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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江湖天很晴》(5)

    03

    “晚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 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蚟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歌妓们唱的正是李煜的《一斛珠》。

    “樱桃破”画舫便在这婉转绮丽的檀板清歌之中,沿流花河缓缓而下。

    行不多时,已到桃花渡,河面上花船、小舟都渐渐多了起来。

    桃花夹岸,粉雾飘摇,软香氤氲。

    十里桃花中,游人们或结伴信步闲游,或撑青竹骨伞独行,或三三两两赋文高谈;烟岗雨霰下,美人与红雨争媚,仕子与刘郎竞雅,端的风流至极。

    “樱桃破”在岸边泊下,蓝衫男子着人将画舫的窗子打开,与枫雪色坐在窗内,隔着薄薄的纱幔饮酒赏花。

    “‘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古来咏桃花的诗词无数,但窃以为,唯杜诗圣这句,最是情深。”

    “周兄此言差矣,杜子美诚然情深,但说起咏桃花,小弟却认为还是李太白的‘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乃佳句天成。”

    “不然不然,愚弟却以为梦得先生的‘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净尽菜花开。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言极浅而情极伤……”

    岸上,一树开得极艳的桃花下,三个腐儒酸丁你一言我一语,辩论得兴高采烈,声音越来越大。

    蓝衫人无奈笑道:“这几位谈得忘情,却未免聒噪。”

    枫雪色听得不禁微微而笑,举杯邀蓝衫人共饮。

    正想命人操舟寻一安静处,忽听岸上一阵大乱,有人吼道:“闪开闪开,当心溅一身血!”

    两人向混乱来处看去,便见打远处过来一队奇异古怪的人马。

    当先少年穿着破衣烂衫,敞着怀,露着里面的中衣,油渍麻花已经分不清颜色;脚下趿一双破了好几个洞的烂鞋,十个脚趾头有六个很嚣张地露在外面,一个比一个脏;头上歪戴着软帽,虽然半新不旧,但还算干净,可是那一脑袋乱发却不知多久没有梳理过,乱如鸦巢,还挂着草屑,仿佛刚从谁家的鸡窝钻出来一样;再往脸上看,那张脸大约几年没洗过,污垢糊面,已经都分不出本来面目是什么了;两只手乌漆麻黑,叉着腰边行边吆五喝六。

    别看他脏得很像邋遢鬼现世,但骂骂咧咧之时,气势倒也不弱,甚至还勉强有几分雄纠纠气昂昂。

    他的身后,跟着有三四十人。这些人是一码儿的老弱病残,最大的得上七十岁,小的刚十五六,个个衣衫蔽旧,壮年的不是身上多了零件,便是少了零件。引人注目的是,这干人,两人操一辆推车,推车上放两只大木桶,一把长柄木勺,隔着犹有数十丈远,便有恶气扑鼻,让人欲呕。

    这群人浩浩荡荡、杀气腾腾地奔这个方向而来。

    桃花林中的男女游人侧目而视,看清来人,纷纷掩鼻走避。有性情粗豪的人则骂道:“他奶奶的,青阳城里倒夜香的也要造反啊!”

    “挺杜子美派”的穷酸叫道:“哪里来的贱役,这是你们应该来的地方吗?还不走远些!”

    当先那邋遢少年恶声骂道:“闭上你们的鸟嘴!给老子滚开!”

    “挺李太白派”的气得直哆嗦:“你这泼皮,竟敢对我等无礼!来人,拿了我的手帖,去城里的衙门……”

    那泼皮少年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将他踢了个跟头。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文人动嘴皮子那是一个比一个厉害,可是碰到吃生米的野蛮人,唯有抱头鼠蹿的分儿!

    “挺刘梦得派”和“挺杜子美派”的见势不妙,上去架起“挺李太白派”的,三人一溜烟地走了,边走边死要面子地叫嚣:“你等着!你们等着!我们这就去报官!”

    那泼皮也不理会,翘首向流花河中看了一眼,指着其中一艘朱红色的华丽花船,吼道:“就是它——胭脂齐!大伙上啊!”

    枫雪色和那蓝衫男子一齐看向那“胭脂齐”,水红锦幡,绣着三个黑色大字,赫然正是“胭脂斋”。敢情这泼皮还不大识字,齐斋不分!

    只见那群老弱病残,人人争先,个个奋勇,齐齐地吼一声,推着车冲向河边,离得近了,便揭开木桶,用那长柄木勺舀起桶中黄白之物,奋力向“胭脂齐”甩去。

    那“胭脂齐”还没反应过来,已被浇上无数的“黄金”,船上歌妓顿时惊恐呼叫,娇滴滴听得人煞是心疼。

    一个胖鸨娘和一个瘦龟公从舱中蹿了出来,戳指大骂:“哪里来的混账王八蛋,敢到老娘这里撒野!”话音未落,一瓢“黄金汤”飞过来,将她的胖脸糊得个严严实实。

    胖鸨娘被熏得一溜跟头,倒在船板之上又哭又骂,瘦龟公极有眼力见儿,“嗖”地跑回舱里,再也不出来了。

    那泼皮哈哈大笑:“敢欺负老子的花花,老子臭不死你们!大家速度快点,他们要逃!”

    岸上诸位一听,更加地卖力气抡大勺。

    一时间,流花河上空,尿水淋漓如雨,粪便去似流星;流花河水面,桃瓣莹莹若粉,人矢黄黄似金。除了“胭脂齐”,流花河中很多无辜的船也被波及,大家如受了惊的泥鳅,嗖嗖地满河逃蹿。真是谓为奇观!

    “樱桃破”上的诸人也快被熏死了,枫雪色和蓝衫人又好气又好笑,急忙吩咐:“关窗!关门!开船走人!”他妈的这市井泼皮也太狠了,这么损的招都想得出!

    “胭脂齐”这会儿也回过神来了,舟子们发一声喊,顶着粪雨操舟逃命。

    那泼皮极为无赖,眼见敌人已经逃出攻击范围,左手拎起一只“黄金桶”,右手抢过一柄“黄金勺”,纵身跃上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条船。站在船尾,威风凛凛地抡勺发射。准头极佳,勺勺都招呼在“胭脂齐”的舟子身上,打得他们哭爹叫娘。

    被他占据的这条船可惨了,船中之人喊一声“苦也”,“砰”的一声,两条人影自舱内破顶冲出,一白一蓝,白的如高山之雪,蓝的若深海之澜,惊弓之鹤般,翩然向岸上掠去。

    泼皮回头一顾,有些诧然,但随即又回过头来,看着“胭脂齐”上众人不堪攻击,竟然纷纷跳水逃避,场面极为狼狈,他不禁捧着肚子狂笑。

    枫雪色和那蓝衫男子足不沾地,直掠出数十丈远,始并肩停在一株深红色的桃花树下,互望时发现对方面上都犹有余悸——这两人,都是江湖中少年一辈不世出的奇才,即使面对如林强敌、诡奇险境,也不见得会皱一皱眉毛,但那堆千万人制造的黄白之物,却成功地把他们逼得落荒而逃。

    虽然这是上风处,已闻不到那扑鼻的恶臭,但两人仍如在噩梦中,仿佛自己满身都浸着那凶恶至极的味道。

    蓝衫男子抖着衣服,好气又好笑:“那小子真够缺德的!我闯荡江湖这么多年,头一次见到这种市井无赖!”

    枫雪色摘了一枝桃花,放在鼻端轻嗅,仿佛是借桃花的草木清新之气驱逐噩梦一般,良久,轻轻摇头叹息:“堂堂接天水屿的大当家方渐舞,居然会被一个泼皮赶得比兔子逃得还快,传到江湖之上,真是个笑话!”

    “我记得,是你先冲出去的吧!”蓝衫人斜睨了他一眼,冷冷地说,随即发狠,“这小子,绝对不能轻饶!”

    这泼皮小子会一些功夫——当时“樱桃破”距离他至少有三丈远,他手拎一只百十来斤的粪桶跃来,竟然毫不费力。可是一个习武之人,却对那些操皮肉生意的青楼苦人做出这种下三滥的行径,简直比不学“武术”的市井无赖还要阴损三分!

    那边厢,眼看着“胭脂齐”差不多被粪汁浇透,从里臭到外,不破费一笔银子辛苦整理,是没法子再待客了,那泼皮终于心满意足,抬足将木桶踢下河去,隔着数丈,“嗖”的一声跃上岸,大笑着带领一众老弱病残扬长而去。

    苍穹万里,明月初升。

    白日里那突来又倏去的细雨,将春的夜色洗得无比清亮。淡淡的月光将雁合塔拉出一条长长的影子。

    雁合塔是座七层佛塔,却久已无人打理,塔下芳草萋萋,在苍白的月光下,看上去荒凉而寂静。

    塔的第一层,靠墙有几尊缺头少臂的残破佛像,残像脚下,堆着烂稻草。稻草之中,半卧着一个家伙,圆滚滚的躯体,穿着白色皮毛“外衣”,上面洒着几朵黑花,大大的耳朵,眯着一双小眼睛,肚皮贴着地面,懒懒地盯着塔中间石板地上那一团跳跃的红色。

    那是一堆篝火,火势很旺,一根粗大的树杈上,串着一只烤得半熟的肥鸡,油脂不时滴进熊熊的火焰,发出滋滋的声音,香气四溢。

    火堆边,坐着一个邋邋遢遢的少年,用一只沾着草木灰的手,缓缓地转动树杈。

    眼看鸡烤得差不多熟了,那少年也不嫌手脏,撕下一条鸡腿,然后将剩下的大半只鸡向稻草上的那位丢去,咬着鸡腿说道:“花花,明天咱们得换个地方混了!”

    今天在前边不远的农户偷鸡,被那老寡妇拿着扫帚追着好一顿骂,还说逮到就要打折贼腿!奶奶的!她逮得到么?要不是看她年纪老,非当场就气死她不可!咱不就是吃了她十几只鸡嘛,至于跟咱拼老命啊!

    稻草里的那位正连啃带嚼,抽空“哼哼”了两声,大约是表示对搬家没意见。

    “对了,我说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好色呢!平时走到哪儿调戏哪儿的民女也就算了,这才在青阳城没待几天,你还添新毛病了,没事老去勾搭蔡老头家的肥妞,那妞儿长得一点都不好看,耳朵小嘴又短,我就不明白,你看中她哪儿了?”

    那位“花花”被唠叨烦了,抬起头不满意地瞄了他一眼,意思是我的心事你永远不懂。

    “噗”的一声,少年将鸡骨头掷在“花花”的头上:“我警告你啊,听说蔡老头年轻的时候可干过劁猪的勾当,当心人家让你断子绝孙!”

    “花花”似乎有点怕了,往稻草丛里钻了钻,发出“哼哼”的声音。

    “我知道你舍不得蔡家妞,我其实也舍不得孙寡妇家的鸡啊!孙寡妇家后坡,长了一片断梦草,那鸡是吃断梦草和断梦草虫长大的,肉嫩味鲜,还有种特殊的香甜,离开青阳城之后,咱再也吃不着喽!”少年叹了一口气,“可是不搬家不行啊,要是一个因为偷鸡被打折腿,一个因为偷情被变太监,那咱哥俩还怎么闯荡江湖嘛!”

    “笃、笃、笃!”

    雁合塔一楼虚掩的破门上,响起轻轻的敲门声。一个愉快的声音在问:“有人在吗?”

    少年立刻说道:“没人没人!”

    “没人那就不用敲门了!”

    话音落地,“喀嚓”一声,倚门的杠子断成两截,破门大开,两个肉球发力挤了进来。其中一个穿灰衫,圆胖的脸上,眼睛都被肥肉挤成缝状,整个人像一大坨沾了灰的肥肉;另一个穿着青衣,五官皱巴到一起,如刚蒸出来的大包子。

    灰衫肉球一进来,立刻耸着鼻子狂嗅:“好香的味道!好香!”东张西望,瞥见“花花”正啃着的烤鸡,一双小眼睛顿时灼灼放光。

    那“花花”极为聪明,见势不妙,生怕食物被抢,吭哧几口将剩下的烤鸡咬进嘴里,连鸡骨都嚼碎了吞下去。

    灰衫肉球脸色变了一变,悻悻地转回头,挤到火堆边坐下:“借个地方!”

    青衣肉球早已在火边落座。

    这两个人体型庞大,占了五分之四的地方,邋遢少年忽然觉得自己变成了肉夹馍里最中间的那一片,被两座油腻腻的肉山压迫得非常不舒服。

    他好生气闷,狠狠地瞪了两个肉球一眼,往边上挪了挪。

    两个肉球才坐定,又有人走进来。

    这次是两名十三四岁的童子,眉清目秀,穿得干净整洁,各拎一只极大的竹篮,篮上盖着白巾。

    童子进得塔内,向两名肉球躬身施礼,将竹篮放在二人面前,然后悄然退出去。

    灰衫肉球揭开一只篮上的白布,伸手抓起一个荷叶包裹:“老马家的酱肘子!”两把扯去外面的荷叶,果然露出一只枣红色的猪肘,油光光红亮亮,肥瘦适中,看上去甚是美味。

    他抓起肘子啃了一口,然后抛给青衫肉球,又从篮子里掏了另一个包出来:“啊哈,是白云观的素鸡!”

    “如意斋的烤羊腿!”

    “松枝黄兔!”

    “美人坊的蜜制酥鱼!”

    “……”

    各色美食流水般地从篮子里掏出来,两个肉球一边大嚼一边狂赞,跟八辈子没吃过饭似的。

    那少年佩服地看着他们,终于知道,这两个大肉球是怎么堆成的!一扬手,接住灰衫肉球扔过来的一个炸鹌鹑,愕然道:“干吗?”

    “瞧你馋的,口水都流脚面上了!”

    “谁流口水了?”少年恼羞成怒地举袖子擦擦嘴角,确信自己确实没有流口水,“哪有!”

    两个肉球不禁哈哈一笑。

    少年一生气,把炸鹌鹑扔回竹篮:“什么破东西,我用脚做的都比这好吃!”

    “哎哎哎,你别乱扔啊,你摸完粪桶,洗手了吗?”

    灰衫肉球手忙脚乱地把那只炸鹌鹑丢给趴在稻草堆里的“花花”,那“花花”极有“傲骨”,眨着小眼睛瞟了一下,笨拙地扭头去看少年。

    少年瞄瞄两个肉球,从火堆里拾起一块燃着的木头,一边拨弄篝火,一边漫不经心地道:“什么啊?”

    灰衫肉球乐了:“小子,白天在流花河桃花渡,你玩得挺好啊!”

    少年谦虚地道:“过奖过奖!”看上去这二人就不像好东西,果真是来者不善哪!

    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少年猛地大喝一声:“花花,逃!”

    手中着火的柴猛地捅向灰衫肉球的脸,同时一脚将竹篮踹向青衫肉球。趁两人躲避之时,与“花花”一同向塔门口冲去。就在一脚将要踏出塔门之际,眼睛突然一花,头已经撞在一堆肉肉软软的东西上面,一愣间,那东西突然涌来一股大力——

    “砰砰”两声,少年与“花花”四脚朝天跌进烂草堆中。

    两肉球并排站在门口,将塔门堵个严严实实,一边揉肚子,一边乐哈哈地道:“你这么急干什么哪,晚餐还没吃完呢!”

    那“花花”大概撞得蒙了,倒在草堆里直哼哼。少年的脑袋也一阵阵发晕,暗暗心惊:“你们是什么人?”

    灰衫胖子笑嘻嘻地道:“你在青阳城的大街小巷也混了半个月了,难道没听过‘不吃不喝’兄弟?”

    “没听说过。”少年揉着脑袋站了起来。

    灰衫胖子也不生气,笑道:“没听说过,不代表我们哥俩无名,而是因为你孤陋寡闻。我是张不吃,我兄弟王不喝。青阳城方圆百里,我们兄弟如果称第二,就没有人敢当第一。”

    少年咧着嘴,苦笑:“原来青阳城饭桶都排名位论座次啊!”

    这“不吃不喝”兄弟果然没白长这么胖,否则脸皮不可能这么厚!嘿!不吃不喝,能养成这副猪样——不,不能侮辱猪,至少花花比他们好看……

    青衫肉球王不喝皱皱眉:“你这小孩儿,不但办事缺德,嘴也挺损!”

    “怎么说话哪你?谁缺德啊?我和花花好好地在这儿过夜,你们来抢我的地盘,还把我们俩撞个跟头,还指望我管你们两位叫大爷啊?”少年回嘴。

    张不吃乐了:“别说大爷,你就算叫爷爷都没用!喂,你眼珠用不着转来转去,这雁合塔,你是逃不出去的!”

    少年也不害怕,揉揉鼻子:“别废话了,赶紧说正事。本大爷又没偷你们家的东西,花花也没拐走你们家的猪,你们找本大爷麻烦干吗?”

    张不吃一直笑眯眯的脸突然一冷:“你是本月初一来的青阳城,今天是十六,刚好半个月。这半个月里,贺家庄毛大牙家的饭锅被扔进猪粪里,黄叶埔子的孙寡妇丢了十二只鸡,赵员外突然被一条街的狗咬得满世界跑,醉红轩的醉红姑娘半夜被绑走,丢进河里泡了多半宿,城里南北杂货店不见了五篓上好的京城蜜饯——那可是五篓甜食啊,怎么没把你齁死呢……”

    他屈着手指算了算:“大小一共三十一件,是你干的,没错吧?”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干了?”那少年嘴极硬,打定了主意死不认账!

    王不喝冷笑一声:“如果没有猜错,那只鸡,就是你从孙寡妇家偷的吧?”他指指扔在塔角的一堆鸡毛。

    “鸡毛上写着孙寡妇呢?你说它是孙家的,叫它让它答应啊!”

    这无赖居然如此强词夺理,王不喝脸上隐隐有了怒色,不过他还真没有本事让那鸡毛承认自己姓孙,忍了又忍,道:“今天大闹桃花渡,无数人在场,这个,你否认不了吧?”

    少年理直气壮:“我干吗否认啊!那就是我干的怎么着?那个胭脂齐的胖婆娘,居然敢踹我家花花,爷爷没剁了她的狗蹄子,是便宜的!送几桶‘黄金’算是关照她的生意!”

    “胭脂斋!”张不吃纠正道。

    “我管它叫什么!”少年很不屑,“原来,你们是胭脂齐的龟公啊!”

    “放屁!”王不喝一巴掌拍过来,这牙尖嘴利的无赖居然当他们是龟公,非打掉他两颗牙,让他知道厉害。

    少年往下一缩,巴掌从头顶掠过,虽然没被打到,破帽子却被扇飞了,一头乱发顿时炸了开来,他大怒,一边破口大骂,一边瞄着门口准备夺门而逃。然而看到外面的某件东西,眼睛里突然流露出惊慌、恐惧的神色。

    张不吃哈哈一笑:“小子,你嘴不是挺硬的嘛,这就怕了?”

    少年勉强笑了笑,颤抖地抬起手,指指塔门处:“后……后面……”

    张不吃笑道:“少来!老子是老江湖了,才不上当!你乖乖地趴在这儿,让老子揍你一顿,然后滚出青阳城,所有的事一笔勾销……”

    大笑着,五指抓向少年,半途之中,身形突然向后疾射,虽然身体庞大,但却轻如纸鹤。

    与此同时,王不喝也动了,一掌挥去,将木窗劈开,积年尘土中,胖大的身体已穿窗而出。

    他们一动,少年也动了。

    他在“花花”的屁股上轻踢一脚。“花花”甚是机灵,掉头钻进稻草丛里。少年迅速将其遮盖好,就地一滚,抱着头缩到一个攻击不到的死角,只露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向外看。

    雁合塔外,有一棵高高的松树,树杈上,倒挂着两具小小的尸体,只有尸身,头却不见了,看样子死去已经半天,血都喷尽了,流下来的血已成滴状。

    看衣着,这正是刚才送吃喝的那对童子。

    张不吃站在尸体前,手里握着一对短钩,一张胖脸上,五官已然舒展开,脸上的表情有愤怒,有悲伤,还有恐惧。

    这两个孩子才十三岁,是他和王不喝抚养长大的弃婴,平时聪明伶俐、勤奋向上,如今,却被人斩首之后倒悬在树上……

    身后,传来风吹衣袂的声音。

    他霍然转身,三丈外,站着一个黑衣人。中等身材,从头到脚都是黑色,脸也被一块黑巾罩得严严的,肩上扛着一口无鞘的破风刀。

    薄薄的刀背,弯曲的刀柄,刀锋映着月色,明明是春夜,却令人感觉到秋水的寒。

    张不吃忽然冷笑:“阁下何人?”

    那黑衣人一语不发,只是木然地盯着他肥胖的颈子,似乎在寻找合适的部位下刀。

    那目光如蛇目般阴沉,张不吃感觉颈上有些发凉,他不由自主地吞了下口水:

    “阁下可是冲着俺兄弟来的?”

    那黑衣人仍然没有开口。

    夜很静。

    只有血从高处流下,一滴一滴落在地上的声音。

    张不吃握紧双钩,心里微乱:这么半天,怎么兄弟王不喝一点动静都没有?莫非……

    他突然跃起,向前冲了过去,一招“披缁削发”,连人带钩向黑衣人攻去。人尚在空中,突觉左足一紧,被什么缠住了,然后被一股大力向下扯去。

    张不吃落地之后就势一滚,左手钩一搅,钩身被一条黑色鞭子绕住。两下一用力,那条鞭如活的一般,突然一抖,他的左钩已脱手而飞,但总算缠足的鞭梢也解开了。

    空地之中,缓缓地现出四条人影,同样的打扮,黑衣、黑巾,只是武器不同,除了这个用刀的,还有用鞭、用锤和空手的。

    张不吃心中暗惊,这些人不知是什么来路,他与他们尚未交手,但凭刚才那一鞭的力道已可确定,自己不是对手。假设这几人功力相当,那么,一个人他或许勉强可以应付;如果两个,就必败无疑;三个,逃都逃不掉;而四个,便只有闭目等死的分,连生死挣扎都可以省了。

    兄弟王不喝的武功尚在自己之下,此时声息皆无,只怕已遭不测!

    张不吃心里一痛。

    不吃不喝兄弟,在江湖里也许是无名小卒,可在青阳城却是响当当的人物。

    哥俩从六岁就在青阳城的大街小巷厮混,不论是急人之难,还是扶危救困,一直焦不离孟,孟不离焦,至今,已经近三十年了吧?

    三十年来,兄弟两人一起受过冻挨过饿,也一起分享过好吃好喝,被人骂过打过,也被人爱过敬过,这样的人生也算快意,倒没什么遗憾的,只是,他们兄弟虽不足惜,这批黑衣人来历诡异,却不得不防……

    心念电转间,张不吃喘息着抬起头来,哑声问道:“我兄弟呢?”

    一个庞大的身躯“咕咚”一声落在他的面前,头颅已碎,胸腹已被破开,五脏外流,溅出来的血却仍是热的。

    张不吃伸手抚着尸体,眼中热泪盈眶:“好兄弟,哥哥对不住你!”

    大喝一声击在王不喝的尸身上,那尸体向几个黑衣人袭去。张不吃身形暴起,人已向右方的一个池塘撤去。然只奔出丈远,后背便中了重重的一拳。

    他张嘴吐出一口血,顾不得理会,借着拳力又向前冲出数步,拼尽最后的力气,将手中的竹管掷上天空。

    寂静的夜里,竹管冲天而起,发出高亢奇异的尖啸声。

    一把刀自张不吃的肩部劈下,他的武器脱手而飞,接着右臂连着半片肋骨也飞了出去。

    张不吃在荒草地上滚了几滚,仰面向天,嘴角带着一丝微笑。他的兄弟虽然死了,但是仍然帮他赢得了一点时间。而这一瞬间的延迟,已足够他放出特制的报警焰火。

    他眸子里最后的残象,是夜空之中,那绽放满天的金色烟花。

    现在,接天水屿的兄弟们,应该知道了吧?

    看到满天烟花之前,枫雪色正站在青阳城的十里亭,一边赏月,一边等一位故人。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多美的意境,他竟真的用来约会。

    写诗的人等待的是一位佳人,所以虽是荒郊野外,心情亦是旖旎的。但他等的那个人,偏偏是一个光头大和尚!

    空空大师其实是个假和尚。

    想起他,枫雪色的心里便有微微的暖意。

    三年前西南蝗灾,他为了筹集赈灾款奔波不休,却因误会与同去赈民的空空大打一架。

    那个时候,空空还不是空空大和尚,而是西南道上最有名的刀客,复姓西野,单名一个炎字。

    一个白道翘楚,一个黑道煞星,两个年轻气盛的少年不打不相识,谁也不服谁。于是两人相赌,以三天为限,不借助任何力量,独立筹款,多者胜,输者则滚去西峰大悲寺出家三年。

    西野炎输了。

    于是,他便用自己那把锋薄如纸的忘忧宝刃,将头发削了,跑到大悲寺给佛像做了个揖,认了佛像当老大,然后还起了个貌似很有学问的名字——空空大师。

    所谓,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嘛!

    屈指算来,今年刚好是第三年。

    只要再过三个月,空空大师就可以还俗——其实也就是蓄回头发而已。他当和尚这三年,根本一个字的经都没念过,一条戒律都没守过,比当黑道霸王的时候还自在。

    想到空空大师顶着个光头,装得很道貌岸然的样子,枫雪色的唇边微微现出一丝笑意。

    便在这个时候,他看到夜空中突然炸开一蓬灿烂焰火,像绽在深蓝色夜海里的一丛金色的珊瑚,随即又听到尖厉高亢的竹啸声。

    枫雪色脸色微微一变,不等烟火散去,身形已然向着烟火升空处飞去。

    他与方渐舞一向交好,当然知道,这珊瑚烟花,是接天水屿的报警焰火。

    烟火起处,与他距离不近,但却也不算远。

    他身形迅疾如电,一掠再掠三掠,月光下便如一只银色的大鸟,一袭雪衣发出猎猎的声音。

    夜空里,突然又有火光冲天。

    虽是在疾驰之中,枫雪色身形却倏然停住,安安静静地站在草丛中,足边的雏菊连晃都没晃一下,仿佛他从来就没有动过。

    停了片刻,缓缓地向着火处走了过去。

    起火的地方,是一座高塔。

    火焰缭绕,浓烟四起,便如燃着的火炬一样,哔哔啵啵,将半边天空映得透红。

    火势很大,即使是站在十数丈外,枫雪色仍然感觉到烈焰炙面。

    他凝视着那烟火缭绕的高塔,清亮睿智的眸子里,也跳动着熊熊的火焰。

    这座塔应该废弃已久,周围老树横枝,荒草丛生。只有一些无家可归的乞丐、流浪汉,偶尔会来这里过夜。

    枫雪色当然不会认为,这是流浪汉们烤火取暖,无意中引起的火灾。

    不仅仅因为接天水屿的报警焰火是起自这个方向。还因为,火光映照下,那喷洒满地的血迹。

    虽然没有尸体,但凭血量判断,死伤绝对不止一个人。

    远方的草丛中,有一只短钩,钩锋反射着火光,看上去竟然比血还红。

    枫雪色突然握紧了剑。

    他认识这只钩,也认识它的主人。

    那是一个好吃而快乐的胖子,是接天水屿在青阳城分舵的头目,为人爽朗侠气,亲切随和,处事公正,青阳城里,人人都尊称他一句张大哥。

    他也称这位江湖里的小人物做张大哥。

    犹记得上次路过青阳的时候,为了款待他,张大哥连夜奔波二百里,特意请来了邻近新宋县的一位名厨来烧菜,只因为这位厨师烧的醉酒菊花蟹号称新宋一绝。

    想到那张爽朗义气的笑脸,枫雪色一向温和的眼中渐渐杀气弥漫。

    突然,他像一缕烟,身体轻飘飘地扶摇而上,反手拔剑,然后,身周炸开一朵雪花。

    映着天际的明月,那朵雪花染上一抹绯红,红白相间,煞是耀目。

    雪花和血花。

    是他的雪。

    是谁的血?

    有尸体自树端落下,虽然只是残尸,但那肥胖的圆脸上,依稀可辨,犹有一丝笑容。

    枫雪色的眼睛红了,人在半空,便如一道利电,一剑向树后刺去。

    剑,悄无声息地没入树干。

    树旁的一个半枯的水井中,突然跃出一条蛇,向着他的腿蹿过来——那是一条鞭子,纤细的、乌黑的,却比最毒的蛇还要毒。

    这时,枫雪色的剑还插在树中,他用力回抽,然而树的一端,剑尖似给一只铁钳钳住,竟然一抽未动。

    他放开剑,身体跃起避开鞭子,然后反掌拍出,旁边的一块青石应手而起,迎向自上而下偷袭的一双铁锤。

    “铛”的一声闷响,青石被砸碎。

    映着火光,青石碎粉呈现出异样的幻彩。

    枫雪色袖子轻拂,一股罡风将迫近自己的碎石粉卷了出去,雪白的袖端如被火炙,发出一股焦味。

    他心中微凛,好厉害的毒。

    头顶,西瓜大小的锤继续击下;

    中盘,一个光芒闪耀的东西,风驰电掣,带着呜呜的啸声,袭向他的胸腹;

    下盘,那条长鞭鞭梢上扬,再次向他袭来。

    电光石火间,枫雪色突然一拳打向古树,极轻,极柔,看似毫无劲力。

    树后突然传来剧烈的喘息。

    他再次抽剑,剑脱树而出,带着一抹雪色,冲进那团闪耀的光芒里面。

    然后便是一蓬血雨。

    那团光芒突然失去了方向,斜斜地飞了出去,落在地上,发出“扑通”一声。是一口锋锐的宣斧,短短的斧柄上,兀握着一只齐腕的断手,戴着黑色的手套。

    铁锤和乌鞭追踪而至。

    锤,随风贯耳。

    鞭,如蛇卷地。

    枫雪色冲天而起,长剑再振,刺向执锤之人的心脏。

    一寸短,一寸险;一寸长,一寸强。

    长剑连臂,后发而先至,剑芒已及使锤者的心口,锤却离他尚有半尺之遥。

    使锤者的心脏被他的剑气刺得生疼,危急之下,撤身后退,被迫收锤自保。

    枫雪色要的就是这样。

    此时,鞭已缠上他的衣角。

    枫雪色突然就势一撕,裂帛一声,长衣撕成两片,露出里面白色的劲装。

    月色下,更显得他俊逸脱俗,英气勃发。

    枫雪色内力到处,束衣如索,与鞭绞在一起。

    那个粗壮的古树轰然倒塌,尘烟弥漫中,一柄雪亮的长刀迎着火光月色,挥出一个漂亮的弧度。

    另一棵树后突然伸出一双骨节突出的手,指尖扣向枫雪色颈后的穴道。

    那用锤的再次冲了上来。

    劲气纷飞中,还夹杂着一柄左手斧,一双拳头。

    刀,斫头;鞭,绞颈;斧、裂腹;锤,碎头;拳,捶胸;指,袭颈。

    还有一个隐藏在暗中的毒,七个人,七种手法,配合无间。

    好熟悉的杀人手法!

    就是他们,那个小村血案的凶手。

    眼前掠过被扭断颈骨的弱母幼子、被开膛剖腹的年迈老人、被砍掉头颅的无辜女人、中了奇毒血缕衣的孩子……

    枫雪色的心中杀意更炽。

    他清啸一声,迎上了敌人。凛冽的剑,激荡着凛然的锐气。

    温暖和煦的春夜,突然成冰雪寒天。

    雪光。

    雪芒。

    雪影。

    雪练。

    那一剑,带着风的声音,宛如半阙清冷的宋词,吟咏起漫天雪意。

    天地间,变成雪的世界。

    天地间,变成血的世界。

    这一场战斗,来得突然,去得也突然。

    把剑从最后一人的胸膛里拔出,枫雪色小心地避开了喷出的血。

    倒在脚下的六具尸体,个个窄袖黑衣、黑巾罩面,除了眼睛,没有一寸皮肤露在外面。

    还有一个用毒的,埋伏在暗处。

    “嘀嗒!”水滴的轻响。

    枫雪色循声望去。

    前方,是一个荒废的池塘,池水上是一层碧油油萍藻,还有几片稀疏的莲叶,池中心是坍塌的假山,池边一棵矮树上,有粘稠的液体,沿着树干缓慢而蜿蜒地淌下来,冲出一道黑焦的痕,树叶已枯黄。

    树的丫杈之间,横着一个人,同样的黑衣蒙面,那不知是血还是什么的液体,自他蒙面巾下面渗出,竟然泛着淡淡的荧光。

    好诡异的毒!

    这就是那第七个擅用毒的人,可是,他竟然被毒死,是自杀的么?

    枫雪色用剑挑开用锤之人尸体的蒙面布。

    布下是一张平凡的脸,平凡到如果换一身衣服站在人群中,就像隔壁那个谁一样,看着面善,却毫无特征。

    其他数人,亦是如此。

    任谁也不会想到,这样普通的几个人,却会用那么变态的手段去残杀老弱妇孺。

    然而,这才是最合格的杀手,融入在人群中比谁都普通,骨子里却比谁都冷血。

    这几个杀手,武功或者不算一流,但其过人之处不在武功,而在于他们攻杀时的无间配合,若非久经合作,绝对没有如此的默契。

    他匆匆检查着那几具尸体。

    黑色衣衫,布料是时下最普通的,几乎大江南北的百姓都用这种棉布裁衣,武器虽然是精制的,但也没有刻任何名号,全身上下,什么标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

    谋划如此缜密的行动,却是之前从未听说过的一群人——那么,他们是江湖中哪个组织特殊训练出来的?

    令人费解的是,这样训练有素、隐藏极深的杀手,为什么会如此残忍地屠杀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百姓?

    单纯的嗜杀,还是有其他原因?

    虽然全歼了敌人,可是枫雪色心里一点轻松的感觉都没有。

    总觉得,事情就像一个黑洞,剥掉最外面的那层,却看到里面愈加的迷雾重重。

    他有种预感,也许,一切,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