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晔视察完水师战船,北上绕道东湖乡,从北关回转阳谷城。
春日渐暖,道路上残存的融雪混合着泥土,黑色、黄色、白色夹杂斑驳。落雪不冷,融雪冷,这时候又湿又冷,冷入骨髓!
越接近北关,路上行人愈多。多是衣衫褴褛、面色青紫的平头百姓,穿着双破烂草鞋,扶老携幼,在雪泥里步履蹒跚,艰难前行。一问才知,他们是从四处逃避饥荒而来。
一个冬季,贫家有的在冰雪之中饥寒而亡了,侥幸挺过来的也已耗尽了所有存粮,再不出门求生,只有死路一条。环顾汉家苍茫大地,豪强屋暖脂肥,官家丝竹悦耳,乡间哀鸿遍野;忽闻良山施粥,远近闻风而来,哪儿还管他们是不是反贼。
“反贼舍粥救命,朝廷苛政残民,这世道真反过来了么?”
一些人走着走着气力耗尽,倒在路边,化作春泥……
玄晔抵达北关,即刻吩咐在关外设立粥站,每人先喝一碗热粥再入关。
他驻立关城,看着源源而来的妇孺老幼,在关下已经吃上了米粥,正对施粥的士兵跪拜感谢,百般滋味:“寒鸟春深归去尽,出门肠断草萋萋。生民多艰,我力有限。我这一走,此间的黔首便连这一点希望也没了。”又赶紧摇头,“然则,我若在此像那张角一样振臂高呼,唤来的也不过是一片生灵涂炭。十月怀胎,生人不易,长大**,何其艰辛,不能轻易把他们当做消耗品。终究是要先有一个稳固的根据地,如此我必取辽东,越早取,救活的百姓越多,乱世之中,我华夏的元气才能多存一分。”
……
队伍中有一个小子,十五六岁,衣服花哨,背着一柄铁剑,混在难民之中,上蹿下跳,颇为另类。
到得关下,那骚年本是后来,见领粥的队伍排出半里开外,就走到队伍的三分之一处与一个老者攀谈,借着谈话的时机也就非常自然得**队中;又见前面的人还是太多,等得不赖烦了,又舍了老者斜插去前面。如此三番,不一会儿就来到队伍的最前面。
一个伙兵打了碗粥将要递给他,突然停住了,问道:“你是难民么?”
“我是难民。”
“难民有穿成你这样的吗?”
“难民怎么就不能穿成我这样?那条王法规定的?”
“这个……”
旁边一个同袍看不下去了:“跟一个小屁孩废什么话,别耽误别人活命,就给他一碗罢!”
那小子接过粥,去到一边,一边走一边吃,也不用筷子,三两口把一碗粥吃完,洗都没洗便还了陶碗,大摇大摆入关而去。
入关之后,行走在乡道上,他忽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低头一看,原来脚下的这一条乡道,完全不同于关外年久失修的泥泞土路,而是由矿渣铺就,平坦干燥,踩在上面酥酥作响。
道路的两侧有排水沟,水沟的内侧边缘由砖石砌成,笔笔直直地,一直延伸出去,煞是好看。沟外又种有一排树,将外面成片的田野隔离开来,树还是一些不大的树苗,他认得是桑树。枝条上生出了一撮撮嫩绿的芽儿,生机勃勃,将整条路都带入了春季。
他感觉到很新奇,又忍不住左顾右看,越过阡陌的田野和纵横的水渠,终于看到了不远处,沿着谷水林立的筒车和水车。年少好奇的他,一下就被这些神秘的物件吸引住了,一支无形的手牵引着他,跳下路面,穿过田野,跑去瞧看。
立春才不久,田野里黑白点缀,冰雪尚未完全消融。“雨水”也还未至,“惊蛰”才能动犁,所以春耕还早,不须水。然而筒车在水流的推动下,仍旧不知疲倦,不舍昼夜地运转着,将一竹筒又一竹筒的河水提上来倒进水槽中,又从一侧的闸门重新流入河中。
农田中的泥土裹挟着雪水,松软粘人,一脚下去,几乎要没入脚踝,他却仍旧不顾,只是痴痴地看着那筒车吱吱呀呀地旋转的,感叹此物的神奇和匠人的智慧。
良久,他才重新回到洁净的乡道上,用脚在路面的碎渣上磨蹭,蹭掉了粘在靴底的泥土,引得路人一阵侧目。
继续向阳谷城进发,路上经过好几个里落,里中炊烟袅袅,鸡犬相闻。一些三尺孩童正用竹竿从屋檐下敲取冰棱,抓在手里嬉戏打闹,手指被冻得通红;或伸出鲜嫩的舌头舔食之,颇有点像后世吃冰棍的样子,欢声不断。
进出的里民虽说不上衣着华丽,也打了些补丁,至少厚实保暖,脚下穿得是麻鞋,脸色也较为红润。他们看着路过的难民脚穿草鞋、衣不蔽体、面黄肌瘦,或是感同身受,面露不忍。若是随身带有吃食就拿出来分给路人,若是没带则返回里中,用衣角兜出几个还冒着热气的窝头或糠饼,塞给路过的孩童或老人……
乡民的义举终究是杯水车薪,他们目送流民源源不断地向阳谷城走去,心中默念:“将军不会让他们挨饿受冻的。”
阳谷城南建有一个大型的难民营,登记之后会被安排临时住处,养两天后再根据他们的手艺和意愿安排工作及新的住处。
那小子却没有打算去难民营登记,而是径直在阳谷城北门外停下了脚步。阳谷城不大,城墙也不高,却包了砖,看起来崭新整洁;吊桥甚宽,可以两辆马车平行通过。城门外有执勤的守卫,个个披甲执矛,腰板挺直,目不斜视,颇为威严。他们却并不妨碍行人出入,也没有征收城门税,外人对他们避让不及,本地的住民却并不惧怕他们,也不去打扰他们。
入关以来,所见所闻,处处新奇,此刻眼前的这座城池就是外界传闻的“贼穴”了,不由得他不心怀忐忑。年少轻狂的他,毅然抬腿进入。
入城后,早已经习惯惊奇的他,又结结实实地吃了一惊。城中的道路用青砖铺就,平坦干净,是车道;道路两侧铺的是鹅卵石,是人行道。往来车辆、行人井井有条,仔细一看,都是靠右行驶,街上人流熙攘,却并没有发生堵塞。
街边是开门迎客的铺子,布庄、米庄、书店、药店、酒楼、五金、杂货、瓜果……鳞次栉比,旗幡招展,好一番热闹的景象。
行不多时,他注意到街边时不时会看到一个敞开的木桶,里面装得是垃圾、杂物。
每隔不远就有一个一人多高的石柱,听说柱子上面有一个凹坑,里面盛得是火油。这是晚上照明用的路灯,灯上还有个顶子,以免被雨淋到。一到晚上天黑,就有人专门用梯子将灯点亮,子时再准时熄灭。之所以做得这么高,应是怕路人偷油。
路边还发现一个屋子,墙上面写着“公厕”二字,他不明所以,经不住进去探查一番。出来叹道:“这难道就是外界人人口诛笔伐的贼巢?”
正想着,忽然肚皮就叫了起来,抬眼正好有一家酒楼,他甩掉所有思绪,进楼入座,一边吆喝:“店家,有什么好酒好肉,快给小爷端上来!”
店小二连忙过来招呼,见他虽是个少年,却气度不凡,穿着也不赖。不疑有它,却也并不着急上菜,而是恭恭敬敬地按照工作流程,将随身携带的菜谱拿出,给客人观看:“请贵客点菜!”
那小子看着稀奇,接过菜谱逐条查看起来: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卤猪、卤鸭、酱鸡、腊肉、红焖肉、酱豆腐肉、五香肉干、芝麻肉丝、酱爆肉丁、糖醋里脊、红烧鱼翅……这些菜名对他来说虽然大多闻所未闻,但看着这一个个诱人的名字,就忍不住口齿生津,食欲大开。
“这个,这个,这个……统统给我上。”他一口气点了一大堆,十几道。
“赎小人直言,您一个人吃得了这么多么?”店小二一指菜名后面的菜价,言外之意,怕他付不起帐。
“小爷乐意,要你管,快去上菜!”他合上菜单,拍在店小二的胸口上:“对了,有好酒没有?先来上一坛。”
店小二见他说得豪气,但他到底年少,脸上稚气未脱,好意提醒:“敝店好酒是有,只怕您这小身板莫说一坛,怕是一碗都受不住罢。”
骚年一听这话,登时不乐意了,如此被人看轻倒像是受了什么奇耻大辱,跳起来怒道:“什么?你敢如此小瞧本爷,欠揍不是?”
店小二本着顾客至上的原则,不与他争辩,恭恭敬敬地告罪退下去,菜要等一会儿才能做好,小二拿了小瓶白酒和一副碗筷来招呼这个脾气暴躁的小爷。
骚年一看桌上的“酒瓶”大怒,拍着桌子骂:“小爷我要的是一坛酒,你这是一坛么?糊弄小儿么?”说话竟然要拔剑。
店小二一脸无辜,心想:“你这小子身不过六尺余,面容稚嫩,分明是个孺子,背上背个破铁片就敢充甚么大人?”仍旧不与他争论,而是直接打开桌上的“酒坛”,倒上一碗,递上去,赔罪道:“贵客稍安勿躁,此酒不同寻常,乃良山特有之邕泉清酒,酒色纯清、透明,酒气香醇、浓厚,入口辛辣,号称三碗醉死牛,您先饮下这碗再说!”
骚年忽闻酒香四溢,瞬间冷静下来,听他说完,再看眼前的酒水确实清冽,与寻常浊酒不同,心中却是不信,只手接过,仰脖一饮而尽。酒水一入口,因为喝得急,酒气直入心肺,他才明白什么叫做凶猛如虎。但为了面子,仍旧强忍着喷吐而出的冲动,囫囵咽下,然后实在忍不住剧烈地咳嗽起来,这下酒气倒灌七窍,被呛得涕泗横流,心道:“三碗醉死牛,此言不虚。”
他口上却偏要逞强,大喘气道:“不过如此,不过如此!只是,只是喝得急了些,被呛到而已。”好不容易止住咳嗽,深呼吸压下胸肺之中的酒气,笑道:“真是痛快,痛快,男子汉大丈夫就该喝这种酒,再来!”
……
半个时辰后,骚年酒足饭饱,醉汹汹地抬腿就要离去,被店小二拦阻:“请贵客结账,一共八百五十四钱!”
“啥?多少?”
“八百五十四钱。”
骚年这下听得分明了,不禁咂舌“这么多!”心念直转,道:“你这莫不是黑店,要讹诈小爷我!”
店小二手拿账单,一一指道:“邕泉清斗酒千钱,贵客海量,方才饮酒五升价值五百,用菜八荤七素,合三百五十四钱,共计八百五十四钱!”
店小二说得有凭有据,骚年无话可说,借口道:“这酒这么贵?”
“莫非贵客认为不值?”
骚年打了个酒嗝,回味那酒的余香,脱口而出:“值!”可是,八百多钱,能抵一个短工的月钱了。他身上哪有这么多,别说八百,甚至一个也无,支支吾吾道:“我出门匆忙,未带银钱,能否记账,他日必定加倍奉还。”
汉行五铢钱,顾名思义,一个重五铢,八百钱便重四千铢,一两等于二十四铢,一斤等于十六两。即八百钱重约十斤,合后世五市斤,挂在腰上确实不便。当时一石米市价也才两百钱,八百钱确实不是个小数目了。若要携带大额财富便用金银,一金官价一万钱,市价两万钱,一金兑十银。
店小二一听顿时明了,他这是要吃霸王餐,脸色顿时黑了下来,一边大声嚷嚷,一边道:“本店概不赊账。”
周围吃酒的客人都被吸引过来,那小子虽然年少,面皮却极厚,面对众人的围观指点他不仅不以为意,反而跳上桌案,撅着屁股摆了个雄姿,昂首挺胸,母指自指,反问道:“你这店家忒不晓事,知道我是谁么?”
“不知!”
那骚年像是被踩了猫尾巴,怪叫道:“我乃东郡潘璋!”
“没听说过!”
骚年像是受了多大的委屈,俯视众人,“竟然不知我?也罢,尔等偏僻小乡,孤陋寡闻也不怪。”换个姿势,慨然道:“我潘璋,乃堂堂大丈夫也,富贵发达那是迟早的事!还怕还不起你的酒钱么?”
众人打量潘璋尚未长成的个头,又瞧瞧他背上长长的铁剑,觉得有趣,纷纷嬉笑起来。一个年轻军官随手用剑鞘拍拍那撅在自己面前的屁股,嗤笑道:“一个孺子也敢大言?且还家去多吃几口奶,快些长起来,褪了黄毛,改了老鸭嗓,再谈大丈夫罢。”
潘璋十五六岁,正是变音的年龄,确如所说,个子不高,是个公鸭嗓。但闻此言,又被“冒犯”了屁股,勃然大怒,转身跳下来上下打量他一眼,继而怒目而视:“你不也是个小黄毛、老鸭嗓,还敢说我?”
“你!”
“你什么你!不服啊?不服来打我啊!”
……
“大哥,小五他们跟一个少年在酒楼里打起来了!三个打一个还打不赢,丢死人了,还有脸跑回来搬救兵!”小乙跑进来报。
玄晔正在批阅文牍,抬头问:“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