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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3 章 上官明

    “让我看看。”

    华振国从风清云手中接过请柬。

    他一面看,一面低语道:“是单独请你的请柬,奇怪?小明王为什么会请你吃饭?”

    “也许是因为我长的太帅。”风清云开玩笑。

    “别嬉皮笑脸!”华振国白了风清云一眼:“这个小明王,喜怒无常,惹得他不爽,他真的会杀人。”

    风清云耸耸肩,一脸无所谓。

    华振国起身走到风清云近前,将手按在风清云肩上。

    “清云,现在还不知道小明王找你的目的,你千万不要大意,千万不要得罪他。”

    华振国连用两个“千万”,神情中满是担忧。

    风清云回应道:“放心吧,我会带上刘猛,就算遇到不测,逃回来绝对没问题。”

    ……

    武城西郊。

    一座坡度平缓的山丘上长满翠竹。

    一条公路从竹林之中穿过,从山下延伸至山顶。

    山顶之上,有一片古色古香的院落。

    这个院落就是云龙山庄。

    山庄实行的是会员制,内面提供美食与茶点,是武城顶尖富豪们谈生意,招待贵客的场所。

    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停在山庄外的停车场。

    风清云与刘猛,先后从车上下来。

    “这里环境不错啊,有鸟叫,有花香,还可以闻到竹子的清香。”

    风清云环顾四周,一脸轻松。

    刘猛却是如临大敌,神经紧绷。

    “干嘛这个样子?放松点。”风清云轻拍刘猛的臂膀。

    刘猛一脸严肃道:“来的时候,华总嘱咐我十几遍,要我小心点,保护你的安全。”

    风清云笑道:“小明王要是想害我,就不会请我吃饭了,走吧,咱们进去。”

    风清云迈步向前,刘猛紧跟在后。

    他们两人跨过山庄敞开的大门,进入内面。

    入眼所见,是一面古色古香的屏风墙,绕过屏风墙,山庄内的景象映入眼帘。

    两层楼的仿古建筑,围成一个四方形的大圈。

    大圈的中间,是长满荷叶的水潭。

    水潭之内,各色鱼儿欢快游动,水潭四周,是一圈青石铺设的走廊。

    就在风清云观察周围环境时,一名身穿旗袍,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的年轻女子,缓步走了过来。

    “你就是风先生吧?”年轻女子询问。

    风清云微笑点头:“没错,我就是风清云。”

    年轻女子作出请的手势:“小明王在二楼主厅,请风先生随我来。”

    “有劳了。”

    风清云客气回应。

    旗袍女子转身,在前方带路。

    还别说,华夏旗袍的贴身设计,将这位年轻女子完美的背部曲线勾勒出来。

    跟在她的背后走,欣赏着迷人的背影,还真有一种赏心悦目之感。

    “风哥,这个女人是高手。”

    刘猛在风清云耳边小声提醒。

    风清云微微一笑,小声问道:“是你强,还是她强?”

    “我至少能打赢八个她。”

    旗袍女听到刘猛的话,回过头,丢给刘猛一个白眼。

    上了楼,顺着走道,向前走出一段路,旗袍女将风清云、刘猛,领到一扇敞开的双开门前。

    “风先生,小明王就在里面,我就先告退了。”

    “好啊,你慢走。”

    旗袍女微微欠身,行上一礼,顺着来时的路返回。

    与此同时,一名身穿黑衣,头顶无发的壮硕男子,挡在了门口。

    “风先生可以进,你不能进。”

    黑衣光头男,手指刘猛。

    刘猛面色一沉,将风清云护在身后。

    “风哥,这个光头是高手,你退后。”

    刘猛交代一声,直面眼前的光头男。

    “我是风哥的贴身保镖,我必须贴身保护他。”

    听到刘猛的回应,光头男眼眸寒芒一闪,挥拳轰向刘猛。

    “哼!”

    刘猛双目一凛,挥拳迎上。

    “咚!”

    两拳相击!

    刘猛退后一步,光头男连退两步。

    很显然,刘猛占据了上风。

    “不过如此!”

    刘猛轻蔑的笑了。

    “你找死!”

    光头壮汉恼羞成怒,再次挥拳扑来。

    “王恒,让他们进来!”

    大门后方,传来一道年轻男子的话语声。

    叫做王恒的光头男,仿佛中了定身咒一般,定格在原地。

    “是,小明王。”

    王恒面带不甘,退回大门之内。

    “猛子,你在门口守着。”

    风清云交代一声,穿过敞开的双开门,向前走去。

    刘猛想跟上去,却知道这种场合下,不能违背风清云意思,弱了风清云的气势。

    他只能盯着王恒,与王恒一左一右,守在了大门两侧。

    踏入主厅的风清云,已经看到了小明王,上官明。

    这货,坐在大厅中心的圆桌旁,手持一双朱红色的筷子,在桌上的火锅里涮着一块羊肉。

    风清云原以为,这种传承近千年的隐世家族,怎么说,也应该有那么一点贵族气质。

    实际的情况却是,小明王这货,穿着一身米国湖人队的球衣,留着寸头,坐在长凳上,一只脚还不老实的踩着长凳的凳面。

    就他现在的形象,像极了在篮球场打了一场球,跑来吃火锅的大学生。

    “这么热的天,你还吃火锅?”

    风清云走到圆桌近前。

    小明王将涮好的羊肉,放进身前的酱料小碗鼓捣两下,塞进嘴里。

    “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管它什么天气?哇啊!好爽!就是这个味!”

    小明王咽下羊肉,一脸陶醉。

    他仿佛终于想到了招待客人,伸手示意道:

    “啤酒在脚下,调料在左边桌子上,你自便。”

    “好啊!”

    风清云调好酱料,在圆桌旁坐下。

    他与小明王两人,就像相熟已久的朋友,在一个锅里吃起火锅。

    “哟!风清云,你也喜欢吃辣的啊。”

    “我吃辣,不吃麻,就怕花椒。”

    “哈哈!你的口味和我一样,看样子,我们没必要成为敌人。”

    小明王的话,话中有话。

    他从裤兜中取出一份折叠了几遍的报纸,递给风清云。

    风清云接过报纸,打开一看,乐了。

    这竟然是港城的新报。

    风清云看的这页报纸上,刊登的就是风清云的专访。

    其中有一段话,被红线圈了出来。

    “我与同龄人交朋友,从来不看对方有多少钱,因为他绝对不会比我有钱,我交朋友靠走心。”

    看着这段被红线圈出来的话,风清云苦笑摇头。

    “你可别告诉我,你叫我过来,是想和我交朋友?”

    小明王放下筷子:“交朋友的事,之后再说,我先让你见三个人。”

    “啪啪!”

    小明王双手击掌。

    下一秒,与正厅相邻的另一个入口,走进来三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