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原本冷淡的气氛被同学们的热情点燃,往日因“微妙隔阂”而产生的疏远悄然消散。
大家都经过了一年多的社会历练,心态成熟了不少,不再执拗于过去的小摩擦,友谊在此刻逐渐重建。
有一桌在饭店中显得格外热闹,那里坐着齐峰——大学时的“风云人物”,富二代一枚,大学时家里传闻经营着大公司,生意兴隆。
那时候的他和林烨、马钢他们分配在一个寝室,但他的床铺常年闲置,只是偶尔没事干会过来找林烨他们聊聊天什么的。
大部分时间开着他的跑车,带着女生们在校园进进出出,虽然他的女朋友随时都在更换,但还是有无数的女生趋之若骛。
毕业时,齐峰差点因为学分问题没能顺利离校,后来传出他家向学校捐了一笔巨款,才让他拿到学位。
他的心态还算好,虽然不算好朋友,但是也并没有因为林烨和马钢的家境轻视他们。
当时要毕业时候,还跟林烨他们说,如果实在不好找工作,可以考虑到他家族企业去上班。
林烨在毕业找工作时,也曾经想过向他求助,但是想到在同学家族企业上班,关系不好相处,而且骨子里的骄傲最终还是让林烨没有去找过他。
此刻齐峰依然像在学校聚会时候那样,总是同学们的焦点,一身名牌服饰把他包装的格外帅气。
很多同学,特别是女同学还是不断的上前,去寒暄和敬酒。他的酒量也非常好,来者不拒,和同学们打成一片。
马钢酒量虽好,但今天是东道主,心情高兴就喝的挺多,平时喝一斤面不改色的脸上,已经出现了红霞,拉着林烨一起去那桌敬酒。
林烨酒量不好,但是同学聚会今天这么开心,还是有点超量,已经微微有点醉意。
到了那桌敬酒时候,没有注意踩到了一个人的脚,“哎呀,踩死我了!”,那个坐在齐峰旁边的女同学正一脸笑容的跟齐峰在碰杯,扭头就是一声夸张的尖叫。
同学们纷纷把目光关注的投向这边。
原来是郝文艳,她家也是东海市的,父母似乎也是在城里什么单位上班,勉强算是小康家庭。
只是当时很多同学说她有点势利眼,又爱背后八卦,对条件好的同学热情相处,条件不好的同学见面跟不认识一样,林烨跟她大学四年基本上没有说过一句话。
现在听说齐峰最近没有谈婚论嫁的女朋友,估计是特意前来来讨好齐峰。
平心而论,郝文艳的外观形象,总体来说还是算不错的,173的身高,漂亮的脸蛋,丰满的胸部,黄色长款毛衣和棕色短裙下那双匀称的大腿被黑丝包裹着,还是很有几分姿色和性感。
林烨赶紧连声说对不起,郝文艳马上脱下鞋,揉着脚,一副痛苦的样子,把黑丝包裹的脚丫伸到齐峰的旁边,“哎,疼死我了,峰峰,你看嘛,我的脚都要被踩肿了!”
她的脚确实还是很好看的,隔着黑丝可以看到纤细的脚指头,上面涂着彩色的指甲油。
齐峰也不客气,嬉笑着伸手揉捏了两下,“我看没什么事,有啥好大惊小怪的!”
郝文艳一边哼唧,一边扭头看过来,“是林烨呀,你太不小心了!把我脚踩坏了你怎么负责嘛!”,然后又看着自己的鞋,那双漂亮的黑皮鞋上有个鞋印,她用桌上的餐巾纸顺手擦了一下,还是有几个细小的印子。
她眉头一皱,顺口又说“看嘛,为了同学聚会我刚买的新鞋被你弄成这样,真是烦人。”
林烨看到这样,心中起火,不过想到氛围正好,又是马钢饭店试营业,不好发作。
强忍着心头的气:“老同学,不好意思啊,今天有点高兴,酒稍微喝多了点,我敬你一杯赔罪嘛!”
马钢也赶紧打圆场,“来来来,我们两兄弟一起喝个满杯,敬各位同学”
“什么老同学嘛,要不是齐峰今天来,我才懒得来呢”郝文艳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嘴里还在嘀咕。
“行了,没什么事,来,大家端杯,祝贺马钢生意兴隆,过两天我送你一双新鞋!”齐峰仔细端详了一下林烨,赶紧站起来,端起酒杯笑着说,化解了场面的尴尬。
“哎呀,峰峰你真好,你可不要忘记了我们刚才的约定哦”郝文艳重新把脚穿回鞋里,露出一脸媚笑,一手端起杯子,一手拉着齐峰的胳膊摇晃着站起来,身子都要倒到齐峰的怀里了。
林烨实在不想再看,赶紧跟着马钢喝了这杯酒,就离开到其他桌子上跟同学们叙旧去了。
中午的饭局吃了几个小时,同学们都非常开心,马钢已经快要醉了,说话都含糊不清,站立不稳,但还在热情的留大家吃晚饭。
大家知道他过几天就要正式营业,还有很多需要完善和准备的事要做,都纷纷婉拒了,林烨看到这样,自己一个人留下的话,也不合适,也跟马钢告辞,让他下午先好好休息,准备好过几天的正式开业。
离开马钢的饭店,因为上次摔伤还没好完,喝了不少酒不想骑自行车,距离地铁站不算太远,林烨选择走路过去。
没走多远,本来中午吃饭前还是艳阳高照的好天气,这会开始阴云密布,开始下起春雨,随着滚滚春雷,雨越下越大,林烨又没有带雨伞,赶紧站在一个路边店铺的屋檐下躲雨。
这时候一辆跑车带着巨大的声浪呼啸而过,车里坐着齐峰和郝文艳,“峰峰你看,是林烨那个臭小子,今天要不是你拦着,我让他更难堪!活该他淋雨!”郝文艳这会已经把鞋脱了,黑丝包裹的纤细小腿正搭在副驾驶的仪表台上,两个脚丫踩着玻璃不断扭动。
齐峰一只手正放在她的大腿上揉捏着,听到她的话,扭头看了一眼,车速比较快,又下雨,也看不清楚。
郝文艳实际上大学时候,曾经对高大帅气的林烨有过好感。
刚开学进学校时,有次班级活动时候,看到林烨是她心目中白马王子理想形象,想要跟林烨搭讪,因为林烨大学时候从来不跟女同学有任何纠缠,并没有理会她。
她后来又知道林烨是个穷小子,虽然还有些后怕,万一当时跟林烨谈了朋友,那是多丢人的事,即便这样她还是一直暗暗在心中记恨林烨不搭理他的事。
所以今天的事,借机挑逗齐峰是主要目的,但是如果正好能顺便再贬低一下林烨,也能满足她的那份阴暗的报复心理。
她买的那双鞋专柜里卖八千多块钱,她虽是家中独女,也只能说家庭条件一般。
父母倾尽所有培养她读书,各种补习、艺术文体班,靠着上辈人留下的老房子拆迁款,还给她购买了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子。
奢侈品她虽然非常痴迷喜欢,但也不是能随时消费得起的。
她也是在父母的人脉照应下,才找到一家公司做普通文员,这鞋看上很久了,用了差不多一个月的工资才买到,被林烨踩那下,也确实让她肉疼了。
她听同学说过林烨毕业后,就是个普通打工仔,还是混社会底层的。
本来打算当时让林烨赔偿的,虽然也不是真认为林烨他能赔钱,就是想让他难堪,叫他知道穷小子该有的地位。
齐峰听到路边那人可能是林烨,脸上不再嬉皮笑脸,把手收了回来,放到鼻子上考虑了一下,:“你不要再去招惹他,他不是原来那样好拿捏的了。”
“他一个穷小子,臭打工仔,还妄想留在东海市,就凭他,一辈子不吃不喝都买不起房子,我看他早晚得滚回老家!”郝文艳撇了一下嘴,不屑的说道。
“你这蠢女人,懂个屁!”齐峰爆了句粗口。
见到郝文艳委屈又惊讶的看着他,齐峰立刻又恢复了嬉皮笑脸,把手放在了郝文艳的大腿上轻抚着安慰一下,:“宝贝,对不起,酒喝多了,刚才失态了,你今天看到他穿的那件白毛衣了吧?”
“怎么了?连个商标都没有,不知道哪里的地摊货!他也只配买那些!”郝文艳若无其事的说。
齐峰若有所思的说:“我没看错的话,他那件毛衣不简单,是Loro Piana羊绒衫,而且是定制款的”
“什么!!是Loro Piana??”郝文艳瞪大眼睛,“你说是意大利那个?莱昂比盖安吉他们喜欢的哪个品牌”
她虽然消费不起很多奢侈品,但不代表她什么都不知道,在她的虚荣心驱使下,还是对各种无法购买的顶级奢侈品保持足够的关注,并有一定了解的。
“嗯,应该是,我前段时间刚好买过一件,大概知道点行情,他那件的款式是京师那边才能订购到的,东海市都没有现货,估计价位至少得上十万。”齐峰慢慢说道。
郝文艳平复了一下心情,“他就是个打工的,怎么可能买得起这样的衣服?”
齐峰眼底闪过一丝冷光,淡淡的说:“或许他穿的是A货呢,好了,不理他了,也不关我们的事”,说完不安分的又开始对郝文艳上下其手
“峰峰,我就说嘛,那个穷逼怎么可能买得起那样的品牌,我也想要一件,我要正品,好多女明星都穿的那个,我还没体验过呢!”郝文艳捏着齐峰伸过来的手。
齐峰拍拍她的腿,“嗯,你只要乖一点,过几天就带你去买,但下次你有机会遇到林烨,记住不要随便去招惹他!”
两人一边不断打情骂俏,一边歪歪扭扭驾车离去。
林烨在路边并不知道那个车里是齐峰和郝文艳,也不知道他们在谈论自己,只是突然感觉有点冷,不由得打了个喷嚏。他看了看天空,感觉这雨一时半会停不了,就摸出手机打了个滴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