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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我家公子脚趾头都比你脑子聪明

    房玄龄和杜如晦闻言互相对视一眼,摇了摇头,房玄龄走上前说道。

    “陛下,程处默一行,押解着粮草辎重,行军速度不会很快的,老臣估计,差不多在夜半之时,李老九定能追上。”

    太子李承乾也开口道。

    “是啊,父皇,而且苏宇大哥很厉害的,侯君集都打不过苏宇大哥,就算是跟随程处默去朔州押送粮草,也不会有事的。”

    李世民闻言轻轻点了点头,他实在是太怕苏宇会出什么意外了。

    杜如晦说道。

    “依老臣看,陛下不如在此歇息一下,再回皇城不迟。”

    “正好,陛下也可以和臣等说说,为何要在夜间出宫来到苏家庄,还召了老臣和长孙大人,还有房大人。”

    杜如晦说完之后,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也不由得点了点头。

    皇帝带着三位重臣,夜出长安,只为见一个还未及冠的小子。

    哪怕他是苏宇,这个行为也是有些过了!

    李世民闻言抬头看向三人,开口道。

    “你们是不是觉得,朕对苏宇荣宠太盛了?”

    房玄龄和杜如晦闻言纷纷点了点头。

    长孙无忌尬笑一声说道。

    “陛下,苏宇何等之才,臣等都知晓,陛下爱才,臣等也知晓。”

    “可,无论如何,苏宇尚未及冠,年纪还小。”

    “陛下太过荣宠,对于苏宇而言,不见得就是件好事~”

    李世民扭头看向李承乾。

    “承乾,你也这样认为?”

    李承乾可是苏宇的忠实小弟,在他心中苏宇几乎无所不能。

    都想着等以后自己继承皇位,就让苏宇同时身兼尚书左右仆射了。

    见父皇问自己,李承乾挺直腰杆,一脸认真的说道。

    “儿臣以为,若是苏大哥,那父皇不管如何荣宠,都不为过!”

    李世民点了点头,不无赞许的意思,然后伸手从怀里掏出苏宇写给李承乾的信笺,递向长孙无忌。

    “朕此行所为何事,你等一看便知!”

    三人见此又是一惊,这莫非是苏宇写的?竟然被陛下如此小心的贴身放于怀中!

    长孙无忌恭敬的伸出双手,接过信笺。

    房玄龄和杜如晦连忙凑到了长孙无忌身后,开始一同起来。

    读着读着三人齐声惊呼道。

    “什么?贞观二年(今年)有蝗灾?”

    然后三人齐刷刷的抬头看向李世民,三脸震惊~

    李世民无奈的翻了翻白眼,这么激动干什么?没出息!

    伸出手指点了点,很淡然的说道。

    “淡定,继续往下看!”

    旁边的李承乾偷偷撇了撇嘴,父皇,在皇宫时,您可没这么淡定~

    房玄龄闻言,一把夺过了长孙无忌手里的信笺,继续看了起来。

    长孙无忌偷瞟了李世民一眼,心想到,陛下,您能不能别装那啥了?

    您要是真这么淡定,还能带着我们跑到苏家庄来?

    然后也伸头过去,与房玄龄杜如晦一起继续读了起来。

    半晌后~

    房玄龄不由得点头赞叹。

    “真是天纵奇才,竟然能想出这种办法来减小蝗灾的灾害程度!”

    “最妙的就是,苏宇竟然还针对各个阶层拿出不同的奖励。”

    “城外村庄的大比,拿的是赤裸裸的银钱,一万两白银,一个村庄平分,每家可得数百两,那可是他们几辈子才能赚到了银钱!”

    “城外百姓会不积极?”

    “到了城内,又增加了风靡长安价值千金的香水,苏宇东市的店铺售卖的香水,现在可是有钱都买不到,被各个勋贵家的夫人小姐视为至宝!”

    “所以,为了这香水,勋贵们也会雇佣大批人去城外捉蝗虫。”

    “还有这小子的诗词手稿,这小子可是当世诗仙啊!每首诗文都是流传千古的名篇,他亲手写的诗文原稿?”

    “呵,那些文人士子们恐怕得疯!”

    “而且,城内的百姓也可参与,同样会得到银钱和各种奖励。”

    杜如晦也赞叹道。

    “若是旁人对老夫说,蝗虫可以食用,老夫必定嗤之以鼻。”

    “但,若是出自苏宇之言,老夫信~”

    长孙无忌翻了翻白眼。

    “那老夫这就给杜大人捉几个蝗虫来吃如何?”

    杜如晦话语一滞,长孙老货,就爱拆台!

    恼怒的一挥衣袖。

    “哼,你若抓来,老夫就吃给你看!”

    李承乾提醒道。

    “三位大人,苏大哥说,这蝗虫要炸着吃才好吃。”

    说着,李承乾竟然有点馋了,李承乾和苏宇相处的久,他清楚的知道,苏宇的嘴可是刁的很!

    非美食不吃,皇宫里的御膳,那都得借着酒才能咽下肚。

    “父皇,要不,儿臣去厨房问问,弄一盘炸蝗虫来尝尝?”

    李世民眼皮跳了跳,一副吃了苍蝇的表情,但还是挥了挥手,示意李承乾去问问。

    其实从苏宇搞出这个新颖的比赛后,蝗虫能不能吃,好不好吃,都不重要了。

    大不了直接烧死或者淹死不就得了!

    当然,能吃最好,到了蝗灾爆发之际,若是灾情严重,李世民恐怕还得举办一场最高规格的祭天大典。

    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当着整个天下的面,下罪己诏。

    到时候,表演情绪到位,说不得还得抓一把活的蝗虫塞进嘴里大吃特吃,再说些感天动地的话,来平息民怨。

    炸的总比生吃强!

    而夜半之时,李老九几人双骑换乘,终于追上了程处默的粮草辎重队。

    苏宇乘坐的马车上,亲自充当马夫的程处默,笑的有点尴尬。

    李老九看程处默的眼神也很冷厉,老程家的小憨货,胆子忒大了,还想带公子去突厥。

    马车旁,苏家庄的十几个庄户一个个缩头缩脑唯唯诺诺的样子,根本不敢上前。

    刚与大部队汇合不久的庄三凑了过来,小心的说道。

    “老九,你别气了,我也是回庄子后才知情的,刚才也打骂过他们了。”

    李老九狠狠瞪了那些庄户一眼沉声说道。

    “你们伙同程处默趁公子酒醉,要把公子带去突厥,陛下到苏家庄寻公子不得,得知此事后,龙颜大怒!”

    庄三不敢说话了,程处默竖着耳朵听完,不由得吞了吞口水,小心问道。

    “陛,陛下去苏家庄了?”

    李老九漠然看了程处默一眼。

    “陛下口谕,折冲校尉程处默,入朔州后,自领30军棍!”

    “啊?30军棍!!!”

    程处默苦笑,嘴里嘟囔道。

    “不就押送个粮草,不至于吧?”

    李老九翻了翻白眼。

    这人啊,就怕自我感觉太好!

    论在陛下乃至太子,甚至那三位重臣心里的位置。

    你程处默能和我家公子比?

    我家公子脚趾头都比你脑子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