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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唇枪舌战(二)

    第六审判庭重新开庭。

    法官黑着脸坐在审判席上愣神了一大会后,才恶狠狠地敲了一下法槌,厉声喝道:

    “原告,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找找原件是不是放在其他地方了,或者想一想是不是忘带了,要是拿不出原件,可不是举证不能那么简单!”

    原件上哪找去,齐河律师现在一脸苦逼。

    他也是一名兢兢业业地老律师,办案从来没有马虎过,开庭前几日都会认真核对一遍所有的开庭材料。

    尤其是证据原件,那都是谨之又谨,慎之又慎,生怕出现遗漏的情况。

    所以在进入法庭前,他还专门确认了一遍,现在竟然莫名其妙地消失了,这让他都有点怀疑人生了。

    见原告章明水和齐河律师竟然像烂泥一样瘫软在椅子上,没有一点反应,法官恨地牙痒痒的。

    这个案子本来是有人授意他整一整流氓律师孔大状,所以在开庭前他和原告代理律师齐河还特意沟通了一番。

    本以为证据齐全,十拿九稳的事情,没想到竟然出现这么大个漏子,他恨铁不成钢地摇了摇头,冷冷地说道:

    “好了,原告限你五日内将借条原件,或者证明债务没有消灭的其他证据交到法庭核对,否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齐河律师有气无力的回了一句,他知道这是法官在给他争取时间,可是借条不翼而飞,让他上哪去找,这次他真的要完了。

    过了片刻,见齐河律师神色没有一点好转的迹象,法官知道他是指望不上了,于是轻敲了一下法槌,接着说道:

    “好了,继续开庭,被告代理人,可有证据出示。”

    “有!”

    孔大状也看出来了,法官和原告方有猫腻,似乎在特意针对他。

    原告追打他,扰乱法庭秩序,最后竟然只是被口头警告一句就完事了。

    不过,借条原件在他的空间法宝里,谁也拿不走,原告方和法官纵使有天大的本事,也枉然。

    既然继续开庭,那就接着开吧,于是孔大状大声说道:

    “我方提交一份银行转账凭证,证明2023年7月11日,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300万元,交易记录后有备注‘偿还借款’字样。”

    陈述完毕后,孔大状主动走到审判席,将银行转账凭证交给法官。

    法官接过证据查看了一番,然后对着原告席说道:

    “原告,针对被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齐河律师似乎还没有从刚才的打击中完全恢复过来,慢吞吞地走到审判席从法官手里接过证据,然后回到座位后和当事人章明水低头耳语了几句,有气无力地说道:

    “对原告提交的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是对于关联性和证明目的有异议。

    该份证据偿还的不是借条形成的债务,而是借条出具后,也就是在2021年6月29日之后,到2023年7月份期间,被告又先后从原告处借款300余万元,被告2023年7月11日偿还的就是这部分债务。

    我方有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予以证明。”

    法官闻言眼睛一亮,看来案件反转还有机会,即使原告无法提供借条原件,但是交易记录做不得假,操作一番还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于是他急切地说道:

    “快把证据交上来让我看看!”

    齐河律师和孔大状都捕捉到了法官微妙的表情变化,二人的反应却各不相同。

    齐河律师无疑给打了一针强心剂,这说明法官还没有放弃他,可操作的空间还有。

    孔大状却是嗤之以鼻,困兽犹斗,垂死挣扎而已!

    一瞬间,齐河律师就调整了心态,信心满满地拿着证据走到审判席前,将证据交给法官,并且还指着一笔笔转账记录绘声绘色地给法官讲解起来。

    法官越听越满意,大手一挥,说道:

    “被告代理人,针对原告提交的新证据发表你的质证意见。”

    孔大状走到审判席前,接过证据,回到自己的座位上,逐页核对了一下对方的证据,然后朗声说道:

    “对原告提交的这份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是对其关联性和证明目的有异议。

    首先,明明有借条形成的债务在前,原告却说被告还的是之后形成的债务,这种说法不符合先还旧账再还新账的交易习惯。

    其次,原告提供的这些转账记录,并没有标注交易用途,亦没有其它证据佐证是借款,并不能充分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最后,在2021年6月29日之后,到2023年7月份期间,被告也有向原告转账的交易记录,总金额为3125万元,比此期间原告向被告转账的数额还略有超出。

    以上证据足以证明原告撒了谎,其以已经消灭的借条,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

    言毕,孔大状将一摞子证据交给了法官。

    法官翻看着交上来的证据,骂娘的心都有了,这原告到底是什么脑回路,这些交易记录自己不清楚吗,立案之前都不理一理吗?

    最后,他越看越生气,再没了好脸色,证据直接桌子上一丢,呵斥道:

    “原告,你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此刻,齐河律师也是一阵手忙脚乱,显然,当事人并没有告诉他全部情况,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悻悻地走上审判席将孔大状提交的新证据拿回去和原告交头接耳了一番,慌慌张张地发言道:

    “法官,对于这些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对于关联性和证明目的有异议。

    原告和被告不仅是借贷关系,还是合作关系,被告支付给原告的是原告应得的部分工程款。

    事实上,被告至今还尚欠原告几百万的工程款,我们将另案处理。”

    闻听原告方的说法,孔大状却不屑一顾,如此漏洞百出的说法,竟然出自一位执业多年的老律师,实在太不应该了。

    他早已和当事人核对过了,被告鲁杰是一个包工头,而原告章明水是一个职业放贷人。

    鲁杰承包工程经常需要垫资,就和章明水形成了合作关系,有时候是借贷,有时候是入股。

    但是双方借贷全凭民间信用维持,根本就没有签过合同,时间一长,双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就说不清了。

    这也是为什么在开庭之前,孔大状还把握不准自己的当事人说的哪些是真话,哪些是假话,毕竟原告手里握着借条原件,太反常了。

    直到原告在海边对着他明确表示借条形成的债务已经消灭,他才最终决定把原告的借条给调包了,帮被告一把。

    看着硬撑的齐河律师,孔大状不由得心中一乐,笑眯眯地说道:

    “齐律师你觉得这样说话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