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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没完没了

    “啪”

    客厅中传来一声拍桌子的声音,显然这是刘世伟拍茶几弄得,刘明业的话,他是完全听见了的。

    “哼,娶媳妇回来,那不就是相夫教子,赡养公婆,让她给我们做个饭,现在还委屈起来了?”

    于春兰面对刘明业的指责,也是脸色铁青的说道,什么保姆不保姆的,于春兰的思想就是,媳妇娶回来,不要管什么理由,就应该伺候公婆。

    毕竟自己年轻的时候,就是这么走过来的,怎么到自己的儿媳的时候,怎么就不行了呢。

    “你这是什么话,媳妇嫁到你家,就是为了给你们做饭,然后任劳任怨伺候你们?”

    刘明业颇为无语的看着于春兰,就这样的家庭,就算是结了婚,哪个人能受的了。

    先不说于春兰此种做法,那就完全没有给林思莹尊重,甚至说得难听点,完全没有拿林思莹当个人。

    就说从法定来看,儿媳真的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就如同女婿,也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因为从遗产继承来说,儿媳和女婿同样没有资格。

    只是在婚姻生活当中,夫妻本身就是一个共同体,所以才共同的赡养双方老人。

    而且这个事情,本身也就是相互的,那就是婆婆要对儿媳好,平常的时候嘘寒问暖,问问自己的儿媳,儿子有没有惹儿媳生气。

    感情就是这么一点点增进、一点点转移的。

    当然家庭生活当中,有些事情肯定是一言难尽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其实婆媳相处来说,真的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

    就算不说婆媳关系,就单说儿女与父母,都会拌嘴冲突。

    可是婆婆与媳妇两个原本的陌生人,之间还会发生一些感情,与利益关系的纠葛,这就会让矛盾更加的明显。

    当然,现在这个事情,在于春兰夫妻这里,本身就出现了问题。

    那就是于春兰夫妻,是对林思莹充满了算计,不给林思莹一点笑脸,反而希望林思莹任劳任怨。

    “哼,你说你怎么就看上了她呢,林思莹究竟是哪里好,你就这么处处的维护她?”

    于春兰脸色铁青的说道,反正在她的心里,林思莹已经嫁到了他们家,那就应该伺候他们,对他们要充满了恭顺。

    林思莹不伺候他们,那就是林思莹不孝。

    其它的说什么,于春兰也是不会听的。

    “那是我处处维护莹莹吗?是你们做的太过分了。”

    刘明业没有好气的说了一句,至于说原主是怎么看上林思莹,刘明业还想问问,林思莹究竟是怎么看上原主的。

    因为就这一家人的人品,完完全全那就是一个火坑。

    要不是自己穿越过来,那么林思莹的日子?

    其实刘明业也是认真的思考了一下,只能说,或许爱情这个词,本身就是不理智的吧。

    情人眼里出西施。

    当你真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那些不好的行为,在你的眼里,那都能认为那是特立独行的个性。

    甚至欺骗你的时候,你也只是以为,它只是一时的糊涂而已。

    只是过后再回想起来,只能摇头的说一句:当时真傻。

    “你别忘了,我们是你的父母,是我们把你养大,现在竟然敢指责起我们了。”

    于春兰听到刘明业竟然敢指责他们,脸立马又是拉的更长了,真是有了媳妇就忘了娘,自己把你养这么大容易吗?

    “那你说,林思莹究竟有哪里不好呢?”

    刘明业揉了揉头,深吸了一口气问道,他是真的想知道,于春兰为什么,会对林思莹有如此大的意见。

    不过通过原主的记忆,刘明业也是大体的明白一点,那就是为了他们将来老了之后,刘明业和林思莹,给他们养老。

    不过一想到这里,刘明业的心情,也变得不好了起来,因为这也是原主的怨念。

    赡养老人,其实是儿女应尽的义务,对此刘明业也是认为理所应当的。

    而且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更是心中,永远无法言喻的情感。

    只是于春兰夫妻真的偏心很严重,那就是从小的时候开始,于春兰夫妻一直是把大部分的爱,都给了他们的小儿子刘明志。

    反而是对刘明业和刘明霞充满了算计。

    可是这又是一个非常让人纠结的矛盾的一点,你可以说于春兰夫妻偏心小儿子。

    但是于春兰夫妻却又把原主养大了,养育之恩肯定是有的,并没有像是,林思莹的亲生母亲一样,抛下刘明业不管不顾,甚至把刘明业卖了。

    “反正她哪里都不让我满意。”

    于春兰不满的嘀咕了一句,看了一眼客厅,发现林思莹并没有在客厅,已经进入了卧室,才又小声的跟刘明业说道

    “明业啊,之前咱们说过,房本上不能只写林思莹的名字,你什么时候,跟林思莹说这件事情?”

    于春兰对林思莹这个儿媳不太满意,主要是于春兰感觉,林思莹那就不是过日子的人,那双手也不像是能干活的手。

    因为在她和丈夫的预想当中,他们将来老了,那就是要跟大儿子,也就是刘明业养他们老的。

    所以这个儿媳,一定要吃苦耐劳,伺候他们。

    只是当听到儿子说,林思莹可以不要彩礼,反而林思莹的父亲,给出房子的首付,他们才同意这门亲事,毕竟在她的心里,这要省很大的一笔钱,而且还有好处。

    又在听说,房本上只写林思莹自己的名字,她和丈夫也强烈的反对过,毕竟林思莹已经嫁到了他们家,房本上怎么能没有儿子的名字。

    毕竟房子是林思莹自己的,林思莹将来还会贴身伺候她们吗?

    林思莹的父亲当然是不同意,房本上加上刘明业名字的,毕竟是他出房子的首付,而且原主还没有给彩礼,这不就成了上赶着嫁女儿了吗?

    要是非要在房本上,加上刘明业的名字,林思莹的父亲就不拿钱了,过后再把这个钱给女儿也是一样的。

    只是最后原主跟于春兰夫妻说,只要是自己先跟林思莹把婚给结了,这个房子怎么也是有他一份的,然后给他们养老,那也是一样的。

    这才让于春兰夫妻同意,刘明业和林思莹的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