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回到古代当状师 > 第54章 还可以这样做无罪辩护?

第54章 还可以这样做无罪辩护?

    上诉方陈述完毕后,原告方进行公堂陈述。

    秦破天瞥了一眼赵梦吉,神色淡然地开口:

    “一审、二审判决,公平公正。被告人吴仁腾手持凶器,在足以自保的情况下,利用利刃连杀三人,不具备正当防卫条件。故而,我方申请驳回申诉方提出的一切申请。我方陈述完毕。”

    赵梦吉脸色瞬间变得严肃起来,一脸正色地看向秦破天。

    这小子有几把刷子,知道案件的关键点在哪,故而陈述都做得如此简便。

    正当防卫,从古至今都存在一定争议。

    盛唐时期,为了避免这条律法引来非议,就加了一条:勋贵子弟防卫杀人,赔偿两百贯即可。

    大明朝的界定也十分模糊,这条律法其实就是那些知县、知府捞钱、打击政敌的工具。

    蔺琦四人也全都在心里对秦破天竖起了大拇指。

    简单粗暴,死死抓住主观因素,进行反制。

    诱导赵梦吉掉进主观因素的陷阱,那赵梦吉这场官司也就输了。

    “赵梦吉。”蔺琦轻轻一敲惊堂木,“现在,请你出示相关证据,证明吴仁腾是正当防卫。”

    “赵梦吉正了正衣襟。”对众位大人深施一礼,“在拿出证据之前,学生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秦大状。”

    “问题是否和此次堂审有关?”蔺琦问。

    “大人,学生要问的问题,和堂审有直接关系。”

    “诸位,你们觉得如何?”蔺琦看向刑部侍郎屠勋四人。

    四人轻声商议之后,纷纷点头,“既然和案件有关,同意提问。”

    秦破天满眼疑惑,不知道赵梦吉在搞什么飞机。

    “秦状师,参与了一审和二审。”

    “请问,审案的时候,县令、知府和秦状师,是如何判断我方当事人存在主观事实的?”

    “我方当事人,是在见义勇为之时遇到了生命危险,故而连杀三人。当时的情况危急,生死存亡之际,如何判定他的行为超过了防卫限度?”

    蔺琦等人的眼睛瞬间一亮:赵梦吉高明啊。他解决不了的问题,直接扔给对方,此等智慧,不容小觑。

    “大人。”秦破天暗道一声不妙,立刻打断赵梦吉的提问,“我拒绝回答被告状师提出来的一切问题。”

    “问题和案件有关,拒绝无效。”蔺琦摆摆手,“赵梦吉,你继续。”

    赵梦吉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分析案件始末:

    “秦破天,你对我方的控诉是,主观上存在杀人意图;在行凶过程中,死者失去了反抗能力;我方当事人离开后,被认定杀人逃逸。我说得没错吧?”

    “没错。”秦破天无奈地点点头,“这是县衙和府衙的仵作,共同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吴仁腾存在正当防卫行为。”

    赵梦吉再次提问,“但从案件的经过来看,我方当事人是见义勇为后,被对方持械殴打。在此过程中,我方当事人夺过死者手中的利刃,为活命连续刺死三人,我说得对吗?”

    “我反对。”秦破天举手示意,“大人,赵梦吉刻意诱导,我申请拒绝回答问题。”

    “赵梦吉,本官对你进行第一次警告。”蔺琦拍了拍惊堂木,“秦破天可以不回答此类问题。”

    对于这个结果,全在赵梦吉的意料之中。

    很快,吴仁腾被带进公堂,赵梦吉对他例行询问。

    吴仁腾明显十分紧张,等到他神色平静之后,赵梦吉这才开口询问:

    “吴仁腾,你见义勇为之后,有刻意地抢夺凶器吗?”

    “没有。”

    “那他们拿出凶器,要伤害你的时候,你是什么反应?”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慌乱恐惧……后面发生的事情我大多都不记得了。”

    赵梦吉满意地点点头,对着蔺琦等人拱手行礼道:

    “诸位大人,大明律法写得十分明确,故意杀人是指在施行犯罪行为时,明知道危害社会,依旧实施犯罪。”

    “当时的环境是我方当事人见义勇为,凶器都是死者的。他们调戏良家妇女不成,就亮出凶器伤害我的当事人。这说明我方当事人不存在主动伤人行为。”

    “人在慌乱恐惧时,会产生应激反应,做出防卫行为。”

    “请问,一个人在生命危急、大脑一片空白之时,做出自保的行为,是故意杀人吗?”

    赵梦吉说完,公堂外一片哗然。

    “卧槽,赵梦吉说得头头是道,是不是要赢了?”

    “这次三司会审的核心,是吴仁腾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这也是双方律师,会一直辩论下去的问题。”

    “赵梦吉说这是应激犯罪,不是故意杀人。那秦破天就要以这个关键进行反驳。”

    “那个应激反应是什么意思?咋从来没听说过?”

    “应激反应,属于是感性犯罪,也就是防卫情绪下杀人,不构成故意犯罪行为。”

    “如果这个条件成立,那么吴仁腾要么从轻处罚,要么无罪释放。”

    “也就是说,赵梦吉在给秦破天挖坑。只要观点成立,吴仁腾就不会判死刑了,对吧?”

    公堂外,人声鼎沸,讨论案情。

    蔺琦等人相互交流,赵梦吉的观点着实惊艳到他们了。

    精修法律过程中,蔺琦提出的其中一个影响因素就是应激犯罪。

    看赵梦吉的时候,蔺琦仿佛找了知音。

    提出来的观点新颖,那反驳也会很精彩。

    蔺琦等人,内心很是期待秦破天的反驳论证。

    秦破天脸色很难看,他知道自己掉进了赵梦吉的陷阱,可他不能回避。

    一旦回避,就等于丢了先手,输掉了官司。

    在翻阅了卷宗,仔细看过相关证据后,他这才开口辩驳:

    “根据大明律,并没有关于应激犯罪的相关界定,故而这个观点不成立。”

    “案发过程中,吴仁腾夺过凶器后,在有了自保能力下,连杀三人。如果这不是主观杀人,那他为何不在杀死一人之后,就停止行凶呢?”

    “我方认为,吴仁腾是主观意识杀人,而非应激犯罪。陈述完毕。”

    话落,秦破天长出了一口气。

    他想明白了,这个案子的核心在于,吴仁腾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只要他抓住这两点,稳赢不输。

    扭头看看赵梦吉,发现赵梦吉竟然得意地笑了。

    顿时,秦破天的意识里,升起一股不祥。

    自己回忆自己的论点和说过的每一个字,似乎都没出错,这才稍微安心。

    蔺琦看着手中的卷宗,抬头看向赵梦吉,“秦破天陈述完毕,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赵梦吉摆摆手,陆幼安将一套资料,送到蔺琦的书案上。

    “大人,这是一审、二审时的各项证据资料。”

    “上面写得很清楚,也有证人的供词。”

    “先动手的是死者,手持凶器的也是死者。”

    “是死者等人危及了我方当事人的生命,这才奋起自卫的。”

    “他只是在极度恐惧的情况下,做出一系列自保的应急反应。我方要求,出示全新的证据,来证明我方存在故意杀人。如果不能出示全新证据,我方申请推翻一审二审判决。”

    这就是辩论的高明之处,解决不了问题,那就解决出问题的人。

    本身,在卷宗里面就存在很多漏洞,赵梦吉只要抓住这些漏洞。

    利用这些漏洞,让秦破天破防就好。

    事实证明,赵梦吉赌对了,秦破天的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卧槽尼玛!

    让我去找证据,推翻我提供的证据?

    你这么能耐,你在不上天呢?

    让你做辩护,你他妈全用野路子,这尼玛不妥妥的流氓讼棍吗?

    我拿刀的时候,你用火绳枪。

    我他妈用火绳枪了,你丫的直接把大炮抬上来。

    就问你赵梦吉能不能要点脸儿?

    使劲儿地挠挠头,秦破天懵逼了。

    这个坑,跳进去就出不来。

    踩着赵梦吉预设的陷阱,就没有辩论下去的必要了,必输无疑。

    蔺琦四人相互对望,彻底惊为天人。

    还可以这样做无罪辩护的吗?

    一招出手,让秦破天进退两难。

    寻找新的证据,就代表推翻之前的一切控诉。

    可找不到新的证据,就代表吴仁腾存在防卫行为。

    不管是哪一种,都会推翻原审,不用秋后问斩。

    从赵梦吉提供的证据来看,他已经胜诉了大半。

    用原审的证据,打败原审。

    这逼,果然是个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