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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 鸣歌狗

    老妪口中叹息一声。

    “那时,我早已不在镇子中居住。

    那一日,我听到了镇子上传出诡哭狼嚎之声。

    却是不知发生了何事。

    我也不是好事的性子,所以并未前去观瞧。

    但是,我在此处能闻到滔天血腥之气。

    翌日有诸多道门中人,打我门前路过。

    经过询问,我才得知。

    好像是有个叫风臣的诡王,路过镇子。

    将全镇性命,屠得干净。

    血肉模糊,其形甚惨。

    全镇之人,无一逃得性命。

    我搬离镇子,倒是捡了一条活命。”

    老妪脸上仍是一副心有余悸的表情。

    说完她还不忘提醒一句。

    “今日中元节,多有诡物出没。

    你们当心些。”

    沈辰安心中已然大概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

    有一些活人,因为死得太过突然,所以并不认为自己已然死了。

    阴气盛时,这些活人所化之诡,便会重复上演,死亡之日的情景。

    想必镇子上的百姓便是如此。

    今日清明节,正是一年之中阴气极盛的时日,所以沈辰安一行人,便遇到了先前之事。

    沈辰安犹豫片刻,又开口问出一个问题。

    “老人家,您那闺女是何名字?

    我们走南闯北也帮您寻着些。”

    老妪嘴唇颤动。

    “我那闺女,名唤芸娘。”

    她的回答,在沈辰安意料之中。

    “我们……”

    姜猛刚想开口,却被沈辰安以眼神制止。

    “您赏了我们水喝。

    我们一定会帮您寻芸娘的。”

    沈辰安道谢一声。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若是你们见到了她,就告诉她一声。

    让她回家中看看。

    我……怕是没多少活头了。”

    沈辰安一行人,又坐了片刻,便离开了老妪家中。

    沈辰安让梧桐拿出了不少银子,藏在了茶壶后面。

    老妪收拾茶壶的时候,一定能发现。

    沈辰安几人并没有回镇子上,而是一直向北去了。

    姜猛有些不解的问道。

    “安哥,我们要不要去戈壁那处土丘处,告知芸娘一声。

    让她回来看看。”

    沈辰安摇摇头。

    “不必,想必芸娘时常会来看看,只是并未现身罢了。

    老人家之所以好生活着,便是希望哪一日女儿回来了,能再相见。

    若是芸娘一旦现身。

    老人家发现她心心念念的女儿,早已经死了三十年了。

    她还会好生活下去吗?

    芸娘既知柳生已被沉塘之事,难道会不知她娘亲已然搬至此处了吗?”

    经过安哥的一番提点,姜猛若有所思点点头。

    众人继续向北行进,又走了一日,终于入了北荒境内。

    ……

    沈辰安五人,入了北荒,先是到了一座名为望阕城的城池。

    这座边境城池中等规模,还算是繁华,街上往来人群不断。

    入了北荒境内,虽没了诡物侵扰,但姜猛一直垂头丧气。

    这大街上这么多人,连养眼的都没有。

    女人是水做的。

    北荒就是戈壁。

    几人在大街上漫步走着,只听得前面锣响声声。

    听到锣鼓动静,姜猛的眸子中,终是有了些神采。

    “安哥,前面好像有耍把戏卖艺的。”

    姜猛自幼纨绔惯了,最喜两件事:一是玩儿,二是女人。

    见了这两样,便走不动道。

    虽然在沈辰安的规训下,在慢慢变好。

    但这是个长期工程。

    十几年的习惯,完全改正,终究需要一些时日。

    姜猛拉着沈辰安便往前走。

    不多时,便到了传出锣响的场地边。

    敲锣的是个精瘦的中年人,这种体型在北荒显得很是格格不入。

    瘦削的脸上,一双三角眼,环视着场边观众。

    他手中拎着一面小铜锣,敲几下,歇几下。

    一时间,引来了不少看热闹的人。

    倒不是男人铜锣敲得多响。

    而是,他脚边蹲着一只奇怪的动物。

    体型像狗,面目又有些像猴子。

    遍体棕黑长毛。

    细细打量,这动物后肢粗壮,前肢略细,身后吊着一只尾巴。

    看着围拢的人,差不多了。

    敲锣的男人这才开腔。

    “诸位,在下马六,是杂耍卖艺的。

    但没别的能耐,唯独一身驯兽的本事。

    甭管是飞禽还是走兽,到我手里,没有不听话的。

    这是家传的本事。

    但是牵猴遛鸟,舞蛇弄马,显不出我的本事。

    诸位,往这看。”

    马六一提手中绳子,蹲在他脚边的那四肢动物,便起身动了起来。

    走路的姿势,也很是像狗。

    只是围观之人,皆不认识这是何物。

    “你手中牵的这是啥?”

    围观的人群中,有人开口问了一句。

    “我这便为您诸位介绍。

    此为鸣歌狗。

    是我费尽千辛万苦才从御妖长城附近弄来的。

    是妖和狗交媾,所诞下的。

    诸位,您瞧瞧。

    这别处可瞧不见。”

    马六说着便牵着那只鸣歌狗,在场边走了一圈。

    沈辰安五人挤到了比较靠前的位置,也看得很是真切。

    沈辰安方才听完马六介绍,也是一脸诧异。

    他在御妖长城之时,只见过人妖混种。

    还不曾听闻妖和狗的混种。

    姜猛还顺手摸了一下那鸣歌狗顺滑的毛发。

    “这狗有点意思,真是开了眼界。”

    他看向身边楚弃疾。

    “弃疾,你听说过这种狗吗?”

    楚弃疾摇摇头。

    他又看向沈辰安。

    “安哥,你先前听过吗?”

    沈辰安同样摇摇头。

    姜猛眼神之中也是有些不解。

    “人和妖做,我听过;

    人和狗做,我也听过;

    妖和狗做,我还真是没有听过。

    这……

    我一个变态都觉得有些变态。

    现在都玩这么大尺度的吗?”

    马六又开始在场中介绍起来。

    “这鸣歌狗可是极其难寻。

    您诸位放眼整个北荒国,也不见得能再寻一只。

    在场的诸位,今日可是来着了。”

    人群中又有人问了一句。

    “这狗都会些啥?”

    马六听到问题之后,脸上挂笑的回到了场中间。

    观众的气氛已经被调动起来了。

    接下来,便能开始表演了。

    这是街头卖艺惯常的手段。

    先将场子热起来,再表演。

    效果定会事半功倍。

    “这鸣歌狗,勉强算是狗的一种。

    我马六用家传驯兽的手艺,驯了整整三年,可让其声音清晰的模拟人声鸣歌十首。”

    马六一脸自得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