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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空印案

    一、背景

    在明朝初期,尤其是洪武年间(1368-1398),朱元璋定都南京,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财政管理制度。这一制度要求各地政府定期向中央报告财政状况,确保中央对全国财政资源的有效控制。按照规定,每年各布政司、府、县都需要向户部提交详细的财务报表,包括钱粮收入、支出以及税收情况等。这些报表必须精确无误,任何微小的差异都会导致整本账册被退回,地方官员需重新填写并加盖官印。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当时交通条件极为落后,加之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对于远离首都的云贵、两广、晋陕、四川等边远地区的官员来说,将实物税款运送到南京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损耗。这不仅增加了运输成本,还可能导致账目与实物之间的不一致,进而引发账册被退回的情况。一旦账册被退回,地方官员就必须携带新的账册再次长途跋涉至南京,这无疑是一个耗时且耗费巨大的过程。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地方官员们采取了一种灵活应对的方式,即提前准备一些已经盖有官方印章的空白账册。当遇到账目不符需要重报时,他们可以迅速地在这些预盖章的空白账册上填写新的数据,避免了因重新申请官印而导致的长时间延误。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在元朝时期就已存在的一种习惯性做法,并没有被明文禁止。

    二、经过

    明朝初期,朱元璋对官场的腐败现象极其反感,尤其是对于那些承袭自元朝的不良习惯。其中,“空印”事件就是一例典型。所谓“空印”,是指地方官员为了应对账册与实物不符的情况,预先准备好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以便在需要时迅速填写。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为贪污和舞弊提供了便利。

    朱元璋发现“空印”现象后,感到极度愤怒。在他看来,这种做法不仅是对朝廷权威的挑战,更是给贪污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因此,他下令严惩所有涉及“空印”的官员,主印官员被处死,副手以下则被杖责一百并充军。这一举措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丞相和御史等人也不敢进谏。

    就在同一年,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星变。朱元璋为此下诏求言,希望听到更多关于国家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在此背景下,浙江宁海人郑士利上书朱元璋,为其兄郑士元辩护。郑士元时任湖广按察使佥事,因“空印”案牵连入狱。为了避免被认为是“假公言私”,郑士利等到郑士元出狱后才将上书呈交给朱元璋。

    郑士利的上书长达数千言,其中对“空印”事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提出了四个主要观点:

    骑缝印的问题:郑士利指出,空印账册上盖的是骑缝印,每个页面上的印迹都不完整,即使流散出去也无法单独使用。此外,这些盖了章的空白账册并不是随便可以拿到的,因此很难被用于非法目的。

    账目核对的复杂性:地方账目需要逐级上报,从府到省再到户部,每次核对错误都可能导致账册被退回,一次往返可能需要近一年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先印后书的做法是一种合理的权宜之计,且由来已久。

    法律依据的问题:国家立法应当明确,法律条文应当清晰。然而,明朝立国之初并没有针对“空印”的具体法律规定,官员们一直沿用这种方式,并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如今突然治罪,难以服众。

    人才培养的困难:国家培养一个合格的官员非常不易,能够担任郡守级别的官员更是经过数十年的历练。如果因为“空印”事件而大量处死或流放这些官员,将对国家的人才储备造成巨大损失。

    朱元璋看完郑士利的上书后,非但没有被说服,反而更加愤怒,认为这是有人在背后策划。他命令丞相和御史追查幕后的主使者。郑士利对此表示:“我只是为国家言事,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谁会为我谋划?”最终,虽然没有查出幕后主使,郑士利还是被流放。不仅如此,已经获释的郑士元也因郑士利的上书再次被捕,并被流放。

    三、处置结果

    “空印”案是明朝初期一件影响深远的重大政治事件,不仅揭示了当时官场的腐败问题,也反映了朱元璋对官僚体系的严厉整顿。关于“空印”案的具体人数和影响,不同的史料记载有所出入,但普遍认为这是一次规模较大的政治清洗。

    据《剑桥中国明代史》记载,有些材料提到在“空印”案中有数以百计的官员被处死。而《明史·郑士利传》则更为具体,指出主印官员被处死,副手以下则被杖责一百并充军远方。方孝孺在《叶郑传》中提到,行省言臣二十余辈、守令署印者皆欲置之死,后来朱元璋“竟杀空印者”。吴晗在《朱元璋传》中更是夸张地称,“空印案与郭桓案连坐被杀达七、八万人”。方孝孺的《逊志斋集·卷二一》中也记载,“洪武九年,天下考校钱谷策书,空印事起,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御史狱,狱凡数百人”。柏桦在《朱元璋与空印案》中认为,空印案牵连的人数应该超过千人,按照当时的官制,官吏总数约2万人,惩处千人,占官吏总数的5,足以引起轰动效应。

    这些记载虽然在具体数字上有所不同,但都反映出“空印”案的严重性和广泛影响。朱元璋对“空印”案的处理极为严厉,主要原因在于他对元朝官僚腐败现象的深刻认识和强烈反感。他认为“空印”不仅是一种行政上的不当行为,更是一种严重的道德败坏,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空印”案的发生背景是明朝初期财政管理的严格化。朱元璋定都南京后,要求各地政府定期向户部报告财政状况,确保中央对全国财政资源的有效控制。然而,由于交通不便和管理不善,地方官员在报送账册时经常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地方官员采取了预先盖好官印的空白账册,以便在需要时迅速填写。这种做法虽然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为贪污和舞弊提供了机会。

    朱元璋发现这一现象后,立即采取了严厉的措施。他下令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责一百并充军远方。这一决定引发了巨大的震动,许多官员因此丧命或遭受重罚。郑士利的上书虽然试图为这些官员辩护,但并未能改变朱元璋的决心。相反,郑士利本人也因此被流放,其兄郑士元也再次被捕并被流放。

    “空印”案的处理不仅显示了朱元璋对官僚腐败的零容忍态度,也反映了他在巩固政权和加强中央集权方面的决心。通过这次大规模的政治清洗,朱元璋成功地树立了中央政府的权威,但也造成了大量人才的流失,对明朝初期的官僚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