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出来下次馆子,小兰十分珍惜,对待每一口食物都很虔诚。
昭生自己没吃两口,一个劲给她夹菜。
小兰吃得差不多,用餐巾纸擦了擦嘴,羡慕地望了一眼窗外的霓虹。
满庭芳的招牌,在夜空中格外显眼。
她收回目光,幽幽道:“哥,我们心平气和地谈一谈吧!”
昭生握筷子的手一抖,心乱如麻。
小兰深吸一口气,表情前所未有的严肃。
“爸爸去世得早,妈妈又很忙,从小到大都是你照顾我。”
“我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才能遇到你这么好的哥哥,我很想一直陪着你。”
“可是我的病已经这样了,很多事总该勇敢面对,我们不能一直回避的。”
昭生垂下头去,双眼藏在阴影里。
他死死咬住下唇,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哥,你还有很长的人生,我不能再拖累你了。”
“别再往我身上大把花钱,最后这点时间,就让我开心地过完。”
“你已经付出一切了,我不会怪你的,爸爸妈妈也不会怪你的。”
……
小兰自己先忍不住,滚烫的眼泪,沿着瘦削的脸颊滑落。
如果可以的话,她当然想一直陪着哥哥。
只要自己的病还有一点点希望,她也不愿意放弃,大不了兄妹俩以后一起挣钱还债。
可既然已经无力回天,她就必须得为哥哥的将来考虑。
她不能自私到撒手人寰,给昭生留下一个烂摊子,再毁了他的人生。
“小兰,你别管,安心接受治疗,我心里有数。”昭生依旧低着头,嗓音透着隐忍。
“你别替我做决定,我自己的命,我自己负责。”小兰眼神坚定。
成熟得不像一个十七岁的小女孩。
昭生紧紧攥着拳头,攥得指节发白,指甲嵌进肉里。
悲伤的气氛,在兄妹间不断扩散。
如同波纹一样,一圈圈荡漾开来。
良久,昭生嗓音生涩道:“好,这段时间你想做什么,只管跟我说,我一定帮你办到。”
小兰抽了抽鼻子:“你先笑一个给我看。”
昭生努力了很久,面部肌肉却仿佛失去控制一般,忘记了怎么做笑这个表情。
他拿起两根筷子,顶住两个嘴角,用物理的方式,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
小兰噗嗤一声笑了。
脸颊上的泪滴,却还在簌簌坠落。
“时间差不多了,回去吧!”
“好!”
……
满庭芳闪烁的招牌下,林慕诗来回踱步。
今晚她穿得格外正式,一袭大红色的礼裙,搭配水晶高跟鞋。
整个人的气质,显得高贵又美艳。
普通的男人,与她对视一眼,都会自惭形秽。
一辆黑色的电动车停下,余成画穿着白T配牛仔裤,一脸淡漠。
这身随意的穿搭,好像只是下楼买个菜。
两人的形象,形成鲜明的对比,仿佛来自两个世界。
“阿画,谢谢你能来,一会儿你少说话,多吃菜,走个过场就行,其他的我来应付。”林慕诗叮嘱道。
原来,今晚几个投资人和电影主创,在满庭芳组了个饭局,想要见见余成画。
毕竟光靠一张画,实在没什么说服力。
林慕诗作为制片人,只得尽力从中斡旋。
她给余成画打了电话,还好余成画赏脸,不至于让她为难。
进入包厢,餐桌边已经围满了人,摆着几道精致的小菜,还开了两瓶价格昂贵的红酒。
林慕诗面带微笑,向大家介绍:“他叫余成画,是很有潜力的绘画师,为了请他我可是三顾茅庐。”
余成画向众人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在林慕诗右手边坐下来,开始等上菜。
原本以为,他就是在场最酷的人了。
不料林慕诗左手边还坐着个年轻人,穿得更加随便,从始至终一言不发,跟任何人都没有眼神交流,像是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塑。
一副死了老婆的颓丧模样。
“他是我同学,也是这部动漫的原著作者,你看过他的书。”林慕诗低声向余成画介绍。
“哦,久仰,幸会。”余成画客套一下。
那人鸟都没鸟他。
作家嘛,一般都这么傲气。
余成画摸了摸鼻子,觉得有些热脸贴冷屁股,今天还真是遇上了对手。
由于老爹不支持,林慕诗的资金捉襟见肘,只能组建一个很年轻的团队。
说难听点,就是个草台班子。
所以尽管余成画没什么经验和名气,也没人嫌弃他。
林慕诗见惯了大场面,讲话游刃有余,气氛被她把控得十分融洽。
人全部到齐,服务员开始上菜。
各种精美的菜肴,琳琅满目摆了一大桌。
放在余成画面前的,是一盆酸辣牛肉。
那盆很有特色,是仿制古时候的鼎,上面刻着繁复的龙纹。
林慕诗和别人聊天时,不忘照顾余成画,夹了块牛肉给他。
余成画打量着那个“鼎”,好奇地问:“这菜挺贵的,得两三百吧?”
林慕诗随口回答:“一千六百八,用的是A5雪花和牛。”
余成画瞪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属实有点夸张了。
他尝了一口,虽然好吃,但还是不划算,性价比太低了。
“那边那条带鱼多少钱?”余成画又问。
那是一条三斤左右的“带鱼”,煎成金黄的色泽,切成一块一块,上面淋着料汁,弄了个将近一米长的盘子盛着。
看上去就不便宜。
“酱焖大刀鱼,你觉得多少?”林慕诗反问。
“怎么的也得七八百吧!”余成画有了刚才的经验,故意往贵了猜。
“两千九百八。”林慕诗公布答案。
犹如一道雷从天而降,将余成画劈了个外焦里嫩。
他的消费观,被完全颠覆。
什么带鱼一斤卖一千块?
满庭芳真是良心餐厅,从来不坑穷人。
余成画透过窗,看到对面淮扬菜馆的招牌,清醒地意识到,他与林慕诗这样的豪门千金,有着十万八千里的差距。
林慕诗在他面前啃麻辣兔头,喝咸奶茶,是故意让自己显得接地气,拉近和他的距离,实在用心良苦。
为了避免出洋相,他老老实实地吃菜,不再乱问价格。
那位大作家,一直闷头干饭,完全不跟人交流。
山珍海味吃在嘴里,也味同嚼蜡。
林慕诗为了应酬,倒了点红酒,跟几位金主觥筹交错。
几杯酒下肚,脸颊泛起红晕,更增妍态。
男人们都看痴了,酒不醉人人自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