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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饥饿伪装和蝙蝠

    “我叫饥饿,这是我的新名字,准确来说,我以前根本就没有名字,我们整个族群都没有名字,我们称呼我们自己为共生体!

    原本我在共生体星球平静的生活着,偶然间,我发现一艘宇宙飞船,迫降在了我们星球。

    坠落地点离我很近,我蛄蛹着,抢在所有共生体之前,来到了坠毁的飞船处。

    庆幸的是,飞船的驾驶员还剩下最后一口气,而这最后一口气,成为了我离开共生体星球的契机。

    在占据了驾驶员的身体后,我同步了他的记忆,获知了驾驶飞船的方法。

    但由于飞船损坏严重,星图系统丢失,好在动力系统问题不大,足够我离开我的家乡。

    说实话,我的家乡并不是什么好地方。

    我们共生体,只能依靠宿主,才能发挥出自身的实力,且宿主实力越高,我们能发挥出的实力就越强。

    最操蛋的就是,共生体星球,也就是我的家乡上,只有共生体,没有可供我们寄生的宿主。

    而想要保住自己的性命,除了找个偏僻的地方陷入沉睡之外,只就能靠厮杀、吞噬别的共生体,来维持自身的机能。

    随着时间的流逝,可供吞噬的共生体也越来越少。

    因此,能离开共生体星球的话,没有一个共生体是不想离开的。

    显然,我是这次的幸运儿,原本我是这么认为的!

    在一众迟来的共生体,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中,我驾驶飞船,离开了,漫无目的的在宇宙中流浪,试图找到一个好奇的过路人。

    没办法,飞船的燃料不足,在离开家乡不远后,飞船就失去了动力,只能随着宇宙中的乱流飘荡。

    改变航向,纯靠陨石的撞击!

    飞船被陨石撞击的越来越破,被我占据身体的宿主,也支撑不了多久,本来就不是多适合我的宿主,能撑这么久,已经出乎我的预料了。

    在宿主死亡后,长时间得不到能量补充,我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只能蜷缩在宿主的身体里,苟延残喘着。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一个披着披风的光头女人,从飞船外面一闪而过。

    仅凭肉身就能在宇宙中存活,一看就是上好的宿主,只要占据了她的身体,不但损失的能量会补回来,甚至达到新的巅峰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拼了命的发出动静,吸引了光头女人的主意,看到光头女人上了飞船,我按耐住激动的内心,指引着光头女人来到了我的面前。

    就在我化作漆黑的液体,想要占据光头女人的身体时,那件我以为只是普通的披风,竟然活了过来。

    不,应该说它本来就是活的!

    披风挡住了我,让我失去了偷袭的机会,而光头女人,竟然不慌不忙的反手拿出了一个玻璃瓶,比比划划的,一顿我看不懂的操作之后,光头女人把我装进了玻璃瓶中。

    我暗自窃喜,只要光头女人没有第一时间转身离开,就说明我还有机会,不管光头女人把我带到哪,至少比待着这艘飞船里,慢慢的等死强!

    而且,区区一个玻璃瓶,就想困住我?

    可笑,我好歹也是共生体,就算没有宿主,实力也比一般人要强。

    一个破玻璃瓶,看我找到机会撞烂它!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没有等到机会!

    那个光头女人手画了一个圆圈,一步跨出,我就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我的‘家’,也从一个小小的玻璃瓶,换成了一个大大的玻瓶缸。

    从此之后,我就只能透过玻璃,偶尔看到那个光头女人的身影。

    时间一过就是百年,或者是几百年?

    具体多久我忘了!

    那个光头女人好像把我遗忘了一样,从来没有和我交谈过。

    待在玻璃缸中,我连活动的空间,都变得局促。

    不过这样也正好,反正我也没力气爬到其它地方了,好困,我好想睡觉……

    迷迷糊糊间,我听到了声音,离我很近,说的什么我听不清楚,只是没过多久,困扰了我很久的玻璃缸被人拿开了,一只大手,伸到了我的面前。

    这是手吗?不,这是我的救星!

    我拼尽最后一丝力气,爬上了手掌,或许是太久得不到补充的原因,我竟然连自己的本能,都用不出来。

    可笑,我堂堂共生体,靠寄宿别人存活的共生体,竟然有一天,宿主都送到嘴边了,我却寄生不了?

    或许,我就不应该离开家乡,死在自己人的手里,至少比这么窝囊的死去强!

    意识弥留之际,我闻到了一丝血腥味,我发誓,真的,我真的一丝力气都没有了,不然,不可能放着续命的机会不把握!

    或许是听到了我的心声,另一手托住了我的身体,手掌,是那么的温暖,大手的主人简直就是天使,拯救了我于危难之中!

    我发誓……”

    “得,你别发誓了,安静会就行!”叶晓打断了饥饿的自述,“不用拍我马屁,我就是看你顺眼,记住,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你要做到心中有数!”

    “若你做不到,现在离开还来得及,和我绑定越深,你能离开的机会就越渺茫!”

    共生体的尿性,叶晓又不是不清楚,瞅见一个比原宿主更强的,就想换一个宿主,追求强大的力量,是刻在它们基因里的本能,假如它们有基因的话。

    自己的秘密太多,让一个外来者知道了,对叶晓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隐藏在他灵魂最深处的秘密,比他灵魂空间里的时空通道,还要更加的重要!

    “不会,绝对不会!”饥饿举手说道,“我发誓,我要是背叛宿主,就让我和悬浮斗篷被雷劈死!”

    探知了叶晓一部分秘密的饥饿,恨不得和叶晓彻底绑定死!

    它们是本能的会追求强大的力量不假,但放着眼前这么一个超级潜力的大腿不抱,转投其他妖艳贱货的怀抱,要是被其它共生体知道了,绝对会嘲笑它没脑子!

    不趁着有无限可能,还处在成长期的时候,给宿主添砖加瓦,等宿主成长起来了,还有你这个乐色什么事?

    我,饥饿,以前是乐色也就罢了,从今往后,我看谁还敢说我是乐色!

    “你知道我们俩思维是共同的吧?”叶晓有些无语。

    他能感知到饥饿在想什么,饥饿能不能感知到他在想什么,取决于叶晓想不想让它知道。

    在没有彻底获得他的信任前,他不可能会对饥饿敞开自己的心扉。

    虽然给自己取名叫饥饿,但严格来说,只有它和叶晓彻底融为一体,它共生体加上叶晓,才是完整的饥饿。

    现在顶多算是半个饥饿,融合的不算很彻底,一个人的身体中,住进了两个意识,就和浩克和班纳的存在差不多。

    饥饿在叶晓的肩膀处,幻化出自己的身体,一个拇指大小的火柴人,脸上的五官,只有眼睛和嘴巴。

    挥舞着自己的小手,饥饿刚想伸出自己的舌头,舔舔自己的嘴角,猛然想到,叶晓的记忆中,似乎很反感这一幕。

    它立马停下了自己的动作,改为双手叉腰。

    “宿主放心,我绝对不会想乱七八糟的事,我发誓,在你没有呼唤我出来之前,我绝对会老老实实的待在宿主体内!”

    “那我脑子里出现的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国家的老师,是我自己想的吗?”叶晓眉头皱起斥道,“把你那瑟瑟的想法都给我收一收,听见没有!”

    “我这么正直的一个人,我会想这些东西?”

    一边应付着悬浮斗篷的偷袭,饥饿一边光速承认:“是,我这就收一下!”

    “好了,宿主的脑子现在是干净了!”

    叶晓的眉头皱的更深了:“怎么又换成欧美的了?”

    饥饿试探的说道:“那要不我再给宿主换回来?”

    它只是一只没见过世面的共生体啊,要不是叶晓放开了自己的一部分记忆,它哪里会懂得这些知识?

    什么小泽,什么井,波多的声音最好听,我饥饿能懂这个?

    我读春秋的!

    “算了,你给我找点亚洲地区的,我需要巩固一下知识点!”叶晓随意说道。

    话音刚落,一幕幕仿佛亲身经历的场景,在叶晓脑海里不断浮现。

    恍惚间,叶晓感觉自己身处课堂,上了一节又一节老师的课,课间休息都没有,全被拖堂了!

    “嘶呋~”

    终于到了下课的时间,叶晓神情疲惫,仿佛经历过大战,战况很激烈,激烈到大战结束之后,他的脑子一片空白,什么知识点都没记住,有的只是心如止水!

    坐在商店里,平复了一下心情,叶晓关闭了店里的灯光,打开了卷闸门,钻了出去后,又将卷闸门给合上了。

    商店里,除了货物,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既没有血迹,也没有衣服碎片。

    第一次合作还算比较完美,饥饿负责清理尸体,他则负责打扫痕迹。

    灵魂空间,被叶晓当成了储存空间使用。

    十几套染血的衣服,静静的躺在灵魂空间的一角。

    虽然有点恶心,但,够隐秘,光是这一点就够了!

    哥谭么,还是平静的哥谭,似乎隐藏着更大的黑暗。

    自觉自己是正派人物的叶晓,不想掺和进哥谭的浑水,干脆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漫步在大街上,朝着城外的方向走去。

    肩膀处,饥饿已经遁入了叶晓的身体里,带着的袖章,似乎有些宽松,被风吹的来回晃荡。

    “你个妖艳贱货,你已经有主人了,干嘛还要纠缠我的宿主?”饥饿不断挥舞着拳头,打在伪装成袖章的悬浮斗篷上。

    叶晓给他分享的记忆中,恰好有悬浮斗篷认主的场景。

    只一眼,饥饿就认了出来,这个家伙,不就是当初光头女人背后的披风么!

    好嘛,我换了一个宿主,你这个家伙也跟着换是吧?

    上一次你就坏了我的好事,这一次,你又比我更快一步?

    既然如此,拿命来吧!

    新仇旧恨一起算的饥饿,欺负悬浮斗篷不会说话,伴随着拳打脚踢,还有着来自叶晓记忆中,全是消音的脏话!

    “我艹¥……¥……”

    悬浮斗篷也不惯着饥饿的臭毛病,它是不会说话,不代表它不会还手。

    开玩笑,称霸卡玛泰姬几百年,谁没领教过它悬浮斗篷的手段。

    于是,在外人看来,只是袖章被风吹动,实则,在这方寸之地,一共生体一斗篷,展开了激烈的战斗!

    直到,叶晓拐入了一个小巷,两个家伙才偃旗息鼓!

    ……

    ‘我怎么会突然想到这些?’叶晓揉了揉自己的脑门,“我不是在转移大巴里的注意力吗?”

    ‘糟了,难不成是我的注意力被转移了?’

    有些模糊的大脑瞬间清醒,叶晓张嘴刚想说话,一股黑烟就冒了出来。

    “咳咳!”

    嗓子干涸,就好像几天没喝水了一样。

    拿起递到自己眼前的水,叶晓下意识的说了声谢谢后,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不客气!”小巴里收回了叉子,“你刚才怎么回事?”

    “失误了!”叶晓耸了耸肩。

    想起来了,在转移大巴里注意力的时候,因为说的太过激动,手脚幅度大了一点,一个没注意,直接将手搭在了椅子的扶手上。

    椅子通体用金属打造,刚被雷劈过,椅子上的电流还没有流失干净。

    伪装成普通人的叶晓,就享受了大巴里差不多的待遇——电击!

    幸好电流强度不大,他这个普通人,只是被电击的短暂失了神,其余的,倒是没什么问题。

    坐在椅子上,被固定住的大巴里,有些幸灾乐祸:“哈,你现在知道被电击有多不好受了吧,我都说了,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做一下心理准备。”

    “你看,你只是被闪电的‘余温’电了一下都受不了,我直接被闪电劈,那滋味能好受?”

    “快放开我!”大巴里挣扎着,带着哭腔,“求你们了!”

    “布鲁斯,好歹我们也是队友,你忍心看到我这样吗?”

    蝙蝠侠意味深长的看了叶晓一眼,转而对大巴里说道:“我并不是你认识的那个布鲁斯……”

    ‘我也没有队友!’

    后半句话,蝙蝠侠没有说出来。

    他的哥谭,还处于混乱状态,他的世界,也濒临毁灭。

    任何能拯救他所在世界的方法,他都会去尝试一下!

    对于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蝙蝠侠自己也不清楚,他只记得自己好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恍惚间,一个戴着战损版头盔,胸口有着闪电符号的人,映入他的眼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