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赵某也有救助的可能性,但赵某能够救助而故意不救助。最终导致钱某的死亡,这构成了不作为犯罪。
从等价性程度来看,达到了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程度。所以赵某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这个选项对于现在的孟棠来说是很简单的,所以分析起来很快。
孟棠继续看向这道选择题的最后一个选项——
“D孙某驾车不慎撞到行人金某以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将昏迷的金某拖到隐蔽的山洞里,金某因无人救助而死亡。
孙某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秦朝。
嬴政看着天幕中出现的题目,对比着大秦现在的律法规定,那如果按着大秦的律法,那这孙某的行为亦属重罪。
秦律强调‘法度严明’,对于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无论其动机如何,均会依法惩处。
孙某的行为既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是对法律秩序的严重破坏,所以这个案例如果发生在大秦,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后世虽然有些和大秦的律法不同,但这个选项肯定和大秦的处罚结果一样,都按杀人罪来定夺,嬴政对此无比确信。
但看着选项的“作为”和“不作为”,孟姑娘说过的这两个词的在后世的含义,嬴政自然还记得。
那……嬴政思索一番觉得这个孙某本应该救人但却没有任何救援,甚至还把金某拖到了隐蔽的山洞,这让别人也很难发现受伤的金某了。
所以……他认为重点在分析义务,也就是该做的事情,而该做的事情究竟重点在能救而不救,还是故意让别人不救,这就要看后世律法着重强调哪一点了!
虽然结果都是故意杀人罪,但理由不同,对社会风气的导向不同,嬴政作为统治者领导自然是明白这一点的。
如果重点在前者,那么就等于是着重处罚没有完成自己本要做到的事情却没有做到,这强调的是个人义务,按照后世的那一套规则,那这就属于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如果重点在于后者,那么着重强调的这个孙某的主观恶性以及社会上他人的救助义务。
嬴政眸中闪过精光,孟姑娘之前提到了一个题目,是关于女朋友和妻子因为身份不同,所以导致情节中男子的义务不同,所以,后世应该更加注重个人的义务,而非专门规定社会。
所以,理由应该规定于前者,那这个选项是对的。
重在个人,所以不多强调社会,那大秦现在的连坐制度难道到后世都不再使用了嘛?那后世稳定社会的制度又是什么呢?嬴政对此感到好奇。
秦代的连坐制度是一种特殊控制机制,以社会关系为基础,以律法形式为规制,它要求一定范围内的人群对其成员的行为负责。
也即个人的行为所导致的结果会牵连其他人。
嬴政重视律法,对于秦代的连坐制度自然一清二楚。大秦的连坐包括好几种。
首先就是亲属连坐,如果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犯罪,其他家庭成员即使不知情也会受到同样的惩罚。
这种连坐形式的设计意图本就是通过家族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来预防犯罪。以此达到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
嬴政自我感觉,就这个目的来讲,后世应该不会取消这种连坐形式,只是会轻微的改变一些。但本质和目的不会改变。
嬴政也发现了,孟姑娘谈了这么久的刑罚,关于死罪好像没有其他说法,难不成……他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难道后世连墨、劓、剕、宫、大辟等肉刑都取消了?
不然,怎么没有提到!如果真的是这个样子,这说明后世的刑罚没有大秦现在这么重,可没有肉刑,如何区分杀人和特别凶残的杀人,难道都是死刑?可死的样式不作区分?
那没有这个轻重,如何做到预防出现危害特别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犯人呢?
一时间,嬴政的心头闪过很多的疑问。
古代是很注重社会成员之间的义务的,尤其是对犯罪行为的监督。
大秦也不例外。
秦代有什伍连坐。
什伍是秦朝基层社会管理的基本单位,一般是以五户或十户为单位,组成一个小集体。
而秦律专门对此有规定,在这个基本单位内,如果有人犯罪而其他人没有举报,则集体内的所有成员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很明显的说明当时的社会很注重社会成员的义务。总体来说,与现代法律的区别在于,古代对于个人和社会的义务负担重,这样朝廷的义务负担轻。
另外,大秦还有职务连坐和地域连坐。
这种连坐形式,指的是官员或者特定职位上的人员如果在其职责范围内未能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或者未能有效地执行法律,则会被视为失职,同样会受到惩罚。
而地域连坐是指在某些情况下,连坐的范围可能会扩大到整个村庄或者更大的地理区域,即所谓的“里人连坐”。
这意味着如果村里有人犯罪,整个村落的人都需要承担责任。
所以,综上能看到,连坐制度是大秦朝强化中央集权、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嬴政觉得这项制度究其目的而言设计的算是挺合理的。
但他也通过实施的效果知道,在连坐制度的实际操作中,由于其过于严苛,往往导致民众之间的相互猜忌,甚至有些时候也会引发社会矛盾的激化。
嬴政自然明白,这样实施下去,底下肯定承受不住。改善肯定是需要的。但大秦现在的基层面临的恰好却是严重缺人。
他苦笑的想着,律法的改善要往后再排一排了。
孟棠看到这个老套的题目设定有一次感到轻松,因为这样的题目设定是自己在刑法学总论的时候,老师为了提升学习效果。取消结果性考核而采用了过程性考核。
对于特别难的部分,还采用了专题训练和对应讲解。
孟棠在严格的科班训练之后,对于这类题目算是信手拈来了。
所以对于D选项,直接反应过来。这道题算是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