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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就是正当防卫

    两人都被救护车送到了医院,警局的同志则开始展开调查。

    “所以,这个叫翁大强的,今天来是打算找徐敬业调解?那他怎么会动手打人呢?”已经升职为局长的关志兴一脸无语道。

    讲道理,他当警察这么多年了,见多识广,对于这种情况也是见得不多。

    好像在恳求谅解过程中动手的真的不多,最起码他只见到过那么几次。

    至于徐敬业这个名字,不用介绍,大家最近都很熟,大家加班就是因为他。

    “那位翁先生之前就曾与我的当事人谈过,没谈拢,然后今天这位翁先生似乎喝酒了,然后就动手了。”站在老向面前的宋志杰一脸淡然的说道。

    关志兴点点头没说话,有监控在,有这么多的证人在,对于翁大强是怎么想的,那不太重要,可以肯定的是,他肯定动手了。

    而且刚开始打对方巴掌,对方是不断后退想走的。

    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为什么很多人以为是正当防卫,后面却被定性为互殴,很简单,对方扇了你一巴掌,完了你扇回去。

    那你就不是出于“防卫”的目的来动手的。

    牢牢记住一点,正当防卫的后两个字叫防卫,你必须是出于防卫的目的来动手,而不是报复。

    这就是为什么很容易出现“好人受委屈”的情况。

    有警察去调监控了,这咖啡馆的监控就在前台直接能调,很快就看到了之前的情况。

    “这人……算了,喝多的人,做什么事都有可能。”

    看了视频关志兴才知道,这个姓翁的男人绝对是过错方,不过最后那个年轻人的一脚也是看的他眉头皱起。

    没办法,都是男人,很容易感同身受。

    看着视频里徐敬业那又狠又准的一脚,关志兴都忍不住幻痛。

    当然,这一脚确实很重,至少从翁大强老婆现在的哭诉中就能看出来。

    “警察同志啊,你得为我们做主啊,我家那口子的……那里整个都被打出了问题,医生说要进行手术,很严重,特别严重!”

    却是翁大强的老婆在从医生那里得到了自己家丈夫的伤情后,就直接来找刚刚来到医院了解情况的关志兴。

    他在咖啡馆那边已经调了监控,找证人问了情况,对于整个事件已经心里有底了。

    但是具体案件怎么弄,也不是由他说了算,他能做的就是尽量收集更多的证据。

    比如两人的伤势。

    现在一到医院就被翁大强的老婆给缠住了。

    关志兴也只能说道:“具体伤情符合什么标准,都有规定,但是也请你放心,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但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这时候,翁大强的老婆此时早就已经哭成个泪人了。

    男人的那个部位是要害中的要害,哪怕没用劲儿来一下,那也保准能让对方痛好半天,这被一个年轻小伙使劲来了一脚,那情况……啧啧。

    所以现在翁大强的老婆只有一个想法,一定要让那个小子去坐牢!

    最次,那也要让他赔钱,顺便撤诉把她的女儿给捞出来!

    关志兴被女人说的头疼,他在努力解释现在的情况还无法做出认定,但是对方根本不听,嘴里一个劲儿地说那个姓徐的一定要坐牢。

    结果正在此时,医生走了出来。

    见到医生,关志兴终于是松了口气,赶忙上去问道。

    “诶您好,我想问问,那个徐敬业的伤怎么样了?”

    “那个年轻人?他倒是没什么大事,就是胳膊处被椅子砸了一下,有些淤血,没有伤到骨头,皮肤被椅子边缘给划开了一个口子,有点长,大概有个三厘米,不过倒是不怎么深,然后就是手臂关节处有损伤。”

    什么?翁大强的老婆在听到徐敬业没什么大事的时候直接炸毛了。

    “同志,警察同志你看,他都没事,这都不抓他吗?他都把我老公打成什么样了,我老公现在还在做手术,他却连医药费都没出!”

    “这不能不讲理吧,这总得先让他给我们出医药费!”

    关志兴看了看对方没说话,他现在真的不想和这个女人说话。

    只是看着医生道:“那麻烦您把两人的伤情报告给我,我需要带回去。”

    故意伤害是否要判刑,一般都得看伤情,正常来说只有达到轻伤才会涉及故意伤害罪。

    医生的速度很快,没多久就将伤情报告给了关志兴,然后回到局里便主持了关于此案的会议。

    会议的重点便是,徐敬业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有的人认为不是正当防卫,原因也很简单,都知道正当防卫的认定是极其严格的,甚至可以说,目前很少很少能看到直接认定为正当防卫的。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最好还是先抓人,然后再看法检两院的认定。

    但是有人却有不同意见。

    “我不知道你们在犹豫什么,这就是一起很典型的正当防卫啊,你看这里!”

    他指着监控视频中徐敬业后退的身影道:“他在这里很明显已经不打算和对方起冲突了,也就是可以认定,这个时候那个翁大强的追击,其实可以看做是对徐敬业人身权的威胁!”

    “然后呢,他又抡起了椅子,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方被迫反击,我认为这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

    理论上来说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可以认定正当防卫。

    但是在实践中却很少遇到,而且很多都是法院做出的正当防卫判决。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让公安机关直接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是真的很难,因为这涉及到了方方面面的问题。

    然后,关志兴便拿出了伤情报告,支持立案的人便多了起来。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在这案子里,徐敬业受到的伤几乎就是轻微伤。

    而翁大强不一样,严重一点认定为是轻伤都没问题。

    从伤情来看,好像是翁大强的伤势更重,但是案子却不能这么判,首先,翁大强是先出手的那一方,其次,是第二次出手,且扬言说要‘弄死’徐敬业的情况下,徐敬业才出手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