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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乡村爱情故事

    村民们看出这个年轻小伙儿不简单,渐渐对其心生好感,并开始有意无意地与其拉近关系。

    每当家中需要修缮房屋或是打造家具时,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想到钱志强,请他前来相助。而面对乡亲们的请求,钱志强不仅从不推脱,相反,他总是热心帮忙,且分文不取、不求回报。

    久而久之,钱志强声名远扬,成了桃源大队家喻户晓的名人和能人。

    这期间,一个美丽的姑娘出现在钱志强的生活里,让他对生活重燃信心和希望。

    这个姑娘就是陈三民的女儿陈玉珍。

    钱志强来到桃源大队不久的时候,陈三民组织村民召开对钱志强的批斗会,在村民们纷纷痛批钱志强的时候,陈玉珍认识了钱志强。

    钱志强来自大城市,又是大学生,身上有一种吸引陈玉珍的特别气质。

    陈玉珍是桃源大队仅有的一个读完了初中的女孩儿,她比一般的村民更懂得知识的重要,所以她和钱志强接触多了以后,渐渐被钱志强渊博的学识和帅气的外表所吸引。

    同样,钱志强也被陈玉珍的美丽和温柔所吸引。

    他总是寻找机会,假装不经意地与她擦肩而过,然后偷偷地回头注视着她的背影。

    当陈玉珍发现他时,他会迅速转过头去,装作若无其事。

    但她对钱志强的喜欢只能深深地藏在心里,因为自己的父亲陈三民和钱志强不对付,谁看谁都不顺眼,两个人之间就像结下了生死仇恨一样。

    在钱志强最艰难的时候,陈玉珍总会偷偷地给钱志强送一些粮食和油盐蔬菜,趁钱志强不在家时,放到他屋檐下。

    钱志强心知肚明这是陈玉珍送的,心中对陈玉珍除了爱慕,还有感激。

    在钱志强一个人修缮房子的那段时间,陈玉珍也没闲着,总是在父母睡觉之后,自己点亮煤油灯,熬夜给钱志强织毛衣毛裤。

    当她在一个漆黑的深夜,悄悄把织好的毛衣毛裤放到钱志强的家门口,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钱志强从身后抱住了她。

    一面是对生活的长久积郁,一面是对爱情的深深渴望,他们的身体一接触,就如同熊熊燃烧的干柴烈火,再也无法冷却了,只能任由身体里的火越烧越旺。

    从此,陈玉珍总是深更半夜从家里溜出来,与钱志强幽会。

    不多久,陈玉珍怀孕了。

    两个人一开始都特别紧张,特别害怕,不知道如何处理。

    将孩子打掉是不可能的,不仅要有结婚证和丈夫陪同,还要有大队开的证明。

    两个人马上结婚也是不可能的,陈玉珍是贫下中农子女,而钱志强是反革命子女,两人的身份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陈三民要知道钱志强祸害了自己的女儿,非把他碎尸万段不可。

    钱志强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两个人逃离,逃得远远地,生下孩子再说。

    可是陈玉珍不同意,一旦逃了,陈三民肯定会报警,这样钱志强就成了强奸犯,成了拐卖妇女的人贩子,将永无翻身之日,甚至还有可能被枪毙。

    陈玉珍说:“你放心,我绝不连累到你,我会想办法把孩子生下来。”

    在父亲陈三民和母亲胡五妹发现女儿怀孕以后,无论怎样的打骂威逼,陈玉珍也没供出她和钱志强的事。

    陈三民没有办法,只好将陈玉珍送到县城的亲戚家里,陈玉珍顺利产下一个男孩,这个男孩就是后来的胡步云。

    当然,胡步云这个名字,是陈玉珍流浪到北川省青山县高岭乡胡家村之后,嫁给了胡大全,胡大全给取了这个名字。

    陈三民后来把这个男孩接回家里,对外声称是捡的一个遗弃子,也没人表示怀疑。

    只有钱志强知道这是自己的儿子,但知道了也没用,他没法与自己的儿子相认。

    后来陈玉珍从县城回到家里,父母极尽威逼利诱,让她快快嫁人,她仍是死活不嫁。

    因为她和钱志强早已经山盟海誓,只等钱志强有机会回城那一天,他们就结婚。

    万一钱志强永远没有回城之日,那么就等陈三民死了,他们就生活在一起。

    可是,事不凑巧,在他们的儿子一岁多的时候,陈玉珍再次怀孕了。

    陈三民夫妻再也无法承受这样的晴天霹雳,狠心将陈玉珍和她的儿子赶出了家门。

    而此时,钱志强正好被曲中县抽调到邻县去参加修建钢铁厂的大会战,两个月后才回到桃源大队,却再也见不到陈玉珍和他们的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