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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 章 遇匪

    “好险峻的大山啊!”

    看着眼前巍峨的大山,张枫忍不住感叹道。

    自从和鲁智深,史进分手后,宋万和张枫二人,也不着急赶路,一路走走停停,几日下来,二人可能还没有走出青州。

    “是啊,这里虽然比之梁山少了些气势,不过倒也是个占山的好去处。”

    身为资深山大王的宋万,见这险峻大山,以及满山的葱绿树木,也忍不住点点头,给出了自己的评价。

    “哥哥好见解!不过这里少了那八百里水泊,比梁山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听到宋万的话,张枫笑着摇了摇头。不动声色的拍了宋万一记马屁。

    “嘿嘿,兄弟谬赞了。不过要说这水泊梁山,恐怕这天下,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宝地了。……”

    见张枫夸奖梁山,宋万也感觉颜面有光,忍不住笑出了声音。

    就在二人有说有笑,顺着林间小路向深处前进时,突然,林间响起了一阵铜锣声。

    张枫和宋万对视一眼,都从各自眼中看出了笑意。

    同为占山为王的强人,张枫二人对这声铜锣太熟悉了。只不过没有想到,二人刚刚还讨论这里山势险峻,正是占山为王的好去处呢,这马上就遇到了同行。

    顷刻间,二三十名喽啰兵,从山林中钻了出来,各拿武器挡住了宋万二人的去路。

    “呔!俺乃清风山的大王,尔等要打此处过,需留下买路的财物!”

    一群小喽啰的前面,一个五短身材的汉子,手中朴刀一指宋万二人,大声喝道。

    “清风山?……”

    听到矮汉的报号,张枫好像知道眼前这个三寸钉是哪个了。

    “呵呵,众位兄弟辛苦了。俺乃是梁山三当家,云里雾里宋万。今日路过贵宝地,没有上山拜会各位兄弟,是小弟的不是,还请众兄弟见谅。这些小意思,还请各位笑纳。”

    宋万笑了笑,抱了抱拳。从怀中掏出50两银子,托在手中,客气的说道。

    对面那个矮个汉子,看到银子,一双小眼睛立马亮了起来。不过狂喜的表情,马上被他压了下去。盯着宋万这个人高马大的壮汉,小矮子一点也不惧怕,朴刀一挺,冷笑道。

    “嘿嘿,区区50两银子就想打发老子,真把爷爷当成要饭的了。”

    听到小矮子的话,宋万的眉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

    说实话,宋万已经挑明了身份,就算对方不认识自己,可是看在同为绿林的份上,对方也不至于为难自己啊。

    可是现在这个矮汉,明知自己也是绿林道上的人,却依旧一副不肯罢休的模样,难道对方是个不懂规矩的愣头青。

    “兄弟何意?俺乃梁山的人!”

    “哼!爷爷管你梁山,热山的!尔等二人要想过去,识相的留下全身的财物,爷爷没准一时心善,放尔等离去。如若不然,小的们,把他们绑了,摘心掏肝与爷爷做碗醒酒汤来吃。”

    “哈哈……”

    矮汉的话一出口,立刻引来身后众喽啰的大笑。

    “矮厮!找死!”

    见矮汉如此态度,宋万就知道今日是碰到吃生米的硬茬子了。又听到这个矮子大放厥词,杀人摘心张嘴就来,不由得勃然大怒。

    狂吼一声,把银子揣回怀中,抽出身后的朴刀,直奔矮子劈去。

    要说宋万号称云里金刚,本就是身材高大之辈。而那个矮子汉身材矮小,身高仅仅刚到宋万胸口。不过矮汉见宋万攻来,却丝毫不惧,大喊一声,挺朴刀和宋万战在一处。

    矮汉虽然身材矮小,不过身法十分灵活,倚仗着矮小的身材,一时和宋万斗了个旗鼓相当,不分上下。

    树林中,一高一矮两个身影,两把朴刀呼呼作响,不多时,两人已争斗数十回合,不分胜负。

    “住手!……”

    就在宋万和矮子斗了三四十个回合后,突然从山上跑来了一群人,为首一个赤发黄须的大汉,跑到宋万二人相斗的跟前,手中朴刀一举,大喝道。

    那名矮子见到来人,避过宋万一刀,扭身跳出圈外,来到那人身边,躬了躬道。

    “大哥,您怎么来了?”

    那名赤发大汉摆了摆手道。

    “二弟,你与那人相斗,便有小的们上山报于俺知。俺担心你的安危,便带着三弟赶来帮忙。”

    赤发大汉说完,身旁一个白脸汉子也忙不迭的点了点头。

    “如此说来,俺这厢谢过哥哥兄弟了。”

    听到大汉的话,矮汉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笑着对大汉抱了抱拳。

    说实在的,刚刚一番相斗,矮汉确实累的不轻,体力消耗极大,如果不是大汉突然到来,恐怕自己也再难坚持下去。

    “呵呵,兄弟说的哪里话,自家兄弟,客气甚。你且闪退一旁,让俺会会那个大汉。”

    赤发大汉说着,眼睛盯着宋万,走了上来。

    此时的宋万,也早就退回到了张枫身边。手持朴刀,皱眉看着走来的赤发大汉。

    “呔!那大汉,你是何人?为何与俺兄弟动手?”

    燕顺眼中,也就宋万这个高个壮汉是个威胁,至于身材一般的张枫,燕顺根本没放在眼里,只以为是宋万的长随,仆人一类。

    “你又是何人?”

    宋万刚刚一阵也是累的不轻,举着朴刀气喘吁吁的看着燕顺问道。

    “俺乃清风钱寨主锦毛虎燕顺!”

    果然!

    听到燕顺的话,张枫嘴角轻轻上扬,笑了起来。

    刚刚为何一直没有上前帮忙,张枫就是想把清风山上的三位寨主凑齐。

    锦毛虎燕顺,矮脚虎王英,白面郎君郑天寿。

    说实话,当初读水浒传的时候,张枫就被这三个‘好汉’,气的牙根痒痒。

    锦毛虎燕顺,原本就是个贩羊马的客人,只因消折了本钱,才干起了这打家劫舍的买卖。本来这也无可厚非,可是燕顺当了山大王后,却喜欢摘活人心肝,做成醒酒汤来喝。

    此等残暴成性,又喜食人心的家伙,简直就是人间恶魔。也不知道宋黑子是怎么想的,这样的人也招于麾下,坐了梁山的一把交椅,每每想到这里,张枫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要说这清风山的二当家,矮脚虎王英,比之燕顺更是可恶。

    这王英本是江淮人氏,车夫出身。只因半路见财起意,杀了东主,劫了钱财。被捕后,越狱逃走,来到清风山,与燕顺一起打家劫舍。

    本来这见财起意,就是被绿林所不耻的行为。可是这王英的恶行,可绝不止这些。要说这王矮虎绝对算得上一个自私自利,又贪财好色的真小人了。

    当初为了刘高之妻,敢和结拜大哥燕顺拍桌子动手,甚至于连带头大哥宋江的面子都不给,可见此人的好色秉性。

    三打祝家庄的时候,这厮看到年轻貌美的扈三娘,也是不管不顾的直冲上去,最后失手被擒。

    就算被宋江乱点鸳鸯谱,娶了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后,王英好色本性依旧不改,看到女将琼英时,又是色心大发。可见其就算在色鬼中,也是响当当的头面人物了。

    至于郑天寿,虽然书中没有记载多少恶行,不过这厮整天和燕顺,王英混在一起,想必也并非什么良善之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