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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2章 大结局

    在这地下空间里,张少华和白日鬼等人,一路追寻,终于发现了一处古怪的地方。

    这里有无数古尸拥堵,黑压压地聚在一起。

    张少华使出手段,逼退古尸,发现有一个黑色的石碑,矗立在山腹之中。

    石碑上面有字:“武安君白起之墓”。

    白日鬼看见墓碑,忽然嚎啕大哭,伏地跪拜——原来,他是白起后人,世代在此守墓。

    在张少华和老魏的逼问下,白日鬼说出了实情。

    白起当年自尽身亡,手下四大护卫以及家人,将他的尸骨偷偷运来巫峡,利用秘术,葬在江底的小孤山山腹之中,以躲避秦王的继续加害。

    四大护卫和白起后人,也定居此地,为白起守墓。

    悬崖上面的悬棺,便是守墓人的埋骨之处。他们活着守墓,死了以后,依旧挂在悬崖上,凝视小孤山的方向,继续为白起守墓。

    四大护卫和白起后人,为了表示忠心,经常从四周抓来无辜女子投入江中,献祭给白起。

    久而久之,竟然形成了一种习俗。而巫峡鬼女的形成,也是白起后人利用蛊术制造的。

    现在,当年的故事已经被人忘记,这里的白起后人,只剩下了白日鬼。

    白日鬼希望进入祖先墓葬,寻找珠宝财物。

    张少华看见石碑之中,有光影流动,杀气森森,便从白日鬼身上采血,以五丁开山咒,将石碑击毁。

    石碑坍塌,露出一柄绝世宝剑。

    杀神白起剑,剑号:游熙!

    随着石碑的坍塌,杀神剑的出世,山腹中的平衡被打破,江水忽然下降,将无数古尸卷走。

    张少华等人,也随着江水的退潮,平安回到江边。

    在撤退的途中,白日鬼的脑袋撞到山石,从此精神失常,疯疯癫癫。

    老魏和童彩莲,是在二十年前认识的。

    这次,山腹墓宫毁于一旦,童彩莲身上的蛊毒也同时解开,和老魏终成眷属。

    张少华获得了杀神剑,帮助很大,利用宝剑的强大杀气,斩妖除鬼,所向披靡。

    离开巫峡之后,张少华继续寻找其他的姐姐,为她们治疗身上的鬼王印。

    历经艰难,张少华终于找到线索,在传说中的蓬莱岛上,消灭了背后的妖人,为几个姐姐根治鬼王印。

    结局:张少华回到龙虎山,成为一代天师。几个姐姐也看破了红尘,随着张少华,在山中修炼,寻找人生的意义。(完)

    ——对不起大家,这本书,算是太监烂尾了。

    给大家鞠躬谢罪。

    如果大家还是不原谅,就骂几句吧。

    如果还是不解气,就用稻草扎个小人,写上作者名字,涂上狗血,每天早中晚各扎一针……

    这本书太监,一者是因为成绩不好——当然,成绩不好,是我的错,我没写好;另一个原因,是网站不建议写这样现代灵异题材,不支持,不推荐。

    现代灵异题材,风险很大,尺度不好把握。

    我痛定思痛,开了新书。

    新书,写的是九叔一眉道长(林正英)同人文。

    一个现代人,穿越到了九叔的影视世界,拜九叔为师,学习茅山术,大战魑魅魍魉,鬼怪狐妖。因为九叔同人文,可以随便写,我也能写个痛快,放开写。

    以前写书的时候,有读者夸奖我,全网作者之中,我写的茅山捉鬼,最接近林正英电影风格。

    当然,这是读者夸我,具体是不是最接近九叔的风格,大家去看看再说,大家说了算。

    新书书名:《拜师九叔,道法通天》,点我头像,就可以看见,也可以站内搜索。

    贴一段新书开头在这里,希望大家喜欢。

    ……

    1915年,粤东繁华之地,牛耳镇街头。

    街角某处,有几十个男女围聚在一起,看着墙上的告示,踮着脚,伸长脖子,议论纷纷。

    “谭百万谭老爷家中闹鬼啦,重金悬赏捉鬼道士!”

    “非也非也,告示上面没有指定道士和尚,只要能捉鬼降妖就行。你有手段,你也行!”

    “可惜我不会捉鬼,否则可以大赚一笔,还顺便抓个女鬼回来做老婆!”

    “兄台,我记得三年前,民国成立前夕,你已经净身做了太监,怎么还惦记着娶老婆?”

    众人狂笑,告示前充满了愉快的气氛。

    对面墙角下,有个清瘦的少年正在晒太阳,听见众人的议论,忽然眼神一亮,皱眉自语:

    “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再骗不到饭吃,会被饿死在这里。我虽然不会捉鬼,但是借着捉鬼为名,去谭老爷家里混一顿饭吃,应该没问题的吧?”

    少年叫做叶长风,两天前魂穿而来,附在这个同名同姓者的身上。

    这个身体的本主,则非常悲催。三日前,他路过一片芭蕉林,遇上了一个妖艳的红衣女子,春风一度之后,就挂了。

    当然,也可以换一个比较喜庆的说法,舒服死了。

    魂穿而来已经两天,叶长风整合了原主的记忆,确认这是民国。可怜的是,原主是个孤儿,无亲无故,平时到处流浪,偷鸡摸狗为生。

    现在流落街头,身无分文,首先要解决吃饭问题!

    于是,叶长风揉了揉咕咕作响的肚子,站起身,昂首挺胸,向谭百万家中走去。

    谭百万,牛耳镇首富,只是为富不仁,又吝啬抠门,所以在镇上没什么好口碑。

    听说谭百万家中闹鬼,镇上的街坊们,甚至都有些幸灾乐祸。

    此时此刻,还有个闲汉和八婆,正在谭百万家门前的青石路上徘徊溜达,想看看有没有高人前来捉鬼。

    谭家的大门敞开着,门前站着一个伙计。

    虽然是白天,但是庭院深深,院中古木参天,看起来难免有些阴森。

    叶长风故作镇定,整整衣服,背着手走上前去,问那伙计:“听说谭百万的府上闹鬼,是吗?”

    伙计上下打量叶长风,眼神困惑:“这里是闹鬼,可你是……”

    叶长风年纪轻轻,两袖清风,穿着普普通通的衣服,怎么看也不像高人,所以伙计不明白这小子是来干嘛的。

    “咳咳……”叶长风干咳了一声,负手说道:

    “我是来捉鬼的。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茅山派三十二代传人,倒要看看什么魑魅魍魉,在这里作怪!?”

    “你捉鬼?茅山派三十二代……”伙计的脑门上涌起一大片黑线。

    “怎么,不像吗?”叶长风瞪眼,喝道:“一个看门的伙计,哪来这么多废话?快叫你家谭老爷出来!”

    说话间,一个身穿长袍马褂的老者从院子里走来,上下打量叶长风。

    我勒个去,怎么是他!?

    叶长风看见这老者,也吃了一惊。

    谭百万,这就是九叔电影《灵幻先生》里面的谭百万啊!

    再看看谭家的房屋布局和家具摆设,和电影里面一模一样,丝毫不差。

    瞬间,叶长风明白了。

    自己不是穿越民国,而是穿越到了九叔电影里的僵尸鬼怪世界!

    苦也。

    自己魂穿而来,在这个遍地妖魔的位面里,没有金手指,没有系统,没有随身老爷爷,没有银子,没有枪,这不是生不如死嘛?

    现在叶长风才知道,那个芭蕉林的红衣女子,原来是九叔世界的妖魔老司机,难怪这个身体的原主与她春风一度之后就挂了……

    得了,干脆再回芭蕉林,再找那个红衣女子,再舒服一回,舒服死了拉倒!

    就在这时候,谭百万开口了,问道:“后生,你刚才说……你是来捉鬼的?”

    叶长风本打算转身就走,可是不争气的肚子又咕噜咕噜响了起来,于是打算骗饭吃饱了再去芭蕉林,便点头说道:

    “没错,我乃茅山派第三十二代传人,大号叶长风,降妖捉鬼,替天行道。听说你家里闹鬼,所以前来帮忙。”

    不管怎么说,一定要骗一顿饱饭,然后再去芭蕉林。

    可以做死鬼,但是不能做饿死鬼!

    谭百万连连摇头,指着叶长风的上下衣服:“你这么年轻,连个道袍都没有,也没看见带着什么法器,说自己是茅山弟子,谁信啊?我看你呀,像是来混饭吃的!”

    我擦,这都能看出来?

    真特码人精!

    叶长风心里大骂谭百万奸诈吝啬,脸上却正气凛然,冷笑道:“谭百万,你以为穿着道袍带着法器的人,就一定会捉鬼吗?真人不露相,大隐隐于市,可惜啊,这个道理,你这种俗人是不会明白的!”

    谭百万还是不大相信,皱眉沉吟:“要不这样吧,你可以试一试。现在,我先给你说一说闹鬼的具体情况……”

    “打住!”

    叶长风一声断喝,挥手道:“什么情况都不用说,我已经知道了。最近一段时间,你们全家老小,是不是每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被人从床上搬了下来,睡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