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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每个人体质都不同

    在这五十息中,升起的宝光一道接着一道。

    因为担心因为作写缘故,导致错过时间,绝大多数人,都是在四十息的时候动笔,思考的时间很短。

    所以,一时之间,李讲竟然成为了,第一道题中,唯一一位诗成登府的人。

    “好诗!”有人打破寂静,点头称赞。

    这是由衷而发之语。

    “确实,一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竟然直接便让我等走进了诗中之景,情融于字,字字有情。”一位老者附和。

    “不愧是李镇国啊,寥寥二十字,便勾勒出了一张完整的春景图,此诗登府,实至名归。”

    就连洛阳学宫的一些天骄都不得不承认,李讲的诗才,很惊人!

    内席中,谭紫宁如遗世而独立的仙子,清美脱俗,很多男子时不时地偷瞄她,但却没几个人敢靠近。

    两位皇子也是如此,敬而远之。

    因为她的出身几乎已经肯定,出自某一无上大教,没几个人能高攀。

    此刻,谭紫宁见李讲写出登府之诗,一对美丽的眸子,明显闪过不满的光。

    另一侧。

    陈初初看了看自己面前的作品,抿抿唇。

    三皇子有些不悦,蹙眉看了姚瑶一眼。

    姚瑶当即会意,如知性的大姐姐般走到她身边,抱住她。

    她轻声道,“没事孩子,这快诗文会,比的又不是谁的诗好,你能第一个写出来,已经很棒了,接下来保持。”

    “好……”陈初初低下头点了点。

    吴越看到李讲因为写出了登府诗作,引得广泛关注。

    他又是嫉妒,又是愤怒,脸色都扭曲了。

    在场数百号人,他几乎是最盼望李讲失败的人。

    “这只是开始,你不可能成功!”

    吴越低语,拳头紧攥,完全被愤恨冲昏了头脑。

    “啊啊啊,世安侯大人写诗时的样子好英俊啊,好想为他生孩子。”楼阁之上,有惊世之语流传,引发哗然。

    那人握着旗帜,盯着李讲,面红耳赤,显然是心动不已。

    旁边有人看不下去,不得不提醒他,“那个,兄台,男子是生不了孩子的。”

    “你知道个啥?每个人的体质都不同!”

    内席。

    人们讨论声不休,这一回合,只有寥寥四五个人遭到淘汰,绝大多数人还留在场。

    文会每一次作诗,负责人,还有现场的文人,都会轮番鉴赏每一首入流之作。

    这是不错的扬名机会。

    很多读书人参加文会,都会奔着这个环节来的。

    可惜,李讲《春晓》珠玉在前。

    后面的诗作,即便有可圈可点之处,毕竟只是鸣县,众人象征意义的点评几句,便失去了兴致。

    于是玄老再度出面,从纸箱中抽出第二个主题。

    “边塞。”玄老念诵。

    这又是一个广泛的题目,给予在场读书人很大的发挥空间。

    众人依旧如上次一般,定下大概的框架内容后,便在脑海中对具体的字眼进行修改。

    李讲没有急着写,而是先看向陈初初。

    这女孩虽然有些内向胆怯,但思路看得出来还是很快的,不愧是远近闻名的神童。

    她依旧是第一个动笔的选手,不多时,一道宝光在纸页上亮起,引发众人侧目。

    因为,陈初初居然写出了一首巅峰鸣县之诗。

    只差一步,便可以诗成登府。

    李讲提笔沾墨,随后而写。

    《关山月》。

    明月出天山,

    苍茫云海间。

    长风几万里,

    吹度玉门关。

    皎洁的月亮从天山升起,穿行在苍茫云海之中。

    浩荡的长风翻越几万里,吹过将士驻守的玉门关。

    这是前世李白的代表作之一,李讲截取其中一部分。

    作品中的“天山”、“玉门关”,在大唐同样存在,而且就在边塞。

    李讲写完,两道宝光从纸页上腾空飞起。

    再度诗成登府!

    不得不说,在写诗的时候,身边接二连三的产生异象,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种巨大的心理负担。

    尤其是李讲的两首登府,给人的压力太大了。

    一时之间,不知道多少人心乱如麻,或是准备好的腹稿错乱了,或者心情忐忑地修改起了自己的作品。

    总之,这一轮,足有十几人遭到淘汰。

    “李讲不会是要一直写登府作品吧?这样下去给他赢了,岂不是要逆天?”有人低语。

    五十息的时间,即兴创作一首鸣县作品。

    这对洛阳学宫的学生而言,都不是易事。

    可李讲却在这个标准之上,又上了一层难度。

    不少人心跳加快,看看李讲,又看看陈初初,总感觉今天,将会有大事发生!

    人们再次分析了一番,这一轮中佼佼者的作品。

    很快,玄老抽出新的纸条。

    “雨!”

    此刻,就连一些武夫都被文会现场的氛围带动,情不自禁地代入进去。

    若是自己,这一首诗该怎么写?

    内席中,有人听到题目后,当即开始研墨。

    旁边被淘汰的人看到,讶异不已,忍不住开口询问:“方兄,你这就想好了吗?”

    那人研墨的手快出了残影,一滴滴汗水从额头流出。

    他急死了:“你傻啊,这会还不写,待会李镇国动笔,别人还能记住我的诗吗?”

    听到这话,周围的人如遭雷击,恍然醒悟,一个一个都不管三七二十一了,提笔就是写。

    声音传到了李讲的耳朵。

    李恩,黑豹还有黄鸭三个家伙笑得捧腹。

    感情写得又好又快也是我的错?

    李讲很无奈,不得不放下手中的笔,“罢了罢了,我最后再写吧。”

    文相和四皇子见状,啼笑皆非,觉得这小子也太会得了便宜还卖乖了,有点贱嗖嗖的!

    李讲俯瞰过去,到四十五息的时候,见绝大多数人都已经写完,他才提笔。

    《春夜喜雨》。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晓看红湿处,花重洛阳城。

    及时的雨,就好像知道时节似的,在春天来到的时候,伴着风在夜晚悄悄地降临,无声地滋润着万物。

    田野小径的天空一片昏黑,唯有江边渔船上的一点渔火,放射出一线光芒,显得格外明亮。

    等天亮的时候,那潮湿的泥土上必定布满了红色的花瓣,洛阳的大街小巷,也一定是一片万紫千红的景象。

    李讲停笔,又是接连两道虹光冲天而起。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他的身上。

    有人劫后余生般拍拍胸口:“太好了,幸好我在李讲之前就写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