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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奔行千里去报仇

    一头差不多九百公斤重的野牛,郭浩只吃了一条牛大腿就离开了,这着实有些浪费。

    要知道,一头成年狼一顿最多能吃十来斤肉。

    如果把这头九百公斤野牛的骨头,以及其他不能吃的部位去掉。

    内脏加肉的重量大约是600~800斤,可以让上百头狼饱餐一顿的了。

    其实。

    正常而言,一头成年狼每天只需要进食2斤肉就行。

    狼之所以会一顿吃十几斤,因为狼捕猎并不容易,有时候连续四五天甚至七八天才能捕捉到猎物。

    他这种大大的浪费食物,要是被其它狼知道,一定会骂他铺张浪费不懂的食物的珍贵。

    “嗷呜~”

    晚上九十点钟的时候,正在山林中寻找3号狼群成员的郭浩,突然听见远方传来一声狼嚎。

    大致意思是它们捕到了一头野牛,呼唤狼群其它成员过去吃肉。

    狼嚎声持续很久,是不同的狼轮流发出来的,再给狼群中的其他成员指引方向位置。

    郭浩根据狼声的指引,跑了十五六公里,终于看见了3号狼群成员。

    他白天吃了一整天野牛大腿肉,现在肚子一点都不饿,静静的躲在山林灌木丛中看着3号狼群成员吃肉。

    随着时间的推移,过来吃肉的狼越来越多,郭浩数了数,竟然达到了28头狼。

    要是算上狼窝那边的幼狼,以及负责留守看护的成年狼,这3号狼群起码有三十二三头狼。

    就在这时,有两头吃饱了的狼突然离开,其他狼则是根据各自在狼群中的地位等着排队吃肉。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左右,又有两只年轻母狼过来吃肉。

    这新过来的两只年轻母狼,是留守狼窝负责照顾幼狼的狼。

    之前吃饱离开的那两头狼,是回去替换她们照顾幼狼,让她们过来吃肉的。

    狼大多数时候都是饿肚子状态,所以狼是非常珍惜食物的动物,

    三十多头狼不可能把一头重达数百公斤的成年野牛吃完的,在狼群所有成员都狠狠的吃饱肚子后。

    就有七八只狼用爪子在地上刨出个大坑,把没吃药的野牛尸体给埋进了坑里。

    等明天或者后天,它们就会过来把剩下的野牛肉给吃掉。

    埋完野牛尸体,3号狼群回到了它们老巢,那是一个杂草丛生的土坡,上面有好几个狼洞出入口,土坡内部已经被3号狼群掏空了。

    郭浩跟着3号狼群来到它们老巢附近,没有冒泡过去,经过1号狼群2号狼群的事件。

    他不知道,以自己高大壮硕的体型,没有任何狼群会同意自己加入它们狼群的。

    其实,以郭浩现在的实力,完全可以自己组建一只狼群的。

    都不用其它狼配合捕猎,他一个狼想捕捉什么动物就能捕捉到什么动物。

    他自己,就能养活一支成员数量庞大的狼群。

    问题是,现在还不是他自己创建狼群的时机。

    其他狼创建狼群,狼群的制度都是一夫一妻制,吃饭都是根据狼成员在狼群中的地位分先后。

    他将来要组建的狼群,很多观念,就会跟正常的狼群有所不同。

    比如他的狼群,要实行一夫多妻制,吃饭大家可以同时吃饭。

    还有他创建的狼群,将来会是族长制度,而不是首领制度。

    而这样的狼群,都不是现在的他所能创建的。

    经过一几天夜里的观察,郭浩已经把3号狼群中的所有成员情况都了解了。

    符合他审美的,并且同时有年轻的母狼,一共有2个,看起来都是十八九岁的样子。

    这两只符合他要求的年轻母狼,其中一只是负责留守照顾幼狼的,另外一只年轻母狼会随着狼群去捕猎。

    有过在1号狼群和2号狼群吸引母狼的经验,郭浩在这方面已经算是老手了。

    接下来没用上三天时间,他就把这3号狼群中留守,负责照顾幼狼的那只名叫小夏的年轻母狼给忽悠到草丛里,完成了自己的目地。

    那个跟着狼群一起捕猎的年轻母狼叫小秋,因为没有单独接触的机会,郭浩就是想拿下对方也没机会。

    不过办法总比困难多,还真让郭浩想到了一个办法,可以跟那个叫小秋的年轻母狼单独接触的机会。

    狼喜欢白天休息睡觉晚上捕猎,既然小秋晚上要跟着狼群去捕猎没机会。

    而狼跟人也差不多,睡着了也都会有起来去尿尿的时候。

    狼不可能在老巢里尿尿的,得到外面的草丛树林里解决才行。

    接下来的时间里,郭浩调整了作息,每天上半夜去陪年轻母狼小夏,等到了后半夜的时候,他就回到自己临时挖的土洞里睡觉。

    当3号狼群白天回到老巢休息睡觉的时候,郭浩就在附近视野最好的灌木丛中,睁着一双狼眼盯着狼洞,就等着那只年轻母狼小秋出来尿尿。

    郭浩的运气并不好,连着三四个白天守在3号狼群老巢外面等着,也没见那只年轻母狼小秋出来解决三急的问题。

    直到第五天白天,郭浩这才等到那只年轻母狼小秋从狼洞中出来去草丛里解决三急的问题。

    现在就是机会,郭浩立刻小跑过去。

    要是这几天不把那只年轻母狼小秋拿下,只能等明年了。

    因为再过个几天时间,母狼的发情季节就结束了。

    “嗨,小秋。”

    他昂首挺胸的跟年轻母狼小秋打招呼。

    结果。

    却把刚解决完三急的年轻母狼小秋给吓一跳,扭过头就冲他露出獠牙道:“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

    还好小秋不是人类,否则在解决三急的时候被人突然过来说话,一定会大喊色狼抓色狼。

    动物就是动物,并没有人类的三观和人类的道德,更没有人类的羞耻心。

    年轻母狼小秋以为他是来偷袭自己的,做出了随时攻击的姿态,面色不善的看着郭浩。

    “别误会,我是流浪狼,前些天远远的看到你,就被你吸引了,所以我每天都躲在你们洞外附近的灌木丛中,只为了多看你一眼,我知道你的名字,是因为我听其他狼叫你小秋。”

    郭浩撒起谎来是经验十足,这个解释也完美十足,年轻母狼小秋见他脸上没有恶意,就收起了自己的獠牙,目光也没有刚才的那种凶恶了。

    郭浩那高大壮硕的体型,在狼的眼中就是强大的代名词,是所有年轻母狼最理想中的伴侣。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真正的一见钟情,无非就是被对方的外貌吸引,相互之间见色起意罢了。

    就好比帅哥跟美女可以一见钟情,可若是一个丑男跟美女能同时一见钟情对方吗?亦或者让一个帅哥对一个丑女一见钟情吗?

    答案是基本上不可能一见钟情的。

    当郭浩说出喜欢自己的时候,那只年轻母狼小秋就高兴的走了过去,在郭浩身边附近闻了闻,这是狼与狼之间认同与友好的表示。

    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除非渣男遇渣女当天就开房。

    “明天中午,我在那边的灌木丛中等你。”

    这句话说完,郭浩不给年轻母狼小秋反应的机会,转身就跑进了山林中。

    这种欲擒故纵的手段用在女人身上也许不会太管用,但用在心思简单的母狼身上,那就是百试百灵,屡试不爽。

    第二天快中午的时候,郭浩叼着一只刚刚捕捉到的大肥兔,来到了约定好的灌木丛等候着。

    没等多久,那只年轻母狼小秋就跟做贼一样的过来了,生怕被3号狼群中的其他狼发现一般。

    “这个兔子给你吃,是我特意给你抓的。”郭浩把肥硕的大兔子放在年轻母狼小秋的脚下。

    别看兔子肉不多,但对已经两三天没吃到食物的年轻母狼小秋而言,不亚于男人女人求婚时给的钻戒了。

    在等级森严的狼群的社会中,狼群捕猎到的猎物只能由狼群首领夫妻先吃,没有狼敢跨雷池一步去先吃的。

    这也就完成了狼群之中,身份地位高贵的狼能吃饱,地位低的狼只能吃残羹剩饭,多数时候都是半饱半饥饿状态。

    年轻母狼小秋亲昵的跟他贴了贴狼头,便毫不客气的在这灌木丛中吃起了肥硕的兔子。

    可能是两三天没吃过东西真的太饿了,一只六七斤的肥硕野兔很快就被年轻母狼小秋给吃完了,只留下不能吃的骨头和兔毛等肠子在地上。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郭浩每天中午都会给这只年轻母狼小秋,带一只肥硕的兔子在这灌木丛中吃。

    同时也没忘记给这只年轻母狼小秋讲故事洗脑,让她在潜移默化中认同威武雄壮的狼,是可以有多只母狼伴侣的观点。

    在母狼发情期结束之前,郭浩跟这只年轻母狼小秋,就在这灌木丛中完成了自己的目的。

    目的达到就走,绝不留恋任何一枝花,这是郭浩现在的原则,为了让自己离开的合情合理。

    他故技重施,在约会的时候故意拖延时间,让3号狼群首领夫妻发现他,然后把他赶走。

    “我还会回来的,等我。”临走之前,郭浩特意跑回3号狼群老巢附近,大声的发出狼嚎给年轻母狼小夏跟小秋听。

    “你还敢来,老子今天就撕了你。”

    3号狼群首领听到他的狼嚎,气的从狼洞里冲了出来,带着十几头公狼手下足足追赶了郭浩七八里路,直到看不见郭浩的身影这才骂骂咧咧的回去。

    一棵枝繁叶茂的百米高大树下,郭浩趴在地上,在思考自己接下来要干什?

    母狼发情的季节已经过去了,想继续到其他狼群,偷摸的吸引年轻母狼怀孕的事情基本上不可能发生了。

    唯有等到明年母狼发情的季节,才能继续干这种事情。

    “这接下来的时间里,我该干什么呢?”郭浩思考了好一会,也没想到要干什么去。

    又过了一会,他突然眼神凶狠,杀气腾腾的道:“杀父杀母之仇不共戴天,我现在已经很强大了,也是时候去找那支,侵占我们狼群地盘杀了我狼爸狼妈的狼群报仇了。”

    想到这里,郭浩从地上站了起来,目光看向西方,在那边两三千公里远的地方,就是他狼爸狼妈当年的领地。

    下一刻,郭浩就以每小时80~100公里的速度,在山林之间快速穿行着,中途累了就休息,困了就睡觉,渴了就找条小溪小河喝水。

    至于饿了那就更简单了,不管是野牛还是麋鹿羊驼,亦或者是大熊老虎豹子等食肉动物,只要遇到了被他盯上了,就没有一个能活着跑掉的。

    两三千公里的路程,郭浩仅仅只用了五天时间,就来到了他狼爸狼妈曾经的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