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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浊酒一杯论英雄

    常言说得好:“酒品看人品!”这句话自古流传至今,成为人们评判他人品德和性格的一种方式。

    而对于深谙江湖规矩的金振国来说,他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在战场上,那些勇敢无畏、舍生忘死的战士令人钦佩;

    然而,在酒桌上,如果有人能毫不保留地展示自己真实的一面,甚至愿意因饮酒过度而当众出丑,那么这个人无疑更令人敬佩。

    这种人通常豪爽大方,没有心机。

    他们为了维护兄弟之间的情谊,可以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所以,只有那些敢于坦诚相待,与你一同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人,才真正值得我们去结交,才能堪称为兄弟。

    金振国目睹着陈大刚如此豪迈地饮酒,内心被深深触动。

    他感受到了对方想要表达的豪爽与诚心交友之意,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豪情壮志。

    狼行千里吃肉,狗跑千里吃屎!

    而真正的壮士则应该勇敢地杀敌报国,即使最终血染沙场、身躯埋于荒野草丛之中,也绝不辜负好男儿来到世间走这一遭的意义!

    他紧紧系好腰间的皮带,端起第一碗酒,伸出右手食指蘸取几滴酒水,轻轻洒向空中,郑重说道:“第一碗酒,敬献给我泱泱华夏五千年来,所有开疆拓土的列祖列宗!”

    随后,他仰头将酒一饮而尽,接着翻转碗底给众人看,表示一滴未剩,赢得了大家热烈的喝彩和掌声。

    紧接着,金振国又倒满一碗酒,同样按照之前的方式,先蘸取几滴酒洒在地上。

    然后庄重地说:“第二碗酒,敬献给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几十万乃至上百万的中华军民,愿你们回归天国,保佑我们坚持战斗到底,取得这场伟大的卫国战争的最终胜利!”

    说完,他再次空碗示众,展现出坚定的决心。

    “第三碗酒!我敬献给大刚兄弟和在座的各位,但愿我们团结一心,生死相依,不离不弃,杀敌报国,以报国恩!”说完后,他举起手中的海碗,仰头一饮而尽!

    然后将海碗重重地摔在地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

    这一举动立刻引起了众人的共鸣,他们不约而同地纷纷站起来。

    “杀敌报国,佑我华夏!”

    “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

    “宁为战死鬼,不当亡国奴!”

    “犯我强汉。虽远必诛!”

    ……

    在那位八路军连长也趁机带领下,大家一起高喊口号!

    声音震耳欲聋,酒宴的气氛被推向了高潮

    每个人都热血沸腾,充满了斗志和决心。

    陈大刚完全被金振国这一系列操作给震撼到了!

    很明显,金振国敬出的这三碗酒,不管是立意、出发点,还是最终达成的效果,都跟自己不是一个等级的,完全就是云泥 之别啊!

    他的内心深处对于这位异姓哥哥愈发敬佩起来,甚至还带着几分敬仰之情。

    金振国稍微定了定神,趁着这个机会又猛灌了好几大碗凉白开,然后暗自运功,把体内翻涌的酒气使劲往下面压制着。

    此时此刻,如果有人能看到他脱掉靴子后的样子,一定会惊讶得合不拢嘴——只见他的双腿从膝盖以下一直到脚趾尖,全都变得红彤彤一片!

    原来,这是因为他已经将酒精逼到了小腿以下,而进入肠胃中的酒精却丝毫不会影响到五脏六腑的正常运转。

    因此,从外表看,金振国的神情与平时并无两样。

    其实,这种超乎寻常人的行为,正是他在二十多年前一个机缘巧合下学到的!

    只是没想到,直到今日才终于有了施展的机会。

    那时的金振国年仅十一二岁,有一天中午,家里来了一位来自四川青城山的云游道士,说是要到家境富裕、高门大户的金家化缘。

    金振国的父亲,那时还是远近闻名的金老太爷,拥有良田百亩,奴仆数十人。

    他不仅家境殷实,而且为人豪爽大气,乐善好施。

    平日里,他经常扶危救困,修路架桥,深受村民们的敬重和爱戴。

    在这个相对封闭的小村庄里,人们的生活简单朴实,但文化生活却十分单调乏味。

    因此,每当有走乡串户的货郎、游医、杂耍艺人、和尚道士、乞丐、豪侠等来到庄上时,老太爷总会热情地邀请他们到家中做客,并准备好菜好酒,盛情款待一番。

    在觥杯交错之间,老太爷总是喜欢与这些来访者畅谈,听他们讲述一些汉中小盆地之外的风土人情、高山大川以及各种奇闻轶事。

    无论是国家大事还是军阀混战,他都来者不拒,当作是一种开阔视野、增长见识的方式。

    这种豁达的心态让他在村庄里独树一帜,也让他在晚年的时光里找到了一份慰藉。

    受此影响,金振国自小就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这使得他的眼界远远超越了同龄人。

    他偶尔还会说出一些让人惊叹不已的话语,仿佛是一个来自不同世界的娃娃。

    这些奇人呓语和惊世狂言常常让乡里乡亲们感到惊诧万分,对他更是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就这样,金振国逐渐成为了乡里的传奇人物,被誉为神童。

    那天,酒足饭饱的青城山道士用布褡裢装上金老太爷赏赐的二十斤上好的汉中大米后,突然发现站在门后的金振国正偷偷摸摸的趴在门上偷听、观望,于是便放下了盛满大米的褡裢。

    老道士冲着金振国招了招手喊道:“小孩儿,来来来!让老道仔细观望一眼!”

    听到这话的金振国赶忙跑过来,好奇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破烂的老头。

    只见这青城山道士上下打量着金振国,接着又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和脸,嘴里还念念有词道:“观其面,察其色,此子将来必成大器!”

    说罢,他又捏了捏金振国的肩膀和胳膊,满意地点点头说道:“根骨奇佳,骨骼清奇,实乃修炼内家功夫的奇才!”

    最后,老道士转过头去对着金老太爷笑眯眯的说道:ot此子不简单也!成年时杀敌报国,建功立业当不在话下!老太爷当尽心培养才是!”

    俗话说得好,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金老太爷对此独子视为掌上明珠,最喜欢别人夸奖自己的儿子天资聪明,有经天纬地之才!

    此刻听了这道士的一番话,心里更是乐开了花,连忙笑着回道:“那就借道长吉言了!”

    说完,金老太爷转头看向金振国,眼里满是慈爱与期待。

    而此时的金振国则一脸迷茫的看着父亲和道士,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但心里却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金老太爷听了这话,急忙恳求老道收下自己的孙子做个挂名弟子。

    只见那老道捋着白色的胡须笑道:“一切都缘起而生、缘尽而灭 。我和令公子只有一次见面的机会。罢了罢了,既然这样,那就让我教这小子一个雕虫小技吧,等他成年之时或可派上用场!”

    说完,道士便拉过金振国,开始传授他如何运用气息和内力,将体内的酒精和毒素逼到小腿部位的修身养生大法。

    为了让金老太爷放心,他当着众人的面,拿起八仙桌上剩下的三斤高度白酒,一口气喝光了。

    喝完后,他又捡起地上的褡裢,扛在肩上,大笑一声,然后飘然离去 ……

    自从那天之后,金振国常常在小伙伴们面前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的本事,更是把吐纳运气之功练得登峰造极!

    在窑洞里面的熊熊火焰之中,喝酒的气氛达到了高潮。

    只见金振国笑眯眯地重新摆上六个酒碗,依次倒满了酒。

    他对陈大刚说道:“大刚兄弟,俗话说得好,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你这么热情地招待我,我也要有所表示才行啊!今天,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再回敬你三碗酒!”

    说完,他在众目睽睽之下,神色自若地端起酒碗,向众人示意。

    天啊!这六大碗酒加起来差不多有两斤了,而且还有其他兄弟们的敬酒,如果全部喝完,至少需要三斤多的酒量才能撑住吧!

    在陈大刚惊愕的目光中,金振国面不改色、心跳平稳,悠然自得地连续干掉了三碗酒!

    接着,在大家如潮水般的欢呼声和起哄声中,陈大刚硬着头皮喝下了第一碗酒。

    第二碗酒下肚时,陈大刚明显感到有些吃力。

    他喝喝停停,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但最终还是在连续尝试三次之后才成功喝完这一碗。

    看着陈大刚脸上露出的艰难神色,金振国不禁心生忧虑。

    他宽慰地说道:“贤弟,我们结拜兄弟是件大喜之事,喝酒只要尽兴即可,切不可赌酒!随性一些便好!”

    然而,此时已被酒精冲昏头脑的陈大刚怎会甘心在自家地盘上,当着众多手下兄弟的面认输呢?此刻的他只觉得金振国的善意劝告成了一种挑衅和刺激。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毅然决然地端起酒碗,环顾四周,以响彻全屋的声音咆哮道:“浊酒一杯论英雄!大丈夫驰骋沙场,视死如归!区区一碗酒又有何妨!”

    说完,他毫不犹豫地一饮而尽。

    就在他将碗底倒转过来,示意给大家时,一个响亮的酒嗝从嘴里发了出来!

    陈大刚拒绝了众人的搀扶,努力的靠在窑洞墙壁上,强行压下几次口水,把上涌的烈酒压了下去。

    然后,他摇摇晃晃了几下,终于支撑不住 ,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在众人伺候陈大刚睡下后,所有人都一脸惊愕地看着金振国,他们无法理解为什么他在喝了那么多酒之后仍然能够谈笑风生地与其他战士们喝酒到深夜。

    然而,第二天一早,窑洞外传来了陈大刚如炸雷般的声音:“金大哥!起来起来!我们继续比试!”

    金振国不禁皱起眉头,心中疑惑不解,难道这小子还想拼酒?那也太没意思了吧?

    昨晚,当大家散去后,金振国悄悄地脱下了军靴,然后从靴筒里倒出了足有二斤多的白酒!

    这些都是通过他的小腿、脚背和脚掌排出体外的酒精。

    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用炭火将靴子烘干,但整个窑洞内充满了难闻的臭脚汗和酒精味道。

    由于通风条件不佳,这种浓烈的气味一直弥漫在窑洞内。

    当那个咋咋呼呼的陈大刚掀开窑洞门帘走进去的时候,一股清新的空气伴随着雪花吹进了窑洞。

    窑洞内扑面而来的浊气让他难以忍受,他立刻转身往外跑去,仿佛被什么东西吓到了一般。

    紧接着,就听见陈大刚蹲在窑洞门口,“哇哇”的呕吐了起来……在一般人的评判标准里,呕吐----“出酒”是一件很没有面子的事情!

    但对于陈大刚来说,这不仅仅是丢面子这么简单,而是彻彻底底的输家!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于是决定采取行动来挽回自己的尊严和面子。

    所以,陈大刚今天一大早就跑到了这里,目的就是为了与金振国一较高下,展示自己的实力。而这个较量的方式,就是比试枪法。

    陈大刚对自己的枪法充满信心,他相信凭借自己百步穿杨的绝技,一定能够战胜金振国,重新赢得大家的尊重。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自己的实力,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才是真正的强者。

    在距离窑洞一百米远的雪地上,六个瓦罐并排吊在木架上,这是他们比试枪法的目标。

    为了避免大风把瓦罐吹得晃来晃去,影响比赛的公正性,陈大刚特意吩咐手下在每个瓦罐内灌进了井水。

    这样一来,瓦罐的重量增加,就不会再被风吹动,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

    现在,一切准备就绪,只等陈大刚和金振国开始这场枪法对决。

    其实,为了确保自己在比试中获得先机,表面粗糙鲁莽,实际心思缜密的陈大刚还是动了一点小心思。

    他吩咐手下,在他站立的正前方,三个瓦罐里面盛满了水,而在金振国对面的瓦罐里面只是装了少半罐的水。

    看似公平的比赛,其实暗含了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