里,喝着酒,说着笑,当真谈笑风生。而台上,取而代之的上来了位姑娘,翩翩素衣,犹抱琵琶,半遮面。

    张异看剑客把目光锁在刚上台的姑娘身上,不由得会心一笑,说道:

    “哦,原来客官是喜欢台上的那位姑娘是吧,哎呀,这可不好办?”

    剑客面无表情:

    “并没有。”

    张异哪里会信:

    “客官别不好意思不承认,芙蓉姑娘的容貌虽无人见过,但单看眼睛就能让人神魂颠倒,而且弹的一首好曲子。听说芙蓉姑娘心仪的男子一定要武功盖世,且有许多仰慕者,所以我好心劝客官,要有心里准备呀。”

    剑客:

    “谢谢提醒。我听曲。”

    张异:

    “那好勒!客官您先吃着,我去忙去了。”说完,张异就端着托盘,又伺候别人去了。

    剑客继续饮了一杯酒,目光盯着台上那位叫芙蓉的姑娘。一双明亮的眼睛,柳叶细眉,长长的睫毛,和高高的鼻梁。是个汉人女子。单看这几个部位,确实好看和耐看,只是更为重要的面庞和嘴唇,都隐藏在那白色的面纱之下。

    “芙蓉姑娘来这也有几日了,听说既不是来献艺也不是来卖身的,那上高台意欲何为啊?”

    芙蓉姑娘正准备弹上一曲,却被台下二排座位里一个刀疤大汉给打断了。刀疤大汉在土城小有名气,许多人见着他都要尊称他一声“疤爷”,他打断了芙蓉姑娘的演奏,不过是想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闲谈,在土城变得更加的出名。

    “只要你胜过了我,就可以回答你的问题。”

    芙蓉姑娘没有作答,她后面不远处有块屏风,回答刀疤大汉的声音就是从屏风里传出来的。话音未落,屏风里就走出了个年轻人,照样素衣,右手握着把细剑。

    刀疤大汉一看,原来是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年轻人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便随即骂道:

    “你算什么个东西,这里用得着你插嘴吗?”

    年轻人不温不火不露声色的说道:

    “这是我家小姐,小姐说了,只要你胜了我,就可以回答你一个问题。当然,这样的条件也适合在座的所有人。”

    在座的所有人一听,顿时就炸开锅了,这是什么人,怎么这么嚣张霸道,非要听他在台上口出狂言么,开心客栈的老板也不管管?

    刀疤大汉听后也觉得气炸,自己成名已久,岂容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小子对自己指手画脚,立刻说道:

    “好小子,看你疤爷我怎么好好教训你!”

    说罢,刀疤大汉便提上了自己的九环大刀,跳上了高台,嘴里说着“小心”,可手上却大刀一横,誓要把眼前的年轻人一刀两断。

    年轻人也没硬拼,凭着诡异的身法一闪,绕过了刀疤大汉的大刀,就来到了大汉的身前。他细剑一劈,剑鞘打在了大汉握刀的手背上,大汉叫了一声“疼”,便弃了刀,顾及自己的右手去了,可当他还没反应过来,肚子上又是一阵疼痛,他整个人就缩成一团跪了下去。

    台下的人看后全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招,仅仅一招,台上的年轻人就把小有名气的疤爷给击败了。原来就在大汉急于防守的时候,年轻人剑头一转,就又击在了大汉的肚子上,不知怎的,大汉明明知道年轻人的套路,却怎么也躲不过,快、快、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

    “既然你没能胜了我,那你的问题我们不做回答。下去吧。”年轻人并没有痛下杀手,比武切磋也没有要伤人身体,至始至终,虽然语气让人不爽,可态度还是比较和气。这就让人更加纳闷了。

    “还有没有想人上来切磋切磋?”

    大汉输的太快,这下丢了人,只能灰溜溜的下去了。年轻人见台下有着不少高手,就又顺便问道:

    “台下可有好汉上来切磋切磋,若是胜了我,得纹银十两。”

    十两纹银可不少了,剑客住了三天上等房,管吃管喝的,也不过才二两银子,这年轻人口出狂言,说只要胜了他就能得到十两银子,此话一出,便让不少人激动。但大多数也只能想想,不如刀疤大汉的,想都没敢想,比刀疤大汉厉害一点的,觉得自己和刀疤半斤八两,也不敢妄动,只有一些真正的高手之流,心里掂量着要不要挣这十两银子。年轻人表现出来的实力不过冰山一角,如若赢了还好说,如若输了,江湖名声也就输了。

    但终会有些胆大的并没多想,拿着兵器,就跳了上去。跳上去的同样是位年轻公子,身穿华服,长的不赖。他天赋异人,二十来岁就武功不凡,在江湖上也有些名声。他并不在乎这十两纹银,他上去只是为了从始至终并未说话的芙蓉姑娘。

    “我赢了并不要你的银子,我上来只为博芙蓉姑娘一笑。”这是位仰慕者和追求者。

    话音一落,便忽闻琵琶声。原来是芙蓉姑娘已经开始弹奏,音律一起,就让人有种突临战场的错觉,想必是拔剑切磋,配上音律才能更加的赏心悦目。

    华服公子并不多讲,长剑出鞘,招式新奇,不攻上路专攻下盘,手段并不光明。可在江湖上行走,能生存下来的就是赢家,谁还在乎你用了什么方法。

    素衣年轻人没有大意,显然眼前这位公子比先前的大汉要强上许多。他抽出了细剑,剑风如影,先是破了华服公子的攻击,接着就攻向了华服公子的上路。

    你要攻下,那我就攻上,看你如何还击?

    华服公子反应倒是挺快,长剑一提,再一横、一划、一劈,硬生生的由被动转为主动。但素衣年轻人的手段显然不仅如此,他的剑更轻,也更快,他不和华服公子硬碰硬,而是见招拆招,见缝进招,没几招下来,华服公子吃了不小的亏。俗话说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速度往往是决胜的关键,例如赛跑,例如打猎,例如这切磋。

    两人你来我往不下几十招,仍未分出胜负,一般人看出来,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华服公子顽强抵挡,虽用尽浑身解数,可终究不能压制素衣年轻人分毫。素衣年轻人看似进攻防守都很疲软,却并未使出杀招,激斗之后,华服公子终究因一时疏忽,而败下阵来。最后一招,只见素衣年轻人的细剑荡开华服公子的长剑,苦战这么久,华服公子已有些疲累,这时突然感受到剑上传来一阵巨力,自己一时不防,差点脱剑,而就是这一下疏忽,素衣年轻人的细剑,就架在了他的脖颈之上。

    华服公子十分惊讶,却不得不承认:

    “我输了。”

    素衣年轻人收了剑,拱手道:

    “阁下身手了得,要不是我使出师门绝学,我看我们还难以分出胜负。”

    华服公子也收了剑,摆了摆手:

    “输了就是输了,技不如人,心服口服。告辞。”

    原本上台是为了博芙蓉姑娘一笑,没想到现在也许一笑是博了,可自己倒是输了。江湖名声他不在乎,可他在乎的——芙蓉姑娘对他的看法,现在也随着自己的失败而变得没有意义。华服公子回头看了一眼芙蓉姑娘,芙蓉姑娘一曲刚闭,还闭着眼,像是回味着余音,眼神心思都没在他身上,他有种被雷电劈中的感觉,不是芳心异动,而是心神已死。华服公子下了高台,便消失在了人群之中,留下一群看客,吁叹不已。

    台上素衣年轻人也看了一眼芙蓉姑娘,芙蓉姑娘和他四眼相对,微微点了一下头,然后便收了琵琶,下了高台。这似乎是他们之间的暗号,素衣年轻人接收了信号,随即说道:

    “今天的切磋就到此为止,叨扰了大家的雅兴,实在不好意思。小二,拿这十两银子,给在座的朋友们把酒满上,也算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说罢,素衣年轻人便掏出了十两纹银,扔给了最近的一个小二,随后江湖礼节式的朝台下的酒客行了个礼,便下了高台一并消失不见了,仿佛先前发生的一切,都是酒客们喝醉后的假象。但是小二手上白花花的银子在提醒着他们,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晚又能喝个不醉不归了。

    至始至终,剑客都关注着台上的一举一动、一说一笑。他今天刚在这客栈住下,对于许多人许多事他都不太了解和理解,但他总是觉得,就像这土城特产千刀柳叶一样,这个芙蓉姑娘,有点名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