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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低头不见脚尖的绝色少女

    吃完早饭之后,聂空明骂骂咧咧地离开了,说是又要去找那群老鼠人。

    宋钟起身,准备回家,这几日通过聂空明的帮助,自己获取了大量有关异能界的信息。

    首先自己处在的国家叫做大夏,七大洲四大洋,国家的分布和自己原本的世界也相差不几。

    唯一不一样的就是,这个世界拥有着超凡力量,被称之为异能者,有的异能者能够控火弄潮,有的能够变身为狼人,熊人,刀枪不入宛若超人。

    根据能量等级区分为ABCDEF六个等级,异能者觉醒之后,就能够开始吸收天地间的灵性物质,刺激身体和精神意志,开发异能。

    如果以火元素异能者为例子,F级能够凭空在手中点燃小火苗,E级能够捏出拳头大的小火球,C级能够捏出好几个人头大的火球。

    B级能够以身化火,举手间就是一片火海,一般能够达到B级就是一方强者,能够轻而易举地毁灭半个城市。

    A级的存在,更为恐怖,就相当于人形核弹,通常作为战略级的战力镇守一方,数量极少,屈指可数。

    据说A级之上也有着S级的存在,但这也只是推测,毕竟也没有人抵达过S级。

    其中也有着异能等级之分,比如说D级的异能和A级的异能,两者在转化能量的效率有着巨大的差异,这也是通常所说的天赋。

    宋钟再一次地升起了将“天气之子”收入囊中的冲动,那可是S级啊!比A级还要高一级啊!

    宋钟被巨大的悲伤笼罩,悲伤辣么大啊!

    “来日方长啊,来日方长……”宋钟这样安慰自己。

    他把玩着手中的卡片,金箔纸铸成的卡片约一张卡罗牌的大小,卡身光滑,像是一面铜镜,倒是坚硬,平时用来切水果,十分地方便。

    万相的两个激活条件,他现在还没有眉目,也就搁置一旁了。

    一路走回家,到屋门前,只见几个女生站在自己的家门口,其中的一个小东西踮着脚站在门前,透过猫眼,似乎想要观察屋内的景象。

    说是小东西也有些贬低人家的意思了,目测接近一米六的身高,但是和自己相比,确是像个迷你的小手办。

    “你找谁?”宋钟来到林晚婉的身旁,好奇地打量着她,似乎有一些印象。

    其余几个玩着手机的女生听到声音之后,也都抬起头来,看向宋钟,这一眼,就看着出神,目光不再移动。

    “宋钟同学!”听到宋钟的声音后,林晚婉欣喜地抬起头,她的声音软糯糯的。

    宋钟对这种声音没有一点抵抗力,这一声宋钟同学叫着宋钟心扑通一跳,快要被融化。

    看着这熟悉的校服和可爱的外表,还有这甜美的音线,宋钟似乎想起了什么。

    “林晚婉?”宋钟疑惑,他又看了眼其他几个女生,没有一点印象,叫什么名字都记不起来。

    “太好了,你没事吧,你都好几天没有来学校了,大家都很担心你,你是生病了吗?身体不舒服吗?”林晚婉担忧,大眼睛水灵灵地看着宋钟。

    “没事。”宋钟摇了摇头。

    再纠正个错误,他们并不会关心我,宋钟在心头吐槽,前身就是班级内的一个小透明,也没有几个朋友,能够被惦记关心才怪,这几个女生估计也是同行,陪着林晚婉走一趟。

    “因为那天的事太突然了,我也没有心理准备……然后,那个……”

    林晚婉欲言又止地看着宋钟,发现他长高了一截,而且五官似乎变得好看了些,更加深邃,衣服被汗水浸湿,隐隐约约能够看到腹肌的轮廓,全身都在释放着荷尔蒙的气息,这让她的脸蛋不由地一红。

    “那天的事是我的错,太突然了,让你受惊,抱歉,以后我也不会再打扰你的生活。”

    宋钟平静道,毕竟是前身留下来的债,自己顶替他的身份在这个世界生存,也自然就负责帮他解决这点小麻烦。

    面对这个可爱的女孩,宋钟的心里其实是有些愧疚的,原身也不当人子,舔另一个女生舔了好几年,最后的幻想被无情打破,林晚婉原本是想要来安慰原身,像是一个温暖的太阳。

    于是乎,原身就将林晚婉当做自己的心中唯一的光,因为原身的风评并不好,连带着林晚婉也被别人骂了很多恶毒的话,林晚婉却并不在意,仍旧关心着宋钟,她的性格就是这样的。

    她的这份关心,被前身误认为是喜欢,于是也就发生了向林晚婉告白的尴尬事。

    一想到原身之前的破事,宋钟尴尬地低着头,脚趾快要在地上抠出三室一厅。

    “那……那……”林晚婉长着一张精致的娃娃脸,论五官也是上佳,而且声音软糯糯,十分甜美,也怪不得前身被其迷着神魂颠倒。

    “我们以后还能够再做好朋友吗……”林晚婉低着头,但是却不见脚尖,实乃绝色。

    宋钟不动声色地看了她一眼,随后移回目光,点了点头“可以。”

    听到宋钟这话,林晚婉这才松了口气,连忙抚着胸膛。

    “过几天就是百日誓师了,你记得要来呀。”林晚婉这样说道,脸上带着甜美的笑。

    “嗯。”

    宋钟点头,但待会就准备给班主任请假,什么动员大会,谁爱去谁去,不就是为了灌毒鸡汤吗,从小到大,鸡汤喝着还少吗?

    搞这些形式主义,还不如每个人端上一碗热乎乎的鸡汤实在。

    “那太好了!”林晚婉十分欣喜,就要离开之时,突然来了一句。

    “宋钟同学,你最近的变化好大,我都快不认识你了。”

    “嗯嗯。”

    “今天也不去上学吗?”

    “身体不舒服。”

    “那好吧……”

    林晚婉和宋钟告别,和一旁的几位女生有说有笑地交谈起来,但几人目光却时不时地偷偷看向宋钟。

    宋钟平静地看着这一幕,直到几人消失在走廊尽头,都不曾见林晚婉回头看自己一眼,宋钟摇了摇头,为前身感到可悲。

    前身是一个自卑,生活在阴暗处的人,而林晚婉光芒万丈,宛若太阳般璀璨耀眼,两人本没有任何交集,但是就是因为那一天,她对他的嘘寒问暖,让他错认为林晚婉喜欢自己。

    如果是喜欢一个人,会忍不住想要与他靠近,与他接触,喜欢一个人的表现是藏不住的,这样看来,林晚婉并没有那种情愫。

    如果是身的话,估计会错认为她对自己有好感,喜欢自己,会产生这样的错觉也是能够理解的。

    因为前身一直都是一个孤独的人。

    当一个孤独的灵魂遇到任何来自外界的温暖,就会下意识地将其认为自己生命中唯一的光,随后便拼尽全力地去挽留它。

    但殊不知,自己认定为生命中的唯一,却是人家的本性之举,将他人善意的关心当做唯一和特殊,并为其神魂颠倒,迷失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之中,进而丧失自我。

    愚不可及,但也是孤独者,却又不甘孤独之人的常态,真正能够享受孤独的只有九天上的雄鹰和草原上的孤狼,但这样的人却又少之又少。

    宋钟摇了摇头,神色鄙夷,他推门回到屋内。

    可悲可叹,一个渴望关注的可怜人罢了。

    突然想起了林晚婉临走前说的百日誓师。

    “百日誓师?哼!愚蠢的洗脑仪式罢了”宋钟不屑。

    几天后的动员大会,二逼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