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
陈琳刚来到刑警二队,就看到芙宁娜正坐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如一个好奇宝宝般认真研究着放在桌子上的座机。
‘不就只有一根线吗,为什么可以做到千里通话呢?’
‘这到底是什么个原理?’
‘好神奇’
芙宁娜刚准备把电话线扯下来看看究竟,就见座机突然响了起来。
铃铃铃——
“我嘞个去~”
芙宁娜被吓得呆毛竖起、屁股离凳。
她做贼心虚般手忙脚乱将座机推到一边。
“队长。”
“诶?”她又被陈琳那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
她扭头看向陈琳,表情闪过一丝惊慌,就像是在家偷偷搞破坏,突然被回家的家长给逮到一般。
“你你来得正好,快接听,快快快。”芙宁娜从陈琳的位置上离开。
“嗯。”陈琳走过去拿起座机的话筒放到耳边。
“喂你好,这里是刑警二队。”
“”
“好的,我们马上过去。”
挂断电话,她转头对芙宁娜道:“队长,红玫瑰公寓发生了一起命案。”
芙宁娜看了一眼桌子上的时间。
现在是545分。
‘一大早就有命案。’
“那我们出发吧。”芙宁娜道。
三辆警车飞速行驶在道路上赶往红玫瑰公寓。
警车行驶了大约一个小时,终于到达了红玫瑰公寓。
或许是昨晚蛋糕吃得太多,芙宁娜有些犯恶心。
她捂着自己闷得慌的胸口,强行压制住想要吐的冲动。
只见她蓝色的瞳孔放大,小脸蛋突然鼓起,随后喉咙挪动了几下。
咕噜~
“走吧。”一会儿后她云淡风轻开口,并优雅迈步走进公寓楼。
6名警察跟随她一同乘坐电梯上到4楼。
来到413号房的门前,她们就闻到了一股很浓重的血腥味从里面散发出来。
因为时间很早,案发现场也没有围着吃瓜群众,只有一名身穿休闲运动服的女生蜷缩在门口的对面。
她双手死死捂住自己的口鼻,两行眼泪不断流出,身体肉眼可见的颤动。
“是你报的警吗?”芙宁娜走上前问道。
听到声音,女生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然后点了点,声音颤抖道:“是是我。”
“你和死者是什么关系?你是怎么发现尸体的?”
女生说:“我是她的闺蜜,我们昨天晚上约好今天早上6六点钟一起去晨跑减肥的。”
“我5点半就提前来了,我打她的电话可是不见她接,我猜她应该是还没有睡醒,于是就上来找她了。”
“谁知道我上来就就”
说着,女生的眼泪又哗啦往下流。
芙宁娜问:“受害者家的门没有锁吗?”
“没有反锁,我敲了几下发现里面没有动静,于是我就尝试着扭动门把手,谁知道直接就开了。”
“受害者的信息,麻烦你提供一下。”
“她叫钟艳红,和我是一个村的,两年前和我们一起到这里打工,不过她已经很久没有出去工作了,她的社交圈很小,就只有我一个闺蜜。”
“她从小性格就挺好的,平日里也没有见她和谁起过矛盾。”
芙宁娜问:“她平时是一个人居住在这里吗?”
闺蜜摇头,“不是,她是和她男朋友一起住的。”
‘男朋友?’
芙宁娜看了一下,并没有发现现场有第二个人。
她正在猜测些什么的时候,闺蜜的声音传来。
“不过艳红前天和我说,她男朋友已经去外地出差了。”
“你可以联系上她男朋友吗?”芙宁娜问。
“我有他的联系方式。”闺蜜拿出手机,看着芙宁娜问道:“需要我联系他吗?”
见芙宁娜点头后,她打开手机通讯录,拨通了一个名叫“洪俊凯”的手机号码。
话筒内的彩铃响了好一会儿后传出一道提示音。
【您好,您所拨打的号码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在拨】
闺蜜对着芙宁娜摇头,“不接。”
“那等一下再打吧。”芙宁娜对旁边的一名男警察道:“你先安抚一下她。”
见陈琳做好笔录后,她道:“我们先进去看看吧。”
说着,芙宁娜戴上鞋套与手套,走进413号房间。
进入客厅,映入眼帘的是满地拖长的血迹,像是凶手为了破坏现场故意而为。
死者就横躺在满是鲜血的沙发旁边。
她的着装完整并没有被侵犯的痕迹,身上也没有任何捶打的伤痕,只是她右臂的手腕和无名指全部被剁下来,头部也被捅了数十刀,已是面目全非,乳白色的脑浆混杂着鲜血流出。
凶手的残忍程度令人毛骨悚然。
“我靠,这是什么仇什么怨啊,刀刀往脑袋上捅。”
看到如此血腥的场景,众人不禁皱眉。
一些刚出来实习的警察更是差点呕吐出来。
芙宁娜蹲到地上,摸了一下地上的血液,说道:“以血液的凝固程度来看,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在4个小时前,也就是昨晚凌晨1点半左右,”
“凶手应该是用匕首或者水果刀往死者脑袋上捅的,而她的手应该是被菜刀剁下来的,”芙宁娜吩咐其他警员道:“你们去搜寻一下看看现场有没有发现可疑的作案工具。”
吩咐完后她向死者靠近。
“队长,这里有一部被砸碎的手机。”陈琳从茶几下面找出一部手机,说道:“已经无法开机了。”
“等会儿拿回去交给技术组吧,正好看看上面有没有凶手的指纹之类的。”芙宁娜摸着下巴沉思片刻才说道:“这里貌似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你怎么知道?”陈琳好奇问道。
芙宁娜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她蹲在死者的面前,双手用力将对方翻至侧身。
‘果然和我想的一样。’
证实自己的猜测后,她说道:“因为死者的口鼻有乙醚的药物残留,她的衣服后面已经严重磨损还有尘土痕迹,这明显是拖拽造成的。”
“而且她背部有不规律的擦伤,这应该是凶手拖拖停停才导致的,由此可以推断凶手的力气应该不大。”
“凶手知道死者的所住,那么应该就是熟人作案了。”
“他敢光明正大在外面迷晕死者,并且不急不慢把她拖回家里,说明他很熟悉这栋公寓的住户作息时间,他能够肯定在他迷晕死者的这段时间不会有人发现。”
如今芙宁娜解锁了药物辨别能力,她一眼就可以看出死者是被凶手用乙醚迷晕后杀害的。
她之所以认定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是因为死者周围的这些东西都摆放得很整齐。
按理说,使用乙醚的话死者不会一下子就昏迷过去,至少要等3分钟以上,而在这三分钟里死者不可能不反抗。
而只要反抗,无论力度大小,她这个位置都会踢到茶几。
“死者是被乙醚迷晕的,你也看得出来?”陈琳感到有些惊异、不可置信。
“那可不?”芙宁娜鼻孔朝天,小表情写着‘本神明厉不厉害’几个字。
陈琳一眼就看出她想要得到夸奖,因为害怕她像上次一样沮丧,只能开口夸赞道:“好厉害,连法医都需要色谱仪、光谱仪等等仪器才能够检测出药物成分,而你一眼就看出来了,实在厉害,队长你简直就是人型色谱仪啊。”
“那可不?”
虽然陈琳的夸奖很拙劣,但芙宁娜还是很心满意足,都骄傲快飞上天了。
‘哼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