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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诸多言语皆破防

    “不是,杀我干什么?”叶晓脸色惨白的瘫坐在门口,满是无语,“当着一个警官的面,说杀人,不好吧?”

    “如果那个人是僵尸的话,我可以当做没看到。”毛忧眯着眼睛,拿出了自己改装过的配枪,警惕的看着叶晓。

    自几年前女娲灭世被阻止之后,绝大多数的人记忆都被清洗过,忘记了女娲灭世的事,依旧过着普通人的生活。

    而没被清洗的,要么就是僵尸,要么就是鬼怪,本身它们就不是人类,所以记忆被保留了下来。

    而一些高层人士,本就知道它们的存在,被清洗的,只是有关女娲灭世的记忆。

    都说“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现在就是这么一种情况。

    女娲灭世时,有一部本的高端战力被带走,剩下的那些比较弱的,纷纷从犄角旮旯里冒了出来,到处搞事。

    现在不止是港岛,整个世界都是那样。

    各地的特殊部队应运而生,毛忧从国外回来,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想到这里,毛忧就生气,世界本来就乱了,你还添乱?

    “放着好好的人不当,非要当僵尸?”

    近在咫尺下,叶晓看的很清楚,毛忧手中的枪已经打开了保险,就等着马小玲开口,枪里的子弹就会破膛而出,击中他。

    别说他不是僵尸了,就算他是僵尸,依旧抵不过毛忧改装过的子弹。

    这家伙,可是拿着枪去打瑶池的狠人,虽然没什么用,但他也不是瑶池啊。

    “你还有什么话想说吗?”最终,马小玲下定了决心。

    “有,来根烟!”叶晓面色平静,他想抽烟了。

    “没有!”马小玲淡淡说道,她没有抽烟的爱好,此刻在她家的几人,也没有抽烟的习惯,为了一个将死之人,特意买一包,不划算。

    “你看,我就说我倒霉吧,”叶晓伸手拍了拍,躺在房间里装死的小复生,“等咱们俩回去后,我说什么都得搬出去,跟你们这帮人住在一起,就没有好下场!”

    不是死了就是死了,叶晓的出现,算是填补了“残”!

    自从遇见马小玲后,他就没好过!

    “我也觉得倒霉!”小复生生无可恋,“我就不该搬进嘉嘉大厦,不搬家嘉嘉大厦,我就不会遇到你,不遇到你,哪有这么多事?”

    “我都忍了几十年了,遇到你不到一天时间就破戒了。”

    “哎,你这话说的,多让人误会,”叶晓不乐意了,“还我让你破戒?”

    “你当时眼冒绿光,我要是不把血给你,你咬我怎么办?”

    “你放屁!”

    小复生一骨碌从地上爬起:“当时将臣就在我们俩旁边,我敢咬你?”

    “我眼冒绿光,是因为我是僵尸,我眼睛本来就是绿色的!”

    “那况天佑比你厉害多了,他虽然不是僵尸,但他有绿帽子!”叶晓嗤笑一声,“死前没看到自己的爷爷,死后倒是冒出来了,借用了他的身份,霸占了他的女友!”

    “你敢这么说我的国华大哥?”小复生呲着牙,不爽的看着叶晓,“你等我出来的,我弄死你!”

    “咋,还不让人说了?”叶晓很是不屑,“你看看你的国华大哥弄的那些事儿,整一个没脑子的货!”

    “人家将臣还知道上学,增加自己的见识呢,你的国华大哥整天就知道躲躲躲,六十年啊,六十年的时间干什么不好,那个年代,但凡做点生意早起家了。”

    “顾忌自己僵尸的身份,隐姓埋名,以为自己多伟大,实则没有脑子。”

    “有了钱干什么不好,吸血?用的着吸?”

    “你拿着钱往大街上一站,说自己要血,多少人排着队给你。”

    “光明正大,官方也找不到借口。”

    “还用的着忍着?还用的着去医院偷?”

    “全是新鲜的!”

    小复生愣住了,辩解说道:“可那些人会变成僵尸啊!”

    “我变了吗?我变了吗?”两声质问,一声比一声高,叶晓看白痴一样,看着小复生说道,“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你的……血?”小复生犹豫了,本来他很确定的,可叶晓看他的眼神,让他又不确定了。

    大复生看叶晓两人旁若无人的在“吵架”,愣愣说道:“他们是不是又当咱们不存在?”

    马小玲三人脸色黑如锅底,这不是很明显的么。

    尤其是马小玲,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叶晓现在已经被她杀死千百遍了。

    况国华借用了自己孙子的身份,她几乎是最先知道的,但她没有声张,美名其曰,照顾自己好朋友王珍珍的情绪。

    要不是最后实在瞒不住了,王珍珍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男朋友,早就死了!

    叶晓话里有话,把她也囊括进去了,谁让况天佑曾经向她表过白呢,被她拒绝后,况天佑和王珍珍在一起了,她表面无所谓,心却在淌血,她也喜欢况天佑啊。

    况天佑一死,她隐瞒消息不说,算是和况国华站在了统一战线,日久生情,她又喜欢上了况国华,最后,她的好朋友王珍珍死了,她如愿的和况国华在一起了。

    要不是盘古族地出了问题,她现在已经和况国华结婚了!

    平时没觉得哪里不对,被叶晓这么一说,站在第三人的角度来看,她自己也觉得自己做错了。

    如果,她能早点和王珍珍坦白,是否王珍珍就不会死去?

    不理会破防的马小玲,叶晓自顾自的说道:“那不是我的血,是你的脑子!”

    “你个笨蛋,你都没咬他们,他们怎么会变成僵尸?”

    “对,对哦!”小复生恍然。

    “就像人有好人坏人,僵尸也有好坏之分,坏的那些僵尸,他们自然无所顾虑,想咬谁就咬谁,想吸血就吸血。”

    “被咬不一定会变僵尸,被吸血也不一定会死。”

    “只要你能控制住自己吸血的量,不把人的血液吸干,顶多那人会变的虚弱一些,你要控制不住,那就多找几个,分散开来,谁也不会有事。”

    叶晓就想不通,电影里那种浑身僵硬,没有理智,只有吸血本能的僵尸,见一个杀一个没问题,他可以理解,但僵约里的僵尸,除了时不时的需要吸血之外,和常人无异,他们怎么就那么怕呢?

    黑手命运的操控?

    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更多是编剧的锅。

    电视是电视,现实是现实,既然自己来了,叶晓不愿自己身边的都是蠢货,叶晓承认自己也没多聪明,但至少他的思维还正常。

    说实话,要不是他看小复生陷入了思维僵局,以为自己吸血就完蛋了,他是真不愿说这么多。

    但既然说都说了,索性就一口气说完。

    理了理思绪,叶晓接着说着自己的见解:“就像我说的,如果六十年前,你的况国华大哥能利用自己僵尸的身份做生意,这么多年下来,不说改善自己的生活,起码改善家里人的生活能做到吧?”

    “为什么要离开呢?”

    “完全没有意义啊!”

    “而且据我所知,你和你的国华大哥,一直‘守护’,算了,也别说守护了,守护个鸡儿,啥啥都没做,有你们没你们都一样。”

    “如果你们能留在自己家人的身边,哪怕什么都不做,至少你们的家人不会饱受相思之苦!”

    “僵尸又怎样啊,僵尸也有七情六欲嘛,要我说,你们的思想太老旧了,都转不过来弯的,得亏你们没遇到资本家,要是遇到资本家了,他们才不会管你是不是僵尸。”

    “好家伙,不会疲劳,毅力超人,不用吃东西,渴了饿了喝血就行,遇到你们这样的员工,当老板的能乐死,别说吸血了,他能把血站建你工位旁边。”

    继马小玲破防之后,一大一小两个复生也破防了,小复生是想到了自己被抓住,嘴里含着吸管,吸管连接着大罐子,罐子延伸出一条条管子,管子的尽头,是一个个排队献血的人。

    而老板眼冒红光,站在他旁边,监督着他工作。

    24小时不间断的,老板累了就换个人监督,他却永远不能停歇。

    大复生则是想到,自己和况国华没有离开家人的身边,而是利用僵尸不怕死的优势,勇敢闯荡,挣下了一份大大的家业。

    不需要冒着被正道人士发现的风险去吸食人血,用金钱开路,排队献血的人络绎不绝,每天都是新鲜的。

    家人都在身边,一大家子人快快乐乐的生活着。

    很美好的场景,他怎么就没想到呢?

    大复生懊悔的拍着自己的脑袋。

    “你说的不错,可你不要忘了,他们是僵尸!”自以为找到了漏洞的毛忧,冷冷说道,“他们不会老,不会死,就算陪在自己家人的身边,能陪多久?”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家人一个个死去,普通人不会悲痛多久,不会死的他们,将会享受无尽的悲痛!”

    “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改变心意,不会生起奴役人类的心思?”

    “首先,我纠正你一点,”叶晓伸出一根手指说道,“他们不是不会死,你是有道术传承的,你应该比我更清楚这一点。”

    “普通人找对方法,也能杀死他们,导弹轰炸,核弹洗地,把他们放逐到外太空,别跟我说代价太大,你就说能不能吧?”

    “能!”毛忧无言以对,叶晓把她的话堵死了,她无法反驳,因为这些办法,确实能杀死僵尸,不光是僵尸,绝大多数的妖物都能杀死。

    “能就行了,再说第二点,”又伸出一根手指,叶晓说道,“享受悲痛?说的好像他们离开家人,就不会悲痛一样。”

    “怎么的,眼不见为净,留有希望,以为自己都是普通人的家人,不会死是吧?”

    “那照你这么说的话,马小玲和况国华也别在一起了,马小玲是一个普通人,活不了多久,况国华是一个僵尸,在自己孙子死后没多久,就爱上了自己孙子的女朋友,嗯…半个前女友,还瞒着现女友,跟现女友搞暧昧。”

    “咦!他也不是个好人啊,呸,他本来也不是人,是僵尸!”

    “还有第三点……”

    “够了够了!”毛忧可不敢再让叶晓说下去,她倒是还受得了,但是马小玲快受不了了。

    不,已经受不了了!

    “把你的枪给我!”马小玲咬着牙,黑着脸,伸手就要去夺毛忧手里的枪。

    毛忧赶紧躲开:“小玲你冷静啊,他是人类,不是僵尸!”

    她的劝说让马小玲更加恼火:“我不管,我要杀了他!”

    要是僵尸的话,她有的是办法杀死叶晓,但是叶晓不是僵尸,只是人类,她的大部分手段就没用了。

    用她自己的驱魔棒,还不如毛忧的枪来的快。

    箭头在一旁不知所措,他能下手杀死僵尸,但却下不去狠手,去杀死一个无辜的人类。

    同时,叶晓的话,也让他的三观受到了冲击,这和马小玲告诉他的爱情故事可不一样。

    在马小玲的叙述中,她和况天佑历尽磨难,经历千辛万苦,最终才在一起的,他也是被马小玲的爱情故事感动,这才答应跟马小玲一起来到未来。

    哪想到里面还有这么深的水,况天佑不是况天佑,是他的爷爷况国华?

    况国华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孙子死在自己面前,没有救自己的孙子不说,还抢了自己孙子的女朋友,还是两个?

    这这这,单纯的箭头大受震撼,不理解,也想不通!

    “哟,哥们什么时候来的,前天没见到你啊?”

    箭头一个哆嗦,他怕自己也被叶晓说破防了,但想到自己是八百前年的人,历史上都没记载的无名小卒,想来叶晓也不会认识他,便说道:“前天有事出去了。”

    “哦,怎么样,现代还可以吧,别的不说,交通出行,买卖东西还是很方便的。”

    箭头点了点头,确实,光是交通出行这一方面,让他大开眼界,古代出行要是这么方便,国内乱世早就被他们平定了,说不定还能把国外的一些无主领土,纳入他们的地盘。

    小了,格局还是小了,古代要是有现在的交通,哪还有什么无主的领土,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