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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江湖天很晴》(7)

    05

    东方既白,初阳未起,天地间仍是一派灰蓝色的清冷。

    从青阳往景州的官道上,已经有了早起赶路的人。

    官路的一侧是大片的竹林,竹林前的空地上,是一间茶点铺,搭着简陋的棚子,棚下摆着几张条椅长桌,门口还砌着两口大灶,灶上是冒着腾腾热气的蒸笼。

    店主老林打着哈欠,蹲下去往灶下添了两把柴禾,再站起身的时候,情不自禁地揉了揉眼睛。

    官道的那边,不知何时,如魅影般出现了一群人。

    那是一队彪形大汉,约有百十来人,着赤色劲装,黑色腰带上悬着腰刀,右膊袒露在外,人人精神,个个剽悍。

    队伍的中间,是四辆马车,车前各由四匹神骏的红马驾辕,后面车体用雨布盖得严严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

    老林常年在官道边上开店,见多识广,一眼便瞧出,这队人马虽然纪律严谨,但神情不驯,肯定不是军卒差役,而应该是什么江湖大帮的下属。不过这些江湖人一般不会来欺负他这样的小生意人,所以当他看到赤衣大汉们停在他面前的时候,虽然吃惊,却不太害怕。

    赤衣大汉们并没有理会老林,而是径直驱车下了官道,停在竹林前面,然后有一部分人从车上拿出斧子开始伐竹,很快在竹林中清理出一片空地,又有人自马车上卸下诸多物事,分派下去。众人显然训练有素,工作虽然繁多,却有条不紊,没多久,便在竹林中搭起一座华丽的帐篷。

    碧绿的竹林,艳红的帐篷,两种极端的颜色配起来十分夺目,却并不刺眼。

    透过修竹间隙,老林对着那顶帐篷左看右看,很新奇,很诡异,很缺乏真实感。

    那些赤衣大汉神情悍恶,他不敢久看,把目光调了回来,发现粥锅有点烧干了,刚要往里添两瓢凉水,便看到路的尽处,又走来两个人。

    一个白衣如雪的俊俏少年,眉目朗秀,清逸绝俗,宛如雪山之巅的一抹轻云。

    另一个是乞丐少年,身材瘦小,一身破衣,穿着露趾的烂鞋,脸、手、脚等处露在外面的皮肤乌漆麻黑,根本看不出本来长什么样。

    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简直是最残忍的对比:

    他有多高贵,他就有多低贱;

    他有多洁净,他就有多肮脏;

    他有多美丽,他就有多丑陋……

    可是,那个又美丽、又洁净、又高贵的少年,身后却偏偏站着那个又低贱、又肮脏、又丑陋的乞丐,和一头花溜溜的猪——那头猪皮毛光滑油亮,白是白黑是黑,看上去都比那乞丐干净。

    老林再次揉了揉眼睛,发现自己并没有看错,忍不住叹了口气。

    与此同时,那乞丐样的泼皮少年远远地瞟着老林铺子前面热气腾腾的蒸笼,也深深地叹了口气。

    奶奶的!天都亮了,他被这个很装蒜的白衣大爷折腾了整整一夜,又累又困不说,还又渴又饿,真是受老大罪了!

    鼻子中闻到蒸笼中透出来的食物香气,他的胃也咕噜噜叫了几声,紧走了两步,赔着笑脸搭讪:“大侠,前面有卖早点的铺子,您老人家要不要歇歇脚?”

    枫雪色望望前方,唇边露出一个若有若无的笑意:“好。”

    他答应得这样痛快,颇出少年意料,一怔之后,很多疑地认为人家又可能要算计自己。

    枫雪色没有理会他,而是举步向竹林中的帐篷走去。

    少年望着那顶华丽的红色帐篷,心里直犯嘀咕,磨磨蹭蹭地跟了过去。

    竹林中散布警戒的赤衣大汉,恭恭敬敬地对着枫雪色施礼:“见过枫公子!”

    枫雪色微微含笑:“你家少主在否?”

    为首的赤衣大汉答道:“少主马上就到,枫公子先请!”

    枫雪色“嗯”了一声,径直向帐篷中走去。

    那少年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心里纳闷:这装蒜大爷原来是什么疯公子,这名字起得挺有学问!他还真像个疯子,否则也不会跟自己这么个小人物过不去……

    枫雪色冷冷地吩咐道:“你在外面等。”

    少年眼珠一转,立刻答应:“是,大侠!”

    等?我呸!老子要是真的等你,那可真是脑子被人打坏了呢!

    枫雪色目光犀利,将他的小心思尽收在眼底,却也不介意,只是微微一哂,道:“你不妨逃跑试试,只是,最好别被我抓回来,否则抓回来一次,便砍掉一个肢体——”他冷眼打量着对方,“你有五次机会,第五次就砍头!”

    少年吓了一跳,低眉顺眼地赔笑道:“大侠,小的哪敢逃跑!都不用第五次,您只要抓到一次,先把小的一条腿砍了,下次小的就只能单腿跳了!您老人家放心,小的就蹲在门口,保证您老人家一出帐篷就看到!”

    说毕,不等枫雪色吩咐,主动在帐篷外找了块不碍眼的地方,往地上一坐,两只手摆在膝盖上,腰板挺直,目不斜视,要多规矩有多规矩。

    这小子虽然无赖,倒也算识时务。枫雪色瞥了他一眼,挑起朱帘走进帐篷。

    少年百无聊赖地坐在地上,心里琢磨着逃跑的方法。只是那位大爷的功夫也忒厉害,凭自己这两条腿是怎么也跑不过他的,何况还要带着花花。要逃,一定得谋划个万全之策。

    他东瞧西看,发现竹林中赤衣大汉警戒森严,本来在枫雪色威慑下,就不敢轻举枉动,这下心更凉透了。唉!咱都穷成这样了,那位大爷抓咱有什么用呢?

    那边厢,老林正在揭开蒸笼,热腾腾的蒸气袅袅四散,包子馒头的香味顺风飘进竹林,诱人至极。

    少年摸摸瘪瘪的肚子,咽了下口水:“花花,我好饿!”

    那花猪趴在他身边,长长的拱嘴在他手上磨蹭着,发出轻轻的哼声。

    “花花你也饿了啊?”他唉声叹气地往左右看看,见那些赤衣大汉根本没有理会自己,“走,花花,咱们去吃包子!”带着花猪溜溜达达向茶点铺子走去。

    这时,铺子里已经坐了两三个起早行路的人,老林正给客人上餐。

    路边野店也没什么好东西,不过是粗制的菜包子、小米粥、咸鸭蛋、茶鸡蛋、咸菜干、豆腐乳之类的,却人人吃得津津有味。

    少年凑了过去:“老伯,包子怎么卖?”

    老林嫌他肮脏,往边上避了避:“五个铜钱一两。”

    “一两几个?”

    “三个。”

    “一个铜钱一个,我买五个。”少年跟着老林在铺子里走来走去。

    老林的脸拉了下来:“不卖!”

    还从来没见过买包子也讨价还价的,要不是看刚才那位白衣少年气宇不凡,他早就把这小子赶出去了——这小叫花子实在影响客人胃口。

    “要不这样,我五个铜板买三个包子,你再送我两个。”

    老林将刚从蒸笼里捡出来的一盘包子,重重地在桌上一放,沉着脸去盛米粥:“去去去,不买别捣乱!没看我这儿忙着哪!”

    “好好好,您忙您忙,咱买不起不买还不行嘛!”少年喃喃自语,转身之际,敞开的衣襟无意地从桌面上飘过,迈步就走。

    待老林盛了粥,回过头来,才发现桌上只余一个空盘,包子却已经不见了。

    “喂!你站住!”

    他一把抓住少年的肩头,然后忙不迭地松开,嚯!这衣服得多长时间没洗了,摸一把都粘手。

    少年慢腾腾地回过身来:“干吗?”

    “包子拿出来!”

    少年惊讶地道:“什么包子?你不是不肯卖么?”

    “我是说桌子上的包子!”老林瞪着他。奇怪,这小叫花子空着两只手,把包子藏哪儿了呢?他瘦巴巴的,身上也藏不下一盘包子——何况还是刚出锅的热包子,藏身上还不把肉皮烫熟了啊?

    老林围着他左看右看,找不到包子的去向,终于放弃。唉!算了,就算把包子拿回来,也被他弄脏不能吃了。他厌恶地挥挥手;“去吧去吧,离我这里远点!”

    少年满脸不高兴地“哦”了一声,很镇定地迈着方步,慢悠悠地走开了。

    望望官道的两头,这个位置离竹林帐篷有百十丈,如果顺着官道一直跑,那么……那么……说不定真的会被白衣大爷砍掉一条胳膊或者一条腿的……

    他打了个寒颤,乖乖地回到竹林,回头望望老林,撇撇嘴,在帐篷外找了个隐蔽的位置,懒洋洋地坐了。

    没一会儿,花花迈着小碎步,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嘴里咬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青布袋子。

    少年接过袋子,“嘿嘿”一笑。

    这只口袋他常年别在腰带上,平时到处闲逛,看到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往往趁人不注意,顺手塞到袋子里带走,手脚早已锻炼得极为麻利,花花也久经训练,所以在转移赃物方面配合极好。

    现在,这只口袋里,不但有包子,还有他顺手偷的几个咸鸭蛋、茶叶蛋。

    正跟花花两个吃得津津有味,一个赤衣大汉走过来,用刀鞘拍拍他的脸,不客气地道:“起来!”

    “啊?什么事?”少年纳闷地站起来。

    赤衣大汉厌恶地看看他,这小子忒他娘的丢人,连包子鸡蛋都偷,如果不是上头吩咐好生看着他,非剁了他的贼爪子不可!

    少年见了对方的眼神,低头看看手中才咬了两口的包子,忽然大悟,急忙递过两个茶叶蛋,谄媚地道:“大哥,您请!”小偷碰到强盗,原来这家伙是想黑吃黑啊!不就两个包子嘛,还至于动刀明抢!

    那大汉板着脸:“少啰嗦!”拎起少年的衣领,连推带搡地将他弄到那顶红色帐篷前面,躬身道,“回禀少主,人带过来了。”

    帐篷的朱帘挑起,少年还没弄明白,便被推了进去,他踉跄几步,摔在了地上,好在着身处是厚厚的长毛地毯,摔得倒也不甚痛。

    帐篷里响起一个清亮的声音:“你就是雪色说的人?”

    少年趴在地毯上,抬起头来,向声音的来处望去。

    其时天已大亮,朝阳的光线从帐顶的天窗透入,可以清楚看到帐篷里的陈设。少年没什么见识,也不懂那都是什么,只隐约觉得,这帐篷里的东西,似乎都价值不菲。

    在帐篷正中,有两人据案而坐,左边的是那位白衣大爷,右边的是一个……一个美人。

    这美人面如冠玉,丰唇秀目,状如静女,然举手投足间却又不失男子的疏朗豪爽。身上一袭宽大的绯色长衣,腰部用一根丝绦轻轻挽住,显得飘逸华贵又慵懒。

    晨阳洒在他的身上,那袭绯衣便似跳跃着的一道火焰,灿烂而夺目。

    可惜啊可惜,这么一个如花美人,偏偏头上没毛,也不知道是天生秃瓢还是和尚——算了,就当他是和尚好了!

    少年从地上爬了起来,讨好地道:“大师您好,阿弥陀佛!”

    那绯衣和尚漫不经心地瞥了他一眼,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的姓朱,名灰灰。”

    “听雪色说,昨天夜里接天水屿的‘不吃不喝’兄弟被害,你都看见了?”

    “回大师您的话,小的不知道雪色和接天水屿是什么东西,不过,如果你说的是那对胖兄弟的事,那小的的确是看到了一部分,而且已经和这位白衣大侠说过了!”朱灰灰毕恭毕敬地回答,自以为很是滴水不漏。

    绯衣和尚冷哼一声:“朱灰灰,你可知道,就凭你刚才那句话,我就可以割掉你的舌头?”

    朱灰灰吓了一跳:“小的……不知!”自己已经很小心了,难道还有哪句话说错了?

    旁边侍立的一个赤衣大汉踢了他一脚:“小子,你招子放亮点,别以为雪色公子心性仁慈,便放肆着胡言乱语!”

    少年捂着屁股叫冤:“我真不认识……”忽望见上首那位白衣大爷望着自己面带嘲意,灵机乍现,跳了起来,“啊,大侠您就是雪色公子?”

    赤衣大汉鄙夷道:“居然连赫赫有名的枫雪色公子都不认识,亏你还是混江湖的!”

    朱灰灰苦着脸道:“其实,小的一直在江湖的大门外溜达,根本还没进过江湖的门呢!”心想:这大汉拍马屁的功夫颇有火候,对那位白衣大爷的溜须奉承不着痕迹,大有前途。

    绯衣和尚续道:“听说,你学过流光遗恨的轻功?”

    朱灰灰仍然听不太懂,却不敢再自作聪明,问道:“那个……什么是流光遗恨?”轻功这两个字他是知道的,但不明白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对了,似乎枫雪色大爷也提过这个……

    枫雪色看他神色不似作伪,问道:“昨天晚上,你逃跑时用的轻功是谁教的?”

    “那是轻功吗?”朱灰灰有点茫然,“我娘教我的时候,只说这么跑比较快,免得偷人家东西时被逮到打断腿。”

    闻听此言,枫雪色和绯衣和尚相视苦笑,名满天下的“流光遗恨”,竟然被用在偷鸡摸狗时跑路上!

    “你娘可是姓白?”

    “不……不姓吧?”朱灰灰想了想,也不能确定。

    原来这小子看似灵透,实则傻气,居然连娘姓什么都不知道。绯衣和尚又问道:“你父亲叫什么名字?”心里也琢磨,江湖中有哪一个高手,是姓朱的?

    “我没父亲。”朱灰灰道,“我娘说,因为我爹是猪,所以我也就姓朱了。”所以,花花是他唯一的兄弟,朱灰灰、朱花花,听着就是哥俩。

    绯衣和尚一皱眉,难怪这小子傻,原来他娘是疯子,居然告诉孩子,他的父亲是猪,典型的愚蠢怨妇!再问:“你娘在哪儿?”

    朱灰灰也皱起了眉,道:“不知道。邻居说看到她和一个外乡来的木匠私奔了,于是我和花花便出来找她,到现在也没找到。”

    听这小子讲话怎么这么累呢!枫雪色眉头也锁住了,问道:“你家在什么地方?”

    如果朱灰灰所言是实,那他的娘还真是古怪,身具“流光遗恨”武功的女人,不但教孩子偷东西,还会随随便便和木匠私奔,这事……听着真新鲜!

    “雾萝溪。”

    “具体在哪儿?”

    朱灰灰答道:“那我就不知道了。”

    他确实是不知道自幼和母亲居住的地方具体归属哪州哪县哪乡,只知道那里非常僻静,位于大山的怀抱之中,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雾萝溪”。

    虽然从小就在偏僻山村长大,但朱灰灰却和“淳朴厚道”四字一点边都不沾。因为他那老娘实在是脾气古怪,别人的父母是唯恐孩子学坏,而她似乎是唯恐孩子学不坏。从小到大,朱灰灰如果在外头吃了亏,给她知道了,必是一顿好打。而如果朱灰灰欺负了人、占了人家的便宜,她则眉开眼笑地煮美食予以奖励。

    朱灰灰越是不学好、偷东西、欺负人、做坏事,她就越高兴。为了让孩子坏得如鱼得水、变本加厉,她还教了他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可如果朱灰灰偷懒不用心学,她也笑吟吟地放任自流,绝不强求。

    在她这样变态的教育方式下,朱灰灰越学越坏,彻底变成一个没恒心、没毅力、没道德、没本事的小流氓、二流子。虽然年纪尚幼,但平日里在乡下欺男霸女、偷鸡摸狗、不务正业,简直人见人恨。虽然如此,这家伙一肚子都是阴损毒辣的歹招,乡里人实在惹不起,所以对他避之唯恐不及。

    朱灰灰的老娘平时也常常会突然失踪十天半个月的,然后又莫名其妙地回来。可是这次走的时间比较长,两个多月也没见人影,于是邻里告诉他,说看到他老娘跟外乡木匠私奔了。

    在老娘多年的培养下,朱灰灰的道德观颇为与众不同,非但不在意老娘私奔的事,反而有几分高兴——没有老娘的管教,他终于有机会可以去那个叫做江湖的地方溜达了!

    从小到大,老娘心情好的时候,总会讲一些发生在江湖的奇妙故事,所以在他小小的心灵中,充满着对那个地方的向往。因此早已拿定了主意,这次借口离家去找老娘,一定要顺便去那个江湖看看。

    听说朱灰灰要离家远行,平静的乡下沸腾起来,大家立刻筹集了一些盘缠,流着泪嘱咐他好孩子志在千里,像他这样的大人物,以后最好别再回这小地方,太屈才了!

    在邻里鞭炮齐鸣的欢送中,朱灰灰把大门一锁,牵着家里唯一的活物——自小养大的“朱花花”,离开家乡小村,踏上茫茫的江湖路。

    只是江湖究竟在哪里,他根本就不知道。

    一路走来,外面的花花世界虽大,朱灰灰凭着从小被老娘打下的底子,却也没吃过什么亏,直到倒霉地碰上这位白衣大爷——叫什么来着?哦,对了,枫雪色……

    朱灰灰难得说句实话,可惜枫雪色和绯衣和尚却并不相信。

    绯衣和尚以指叩案:“朱灰灰,我问你话,你最好如实回答。说一句谎话,我要你一根手指!”

    朱灰灰无限委屈:“我一直都是说实话的!”

    旁边两个赤衣大汉过来,二话不说将朱灰灰撂倒在地,其中之一将他左胳膊拉出来,一脚踩住,另一人腰刀出鞘,锋利的刀刃悬在他的手指上空,随时准备剁手指。

    朱灰灰吓得额头冒汗:“喂喂喂,你们一个大侠,一个大师,不带动不动就杀人砍手的!”

    绯衣和尚斜睨着他:“怕吗?”

    “当然怕啊!”这不废话嘛,钢刀离自己的手指不到三寸,搁谁谁不怕啊!“哎哟,我说大哥,拜托您把刀拿稳了啊!手可千万别哆嗦!”

    枫雪色微笑了一下。早知道这家伙虽然狡诈多端,却又怕死又胆小,只要一吓唬,就什么都招。

    “昨天晚上,杀害‘不吃不喝’兄弟的黑衣人,你认不认得?”

    “我上哪儿认得去……哎哟……大哥您轻点踩我胳膊,我说实话还不成嘛!其实之前我曾经看到过一些黑衣人,他们的衣着打扮都差不多,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一伙的。”

    枫雪色眉一扬:“哦?”

    朱灰灰用右手擦着额头上的汗,心想:虽然那些黑衣人很凶残,可是这个大侠和大师也不好惹呢,火烧眉毛,先把眼前的混过去再说。

    拿定了主意,道:“大侠容凛!”

    容禀!枫雪色和绯衣和尚同时在心里纠正他。

    “一个月前,小的乘船路过一个地方,停船休息的时候,发现对面有一群人在杀另一群人,被杀的男女老少全有,杀人的是一群黑衣人——跟昨天晚上杀胖子的那些人很像。”

    枫雪色和绯衣和尚对视了一眼,神色郑重起来:“你把话说清楚!”

    朱灰灰苦笑道:“我……我其实说不很清楚!”

    是的,他的确亲眼看到了那场大屠杀,不止是他,当时在渡船上所有的人都看到了。

    可是,他们却不知道这一切是为了什么,不知道是何时发生,也不知道何时结束的——因为当他们在被那些杀人者发现、船老大被飞刀穿腹之后,便及时逃走了。

    虽然幸而逃命,但那血肉四溅、肢体横飞、惨烈的呼叫、满是碎肉尸骨的沙滩……令他至今仍然常常在噩梦中惊醒。

    所以,在雁合塔,当他一看到那些黑衣人出现的时候,立刻便猜到,这些人多半是来杀自己的——因为他看到他们杀人了,所以,他们便要杀他灭口!

    那对胖子兄弟被杀,只是他们倒霉,恰巧在同一时间,来找自己的麻烦而已。

    只是,这句话却绝对不能说,否则这几位大爷一怒之下,再让自己给两位胖兄抵命,那就亏了!

    心里突地一沉:如果真是这样,当时在渡船上的其他人,只怕也危险得很……

    “你说的那个地方,在哪里?”

    朱灰灰摇摇头,道:“我只知道是在虎澜江上,具体地点就不晓得了。我记得那个地方虽然水面不算很宽阔,但是水流很急,两岸都没有人烟,我们的船泊在岸边不远的苇丛中,事情……发生在对岸的沙滩上。”

    绯衣和尚轻轻一拍掌:“拿虎澜江的地图来!”

    不一刻,一名赤衣大汉捧着一个羊皮卷轴递到案上。

    绯衣和尚将图卷展开,与枫雪色同看。

    朱灰灰被人按在地上也不老实,伸颈往上看,可惜脖子不够长,什么也看不到。

    “虎澜江中、下游水缓江阔,流经之处人烟稠密,上游水道七百二十里,曲折多山、滩险流急、不见人烟,有六处……”

    绯衣和尚在地图上指点着,抬起头看看朱灰灰,吩咐:“让他过来!”

    两个赤衣大汉松开手,恭恭敬敬站到一边。

    朱灰灰从地上跳了起来,狠狠瞪了两个大汉一眼,用力拍拍身上的土,然后壮着胆子凑到了条案前面。

    枫雪色和绯衣和尚同时冷望了他一眼,他立刻识趣地退开了一些,离远了瞧地图,可是看了半天,也看不明白上面弯弯曲曲的线条代表着什么,瞪着眼睛半天没说话。

    绯衣和尚不禁摇了摇头,枫雪色也忍不住叹了口气。这小流氓简直太没用了!

    看到人家不加掩饰的轻视失望,朱灰灰虽然脸皮巨厚,也觉得有点伤自尊,便道:“我也不是很废柴的!我记得是从岷华郡上的船,本来应该去归明府,可是碰到那件倒霉事,船老大被杀了,大家又惊又怕顺流撑船逃走,后来到了一个许家集的码头便都下船逃走了。”

    枫雪色的指尖沿着地图向下,缓缓地道:“从岷华郡向下,到许家集有近一百二十里水路,顺风顺水的话,一天就到——你们乘的是什么船?船上有多少人?”

    朱灰灰道:“是一艘木船,船上除了我和花花,还有十一人,包括一个船老大,不过他被杀死了。”

    绯衣和尚立刻吩咐手下:“去查查那艘船。”

    长途水路,滩多浪险,官府在册的客船上,通常除了船老大,还要配备多名摇橹工、掌舵工等等。这种只有一人操舟的,多半是水上经验丰富、熟悉江道、胆子又大的船夫,用私船偷偷载客。

    枫雪色再问道:“你们的船离开岷华郡多久遇到的这件事?从出事地点到许家集又用了多长时间?”

    朱灰灰仔细回想了一下,道:“卯时三刻在岷华郡开船,船行到途中,有一个女人说要小解,于是船夫就将船泊在一处水缓苇茂的地方,当时日头刚过头顶,路上大约行了三个多时辰,我们从那里到许家集,大约用了一个时辰左右。”

    枫雪色根据他说的,推算了一下,手指按在羊皮地图的某一点,道:“应该就在这个位置附近!”

    绯衣和尚看了一眼,丰润的唇上带出一抹冷笑,道:“虎澜江龙愁岩!”

    虎澜江的龙愁岩,并非船只日常航行必经的水道,它位于一个支流的山弯处,由于山形险恶,周围几乎没有人烟,所以,确实是个杀人的好地方。

    枫雪色“嗯”了一声。

    神秘的黑衣杀手、五桩灭门惨案、豪爽义气的“不吃不喝”兄弟被害、江滩屠杀——或者还有很多尚未发现的案子……

    这看似不相干的单一事件,突然间便搅和在一起,将它们联结在一起的,是那些黑衣杀手和残酷、嚣张却又老练难查的杀人手法。

    可这些黑衣杀手代表着什么呢?

    这些事件的背后,又究竟隐藏着什么呢?

    天是灰色的,空气湿冷,庭院里弥漫着浓浓的白雾,周围的一切都显得很朦胧。

    大殿的门窗都紧紧关着,没有光线,显得压抑得很,只能隐隐约约看清人的轮廓。

    所有人都屏息静气地望着坐在正中间的人,等待着他做出最后的决定。

    良久,这人开了口,声音低沉:“接天水屿、枫雪城、深冰界和炽焰天,现在除了深冰界,武林四大世家之三都已经卷入到此事之中?”

    “是!”一个高个子恭声道。

    “当今武林,以四大世家为首,其中接天水屿独尊东方海域,统领东部七百二十岛及大部江河水路,势力一直很强,帮主方渐舞年纪轻轻便接管家业,看上去温文尔雅,实则是颇具有雄才。在他治下,接天水屿更是威名远及海外,近十数年来,东部沿海百姓安居乐业,与方家的统御有度息息相关。

    “炽焰天为西天霸主,财势宏大、实力惊人,炽焰旗所过之处,黑道无不奉令行事。少主西野炎,近年来以‘空空大师’之号行走江湖,与枫雪城的雪色公子相交极厚;

    “枫雪城雄踞南方,枫家数代苦心经营,现任的城主‘一剑枫轻色’和夫人‘满袖花千雪’素来为人低调,似乎不喜理会世事。但四大世家之中,最令人摸不透的,便是这枫雪城,凭目前我们手中的情报,仍然无法准确评估枫雪城的真正实力。尤其是枫家的少城主,江湖人称雪色公子的枫雪色,九岁成名,被誉为江湖中近三百年来罕见的武林奇才。他虽然家世显赫,但不喜张扬,一人一剑行侠江湖,会遍武林高人,交遍天下朋友,声誉极高!

    “四大世家单独的一家,便已非常难缠,何况他们一向休戚相关,遥相呼应,少年一代的继承者交情尤为莫逆。如今四大世家已卷入其三,那么深冰界只怕很快也会伸手进来……如此下去,此事甚是难了……”

    正中之人的手指轻轻叩打着紫檀座椅的龙形扶手,沉思了片刻,缓缓地道:“这件事情,交给夜去处理吧。”

    “您是说……夜?”另一个人似乎不敢相信,愣愣地问了一句。

    “夜不是已经………死了?”第三个人迟疑着问。

    中间的人微一摇头,轻轻哼了一声:“传说岂能尽信!”

    “您的意思是,这次的事情要交给夜来办——假如他还在的话?”有人小心翼翼地提出问题,“兹事体大……”

    “能办这件事,能办好这件事的,只有夜。”中间的人声音带着一丝恍惚,似乎想起了什么,然后不为人觉察地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