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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雕”与“飞鹰”商标权涉讼始末——记我国乳品工业史上一场国货与英货之争

    苏虹

    自从美国人曷尔·波顿发明了炼乳,并于1853年在纽约创办第一家炼乳加工厂之后的70余年里,我国乳品工业还是一片空白。直至1926年,我国东南瓯江之滨才诞生了第一家乳品厂——温州百好炼乳厂。而且这家厂一开始就与劲敌英国“纳司而英瑞”公司(以下简称“英瑞”公司)发生了一起激烈的商标权之争,余波绵延了十余年,轰动了中华大地,最后以“英瑞”公司败北而告终。

    1925年以前,“英瑞”公司出品的“飞鹰”牌炼乳乘隙打进我国市场,到处设立代理商,大力倾销其产品。这种炼乳营养丰富,保存期长,冲饮方便,口感舒适,甚受消费者青睐。以当年温州的代理商店“五味和”来看,每日顾客盈门,生意十分兴隆,炼乳时常脱销。这时,年仅33岁的温州实业家吴百亨,经受了“五四”运动的熏陶,目睹了“五卅惨案”列强的残暴,此刻,又看到“英瑞”公司的“飞鹰”在祖国大地横冲直撞,国人钱财源源流入英商腰包,更坚定了他“振兴实业,抵制洋货”的雄心。他着手试制炼乳,决心改变英商垄断我国市场的状况。经过反复试验,吴百亨在1926年秋创办了炼乳厂,取厂名为“百好”。

    炼乳厂之所以取名“百好”,有双重含义:一、温州方言,“百好”与创始人“百亨”谐音;二、“百好”,寓有“百事顺利,百事如意”之意。厂名确定后,面临的问题是以什么商标投放市场为好?这是颇费脑筋的。作为一个胸怀“实业救国”的实业家,是不愿取个平淡无奇的图案为商标的。他面对“飞鹰”商标,心潮起伏,琢磨再三,终于悟出了一点:“你可任‘飞鹰’横行,我何不用巨手擒拿?”若取“擒鹰”为商标,似太露了点。翻查字典,“鹰”与“雕”同属凶禽类,于是以“雕”代“鹰”,取名为“擒雕”。其图案,粗看与“飞鹰”相似,细看实则有别,“飞鹰”图案为:凶鹰口含标带,立于树枝正欲向左飞翔;而“擒雕”图案则为:凶雕向右展翅,为一只巨手所擒。选取这个图案,既利用了“飞鹰”牌的悠久商誉,又含有与“飞鹰”竞争之意,可谓别出心裁,寓意深邃,颇有见地。它表达了誓与“飞鹰”搏斗,最后战胜“飞鹰”的英雄气概。当年的有识之士,莫不拍手叫好。

    翌年,吴百亨延聘范任律师向南京国民政府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审定,批准发给商标注册证。首批国产炼乳——“擒雕”牌炼乳一上市,销路大开,声誉日著。1929年荣获中华国货展览会一等奖,次年又获西湖博览会特等奖。“擒雕”成了“飞鹰”的劲敌,“英瑞”公司老板暴跳如雷,他们视吴百亨如眼中钉、肉中刺,妄图用法律的手段斗垮我国新生的乳品厂。

    “英瑞”公司特聘葛福莱律师,向南京商标局提出申诉,称:“‘擒雕’商标系冒仿‘飞鹰’,两个商标虽稍有异,但均以飞鹰为标识,且包皮及商标之红字也是抄袭‘飞鹰’牌,易起误会。”对方蛮横地提出:凡以类似老鹰之鸟类为商标,均会被误认为“飞鹰”牌,并要求撤销“擒雕”商标权。

    吴百亨在异国强手面前毫不畏惧,理直气壮地予以驳斥,他列举了一个个事实:一、1926年底,国民政府曾以注册局名义发出通告,宣称所有外商在北洋政府请准的商标,必须在六个月内(即1927年5月1日前)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否则无效。“飞鹰”商标并未按期登记,其时效已经中断。二、“擒雕”商标早在1927年初,经南京商标局审定,其收件书注明为第一号,第二号审定书即将“擒雕”商标标识刊登于商标公报征询过异议,“英瑞”公司并未在法定的六个月内提出异议。三、两个商标,一是凶鹰口含标带,一是凶雕为巨手所擒,其名称、图样、色彩和配景,各有特征,即使是目不识丁也不致分辨不清。再说日本的“鹫鸟”牌炼乳,也是以“类似老鹰之鸟类”为商标,不是照样在市场上销售?

    经过激烈的争辩,葛福莱律师及“英瑞”公司在铁的事实面前哑口无言。随后,吴百亨进一步提出撤销“飞鹰”商标权的要求。尽管国民政府腐败无能、惧洋如虎,也不得不宣告“英瑞”公司败诉。“英瑞”公司不服,再次上诉,1930年第二次裁定书下达,仍维持原结论。但仍准予保留“飞鹰”商标权。

    这起诉讼案虽已结束,但彼此之间的争斗并未就此停止。输红了眼的“英瑞”公司使尽浑身解数,变换各种伎俩,威胁利诱兼施,妄图迫使吴百亨就范,但到头来却是它们自己丑态毕露。

    “英瑞”公司使出的第一招是压价销售。它们依仗雄厚的财力,妄图挤垮新兴力薄的“百好”炼乳厂,当时“飞鹰”牌炼乳每听原价六至七角大洋(一元大洋为11 5小洋),特降为每听五角大洋在温州地区倾销。“百好”厂不甘示弱,忍痛削价至每听五角小洋,并在上海、宁波、绍兴、福州、厦门等地同时削价。“擒雕”生产规模不大,其销量仅及“飞鹰”的千分之一,削价后因销量少损失不大,而“飞鹰”却亏空甚巨。几个月之后,素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的“英瑞”公司觉得不合算,也就不再坚持了。

    “英瑞”公司使出的第二招是高价收买。1931年间,“英瑞”公司派出它的中国买办胡世铎,专程到温州拜访吴百亨,并明确告诉吴,“英瑞”公司愿出10万银圆收购“擒雕”牌的商标权。胡世铎说:“你老兄办厂,无非是想发财,他们肯出如此巨款购买你的商标,只要你答应,立可成为温州首富。再说,你换个商标还可继续经营炼乳,这真是天上飞来的财富,何乐而不为?”这一席话的确富有诱惑力,但此时正是“擒雕”牌炼乳声誉日高,销量大增之时,吴百亨不为10万银圆所动,他果断地回答:“我办‘百好’,是为了兴办国货,抵制洋货,不单是为了钱,‘擒雕’牌商标权决不出卖。”字字铿锵,掷地有声,使胡世铎无言以对。吴百亨还奉劝他:“希望你离开‘英瑞’,创办实业或经营国货,让我们共同努力。”

    “英瑞”公司使出的第三招是诋毁声誉。1933年间,“英瑞”公司指使福州亚士德洋行,购进千余箱“擒雕”牌炼乳,故意存放至变质后才在市上抛售,妄图以此诋毁“擒雕”的声誉。可是他们哪里想到,这位倔犟的实业家吴百亨,却泰然处之,他派出会计陈玉溪赴福州,耗资近两万元,将变质炼乳全部收回,悉数倒进福州港。此举轰动了整个福州工商界,一时被传为佳话。由此“擒雕”声名鹊起,知名度更高。

    “英瑞”公司使出的第四招是妄图吞并。1935年10月间,“英瑞”公司特派员英籍希文(Heiver)亲自出马,他带领三名随员,一是前任中国经理,一是现任中国经理,一是捷克籍工程师,从上海来到温州,说是专程来“参观”百好炼乳厂的。“参观”后,希文先是赞扬“百好”厂水牛奶含脂量高达9~10(他们的花牛奶含脂量仅3~4),而后再三表示:“过去我们之间,虽在业务交涉上发生过一些不愉快的事,但此次来的目的是谋求合作。”他竭力吹嘘“英瑞”公司设备精良,规模庞大,英、美、法、日和加拿大、澳大利亚都设有分支公司和炼乳工厂。接着他说:“你如果肯合作,那你可只管生产,销路由我们安排。”至于“合作”的投资比重,他说,“你可占51,我们占49,多给你这一具有决定意义的股权,以表示对你的尊重”。尽管希文甜言蜜语,几经较量后的吴百亨,早已看清他们妄图吞并“百好”的居心。出于礼貌,吴百亨婉言拒绝,希文知事无逆转余地,也就知趣而止。

    “英瑞”公司一招接着一招失败之后,又在背后射出一支暗箭——诬告。1941年间,当一批“擒雕”牌炼乳运销四川,货经湖北宜昌时,竟遭当地警察局的盘查,并被认为是日货而加以扣留。事后得悉,原来是“英瑞”公司在背后捣鬼,他们指使人向宜昌警察局告密,说有一批“太阳”牌的日本炼乳在此销售。事发后,吴百亨将证明文件拍成照片,寄往宜昌交涉,并登报声明:“如能拿出确凿证据,证实‘擒雕’牌炼乳是日货,愿赏十万元。”经查证,宜昌警察局确认是遭人诬告后始放行。

    “百好”炼乳厂在与“英瑞”公司一次次斗争中,经受住考验,站稳了脚跟。嗣后,经过建厂沙洋、增添设备、改进技术、扩大生产、兼并小厂等一系列措施,炼乳厂业务一度蒸蒸日上;但在旧中国,吴百亨和所有的民族工商业者一样,终究无法摆脱“三座大山”的压迫和摧残。解放前夕,“百好”厂已是濒临绝境;新中国成立后,才如枯木逢春,走上欣欣向荣的发展道路。

    1954年12月,人民政府批准吴百亨的要求,将吴创办的炼乳厂、窑业厂、造纸厂实行公私合营,将“百好”定名为“公私合营温州百好炼乳厂”,吴百亨任经理,同时任温州窑业厂副厂长,并帮助他解决了资难抵债的倒挂问题。“百好”的生产品种也由单一的甜炼乳逐渐增多。1958年下半年,“百好”又扩大分为两个厂:一是“温州乳品厂”,以“江心”牌为商标;一是“百好乳品厂”(在瑞安),以“擒雕”为商标。产品除甜炼乳外,还有全脂奶粉、奶油、麦乳精等多类品种。

    吴百亨曾任浙江省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委员、温州市工商联副主委,1956年曾赴北京参加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会见过毛主席和周总理等国家领导人。1974年,因患糖尿病医治无效,与世长辞,终年80岁。如今,这家有66年历史的乳品厂,其五种主要产品分别获得省优、部优和国家银质奖,主导产品甜炼乳,是国内用户争购的紧俏货,并远销海外,其出口量占全国同类产品的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