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只能帮到这里了,这一波帮完,他也算是了结了跟迪蒙父亲的交情。
可是刚才还一副死猪样懒得搭理男爵征召的迪蒙,突然就变了态度,他抬起头,终于正视起了眼前的骑士。三四十岁的样子,跟他的便宜老子差不多的年纪。
以恶魔的角度去观察,骑士身体结实,体内生命力比一般人旺盛。这样的身体,拿来培育恶魔的话,说不定能孕育出厉害一点的恶魔。
但杀骑士,迪蒙还不至于这么疯狂,他问道。
“达蒙多骑士阁下,野蛮人,真有那么难对付?”
在迪蒙看来,科技比纳特领这边更加糟糕的野蛮人应该是一群乌合之众。随便两三下,男爵就能把对方打跑。不过现实,显然跟迪蒙想的不一样。
谈起战争,达蒙多是专业的,他以专业的角度分析道。
“野蛮人的身体素质普遍超过男爵手底下的征召兵,但我们有骑士,有阵列,平原野战,他们远不是我们的对手。可野蛮人也学乖了,他们不跟我们野战,不断在山林里穿插。
让我们始终抓不到他们的主力,已经有不少庄园跟自然村被他们洗劫了。男爵的军队里,半数都是收拢的难民,各地的尸体都没时间收拾,情况,确实有点不太好。”
“难民,尸体!”
两个关键词,让迪蒙双眼一亮,再次看向达蒙多的时候,迪蒙已经有了决定。
“领主有难,我作为我父亲的儿子,有责任响应男爵的征召。我会自带武器人手,准时前往集合地,请骑士阁下放心。”
“你真的要去?”
达蒙多觉得自己老朋友的儿子脑子好像有点问题,怎么他说的越严重,这小屁孩越不知死活的往里面钻?本着当叔叔的责任,他还想再提醒迪蒙一下。
但迪蒙现在是铁了心要为男爵老爷尽忠,他语气非常的坚定。
“没错,我一定要去。这是我的责任,是我父亲的遗愿,为了纳特领,为了男爵,我愿意奉上自己的生命!”
多漂亮的马屁,说给男爵听,搞不好,男爵老爷一高兴,封个小队长的职位给迪蒙。不过就算男爵不封也没关系,发现达蒙多跟自己的便宜老爸非常熟悉,迪蒙可以走他的路子。
“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成为一名男爵麾下的优势斥候,请达蒙多骑士叔叔一定要帮我完成心愿,让我,为男爵,为你,为我们纳特领奋战在对抗野蛮人的第一线!”
排除掉最初看到迪蒙时,这家伙懒洋洋一副死猪的样子,达蒙多几乎都要以为迪蒙是一个极端的热血份子了。可是斥候,是一支军队的眼睛,非能力出众者是不能胜任的。
“你骑术怎么样?会不会通过敌人的队列判断对方的数量?能不能从地面痕迹分清敌人行军的方向?”
中世纪,不都挺随便的吗?面对达蒙多的问题,迪蒙稍微愣了一下,但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
“我骑术不怎么样,但我擅长在山林里行走。我不会判断敌人的队列,但我懂算术。地面痕迹,我也看不懂,不过,我可以从野蛮人遗留的食物残渣中搞清楚他们的方向。”
见达蒙多皱眉,迪蒙又补充了一句。
“而且,我还特别能打!”
能打?
达蒙多想笑,要不是跟迪蒙的父亲是老熟人,他都不会亲自来小雀花庄园。现在既然来都来了,那就顺便看看老熟人的儿子到底是一个什么成份。
如果真是脑子一热的热血白痴,那他不介意出手好好收拾这小子一顿啊让小兔崽子好好认清一下现实。
可达蒙多想不到的是,自己老朋友的儿子,还真有几把刷子。骑术就不谈了,只能说迪蒙会骑马而已。应该是他父亲教的,但远远谈不上精湛。
不过算术方面,真是吓了达蒙多一跳。只几个回合,骑士老爷的脸就有些挂不住了。
“不错,多练习一下,你应该能学会从队列判断敌人的数量。”
嘴里这么说,心里,骑士老爷都骂娘了。
“小鳖孙,他哪学的算术,怎么好像比男爵手下的税务官还要厉害。该死的,五个人一排,分五排,这样的方阵有多少人,兔崽子居然张口就来。
老子答这道题的时候可是算了半天,难道,这小王八蛋比老子聪明?不行,得揍他一顿找回面子!”
迪蒙虽然是恶魔,但他无法看穿人心,对于达蒙多的想法,他不清楚。只不过骑士老爷的脸色好像不是很好看,哪怕他极力掩饰,可隐隐的恶意,是藏不住的。
知道可能是因为刚才答的太快,让骑士老爷不爽了,接下来,迪蒙决定稍微藏下拙。可下面,达蒙多已经不准备再考迪蒙算术了。
“可是算术好没用,我们是战士,关键还是靠力量!”
翻译过来,就是脑子聪明没用,老子想揍你,你能怎么办?
挑了两根木棍,达蒙多准备开打了。
“来吧,让我看看你父亲都教了你一些什么,让你自大的以为自己特别能打!”
开玩笑,就算是骑士,也不敢自称自己特别能打。要知道这个世界,可是一山还比一山高。说自己特别能打,出门真会被人活活打死的!
达蒙多以为迪蒙是在吹牛,十五岁的少年,细胳膊小腿的模样,也根本看不出哪里能打了。为了给迪蒙一个铭记一生的教训,骑士老爷不讲武德,面对未成年的少年居然主动出击,还一上来就全力以赴。
那棍子真是挥的虎虎生风,凶悍的架势,迪蒙严重怀疑自己的便宜老爹搞不好是跟对方有仇。巨大的力道,摆明就是想打断他的狗腿啊!
要不是身体已经恢复了大半,只一招,迪蒙怀疑自己的腿可能真就断了。好在棍子足够结实,竟然硬扛住了达蒙多的攻击。
没断也就罢了,关键居然能挡住,还没有脱手。迪蒙怎么想的,达蒙多不知道,他是真的被惊到了。骑士老爷全力出手,竟然还打不掉迪蒙手里的棍子。
不信邪,达蒙多加快速度,以棍为剑快速连续的刺击。没学过剑术的,面对一系列快速刺剑,必定是要吃苦头的。
迪蒙的剑术怎么样,很不好讲。毕竟学剑的是少年迪蒙,继承了对方的记忆,不代表也能掌握曾经的技术。迪蒙就已经把剑术什么的都扔到垃圾堆里去了,他依仗的,是自己的身体素质跟敏锐的感官。
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达蒙多引以为傲的快刺,在迪蒙看来也就那个样子。如果是身体全盛状态下,他甚至可以轻易的躲开。
不像现在,只能选择以同样的快刺回击硬拼。两根木棍,在空中嘭嘭砰砰撞了十几下。堂堂骑士老爷,达蒙多竟然发现自己短时间里拿不下迪蒙。
对方不仅跟他一样快,力气上,也分不出胜负。不过技巧方面,还是有些生疏的。又是几个回合后,达蒙多终于找到机会捅到了迪蒙的肩膀。
这一场,总算是让骑士老爷扳回了面子,但也让他终于不再小瞧迪蒙了。
“不错,以你年纪能有这样水平已经非常不错了,斥候什么的就算了,我跟你父亲也是老朋友了,我有责任照顾你,以后,你就跟着我,当我的侍从好了。”
狗屁侍从,迪蒙可不想伺候别人。他坚持自己的斥候的梦想,为了说服达蒙多,还给出了充分的理由。
“达蒙多叔叔,我觉得,还是斥候更合适我,因为我有秘密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