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广东新语 > 关于广东

关于广东

    广东,《吕氏春秋》称“百越”,《史记》称“南越”,《汉书》称“南粤”,“越”与“粤”通,简称“粤”,泛指岭南一带地方。广东的先民很早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息、劳动、繁衍。

    据广东郁南磨刀山遗址与南江旧石器地点群考古发现,岭南在旧石器时代早期就有人类活动。 旧石器时代中期,距今约129万年以前,岭南出现早期古人。 商与西周时代,广东先民便与中原有经济文化往来。春秋战国时代,岭南与吴、越、楚国交往频繁。《国语·楚语上》也有“抚征南海”的记载,可见当时岭南与楚国有军事、政治关系。

    秦始皇二十六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随后,“因南征百越之君”,派屠睢率领50万秦军攻打岭南;秦始皇三十三年,秦军基本占领岭南,秦始皇将岭南地区设“桂林、象、南海”3个郡。南海郡辖境东南濒南海,西到今广西贺州,北连南岭,包括今粤东、粤北、粤中和粤西的一部分,辖番禺、龙川、博罗、四会4个县(据《汉书》记载),郡治番禺。今广东省的大部分地区属南海郡。此外,湛江等地属象郡,粤西有一部分属桂林郡,粤北部分地区属长沙郡。

    秦末,南海郡尉任嚣病危,委任龙川县令赵佗代职。秦亡之际,赵佗武力攻并桂林、象郡,建立南越国(前204年至前111年),自称“南越武王”。广东除今连州及乐昌北境属长沙郡管辖外,都属南越国地盘。南越国实行郡县制。汉武帝平定南越后,汉朝将南越地划分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儋耳、珠崖9个郡。为了便于监督各郡官吏,汉朝又设立13个常驻监察机构,称为“十三部”,其中设在苍梧郡地处离水与郁水的交汇处,取汉武帝诏曰“初开粤地,宜广布恩信”之意取名广信县(今封开)的交趾刺史部始建于此地。专门负责纠核岭南9郡。东汉时地方官员开始对南海海域进行巡视。

    东汉末,交趾部改为交州,除监察权外,还拥有军政大权,成为郡上一级政府,地方行政制度也就从郡县二级变为州、郡、县三级。今广东省境包括交州辖下的整个南海郡(粤中、粤东),还包括苍梧郡、合浦郡、荆州桂阳郡和扬州豫章郡的一部分。其中南海郡较秦代增置3个县:揭阳、中宿今清远和增城。

    东汉末,赤壁之战后的建安十五年,孙权任命步骘为交州刺史,率兵抵番禺。建安二十二年,步骘把交州州治从广信东迁番禺。公元264年吴景帝孙休永安七年,东吴为便于治理,又把南海、苍梧、郁林、高梁4个郡从交州划出,另设广州,州治番禺,广州由此得名。东吴时期,今广东省境除广州辖下的4郡外,还包括荆州始兴郡和海南岛。

    西晋时,今广东省腹地属当时的广州,粤北属荆州,雷州半岛和海南岛属交州。

    隋初,设广州、循州(今惠州)两个总管府统领诸州。

    唐初地方设州、县。岭南45州分属广州、桂州、容州、邕州、安南5个都督府。655年以后,5府皆隶于广州,长官称为五府经略使,由广州刺史兼任。756年,升五府经略使为岭南节度使。862年,岭南道划分为东、西道,东道治广州,广东属岭南东道,这是广东省名中“东”字的由来,也是两广分为东西的开始。

    五代十国时期,岭南为南汉王朝917年至971年统治,行政区划基本上继承唐朝的建制。南汉升广州为兴王府,在州县稀疏的粤东和粤北,增置1府4州。南汉后期,全境共辖60州、214县。

    宋代地方行政制度分路、州、县三级。今广东省境包括广南东路14州和广南西路境内的7州,共61县。宋朝对唐制有所继承与调整。粤西及海南岛裁撤8个州,而粤东、粤北除循唐制外,仍保留南汉所增置的4个州。

    997年,广南路分为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东路治所在广州,西路治所在桂州,广东大部分属广南东路,“广东”即广南东路的简称。“广西”即广南西路的简称。宋朝开始以“千里长沙”“万里石塘”来规范南海诸岛,并划归广南西路管辖。

    交州路又称广南南路,简称“广南”。据《宋史》:980年7月未,宋太宗下诏,以侯仁宝为交州路水陆转运使,孙全兴、郝士浚、陈钦祚、崔亮为邕州路兵马都部署,刘澄、贾湜、王僎为廉州路兵马部署,水陆并进征讨交州。981年3月,侯仁宝、孙全兴率领前军首先出发,自陆路进攻谅山,另一支则由刘澄率领,由水路进攻,在白藤江口击败了交州一只一万五千人的部队,斩首一千多级。孙全兴等人却驻军花步不前,呆了70天,以等待刘澄等人,侯仁宝多次催促孙全兴等人进兵,都不发兵,等刘澄到了之后,两军会师,从水路抵达多罗村,没有遇到交州军队,就擅自退回花步。侯仁宝又被敌人的诈降之计所迷惑,就孤军深入,被敌人重兵包围,又没有援军,最终战死在支陵江中。侯仁宝战死之后,转运使许仲宣飞骑奏报朝廷,说明侯仁宝战死,请求回师,并弹劾刘澄等人。宋太宗闻报之后,十分痛惜,特追赠侯仁宝为工部侍郎,他的两个儿子都封官。还下诏查办众将。除王僎病死外,刘澄与贾湜都在邕州闹市就地斩首,孙全兴也押回京城斩首。至此,广南南路首次脱离中国。

    元朝地方行政制度分省、路、府、县四级,另有道,是省以下、路府之上的承转机构。今广东省境分为广东道和海北海南道。广东道道治在广州,海北海南道道治在今雷州市。

    明洪武二年,改广东道为广东等处行中书省,并将海北海南道改隶广东,广东成为明朝的十三行省之一。而且,过去长期与广西同属一个大区的雷州半岛、海南岛划拨广东统辖,结束了广东以往隶属不同政区的状况,广东省区域轮廓自此基本形成。明朝,广东设10府1直隶州,统辖7州75县。其中,属明代新置的有顺德、从化、高明、饶平、惠来、大埔、普宁、澄海等22县。这些新置的县大多集中在粤东地区,基本形成当今县制的分布格局。

    清初承袭明制,地方行政机关分省、道、府、县4级,但将明时的布政使司正式改称为省。“广东省”名称正式使用,所辖范围与明广东布政使司相同。清设总督管辖广东、广西两省,称“两广总督”,初驻肇庆,乾隆十一年移广州。清代广东省最南的辖境是南海诸岛的曾母暗沙,南海诸岛属于广东省琼州府的万州管辖。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鸦片战争中清政府战败,被迫签订《中英南京条约》,香港(时属新安县)遭受英国殖民式统治。光绪十三年(1887年),葡萄牙诱逼清政府签订《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侵占澳门(时属香山县)。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东政区在继承历史传统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和变更,主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年至1958年。1949年全省设珠江、东江、西江、粤中、南路、兴梅、潮汕、琼崖等8专区和北江临时行政委员会,2个地级市、5个县级市和98个县,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1年,将北海市划归广西。1952年,将钦州4县划归广西,广西的怀集县划归广东。1954年,广东省改由中央直接领导,原由中央直辖的广州市划归广东省管辖。1955年,钦州专区所属5县划归广东省。第二阶段是1959年至1982年,其间全省政区不断调整。1959年,在永兴岛设立西沙工委和西沙办事处。1965年,北海市及合浦专区所属各县划归广西。1979年,原属惠阳地区的宝安县改设深圳市,原属佛山地区的珠海县改设珠海市,均由省直辖。广东省直辖广州、海口、汕头、湛江、茂名、佛山、江门、深圳、珠海、韶关等10市,分设韶关、惠阳、梅县、汕头、佛山、湛江、肇庆等7地区和海南行政区及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共辖14市、92县、3自治县。1981年,设立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办事处,由海南行政区直接领导。第三阶段是19年以后,开始实行市管县、乡镇管村的新体制。1988年,中央政府将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划出,另设海南省;同年,广东开始取消地区设置,另设18个地级市(后增加到21个地级市),全面实行地级市管县、乡镇管村体制,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