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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护子

    服务员小心翼翼地端着一个大盘子过来,将那酒和菜都移到宽大的玻璃桌面上,然后优雅地走回去。刺郎君和始仪碰了一杯。

    接着,他们就谈到了刘德宗。始仪对刺郎君说:“我的心里有人了。”刺郎君的两个鼻孔里马上窜出一股愤气,然后不加猜测地说:“是那个活死人吧!”始仪问:“你说谁是活死人?”刺郎君说:“就是冬天也去阁楼的那一位。”

    始仪知道那只的是刘德宗,因为只有会在大冬天里也去那阁楼上去看单调的雪山。她生气地说:“以后不要说他是活死人好不好?”刺郎君说:“你凭什么不让我说他?”

    始仪说:“他明明是个活人。”

    刺郎君说:“他是个活人,他怎么不去看望赵钧?”

    始仪说:“不去看望赵钧就是死人吗?”刺郎君蛮有把握地说:“是啊,一个连朋友重病都不去探望的人还算是一个有良心的人吗?一个没有良心的人和死人有什么差别?”始仪说:“难道不去探望朋友的人就是没有良心的人吗?”

    刺郎君说:“当然,你要是有良心的话就应该表现出来,你把良心藏在肚子里,谁看的见?”始仪说:“那也算是有良心啊,虽然藏在肚子里。”刺郎君理直气壮地说:“藏在肚子里顶个屁用。”在听到刺郎君的话后,始仪竟然无以应答,因为他说出了一个难以推翻的观点,一个难以找到有效理由加以否定的观点。

    确实,很多时候良心藏在肚子里屁用不顶。它就像一个含苞的蓓蕾,内核极为漂亮,但是如果它不绽放的话,那么它的美就展示不出来。它将永远是一个丑陋的蓓蕾。它需要的是绽放的勇气,无论外界是灿烂的阳光还是冷冷的风雨。

    不过,有一种人是例外的,比如赵从天。他的行为相当不道德。在马路牙子的珠宝首饰摊上撒尿,在肯德基和麦当劳的门前拉屎,在大街上扯女人的胸罩、脱小孩儿的裤子、踹肥头大耳的胖子、揪老头儿仅剩几根的白胡子,反正无恶不作。

    但是,要说他是一个没有良心的人吗?恐怕不好说,因为他有时候比某些正常人看起来还要高尚。他从来没有把作为人的尊严丢弃掉,他总会把生殖器掩遮起来,以表示他是一个与禽兽有着明显区别的高贵的人种。他将人类仅有的那点儿值得自豪的东西彰显出来了,因此刘德宗觉得青柏镇的政府应该在广场上为他立一尊雕像。

    这个雕像就是一个乞讨者,他将一块破布缠在自己的腰间,以掩盖住那个私密的地方。从这个地方的受限,人类开启了文明史。这足以表明这座雕像的意义。他的外在无法用美来形容,那身体在困苦中折磨得变了形,那皮肤脏得已经洗不干净了,那头发乱的就像山野里的草丛,那嘴唇干枯的就像旱地,那脸沧桑得就像一块盐碱地,那眼神混浊得就像沙漠里混着沙子的浊水。他不需要展示自己的美,只凭那一个破的不伦不类的“内裤”就能彰显他的价值。至少,刘德宗觉得是有价值的。

    这是特殊情况。

    当然,作为一个正常的人,需要用合理的行为证明自己合理的存在。

    那时,始仪好像茅塞顿开,终于知道“活死人”这名号到底缘何而来。她便又开始琢磨怎么促使刘德宗做出探望赵钧的行为的方法,只有这样才可以证明刘德宗还是有良心的,刘德宗是个真正的活人,从而将那“活死人”的恶名去消除掉,最起码要动摇这个名号,让人觉得称刘德宗为活死人是心虚的。这是始仪的一片苦心思酌。

    而刘德宗当时恍惚得根本不知道如何去面对这个人类世界了,当别人说刘德宗是“活死人”的时候,刘德宗并没有骂他们,或者拿刀子捅男人,或者揪女人的头发,或者做出其他疯狂的事情来;刘德宗总是把所有屈辱都吃进胃里慢慢消化,就像吃那种味道不怎么样的野草,最后在头顶上生长出一丛白发。

    刘德宗不关心这个名号是否被去除,刘德宗关心的只是那阁楼前方的一片碧湖,一片青山,以及那脑子里关于世间一切的困惑。刘德宗就像一只小飞蛾在一个大的肥皂泡沫里飞来飞去,撞来撞去,自以为和大家同处一个世界,实际上却被束缚在一个无形的狭小空间内。突破的方法就是反复地撞,那泡沫终究有一天会被撞破。

    生活之路上到处都是无形的墙壁,撞的多了也就知道哪里是死路,哪里是自己该走的路。这是后来的觉悟,当时刘德宗还不懂。刘德宗还偶尔偷偷懒,在那泡沫里小睡。刘德宗才不理会那些关于“活死人”的评价,他们是他们,刘德宗是刘德宗。但是,有些人却关注这个名号的去除问题,比如程始仪,比如程叔。只不过他们的做法有豪放与婉约之别。

    程叔不仅在做饭上表现出豪放的风格,在其他各类事情上都显得豪放无比。他听到有人在镇上说刘德宗是“活死人”之后,抽了两次闷烟。抽过之后,便开始行动。连续几日的黄昏时分,他从南山矿场回来后,连衣服都顾不上换,饭也不吃,便提着一桶调好的白灰粉浆沿着大街小巷,在空闲的墙壁上书写这样的话:谁说刘德宗是活死人谁就是狗娘养的。那字迹横不平竖不直,撇捺折勾严重偏离标准的汉字书写标准,一点儿美观性都没有,有的只是一股流氓痞子气,但它表达的意思却很完整,认识字的人都知道他说的啥。

    几天之间,街道上到处显示着那句无礼蛮横而无争论余地的标语。而且,这标语的效果非常显著,很少有人再敢说刘德宗是活死人了,就算有些长舌妇忍不住说刘德宗是活死人,旁边的人还趁势补上一句“你是狗娘养的”,那长舌妇还打自己嘴说“你瞧刘德宗,真该缝住”。程叔很尊重刘德宗,七年前刘德宗说刘德宗叫“刘德宗”,后来镇上的人都默认刘德宗是程元泽的干儿子,实际上应该随程元泽姓程,但程叔一直叫刘德宗刘德宗。平时省去一个刘字,在家就叫“德宗”。镇上的人也都清楚,刘德宗就是程元泽的干儿子,程元泽的干儿子是刘德宗。

    村里四处游荡的寡妇偶尔碰见程叔,便说:“你这话太绝了!”程叔说:“就得绝点儿,不绝管不住人嘴啊!”寡妇说:“那我帮你监督。”

    程叔笑着说:“行,监督的好,回头给你买糖吃。”

    那寡妇嘿嘿地笑,一脸黝黑的皮绽开,露出两行白牙。赵从天也跟着凑热闹,他从那河道里挖出一团青泥往那“娘”字上啪地扔过去,那字便糊在底下看不清了。程叔见了后,觉得省去这字也行,无伤大意,后来便将那话改为:谁说刘德宗是活死人谁就是狗养的。他还给赵从天竖了一个赞扬的拇指,以表明他删减的水平之高。当然也有一个聪明的小孩儿在“说”字前面拿粉笔打了一个插入符号然后写了一个简单的“不”字,程叔见了后,便又瞪起那豹眼,狠狠地说:“再写,我把你的鸡娃子割了!”那孩子便吓得跑开了,程叔便又拿起刷笔开始在墙上舞动他那别具一格的行草。他后来觉得字体比较单调,便把那狗字写得比其他的字要大,而且描粗,有时候觉得无聊了,便在旁边画一条狗的模样,以他的水平,那狗看着也不像狗,倒像是个不知名的怪物。

    程叔那夸张的书法也推动了那句话的传播。不久,刘德宗便没有听到有人说刘德宗是活死人。刘德宗突然感到身后漂浮的一片阴云消逝而去。那时,刘德宗并不知道这种畅然之感与街巷墙壁上的标语有关,因为刘德宗几乎没有离开过那阁楼以及宿舍,还有楼道间的厕所和宿舍下的食堂,更不必说出校门了,很多天刘德宗都没有见过陈三德的光头。后来偶尔回家时,透过玻璃窗会看到一些墙上的标语,但大都是些关于整容、不孕不育、房产之类的广告,以前程叔写的已经很少见了。

    若干年之后,刘德宗再到那镇上仔细查看,发现还有一条古老的巷道里还残留着一些比较清晰的字迹,它们都还附着在墙壁上,宛然如初。刘德宗以独到的书法敏感性发现了那字间所包含的意蕴,他在“谁说刘德宗是活死人谁就是狗养的”这话中,其他字都用的是行草,而“刘德宗”这几个字则用的是正楷,虽然它的笔划严重失调。

    这说明,他对刘德宗从来都不潦草。刘德宗便从那一向豪放的姿态中看出一些细腻。刘德宗也看到了他画的狗,舌头很长,眼睛凸起,尾巴居然是竖直的,真是一条丑陋无比的狗。

    程叔想用这条丑陋的狗侮辱那些嘲笑刘德宗的人。

    这是他的胆大之举,豪放之举。

    始仪则显得比较委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