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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发小

    喧嚣热闹过后,就是一片宁静。

    杨洁出嫁,让这个家好像瞬间变得安静了许多似的,

    杨铮没有忘记到奚小凡的家去看一眼,还是和以前那样,大门紧闭。

    打听了一下,听说奚小凡一家人现在几乎很少回来了,她的父母在杭州买了房子,在那里定居了。

    一晃几年就过去了。

    自从分手之后,杨铮就再也没有见到奚小凡了。

    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带着几分失落,杨铮回去了。

    那个水库边,他不想再去了,他怕勾起一些和奚小凡的往事,毕竟,现在自己是有女朋友的人了。

    过来奚小凡家看看,并无他意,只是想知道一下她过得怎么样罢了。

    这天晚上吃饭的时候,父亲又再次提起他和夏冰的事情,追问杨铮现在怎么解决夏冰父亲态度的问题。

    杨铮不想将这些头痛的事情转到爸妈身上,随口捏了几句敷衍过去了。

    闲聊之际,母亲突然跟他说:“你还记得从小和你一起玩的钟继华吗?”

    杨铮回答说道:“当然记得了,小时候我们玩得最好了,可惜后来他们一家去上海定居了,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这一转眼,已经十三四年没有见到他了。”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钟继华那张稚气的脸庞。

    虽然很多年没有见过他了,但是他小时候的样子,依然记得一清二楚。

    “他们一家回来了,今天回来的,钟继华他四叔得了癌症,快不行了,所以他们一大家子都回来了。”

    “哦?这样啊?那,那他们还是住那屋吗?”

    “就住他四叔家里,我今天傍晚的时候听你二婶说的。”

    “那一会吃完饭,我去见见他,就是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杨铮心里有点担心钟继华已经忘记自己了。

    “嗯!别太晚回来了,记着,别喝太多酒。”母亲知道,让他不喝酒是不太可能的了。

    “知道了,妈。”

    如果说真的有一个死党的话,那钟继华就一定是杨铮的死党。

    从小开始,两人就在一起玩耍了,后来上学,也是形影不离,一起和别人打架,一起去挖别人家地里的红薯,一起去偷摘别人家的水果

    小学毕业那年,钟继华就被他父母接到上海去了,从那以后,两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

    杨铮吃完饭,坐在房间里面,拉开自己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盒磁带。

    这一盒磁带,是钟继华去上海之前送给他的,两人骑单车到镇上去买的,而且当时那个老板还说这是一盒正版磁带,买了钟继华十五块钱一盒。

    里面有一首歌,是他们俩最喜欢的。

    杨铮走出去大厅里面,朝着正在看电视的父母问道:“我们家还有磁带机吗?”

    “我房间里还有,我偶尔会用一下。”父亲说道。

    杨铮欣喜,走到父母的房间里,将他们放在书桌上的录音机端到了自己的房间。

    插上电源,放进那盒磁带,按了几下倒带,然后找出那首他和钟继华最喜欢的《水手》,按下播放键。

    苦涩的沙,吹痛脸庞的感觉

    像父亲的责骂,母亲的哭泣

    永远难忘记,年少的我

    喜欢一个人在海边,卷起裤管光着脚丫踩在沙滩上

    总是幻想海洋的尽头有另一个世界,总是以为勇敢的水手是真正的男儿

    总是一副弱不禁风孬种的样子,在受人欺负的时候总是听见水手说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

    至少我们还有梦,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

    长大以后,为了理想而努力

    渐渐的忽略了,父亲母亲和故乡的消息

    如今的我,生活就像在演戏

    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戴着伪善的面具

    总是拿着微不足道的成就来骗自己,总是莫名其妙感到一阵的空虚

    总是靠一点酒精的麻醉才能够睡去,在半睡半醒之间仿佛又听见水手说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

    至少我们还有梦,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

    杨铮坐在房间里面,听着这首熟悉的旋律,嘴里忍不住大声跟着唱了起来。

    这首歌让他仿佛都回到了昨天,想起了很多很多少年时期的事情,还有那份和钟继华最纯真的友谊。

    一个小时后,在钟继华四叔家的大门口。

    因为都是同村人,所以,杨铮上前敲开大门的时候,里面的人一眼也看出了他。

    杨铮说明来意。

    钟继华的家人朝着里面喊道:“继华,你的开裆裤伙伴来找你来了。”

    一个带着近视眼镜,长得斯斯文文,高高大大英俊帅小伙,出现在了杨铮的面前。

    两人一个对视,马上就将对方给认出来了。

    因为钟继华家里现在情况有点特殊,两人见面刚说上几句话时候,杨铮便朝他低声问道:“方便出去一下吗?”

    钟继华看了看家人,然后点了点头。

    杨铮是骑着父亲的摩托车过来的,几分钟后,两人骑上摩托车,就往镇上的方向去了。

    在那座他们最喜欢逗留的大桥上面,两人一人拿着一瓶啤酒,痛快地喝着。

    杨铮看看这个发小。

    十几年不见,他的变化比自己的要大多了。

    比以前斯文了,也比自己高大了,以前,他哪有自己那么高啊!

    杨铮笑着说道:“大城市的伙食就是不一样,看看,看看将你养得,牛高马大的,不过,还是那么帅气。”

    钟继华哈哈大笑起来,显得非常开心地说道:“我在回来的时候,我就在想,这次回来,能不能和你见上一面,没有想到,还真的见到了,哈哈”

    “我也没有想到,回来送我姐姐出嫁,居然还能够这么巧,和你再次重逢了,看来,这是天意啊!”

    “对,天意,天意,哈哈”

    两人闲聊之中,彼此也得知了对方这些年来的种种经历。

    钟继华这些年来,一直在不断地读书,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前年才算是正式出来参加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