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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941年上海沦陷,从此租界成为历史

    第二部,76号篇,第十二章

    苏渊明解决了两个日本特务之后迅速从弄堂里撤离,回到家后赶紧做出已经熟睡的样子,他万万没想到就在这一晚,上海乃至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941 年 12 月 7 日,日本对美国海军基地珍珠港发动了突然袭击,还同时进攻了英联邦及其在远东的殖民地,这就是“大东亚战争”的开端。

    那天,日本天皇颁布了《宣战诏书》,对美英宣战。紧接着,美英两国同一天宣布对日本作战。而中国,已经抵抗日本侵略 4 年了,在第二天发表了《对日宣战布告》。

    这样一来,太平洋战争全面开打了。

    12 月 8 号凌晨 4 点,日本驻沪海军向停在黄浦江上的英美军舰开炮,英舰“彼得烈尔”号被击沉,美舰“威克”号白旗投降。

    十点左右,日军从苏州河上的各座桥梁分头进入公共租界。日本陆海军代表各一人,在日本驻沪总领事崛内于城的陪同下,前往工部局拜见总董李德尔,要求工部局予以协助,维持正常工作。

    工部局理事会开了个特别会议,然后决定“按照日军当局的意思,为了公共租界的利益,咱们还得照常干活儿。”

    同时,法租界这边人心惶惶,法租界当局在两租界交接处,也就是爱多业路(现在的延安东路)南侧设置路障,以此来阻断与公共租界的交通,并且封闭了法租界与南市相邻的所有铁门。

    因为法国维希已经向德国投降,算是日本的“盟友”了,所以日军没有进驻法租界。下午,日哨兵从公共租界各街口撤走,法租界也撤除了路障,两租界的公共交通得以恢复。尽管租界表面上恢复了往日的模样,但实际上公共租界已经易主了。上海沦陷了。日军刚进占上海公共租界时,还假惺惺地“表示尊重华人地位和意见”,但实际上,他们从占领租界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对上海进行掠夺了。

    日军于进占公共租界的当天上午 10 点,就派报道部和宪兵队四处分头接收英美敌国的新闻机构。

    秋山中佐率领一路人马,接收了《大陆报》,查封了《密勒氏评论报》《中美日报》和《大晚报》,对《泰晤士报》,则在该报经理“接受日方指导,并愿尽力协助日军做好宣传”后,才允许其次日照常出版。

    酒井中尉带着一路人,接收了《正言报》和《神州日报》。

    山冢少佐负责接收《字林西报》,《大美晚报》在表示服从日方指导,不从事反日宣传后,被准许复刊。

    高山中尉一路指挥,查封了《申报》,并让它“等着被处理”:至于《新闻报》,在负责人汪伯奇声明“今后停止一切抗日宣传”后,高山坚持必须对其进行改组,才能复刊。

    那天晚上,日本陆军报道部和宪兵队兵分五路,接管了跑马厅的华美、华懋饭店的民主、博物院路 12 号的福音、静安寺路的电讯、爱多亚路 1 号的大美和法租界天主堂路 28 号的奇民等英美广播电台。

    把要接收的电台先查封了,不许播音,再清查财物,统统没收。

    对于英美等国的银行,日本在事变当日就派兵进驻,暂停营业。12 月 11 日才重新开业,但规定营业时间只有两个小时,而且每人每期提存金额也限制在 500 元等六项。

    1942 年 1 月 7 日,日本让正金、三井、三菱、住友、台湾、朝鲜等银行,“代理”清理英、美、荷、比、汇丰、沙逊、通济隆、运通、美丰、达商、礼众、华比、麦加利、花旗、大通、荷兰荷印商业、友邦、有利等 15 家银行。

    英美实业被日本当局任命的日方代表“监督”,改挂日本旗。

    1942 年 1 月 13 日,日本正式接收了公共租界的中国公共汽车、上海制造电气、上海自来火、上海自来水、上海电力、泸西电力、上海电话等七家公用事业公司。

    大概统计了一下,被接管的英美等国在上海的洋行、公司、工厂、堆栈将近百家。

    与此同时,日本还把英美等国在上海的建筑物改了名。

    汇丰银行大楼改成“兴亚大楼”了,有利银行大楼成了“共荣大楼”,亚细亚火油公司大楼改叫“善邻大楼”等等,多得很。

    日军觊觎公共租界最高权力机关已久,进占租界后则采用蚕食策略。

    1942 年 1 月 5 日,在日方胁迫下,工部局总董李德尔及明思德、卜洛克、沙卜等英、美、荷籍董事,全部辞职。

    日本借此改组工部局,成立临时董事会,让日本领馆参事冈崎胜男当总董,启用汉奸袁履登当副总董,还从当月起降低工部局高级职员的薪资。

    从 2 月起,工部局全体职员的工资再次被削减。2 月 21 日,在冈崎胜男的“授意”下,工部局总裁兼总办费利溥“主动离职”,该职位由冈崎胜男兼任,副总办寺冈洪平晋升为总办,各处负责人也全部换成日本人,工部局行政机关实现了大换班。自此,工部局被日本人完全掌控了。

    2 月 27 号,日本让万国商团停止一切训练。5 月 31 号,把工部局音乐队赶走,让日商音乐信托公司接收。7 月 15 号,日本解聘了警务处 74 个英美籍警官,他们下辖的各个捕房由日本籍官佐领导。

    9 月 2 日,下令解散万国商团,解雇全体官佐 158 人和团员 1491 人。10 月 21 日,又一次改组警务,把公共租界分成南北两个监察区,让日本人当监察区区长。

    1943 年 2 月 12 日,下令取消工部局所设华童小学的英文课,改教日文。3 月 2 日,日方关闭了工部局原设的 4 所外侨学校,英美籍教师全部被辞退。至此,日本终于将英美势力彻底赶出了统治公共租界近百年的权力机关。

    此外,日军占据公共租界后,就根据国籍把侨民分成敌侨和非敌侨两类,其中与日本交战的国家的侨民,就是敌侨。

    日军对侨民进行经济剥削、政治侮辱,甚至限制人身自由,啥事都干得出来。

    为控制敌侨,1941 年 12 月 22 日,日军召集英美侨民开会,规定不许迁移住址;1942 年 1 月 20 日起,14 岁以上英美侨民均须登记,3 天后,公共租界英侨为 2764 人,美侨为 404 人。

    为了威慑敌侨,1 月 24 号,日军把从日本横滨押解到上海的 1200 名美国海军陆战队战俘,从公和祥码头放下来,让他们在虹口、外滩、南京路这些闹市游街示众,然后又把他们拘到战俘集中营里。

    六月,他们以“从事对日谍报并作援渝反日宣传”为借口,随意逮捕了《密勒氏评论报》主笔鲍威尔、《大美晚报》记者奥柏、《远东周报》主笔兼评论员伍德海等十余名英美籍人士,并将他们送交日本军事法庭审判。

    为抢夺敌侨财产,4 月 16 日,日军就下了征用敌侨汽车的命令。11 月 9 日,日军发布公告,要冻结所有敌侨不动产,还严令“不管不动产产权真正属于谁,在解除敌产处分前,一律视为敌产,违者按军法处置”。

    11 月 13 号,日军还发布公告,要调查并取缔敌产,规定 11 月 16 号到 25 号,敌国的个人和法定团体,都得向日本当局报告所有动产和不动产。

    如果你有短波收音机、摄影机或望远镜,都需要主动上交,还有家具的转让或移动,比如电扇、火炉这些,都得事先得到日方的允许,不然会严惩不贷。到最后,敌侨连仅有的人身自由都将被剥夺完。

    从 10 月 1 日起,日军规定,敌国在沪侨民只要年龄满 13 岁,都得在左臂佩戴 10 公分宽的红臂章,上面写有英文字母,以表明国籍。

    A 代表美国,B 代表英国,H 代表荷兰,X 代表其他国家。

    10 月 6 日开始,工部局的外籍雇员出门得戴上蓝色袖章。

    10 月 15 日,日军下了道规定,禁止日交战国及绝交国侨民去娱乐场所,像戏院、电影院、舞厅、夜总会、酒吧间、回力球场、跑马厅、跑狗场这些地儿,都不能去。

    法租界效仿英国总会,在门口贴出通告,禁止英美人进入。

    英美侨民的自由受到了很大限制。1943 年 2 月 17 日,日军要求敌侨在一个月内搬进指定的“人民集合所”(只针对男性,女性和儿童可以留在家里),英美等国侨民被集体监禁,就像囚犯一样,人身自由完全丧失。

    上海日军在公共租界向英美频繁施压之际,正是太平洋战场上日军节节败退之时。自 1942 年夏天起,日本在大东亚战争中的军事形势急转直下,中途岛海战和瓜达尔尔纳尔岛争夺战让日军损失惨重,失去了在太平洋战场上的作战主动权,不得不从战略进攻转为战略防御。

    为了扭转败局,日本使出了浑身解数,动员了本国和占领区的所有力量,试图挣扎一下。

    所以,日本对占领区,特别是对中国占领区的依赖更强了。日本当前最紧要的,是重新审查对华政策,谋求“突破”“转机”,“在英美反攻达到高潮之前”“取得成效”,为实现大东亚战争的目标而“前进”。

    1942 年 12 月 21 号,日本御前会议通过了《关于处理中国问题的根本方针》。

    御前会议的这一决定,在 12 月 18 日被日大本营、联席会议详细研究,并制定了《基于完成大东亚战争处理对华问题根本方针的具体策略》,从而系统地提出了所谓的“对华新政策”。

    在“对华新政策”的影响下,在中国的地盘上,由日本导演,伪政权登台表演,竟然还有脸皮宣称收回了上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

    得说一下,交还租界、撤销治外法权,是英美先提出来的,这是在特殊的政治条件下。

    美英为了让国民党重庆积极抗日,以牵制侵华日军东调南下,减轻太平洋战场的压力,于 1942 年 10 月 9 日,由“美国先向中国提议,商量签订一个条约,废除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并解决有关各项问题”,10 月 24 日,美国国务卿赫尔将其拟定的条约草案交给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开始谈判。

    与此同时,英国和美国采取了一致行动,还和中国进行了磋商。

    很明显,当日本提出所谓的“对华新政策”,并加入废除治外法权的竞争时,美英两国加快了步伐,准备在 1943 年 1 月 11 日与中国签订新约。

    日本得知后,决定抢在美国和英国之前,让汪伪政权参战,并签订日汪关于归还租界、撤销治外法权的协定。

    1 月 7 日深夜,日本驻汪伪大使重光葵去见汪精卫,转达了东京的命令,要把原定 1 月 15 日汪伪对美英宣战、日本“归还”租界的日子,提前到 1 月 9 日,为的是“比美英等国早两天”。

    次日,日汪仓促讨论相关手续与实施步骤。1 月 9 日,汪伪借主席和五院院长之名,颁布对英美宣战公告。

    重光葵与汪精卫签了约,答应把日本在华的租界行政权交还给中国,并认可中国尽快收回上海公共租界行政权和厦门鼓浪屿公共租界行政权。

    过了两天,英美两国分别和蒋介石的重庆签订了有关取消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的条约,条约规定废除治外法权,终止《辛丑条约》,归还租界等,互换批准条约后于 5 月 20 日生效。

    在意伪的请求和日本的调解下,轴心国意大利于 1 月 14 日发表声明,交还在华租界,撤销治外法权;法国维希于 2 月 23 日也发表声明,宣布废除在华治外法权,放弃北京公使馆区,以及上海与鼓浪屿公共租界、上海、天津、汉口、沙市的法国专管租界行政权。

    外国人在中国享有治外法权和租界,这是近代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结果,是他们肆意践踏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体现。但中国人民长期反抗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军国主义,总有一天会收回租界,废除治外法权。

    这些日本和英美等国所谓的交还租界,其实都是各怀鬼胎,“不过是东西方帝国主义在中国玩的拔河游戏”。

    2 月 9 号,汪伪成立了接收租界和撤废治外法权两个委员会,由“外交部长”褚民谊当主任,负责接收租界的相关事务。

    3 月 4 号,两会开了第一次会,商量交专管租界的具体法子。

    3 月 14 号,褚民谊和重光葵签了《交还专管租界实施细目协定》,定在汪伪还都纪念日,日本把天津、苏州、杭州、福州、厦门、沙市、汉口及重庆等地的日租界交还给中国。

    3 月 22 号,褚民谊和重光葵签了《北京公使馆区域交还实施条款》以及《了解事项》。

    3 月 27 号,褚民谊和重光葵签署了《关于交还厦门鼓浪屿公共租界实施条款》以及《了解事项》。

    3 月 29 号,褚民谊跟意大利大使戴良谊签了个协议,内容是意大利把北平使馆区域的行政权交还给咱们。

    截至 3 月 30 号,日本把所有在华的专有租界,包括各国共管的北京使馆区和鼓浪屿公共租界,都交还给了中国,只剩下法国在各地的专有租界和上海公共租界。

    自 4 月初,两委员会就与法方商谈接收法租界的事情,褚民谊还专门给汪伪上海特别市市长陈公博发电报,让他派人参加。

    因为法国方面的敷衍和拖延,会谈进展很慢,汪精卫伪非常怨恨。

    4 月底,上海法租界菜市街诚记衫袜店学徒张金海被老板娘诬陷冒领其洗染的衣服,法籍捕头对他严刑逼供,导致他死亡。

    惨案发生后,日伪趁机大肆宣扬。日大使馆情报部长发表谈话,对死者表示极大同情。伪上海市府向法驻沪总领事提出强烈抗议。伪市党部通电,主张提前收回法租界。金融界唐寿民、吴蕴斋等镇江籍巨子(死者系镇江人)代延律师起诉。各团体“上海市民联合会”“租界纳税华人会”“中华洪门联合会”“东亚联盟上海分会”等纷纷鼓噪。甚至连撤废治外法权委员会委员、伪司法行政部长罗君强也专程赴沪过问此案,闹腾了十多天。

    5 月 9 日,法租界当局认怂,公开道歉,羁押凶手,还下令严禁暴力行为。

    在“收回法租界”的余声中,维希法国与汪伪外交部于 5 月 18 日签订了《关于交还天津、汉口、沙市专管租界实施细目条款》及《了解事项》。紧接着,汪伪于 5 月 20 日任命吴颂皋、吴凯声、陈耀祖为接收大员,并于 6 月 5 日分别前往天津、汉口、广州进行接收工作。但是上海法租界的收回,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6 月 23 日,谷正之在南京宣称,日本将先交还上海租界,以扩大国民在上海的政治影响力。这不是在明摆着让法国把法租界还给我们吗?

    6 月 30 号,褚民谊和谷正之签订了《关于实施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之条款》和《了解事项》,定 8 月 1 号由汪伪实施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但汪伪“得依照现状,尊重并确认日本国及臣民在上海公共租界及其越界筑路等地所有关于不动产及其他之权益利益”,汪伪在该地域内施政时,“日本国臣民之居住、营业及福祉等,至少应维持向来之程度”。

    公共租界已经定了,法租界就成了唯一目标。

    伪上海市长陈公博在《为签定实施上海公共租界条款告市民书》中公开指责。

    8 月 1 号我们接收了公共租界,法租界同一天收不回来,上海市政还不能统一,治安还没确立,对于法国当局,我希望他们能自觉点,赶紧跟国府外交部去谈。对于上海市民,我更希望大家能自觉点,一起促进法国当局去实行。

    7 月 7 号,褚民谊跟维希法国驻沪领事商量交回法租界的事。

    两天后,汪伪市长陈公博、秘书长赵叔雍与日田尻公使及工部局冈崎议长等为了达成《上海特别市与工部局间关于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上约定事宜及谅解事宜》,进行了会谈。

    会谈还提到法租界接收的问题,陈公博说“8 月 1 日接收法租界”,冈崎表示“没意见”。

    那么可以晓得,在日本的帮忙下,汪精卫伪政权肯定不会让法租界在 7 月之后还能继续存在。

    7 月 22 号,汪伪接收法国专管租界委员会委员夏奇峰和维希法国代表团全权代表、驻汪伪大使馆参事柏斯颂等人签订了《上海法国专管租界交还实施细目条款》和《了解事项》,定在 7 月 30 号由汪伪接收法租界。

    次日,褚民谊与意大利驻汪伪大使戴良谊签订了《关于交还上海公共租界实施条款》及《了解事项》,戴良谊“已能完全与日本取同样步骤、对中国主权之恢复作莫大协助”。

    到这一步,从轴心国的角度来看,汪伪撤销治外法权、接收租界的“法律”手续基本完备了,就只差举行接收仪式了。

    为了接收上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汪伪政权任命陈公博为接收两租界的委员,还特派褚民谊、夏奇峰分别监督上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接收工作。

    陈公博接到命令后,开始谋划接收两个租界的方案,并于 7 月 29 日与日本驻沪公使田尻爱义达成了日方“同意”的《关于实施收回上海公共租界及法租界以后之上海特别市市政备忘录》。该备忘录规定,租界收回后,上海市的施政方针是“促进中日友好”,“实施时希望日方给予充分协助,并且在大东亚战争因事态发展需要变更时,尤其希望得到日方的支持和理解”。

    7 月 30 号上午 10 点半,汪伪接收人员在仪仗队的陪同下,从伪市府出发,走愚园路、海格路、善钟路、霞飞路,到马浪路,法租界公董局。

    参加接收法租界仪式的有伪市各机关的正副处长、警察局副局长、公董局的中外董事以及日本各相关机关的代表。

    接收后,法租界改叫“第八区”,法租界总巡捕房改叫“第三警察局”。法租界结束了。

    过了两天,伪接收人员在仪仗队的陪同下,从伪市府沪西区办事处出发,走愚园路、海格路、静安寺路、南京路,到江西路公共租界工部局。

    参加接收公共租界仪式的有伪市各机关处长、警察局副局长,工部局的中外董事,日本各相关机关代表以及各国总领事。

    接收后,公共租界改叫“第一区”,总巡捕房改叫“第一警察局”。公共租界到头了。

    根据日本要求,为了把英美在上海的“尾巴”都给除掉,8 月 26 号,陈公博下达手令,让赶紧把外滩的那些英美铜像都给拆了,还得改了原来两租界和越界筑路的外文路名。

    9 月 9 号,赫德等铜像被拆了;10 月 10 号,240 条以西文命名的马路,全改成了用中国省市命名的新路名。这好歹把“黄道乐土”的那点儿洋味儿给去了。

    在上海存在了百年之久的公共租界和法租界,被日本和维希法国归还汪伪,这显然是个骗局。

    这是因为第一区公署不仅设有日本顾问,而且在 8 个处中,财务、工务、消防 3 个最重要的处的正职由日本人担任,其余 5 个处的副职也由日本人担任,而公署秘书处则完全被日本人占据;7 个课中,6 个课的正职由日本人担任;警察局正职由市长兼任,副职由日本人担任,并且“要重用日本籍的高级警察服务”,这与“满洲国”如出一辙。

    还有更过分的,他们通过《关于实施收回上海公共租界及法租界以后上海特别市市政备忘录》,规定“第八区公署的内部组织和人事处置,按照第一区公署的办法来规定”,这意味着日本“在以前没有关系的法租界自不必说,甚至连沪西、南市等地也录用日本人,所以可以被认为是事实上的扩张”。

    所以,所谓收回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是日本侵略上海和汪精卫伪政权出卖上海的无耻之举。

    那时,中共中央在延安的《解放日报》发评论说,日伪的这事儿,被说是“最可笑的骗局”,是再合适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