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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生物哀之,人类悲之

    “大夫,你看我这绝症还有的救没有?没有的话就不治了。”中年男子背靠在竹椅上,脖子向后仰着,右手手臂搭在椅背上,说话的声音细如蚊蚋;他脸色蜡黄,褶皱多得像是一张被人揉搓过的麻纸,他的左手手掌在裸露着的,高高鼓起的肚皮上来回摩挲。

    “你这人说话真可笑!既然是绝症,那就没得治。”姑父气哼哼说道,“不过你放心,你得的不是绝症。”

    “那我得的是什么病?你看我这肚子……肿的,人家都说我怀上了,男人怎么会怀孩子呢,大夫,你跟我说说,这到底是什么怪病?”男人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你这叫做’饿病’,只要吃饱饭,病就会好。”姑父说道,“你家里人呢?”

    “一共四口人,就剩我一个啦。”男子笑了笑,“去年的冬天——就是金国人围困咱们那会……他们没熬过去。”

    “你拿上这包豆子。”姑父起身进了里间,很快又出来,手上握着一个漏斗形的纸袋,里面装着一小把干黑豆。“回去把这豆子煮了吃,没吃饱也别再来了。我这是医馆、药铺,不是善堂。再这么施舍下去,我自己都快饿死了。”

    “王大夫,你是个好人,以后会有好报的。”男子扶着腰,拖着一双细如竹竿的腿,颤颤巍巍离开了医馆。

    “王继先,家里的粮食都被你送光了。”姑姑在问诊台后找了张椅子,并排坐在姑父身边。“虽说日子在慢慢变好,但也经不起你这么造。”

    “那些豆子压在箱底放了好几年,也该换换了。过两天我去买点新鲜的豆子,你放心,新鲜的豆子我是不会送人的。不是我说你,你总是对这种小事斤斤计较,几把豆子值什么钱?有这计较的精力,怎么不去琢磨琢磨赚大钱的法子?”

    “那你赚到大钱了吗?”姑姑问道。

    “我以前不是给你赚到一间气派的医馆了吗?让你侄子带人给烧了。”姑父朝刚进门的韦小宝看上一眼,“现在这开春时节,正是收获夏枯草的季节,哪天晚上我不是采一箩筐的夏枯草回来?这些宝贝草药就是咱们再次发家的本钱。”

    “你每天晚出早归,我真担心你。”姑姑说道,“你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嘛,多少也能帮一点忙。”

    “我采药的地方离家里太远,你会受累的。就算你吃得了苦,我也不忍心累坏你那双漂亮的金莲。”姑父王继先说道。

    韦小宝走到问诊台边,对姑父和姑姑问了声好。“我在朝廷里找了份差事,往后可能会忙上好一会,不能常来看望你们二老。”

    “不得了,小宝!”姑姑惊呼道,“你又吃上皇粮了!你连张家的皇粮也吃上了!小宝,你找了份怎样的差事?”

    “还和以前一样,为朝廷捉尸鬼。”

    姑姑和姑父对视一眼。“怎么又有尸鬼?”姑姑问道。

    “有的。你们这个城区可能好一点,暂时还没有听到有尸鬼出没的消息。我住的地方,我养父秦桧租住的地方,一到晚上,常常有尸鬼大街上游荡。”

    “这份工作,你怎么谋到的?”姑姑说道,“你找人打点了?”

    韦小宝摇头。“姑姑,你也知道,自打张邦昌登基后,他取消了皇宫门禁,想进宫的,直接进去就是了,还有专门接待的人呢。我就是直接进去的,冯丞相接见的我,他也听说汴梁城晚上闹尸鬼的事情,我和他说,我以前有过捉尸鬼的工作经历,他当即任命我彻查这件事,要求我不光要烧光尸鬼,还要找出尸体变成尸鬼的原因。”

    “小宝,你是有真才实学的,不然不会被这么多贵人赏识。”姑姑说道,“这都靠你那养父秦相公教得好!当初我和你姑父让你跟着秦相公,你还不乐意,这下该知道我们的良苦用心了吧?你要是一直跟在我们身边,哪有会今天哟!说起来,可怜你那养父秦相公,老天不开眼,那么有才华的一个人,被金国人捉了去。”

    “现在这个楚国,哪里有个国家的样子?当初还不如让金国人来当咱们的皇帝。”姑父叹气道,“老百姓可以随便进皇宫,成何体统?自古以来,哪里有这等荒唐事?”

    “人家是皇帝,人家爱怎样就怎样,你呢?”姑姑说道。

    “谁不知道,他张邦昌是金国人的儿皇帝。”姑父说道,“儿皇帝。”

    “咱们这位儿皇帝,已经不在汴梁城了。”韦小宝说道。

    姑父脸色一变。“去哪了?”

    “听说是去南京应天府了,康王赵构也在那里。”

    “他是想去劝降赵构的,对不对?赵构是兵马大元帅,还能调得动一些军队,只要有赵构在,他张邦昌这个大楚皇帝就当不稳当。金国人刚走一个多月,张邦昌想趁着他主子的余威,吓住赵构,让赵构归附楚国,他才好当皇帝嘛。” 姑父说道。

    “姑父的推测有一番道理。”韦小宝低头沉思道。他在宫里听到的是另外一种说法——张邦昌的这次的应天府之行,其实是去将皇位让位给康王赵构。这一个月来,张邦昌的所作所为颇令人费解:和百官朝堂议事时,他从来不以皇帝自称;他不设御椅,办公桌摆在御台之下;他给大臣们的诏令时,从不发圣旨,只用手书代替。

    张邦昌的行为举止,在向外界释放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讯息:他张邦昌并不想当这个大楚国皇帝。然而,如果这一切只是演戏呢?如果姑父的推测,才是张邦昌内心的真实想法呢?这世上真有不想当皇帝的人吗?

    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头进门来找姑父看病,韦小宝适时告辞,离开医馆,回到他的养父秦会之的家宅。

    院子里种着一株低矮的桃树,粉白相间桃花在枝头上肆意绽放,旁边是三棵垂柳,树皮全皴裂开了。一只杜鹃鸟站在院子角落里的水缸缸沿上啁啾。韦小宝快步穿过院子,对于周遭的这片春意盎然的景色满不在意。他走进了一楼靠近大门的柴房。除了床上的被褥是新的,房间里的一切物什保持着秦会之离开时的样子。他躺上床,盖上一层薄被,怀着对养父的思念,在这醉人的春光里沉沉睡去。

    亥时刚过,韦小宝离开家门,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他举着火把,在汴梁城内的大街、巷道里穿行,寻找在夜色中出没的尸鬼。从担任楚国奉迎使兼左丞的冯澥手里接下这份工作时,他提议多给他几个帮手,被冯澥一口否决。“缺人!现在哪里都缺人!不少汴梁城的百姓都跑大金国去了,城里的人丁少了将近三分之一,我上哪里给你找帮手?”冯澥说道。韦小宝没再争辩下去,担心惹恼了冯澥,被他薅掉这份争取来的工作。

    韦小宝身上带着一份汴梁城的地图,每烧掉一只尸鬼,他便在地图上做个记号。消灭一只尸鬼,可以领到二十枚铜钱。一个晚上忙活下来,他一般能够找到并烧掉大约十只尸鬼。 运气好的时候,能遇见成群行动的尸鬼,一把火下去,一两百枚铜钱轻易到手。这样的机会并不多,而且他还得费些小心思,利用果壳铃发出的流水声,引诱尸鬼站得分散一些,避免尸鬼燃烧后的灰烬堆在一起,方便第二天核查他工作的验收人计数。

    这天入夜,韦小宝锁好家门,打算去城西区搜寻尸鬼,近些日子,那里的兰桂坊附近总有人报告说见到了尸鬼。刚一转身,两柄长刀架上了他的脖子。四个穿着黑色夜行衣的蒙面人站他身边,挥手示意他不要出声。

    有什么东西从刀锋上滴落下来,顺着韦小宝袄子的领口,流到的他前胸。是血。他很快反应过来,两把刀上都残留着血迹。

    月光下,他瞥见对门庭院的地上,横七竖八躺着五个人——三个大人,两个小孩,他们身下是三滩蔓延到门槛的血迹。手搭在门扣上的蒙面人注意到韦小宝的视线,推开了虚掩着的木门。“你也想像他们一样,是不是?”他走到韦小宝身边,发出含混不清的笑声。

    “吴大哥,跟他废什么话?抹一刀脖子算了。”

    “乱喊什么!”被喊做吴大哥的蒙面人冲过来,摁住了韦小宝的脑袋,“本来还想留他一命的,被你这么一喊,我的身份都暴露了,绝不能留这小崽子活口。”

    韦小宝挣扎着说道:“诸位好汉,我和你们无冤无仇,求好汉们放我一马。”

    “看到他们没?”蒙面的“吴大哥”用刀尖指着对门院子里说道,“他们也和我们无冤无仇。”

    “这是周伺郎的家,他是朝廷命官。”韦小宝说道,“杀害朝廷命官,罪加一等。”

    “你知道的还挺多的。我们没杀朝廷命官,我们杀的是朝廷命官的老婆和他的小杂种们,”“吴大哥”嘿嘿一笑,“你跟我们说实话,你从秦相公家里出来,有什么图谋?”

    “秦相公跟着金国人去了金国。”韦小宝说道。

    “所以你就趁他家里没人,来偷东西?”吴大哥说道,“秦相公为我大宋操碎了心,如今流落他国,生死不明,你这宵小之辈却来乘人之危。”

    “大宋?”韦小宝说道,“如今已经是大楚国了。”

    “大哥,你看,又是一个宋奸。”站在韦小宝身后的另一个蒙面汉说道。

    ”看来这世上,只剩咱们几个大宋孤忠了。“吴大哥说道,言语中带着一丝悲怆,“动手吧,宰了这不忠不义的小子。”

    韦小宝闭上眼,他的两只手被人死死抓住,丝毫不得动弹。时间仿佛暂停了,他的大脑一片空白,身体失去所有的知觉。

    看到四个蒙面大汉倒在他身边时,他呆站在原地好一会,听觉和意识才恢复过来。回想刚才,似乎听到了有什么从耳边呼啸而过。四个躺地上的蒙面人的上身各自插着一两支羽箭,仰面躺在地上,显然是死了。

    街道尽头的阴影处走出五个人。他们每人手里拿着一张细弓,其中四个人穿着胸前缝着“勇”字的兵丁常服,另一人穿着穿着灰色素衣。

    “跟踪这群暴徒好几天了,终于让我逮个正着。”穿素衣的中年男子说道。他低头蹲下去,一一扯掉地上四具尸体脸上的面巾。

    “范统领,俺们还是来晚一步了。这家人又被灭口了。我都不忍心进去看了。”

    “这不是我们要找的人。”穿素衣的范统领蹲在地上察看完四个大汉的面容,起身说道:“这是姓吴的同胞兄弟。可惜,这次又没抓到那姓吴的畜生。”

    韦小宝向范统领问好,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又跟他解释,自己是奉了冯宰相之命出来烧尸鬼的。范统领转过身,自我介绍说他叫范琼。韦小宝的记忆鲜活起来,眼前这位深目鹰鼻的范统领,可不就是前些天押着前朝皇帝赵佶出城的那人吗?

    范琼告诉韦小宝,汴梁城有一伙暴徒,专门在晚上翻墙进到户主家里杀人,受害者全是女人和儿童。韦小宝说,我听这几个人的意思,他们不是杀人不是为了劫财。范琼说,比劫财还要可恶,这帮暴徒杀的人主要是在咱们楚国任职的文官,尤其是这些文臣们的女眷和孩子,他们杀得格外凶狠。范琼告诫韦小宝,杀人暴徒的主犯吴某还在城里活动。

    接连好几天,韦小宝躲在秦会之的家里,就连白天也很少出门。他留心打听,一直没听到那伙暴徒被逮捕或毙命的消息。

    最近一次进宫汇报,韦小宝的工作成效受到了冯宰相的质疑:“我听说下面的人说,汴梁城的尸鬼很是猖獗,你说你晚上出门烧尸鬼,怎么越烧越多了?”

    “冯丞相,尸鬼的数量每日逐增,我一个人哪里烧得过来。在家休息的这几天,我有了一个新发现,”韦小宝为冯澥展开拿在手上的汴梁城地图,“注意看这张地图,上面每一个小黑点都代表一个尸鬼。”

    “我不喜欢猜哑谜。”

    “地图上越是靠近城门的地方,黑点越密集,代表着尸鬼也越多。”韦小宝说道,“这说明尸鬼很可能是从汴梁城外来的。冯丞相,你也知道,官家去了应天府,咱们楚国的律法完全因袭宋朝,皇帝临时离城,城门必须昼夜洞开,故此城外的尸鬼在有机会进城。”

    “每个城门都有守卫,你当他们眼瞎吗?”冯澥说道。

    “各大城门我都去看过了,每个城门下守夜的士兵最多也就一两个,而且这些人后半夜会回瞭望亭里休息,而尸鬼活动最频繁的时间就在后半夜。其实这也不怪守城的士兵,咱们大楚国的士兵守城是为了防谁,防金国人吗?”

    “胡说!咱们楚国和大金关系好着呢,士兵们不防金国,防山贼土匪。”冯澥说道,“假如事情真像你说的,尸鬼是从城外而来——”

    “治病要求本,斩草要除根。韦小宝恳亲冯宰相府拨付我一笔调查费,让我出城调查尸鬼的来源。”

    “这不难。”冯澥说道。

    韦小宝拿着冯澥的手书,从户部领取到了十五两银子和一匹老年瘦马。他立即出了皇宫,到银行将其中三两银子兑换成铜钱。花了一天时间置办外出需要用的器具和干粮,接着又在家休息了两天,韦小宝这才骑马出了汴梁城。

    根据那张标记着尸鬼活动地点的地图,韦小宝选择从发现了最多数量尸鬼的卫州门出发,沿着官道一路向北,白天在驿站休息,晚上一个人出门搜寻尸鬼的踪迹。

    第一个晚上,他在一座山丘脚下的小溪旁烧掉了十三只尸鬼;第二个晚上烧掉了二十一只尸鬼;第三个晚上,烧掉了二十五个尸鬼。如果这些尸鬼全跑到汴梁城内去,该有多好——他禁不住着这样想,烧尸鬼不比从地上捡钱更困难。可惜如今考核他工作绩效的方式并非计算他烧掉了多少只尸鬼,而是要查找出这次尸体大规模尸变的源头。

    一个又一个晚上,韦小宝独自骑马在平原上游荡,搜寻着尸鬼的踪迹。像在汴梁城里那样,每次找到尸鬼,他都会在地图上做下标记。虽然这些天他在野外找到的尸鬼数量比在汴梁城内找到的多得多,而且一天比一天更多,然而他几乎没有发现聚集成群的尸鬼。他原先预想的是,汴梁城外的某处坟场是这次调查的终点,显然事情比他想象得要棘手一些。他本意是想暂时逃离汴梁城内动荡的局势,等待那伙专门杀人妻女的暴徒落网,却发现他把自己流放进了旷野。

    与汴梁离得越远,他投宿的驿站规模也越小,往往整个驿站只有一两个人,他们多半是附近村庄的村民,健谈而好客。与他们交谈,让韦小宝相信自己仍旧属于属于人类社会。在夜晚的野外独自举着火炬奔走的日子,他感觉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尸鬼。

    睁开眼睛,视线一片模糊,韦小宝眨了眨眼,看到一个的中年男人正笑眯眯地打量着他。

    “相公,你醒了。”脸色红润的男人侧身坐床沿,轻声细语地说道。

    “我这是在哪?”韦小宝瞥了一眼四周。

    床前站着三个穿着青衫的壮汉,其中一人手里拿着一把锈迹斑斑的手刀,另外两人空着手。

    房间正中放着一张未上漆的木桌,上面放着两只竹匣,几张借宿驿站时需要用到的文书被翻了出来,摊开放在桌面,锅巴和猪肉干撒了一地;窗外艳阳当空,一面印着黑色的“忠”字三角旗迎着微风摇曳。

    “相公,你在寨子里,在山上。”男人笑道,露出两排白洁光亮的牙齿。他的眼窝很深,漆黑的眼珠放佛有种摄人心魄的力量。

    “我睡了多久了?怎么来这里的?”

    男人莫名其妙地大笑,下巴堆起一层肥肉,憨态可掬得像个孩子,“相公怎么来我们这,相公自己不知道吗?”

    韦小宝只记得自己牵着马,走在由趸船串联而成的浮桥上的画面——那是若干天前他过黄河时情形。韦小宝对眼前这位笑脸相迎的男人自报家门,又问了一遍自己为何会在这里。

    “韦相公,你被金贼偷袭了,”男人说道,“两天前,你骑马走在路上,被几个路过的金国贼人从后面偷袭,他们用石块砸晕了你,幸好你遇见了我们,我们赶跑了金国贼人,救下了相公。”

    “我……谢谢你们。”韦小宝说道,“金国人不是退兵回国了吗?这荒郊野外的,怎么会碰上金国人?”

    “相公你这话说的!金国人的话也能信吗?咱们大宋花花世界,吃的玩的用的,哪一样不比他们强?他们会舍得走?”男人说道,“相公,敢问你籍贯是哪里的,你说话没一点口音,实在不好分辨。”

    “我没有固定籍贯,是通籍。”韦小宝回答道。

    “我没说错吧!他是当官的!”床前那位拿着手刀的壮汉说道。

    “有来头的。”

    “呵呵……嘿嘿……”

    “还好老三下手轻,不然打死了这小白脸,我们吃罪不起。”

    “嘿嘿——嘿嘿——打死了又怎么样,哪个知道,你周老二又不是没杀过官兵,这时候倒扮起良民来了。”

    一直站在床前的三个汉子你一嘴我一嘴地议论,偶尔夹杂着一两句粗口。

    “你们说够了没有?滚出去!”男人从床上起身。三个汉子同时闭嘴,走出房间。男人转头对韦小宝说话时,又换上刚才那副盈盈笑脸。

    男人告诉韦小宝,他叫范登,在这座山寨当“大王”(他停顿了一会,歪着脖子注视着韦小宝好一会),这寨子以前叫“黑风寨”,最兴旺的时候,寨子里上上下下加起来有一百多口人,壮年男子居多,平时做一些剪径(“你看起来像个读书人,你知道什么是‘剪径’,对吧?”)之类的营生。黑风寨从来不和官府结梁子,官府也没来找过他们的麻烦(“逢年过节,附近几个县的县令还会带着礼物来寨子里拜访哩!”)。去年年初,事情起了变化。一支金国军队在黑风寨寨下驻扎。四个大王一致同意,黑风寨最好和不要和这帮金国人沾惹上关系(“毕竟他们也是官府的人嘛——民不与官斗,这是祖宗传下来的智慧,相公你说对吧?”),谁知道,这帮金国人反倒来招惹他们了(“坏规矩了,金国蛮子坏规矩了!”):一天晚上,五个金国士兵悄悄潜入山寨,见人就杀,杀掉了二十多个山寨成员,(“三个大王也在这次屠杀中丧命,黑风寨如今我只剩我一个大王了。大部分弟兄趁天黑跑掉了,还有一些被金国蛮子吓破胆,不敢再上山干这行了”)。

    窗外传来一连串的春雷声,刚才还湛蓝明朗的天空,此刻蒙上了一层灰色云翳。透过窗户,韦小宝看到几根松木拼接而成的寨门顶盖,越过寨门往远处望去,是一片灰黄色的平原;一道竹篱笆围成的院子里,一个左手握着马刀的小伙子坐在一口水井旁,高举着右手手掌,痴痴地盯着一只停在他大拇指上的黄蝴蝶。

    “相公,你饿了吧?”范登从靠床的柜台上端起一只盘子,“吃点肉干吧。”

    韦小宝摆摆手,推开盘子。“多谢好意。我现在不想吃。”

    “吃点吧,吃点吧。”范登捏着一根大拇指粗的红褐色肉干,伸到韦小宝嘴巴前,“这是我们寨子里腌制的特色肉干,外面的人花多少钱都买不到。相公你昏睡了一天,肯定饿坏了,吃完这肉干就不饿了。”

    韦小宝不忍心拂了范登的好意,但一看到范登那双指甲里塞满黑泥的双手,又实在不想委屈自己,只好紧闭嘴巴连连摇头。

    见韦小宝始终不肯张嘴,范登终于让步。他将肉干轻轻放回木盘,叹气道:“现在日子不好过……想想我们辉煌的时候……哎!都怪金国这帮入娘贼,咱们身为大宋子民,却要受他金国人的鸟气。”

    “现在应该叫大楚国——”韦小宝说道。发现范登看他眼神有些异样,韦小宝打住了话头。

    “管他什么楚国、宋国,只要不是金国就行了。这帮金国狗贼,杀我兄弟,灭我寨门,断我财路,我范某人和他们不共戴天。也正因此,我将‘黑风寨’改名叫‘忠义社’,立下新规——凡我忠义社的兄弟,遇见落单的金国人,见一个杀一个。”

    “那你杀了那几个打晕我的金国人没有?”韦小宝问道。

    “那自然是杀了。”范登嘿嘿一笑,“岂止杀了,我们还将他碎尸万段了!金国贼人不长眼,敢得罪到韦相公头上!韦相公,你在朝廷所任何职?你随身带的包袱里有一张当朝宰相的亲笔文书,上面还写着你的名字,想必韦相公你绝不会是等闲之辈。”

    “范相公,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范相公落草为寇——请原谅我这么说——怎么反倒对官府一副忠心耿耿、死心塌地的模样?你就不怕——”

    韦小宝不再说下去。他看到窗外的小伙子站了起来,转过身面向韦小宝,张开大嘴。一段黑色矛头从小伙子嘴里穿刺而出,很快又缩回去。小伙子瘫倒在水井旁。三个带着红色头巾的青年男子弯腰低头,从篱笆小门,朝韦小宝所在的屋子疾步跑来。

    范登对窗外发生的事情混不知觉,说道:“韦相公是个聪明人,我范某人今天跟你掏心窝子了吧。我范某人就想着有一天被朝廷收编呢,他宋公明可以被朝廷招安,可以当安抚使,我范某人就不行吗?”

    “哐——”房门传来一声巨响。

    木质转轴从门框弹开,整扇门砸在屋内的泥土地面上。十来个手拿兵器的男人从房门鱼贯而入门,他们头上扎着的一条红色短巾,多数人手里拿着棍棒,其余几人握着长矛和砍刀。

    韦小宝被这伙人从床上拉下床。刚从地上爬起来,后背被人猛推一下, 又被人下脚使绊,摔倒在地上,一双大脚踏住了他的肩胛骨。他用眼角的余光乱瞟,发现范登也被人踩住了后背,趴在地上。

    “他就是……他就是我们当家的。”

    “你就是范登?”一个磁性男低音问道。

    “我是。”范登回答道,“敢为诸位好汉尊姓大名?我看你们打扮,不像是官府的人,莫非也是同行?”范登问道。

    “谁和你这畜生是同行?!”男低音说道,“你这丧尽人伦的猪狗,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一支套着红缨的长枪枪头猛地钉入范登的手背,枪身立在地上,微微颤动。范登呻吟了一会,突然收声,咬牙喘着粗气。

    “好汉,我哪里得罪你了?”范登说道,声音里听不出丝毫的慌乱。

    “你干了什么好事,你自己不知道吗?”男低音笑道,“这方圆二十里内的百姓,都让你们黑风寨的畜生屠戮殆尽了。”

    “好汉,你的消息过时啦!我们寨子已经改名叫忠义社。”范登说道,“我们没有杀百姓,死在我们忠义社刀下的,不是百姓,是牲口,是猪狗!你让我慢慢讲。”

    “好汉,你可曾记得金国贼人攻打我大宋的那段日子?”不等别人答话,范登继续说下去,“金国贼人一路南下,没有猪狗之辈的帮助,岂会轻易打到咱们大宋的都城?——我不信。这一路上,金国贼人和不少大宋子民打过交道。我和我忠义社的兄弟们,把这一路上,凡是为金贼指过路的,跟金贼做过买卖的,给金贼提供粮食饮水、住宿的,都给杀了。好汉,你评评理,难道我杀的不对吗?自古一臣不事二主,一女不嫁二夫,我这个开山截道、自己名字都写不好的粗人都明白的道理,难道那些猪狗会不明白?他们就是下贱,他们就是贪图金国人的钱财,他们怕金国人,我忠义社的兄弟可不怕——”

    “少废话!我今天上你寨子来,不是听你歪理邪说的!我问你,这是什么?”

    有什么东西落在了韦小宝的头上和手上。他扭动脖子,见到地上撒满了刚才范登极力劝他吃下去的肉干。

    “羊肉!”范登回答道。

    “还在扯谎!”男低音忽然变成了男中音,颤声说道,“这是人肉!”

    “羊肉!这是羊肉!”范登冷笑道。

    “你跟我睁眼说瞎话是吧?”男低音恢复成了低沉冷静的腔调,“这肉里还有一根指骨呢,我活了半辈子,还没见过有哪只羊会长出手指的,你们见过没有?”

    “没有!”洪亮整齐的嗓音齐声应答道。

    “怎么没有?!”范登说道,“两脚羊就会长手指!那些对我大宋不忠不义的狗辈,只配当两脚羊,给我忠义社的兄弟下酒——哈!哈!哈哈!不忠不义之人,有何脸面活在这世上?还不如给我范登当两脚羊。渴了,我要喝他们的血,饿了,我要吃他们的肉——”

    “你去阎罗殿吃你的两脚羊去吧——”

    一柄匕首插进范登后背正中位置,范登嘴角出流出一股黑血,眼睛圆睁着,已然断气。

    “把这小跟班也给我杀了。”男低音说道。

    韦小宝疯狂地扭动胯部,蹬着后腿,用尽所有力气,喊道:“我不是山贼!我是捉来的!”

    三只脚掌仍旧死死压在他的双肩上,摁住他脑袋的那只手却收了回去。“他在拿刀”——韦小宝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了。他的牙齿一张一合,啃进一嘴咸苦的泥土。“我是捉来的!”他再次喊道。同时惊恐地听到,他的发音如此含糊不清,也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喊的是什么。他再次喊叫,声音一次比一次含混。他咽下嘴里的泥土,泥土附着在食管上,但终于能够说清楚话了。“我不是山贼!”他一遍一遍喊道,“我是大楚朝廷的人!”

    压在他身上的几只脚陡然从他身上移开,他大口喘气,从地上爬起来。

    房间里满满当当,站着三十来个青年,穿着灰色长褂,腰间和脚跟用一根麻绳收束着,头发上绑扎着一根红色头巾,巾角摇曳摆动,如同一根根长在脑袋上的红色豆芽。

    韦小宝面前站着一个和他一般个头,四十岁出头的男人。“你姓甚名甚,从实招来。”男人说道。他开口的那一刻,韦小宝当即辨认出此人就是刚才只闻人声,不见其人的男低音。男人不说话的时候,额头下粗重黝黑的眉毛格外引韦小宝注目。

    韦小宝告诉男人,他奉楚国宰相之托,调查汴梁城的尸鬼来源,出城半个月有余,走到这处山地,不知怎么就被人掳到这寨子里。

    “不知怎么就来这里了?”低音男嗤之以鼻道,“莫不是被人下了迷魂汤?这故事我听过不知多少遍。”

    韦小宝拿起冯懈为他写的通关文牒和文书,展示给众人看。男低音抢过文书,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对韦小宝抱拳作揖道:“韦相公,多有得罪。”

    韦小宝请教男低音的姓名。

    “上党人氏王彦。”男低音回答道。“韦相公请放心,我们不是流寇。”

    “那你们是官府的人?”韦小宝问道。

    “我年轻时当过县尉,后来蒙大宋朝廷赏识,让我练兵,这才有幸结识这帮与我出生入死的兄弟,我们以前都是给赵家朝廷办事的正规军,”王彦歉然一笑,“现在嘛——我们是不是官府的人?这还真不好说,这要看他张邦昌认不认我们。”他的话引起几声讪笑。

    “王恩公,幸亏你及时出现,也幸亏这姓范的对官府的人尚存一丝敬畏之心,若非如此,恐怕我也被姓范的当成两脚羊,或是当场吃掉,或是做成肉干,着实可怕。”

    “你刚才说你来这里调查什么的?”

    “尸鬼。”

    “这又是什么玩意?”

    “人死后,尸体经过尸变,变成会走会跑的怪物,就叫尸鬼。”

    王彦和站他身边的一个男人交换一个眼神。“巧了。不瞒你说,我也在调查这件事。你说的‘尸鬼’,我们新乡那里也有,我们那的老百姓土话叫它们‘活死人’。一到晚上,这些尸鬼从河边冒出来,虽然不怎么伤人害物,但看着瘆人。”王彦说道,“我派人打探后才知道,有一伙以范登为首的贼寇,自称是‘忠义社’。这伙人专事屠戮良民,手段极其残忍,动辄灭村灭庄。我的探子说,忠义社流窜到哪,哪里就出现大批量的尸鬼。我带着兄弟,从新乡一路追查,终于让我逮到范登这老贼。如今他死了,也算是勉强告慰七千多个无辜死者的冤魂了。”

    “七千个冤魂?”

    “咱们一路上经过多少个村子——”王彦转头问身边人。

    “回大哥,一共走过了三十九个村子。”男人回答道。

    “三十九个村子啊!每个村子的人都死光了,全变成尸鬼。一开始我们都猜是金国那帮人干的,后来我仔细一想,金国人虽然无小礼无大义,但我和他们打过交道,多少了解他们,总觉得他们干不出这等丧心病狂的事情。直到有一天,我们抓住抓到一个贼寇,你猜他当时在干嘛?这畜生正从一个死去的少女割大腿肉。受到一番拷打,他这才交代出他是忠义社的。后来我们又捉到过几个忠义社的贼寇,也是同样的说辞。

    “忠义社的这帮贼寇不仅杀人,还吃人。他们杀人之后,割下被杀之人的肉,烟熏成肉干储存起来。这帮畜生还给人肉取名字呢——哎,我实在不忍心说下去了。也许是怨气郁结,那些被杀的村民,死后都变成了尸鬼。我和我的兄弟们费了好一番劲,才将这些’尸鬼埋进坑里,一般白天埋,白天尸鬼不会动。”

    “难怪!难怪!”韦小宝说道。

    “难怪什么?”

    “难怪我找不到尸鬼的来源。”韦小宝说道,“原来是王恩公发善心,做好事,将这些尸鬼全给埋了。其实,处置这些尸鬼,有个更省事的方法——用火烧就行了。不知为何,这些尸鬼,一遇明火即便爆燃。”

    “用火烧,死者的冤魂岂不是难以安宁?”

    “王恩公,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土葬,火葬,其实都是一样的。假如这世界真有冤魂不满意我对他们尸身的处置方法,那让它来找我好了。”

    王彦愣了一愣,大笑道:“先不管冤魂安宁不安宁,这个邪门的寨子我是一定要烧掉的。拿火来!”

    大火持续燃烧了一整个下午。忠义社的寨子在一阵黑、白烟雾中化成灰烬。王彦和他的兄弟抓住了二十三个没来得及跑掉的忠义社社员(有四个人从寨子厨房跑向后山,被弓箭手一一射死)。砍掉他们脑袋之前,王彦审问他们有没有吃过人肉,不管是回答吃过还是没吃过,最后都被砍掉了脑袋。

    “韦相公, 你可要我派人送你回汴梁城?”众人站在山脚下,观看余烟袅袅的山沟,王彦忽然发问。

    “王相公,我理当回去向大楚朝廷报告此次的调查结果,可是……”

    “什么朝廷不朝廷,楚国算哪门子国家?他张邦昌算什么皇帝?此人甘当金国的走狗,必定遗臭万年,世世代代遭全天下人的耻笑与唾骂。”王彦停顿了许久,缓缓说道“韦相公,我不该对你讲这些。想必对你们医者来说,谁当皇帝都一样。”

    “王相公,我虽然没考过科举,但圣贤书也是读过几本的,你这么一说,显得我好像是不知道何是忠义的禽兽。”

    “我倒怕韦相公过分知道何是‘忠义’呢。”王彦笑道,“韦相公,我这班兄弟跟我走南闯北,平时难免遇到跌打伤痛,你既然是医家出身,又被朝廷选用,想必医术不会差到哪里去。如果你愿意跟着我……我会付你钱的。”

    “我愿意。”韦小宝回答道,“但是,近期我需要回汴梁城一次,楚国朝廷付给我调查费,让我调查尸鬼源头,我总是要给他们一个交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