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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政

    【题解】

    立政即执政,在本篇指君主临朝治国。本篇主要阐述了君主临政的一套完整的纲领和措施,主要分为九个专题进行论述。“三本”指用人方面的三项基本原则;“四固”指鉴别人才的四项政策;“五事”指经济方面的五件大事;“首宪”阐述国家的行政组织结构和法令颁布、传达、执行的程序;“首事”阐述具体办事的规则;“省官”列举各类官吏的职责;“服制”阐述君主臣民服饰的制度;“九败”指使国家灭亡的九种错误观点;“七观”主要阐述了从教化到施政七个方面所期望达到的成效,即理想的治国远景。

    【原典】

    国之所以治乱者三,杀戮刑罚,不足用也。国之所以安危者四,城郭险阻,不足守也。国之所以富贫者五,轻税租,薄赋敛,不足恃也[1]。治国有三本,而安国有四固,而富国有五事。五事,五经也。

    【注释】

    [1]恃:依靠。

    【译文】

    国家之所以治或乱有三个原因,只有杀戮刑罚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国家之所以安或危有四个原因,只靠城郭险阻是不能固守的。国家之所以贫或富有五种原因,只用轻收租税、薄取赋敛的办法是靠不住的。这就是说,治理国家有“三本”,安定国家有“四固”,使国家富裕则有“五事”。这五件事,是五项纲领性措施。

    【原典】

    君之所审者三[1]:一曰德不当其位[2],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本者,治乱之原也[3]。故国有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以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与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故德厚而位卑者,谓之过;德薄而位尊者,谓之失。宁过于君子,而毋失于小人。过于君子,其为怨浅;失于小人,其为祸深。是故,国有德义未明于朝而处尊位者,则良臣不进;有功力未见于国而有重禄者,则劳臣不劝;有临事不信于民而任大官者,则材臣不用[4]。三本者审,则下不敢求;三本者不审,则邪臣上通,而便辟制威[5]。如此,则明塞于上,而治壅于下,正道捐弃,而邪事日长。三本者审,则便辟无威于国,道涂无行禽[6],疏远无蔽狱[7],孤寡无隐治[8]。故曰:刑省治寡,朝不合众。

    右“三本”。

    【注释】

    [1]审:审慎,注意。

    [2]不当:不相称。

    [3]原:根本。

    [4]材:同“才”。

    [5]便辟:帝王身边靠阿谀奉承得宠的佞臣。辟:通“嬖”,君主宠爱的人,指女人,也指男人。

    [6]涂:同“途”,道路。行禽:道路上禽兽横行,暗喻政治昏暗。

    [7]蔽狱:冤狱。蔽:蒙蔽,舞弊。

    [8]隐治:苦痛的政治遭遇。

    【译文】

    君主用人必须注意三点:一是大臣的德行与地位不相称,二是大臣的功劳与俸禄不相称,三是大臣的能力与官职不相称。这三条原则是国家治乱的根源。所以在一个国家里,对于德行没有显露于朝廷的人,不可授予崇高的爵位;对于功劳没有表现于邦国的人,不可给予优厚的俸禄;对于主持政事而没有取信于人民的人,就不能任命为重要官职。所以德行深厚而授爵低微,这叫作作错;德行浅薄而授爵尊高,这叫作失误。宁可有过于君子,而不可有失于小人。因为,有过于君子,带来的怨恨浅;有失于小人,带来的祸乱深。所以,在一个国家里,如果有德行未显露于朝廷而未能身居高位的人,贤良的大臣就得不到进用;如果有功劳未表现于全国而未能享受重禄的人,有才干的大臣就得不到鼓励;如果有执政未取信于人民却担任大官的人,有才能的大臣就不会主动发挥作用。只有把这三个根本问题处理清楚了,臣下才不敢妄求官禄;如果这三个根本问题处理粗疏,奸臣就会与君主接近,君侧小臣就会控制权力滥发权威。这样,居上位的君主耳目闭塞,下层政令不通,正道被抛弃,邪恶的事情就会日益增长。而若审查好这三个根本问题,君主崇信的那些左右小臣就不会作威作福,道路上看不到在押的犯人,与官方疏远的人们不蒙受冤枉,孤寡无依之人没有苦痛。所以说:刑罚减少,政务精简,甚至朝廷就无须召集群臣议事了。

    以上是“三本”。

    【原典】

    君之所慎者四:一曰大德不至仁[1],不可以授国柄[2]。二曰见贤不能让,不可与尊位。三曰罚避亲贵,不可使主兵。四曰不好本事[3],不务地利,而轻赋敛,不可与都邑[4]。此四务者,安危之本也。故曰,卿相不得众,国之危也;大臣不和同,国之危也;兵主不足畏,国之危也;民不怀其产,国之危也。故大德至仁,则操国得众;见贤能让,则大臣和同;罚不避亲贵,则威行于邻敌;好本事,务地利,重赋敛,则民怀其产。

    右“四固”。

    【注释】

    [1]大:尊崇,崇尚。

    [2]国柄:国家大权。

    [3]本事:农业活动。

    [4]与都邑:指做地方官吏。

    【译文】

    君主应该谨慎对待的问题有四个:一是对于提倡道德而不真正做到仁爱的人,不可以授予国家大权。二是遇到贤能的人而不让位的人,不可以授予尊贵的爵位。三是执行刑罚而躲避亲贵的人,不可以让他统帅军队。四是不重视农业,不注重地利,而又轻易征取赋税的人,不可以任命为地方官。这四项原则是关系国家安危的根本。所以说,卿相得不到民众的拥护,国家就危险了;大臣之间不协力同心,国家就危险了;军中统帅不足以令人畏惧,国家就危险了;人民不怀恋自己的田产,国家就危险了。因此,只有提倡道德而能真正做到仁爱,才能执掌国政而得到众人的拥护;只有见到贤能就进行推让,才能使大臣们协力同心;只有掌握刑罚不避亲贵,才能够威震邻敌;只有重视农业、注重地利,慎重赋税,才能使人民怀恋自己的田产。

    以上是“四固”。

    【原典】

    君之所务者五:一曰山泽不救于火,草木不植成[1],国之贫也。二曰沟渎不遂于隘[2],鄣水不安其藏[3],国之贫也。三曰桑麻不植于野,五谷不宜其地,国之贫也。四曰六畜不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不备具[4],国之贫也。五曰工事竞于刻镂[5],女事繁于文章[6],国之贫也。故曰,山泽救于火,草木植成,国之富也。沟渎遂于隘,鄣水安其藏,国之富也。桑麻植于野,五谷宜其地,国之富也。六畜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备具,国之富也。工事无刻镂,女事无文章,国之富也。

    右“五事”。

    【注释】

    [1]植成:繁殖成熟。

    [2]沟渎:沟渠。遂:畅通。

    [3]鄣水:堤坝、塘堰之类。不安其藏:指水泛滥。

    [4]瓠:葫芦一类的蔬菜。荤:葱蒜一类的蔬菜。

    [5]工事:指手工技艺之事,多指雕刻建筑的手艺。刻镂:雕刻,镂空。

    [6]女事:指女红针黹之事。文章:纹饰。

    【译文】

    君主必须注意的问题有五个:一是山林沼泽不能防止火灾,草木就不能繁殖成长,国家就会贫穷。二是沟渠有阻碍不能通畅,堤坝中的水漫溢成灾,国家就会贫穷。三是田野没有种植桑麻,五谷种植没有因地制宜,国家就会贫穷。四是农家没有饲养六畜,蔬菜瓜果不齐备,国家就会贫穷。五是工匠制造只追逐刻木镂金,女红刺绣只追求采花纹饰,国家就会贫穷。这就是说,山泽能够防止火灾,草木繁殖成长,国家就会富足。沟渠通畅,堤坝蓄水安稳,国家就会富足。田野发展桑麻,五谷种植能因地制宜,国家就会富足。农家饲养各种牲畜,蔬菜瓜果能齐备,国家就会富足。工匠不过分雕琢,女红也不过分追求纹饰,国家就会富足。

    以上是“五事”。

    【原典】

    分国以为五乡[1],乡为之师[2];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筑障塞匿[3],一道路,博出入[4],审闾闬[5],慎筦键[6],筦藏于里尉。置闾有司[7],以时开闭。闾有司观出入者,以复于里尉[8]。凡出入不时,衣服不中,圈属群徒,不顺于常者,闾有司见之,复无时。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里尉以谯于游宗[9],游宗以谯于什伍,什伍以谯于长家,谯敬而勿复。一再则宥[10],三则不赦。凡孝悌忠信、贤良俊材,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什伍以复于游宗,游宗以复于里尉,里尉以复于州长,州长以计于乡师,乡师以著于士师。凡过党,其在家属,及于长家;其在长家,及于什伍之长;其在什伍之长,及于游宗;其在游宗,及于里尉;其在里尉,及于州长;其在州长,及于乡师;其在乡师,及于士师。三月一复,六月一计,十二月一著。凡上贤不过等,使能不兼官,罚有罪不独及[11],赏有功不专与[12]。

    【注释】

    [1]国:都城城郊以内称为国,以外称为野。乡:与下文中的州、里、游、什、伍都是国以下的各级行政单位。

    [2]师:即乡师,与下文的州长、里尉、游宗、什长、伍长都是各级官吏。

    [3]障塞:障碍,这里指围墙等。

    [4]博出入:设一个出入口。博:统一。

    [5]审闾闬:按时开闭里门。闾闬(lǘhàn):里门。

    [6]筦键:钥匙和锁。

    [7]闾有司:看管里门的小吏,即门卫。

    [8]复:报告。

    [9]谯:同“诮”,责备。

    [10]宥:原谅。

    [11]不独及:指不处罚犯罪者自身。

    [12]不专与:指不单赏赐有功者本人。

    【译文】

    把都城地区分为五个乡,每个乡设一个乡师;把一乡分为五个州,每州设一个州长;把一州分成十个里,每里设一个里尉;把一里分为十个游,每游设一个游宗。十家组成一个什,每五家组成一个伍;什和伍都设什长和伍长。要修筑围墙,堵塞缺口,只定一条进出的道路,只设一个进出的门户。细心看管里门,注意关锁,钥匙由里尉掌管。专设看管里门的小吏,按时开闭里门。看门的小吏要负责观察出入的人们,向里尉报告情况。凡是进出不按时进出,穿戴不符合规定,家眷亲属及其他人中表现异常的,看门的小吏发现,就随时上报。如果问题出在本里大户人家的子弟、臣妾、属役和宾客身上,里尉要训斥游宗,游宗要训斥什长、伍长,什长、伍长要训斥大户的家长。只给训斥和警告而不必上报,初犯、再犯可以宽恕,第三次就不赦免了。凡发现孝亲敬长、忠诚守信、品行优良、才能出众的人才,如果是本里大户人家的子弟、臣妾、属役和宾客,什长、伍长要上报游宗,游宗要上报里尉,里尉要上报州长,州长再汇总上报于乡师,乡师登记上报士师。凡是责罚与犯罪有牵连的人,问题出在家属的,就要追究家长;家长犯罪,就要追究什长、伍长;什长、伍长犯罪,就要追究游宗;游宗犯罪,就要追究里尉;里尉犯罪,就要追究州长;州长犯罪,就要追究乡师;乡师犯罪,就要追究士师。每年三个月上报一次,六个月汇总一次,十二个月登记一次。凡是推举贤才都不可越级,使用能臣都不可兼职,惩罚罪犯不独罚犯罪者自身,赏赐有功不只专给立功者本人。

    【原典】

    孟春之朝[1],君自听朝,论爵赏校官[2],终五日。季冬之夕,君自听朝,论罚罪刑杀,亦终五日。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国[3],五乡之师、五属大夫[4],皆受宪于太史。大朝之日,五乡之师、五属大夫,皆身习宪于君前。太史既布宪[5],入籍于太府[6]。宪籍分于君前。五乡之师出朝,遂于乡官致于乡属,及于游宗,皆受宪。宪既布,乃反致令焉[7],然后敢就舍;宪未布,令未致,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五属大夫,皆以行车朝,出朝不敢就舍,遂行。至都之日,遂于庙,致属吏,皆受宪。宪既布,乃发使者致令,以布宪之日,蚤晏之时[8]。宪既布,使者以发,然后敢就舍;宪未布,使者未发,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考宪而有不合于太府之籍者,侈曰专制[9],不足曰亏令,罪死不赦。首宪既布[10],然后可以布宪。

    右“首宪”。

    【注释】

    [1]孟春之朝:正月月初。

    [2]校官:考核官吏。

    [3]布宪:公布法令。

    [4]五属大夫:野分为无属,每属设一大夫,统称五属大夫。

    [5]太史:指掌管典籍、记载历史的官吏。

    [6]太府:收藏典籍的地方。

    [7]反:同“返”。致令:回复命令。

    [8]蚤晏:早晚。蚤,通“早”。晏:晚,迟。

    [9]侈:增加法令内容。

    [10]布:颁布。

    【译文】

    正月月初,君主要临朝听政,评定对官吏的考核和赏赐,一共用五天时间。十二月底,君主临朝听政,决定对罪犯的处罚和量刑,也用五天时间。正月初一,百官在朝,君主向全国发布法令。五乡的乡师和五属的大夫都在太史那里领受法令典籍。朝会的日子,五乡的乡师和五属的大夫都要在国君面前学习法令。太史颁布法令后,将记载法令的底册存入太府,在国君面前把法令和简册分发下去。五乡的乡师出朝以后,回到乡的治所,马上召集本乡所属官吏,直至游宗,都来领受法令。法令公布完毕,要及时返朝回复命令,然后回到任处;法令没有颁布,命令没有回复,不敢回到住处休息,否则,就叫作留滞法令,那是死罪不赦的。五属的大夫都是乘车来朝的,离开朝廷不敢回住所休息,需要立即出发。回到属的治所的当天,就在祖庙里召集下属官吏,让他们都来领受法令。法令颁布后,便派遣使者向君主回复命令,使者应在颁布法令的当天,不论时间早晚,马上出发。法令颁布完,使者派出去,然后才敢回到住所休息。法令没有颁布,使者没有派出,不敢回到住所休息,否则,也叫作留滞法令,死罪不赦。法令已经颁布,有不遵照执行的,叫作不服从法令,死罪不赦。考核法令执行情况,有与太府所藏的法令底本不符的,增多的叫作专断独行,不足的叫作削减法令,也是死罪不赦。因此,从君主年初的法令颁布以后,各地就应该遵照执行。

    以上是“首宪”。

    【原典】

    凡将举事,令必先出。曰事将为[1],其赏罚之数,必先明之。立事者[2],谨守令以行赏罚[3],计事致令[4],复赏罚之所加,有不合于令之所谓者,虽有功利,则谓之专制,罪死不赦。首事既布,然后可以举事。

    右“首事”。

    【注释】

    [1]曰:语气助词。

    [2]立事:同“莅事”,具体办事。

    [3]谨:严格。

    [4]计事:总结工作。致令:回复命令。

    【译文】

    凡是准备兴办事项,一定先出台有关法令。这叫作事情将办,其赏罚办法就必须明示于前。具体办事的人总是要严格遵照君主的法令进行赏罚,检查工作,回复命令,向君主报告执行赏罚的情况。如果办事不合于法令的意旨,即使事有成效,也叫专断独行,那是死罪不赦的。君主最初的举事法令一经发布,就可以遵照执行了。

    以上是“首事”。

    【原典】

    修火宪[1],敬山泽、林薮、积草[2],夫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使民足于宫室之用,薪蒸之所积,虞师之事也[3],决水潦[4],通沟渎,修障防,安水藏,使时水虽过度,无害于五谷。岁虽兇旱,有所秎获[5],司空之事也[6]。相高下,视肥墝,观地宜,明诏期,前后农夫,以时均修焉[7],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由田之事也。行乡里,视宫室,观树艺,简六畜,以时钧修焉,劝勉百姓,使力作毋偷,怀乐家室,重去乡里[8],乡师之事也。论百工,审时事[9],辨功苦,上完利,监壹五乡,以时钧修焉,使刻镂文采,毋敢造于乡,工师之事也[10]。

    右“省官”。

    【注释】

    [1]修火宪:制定防火的法令。

    [2]薮:指水浅草深的沼泽。积草:指草甸子。

    [3]虞师:主管山泽的官吏。

    [4]水潦:积水。

    [5]秎获:收获。

    [6]司空:即司工,主管水利、建筑工程的官吏。

    [7]时均修:到了调节、治理的时候。

    [8]重去乡里:不轻易地离开家乡。

    [9]时事:指各季节的工作任务。

    [10]工师:主管手工业的官吏。

    【译文】

    制定防火法令,警戒好山林、湖泊、沼泽、草甸等出产自然物产的地方,按季节封禁和开放,使百姓有充足的房屋建筑用材的柴草贮备,这是虞师的职责。排泄积水,疏通沟渠,修整堤坝,加固水库,做到雨水过多时也不会损害庄稼。年景干旱时,也能有所收获,这是司空的职责。测量地势高低,分析土质肥瘠,查明土地宜于何种作物的生长,明定农民征召服役的日期,安排农民生产、服役的先后次序,按季节作全面安排,使五谷桑麻得到合理种植,这是司田的职责。巡视乡里,察看房屋,检查树木、庄稼的种植,查看六畜的饲养状况,并能按季节作全面安排,劝勉百姓,使他们努力耕作而不偷懒,留恋家室而不轻离乡里,这是乡师的职责。考核工匠的优劣,审查各个时节的生产任务,检查产品质量的优劣,提倡坚固适用的产品,监督统一管理五乡,按季节做全面安排,使没有人敢生产讲究雕刻装饰的奢侈品,这是工师的职责。

    以上是“省官”。

    【原典】

    度爵而制服,量禄而用财。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度,六畜人徒有数[1],舟车陈器有禁,修生则有轩冕服位谷禄田宅之分,死则有棺槨、绞衾、圹垄之度[2]。虽有贤身贵体,毋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资,毋其禄,不敢用其财。天子服文有章,而夫人不敢以燕以飨庙[3],将军大夫不敢以朝,官吏[4]以命,士[5]止于带缘,散民不敢服杂采,百工商贾不得服长鬈貂[6],刑余戮民不敢服絻[7],不敢畜连乘车[8]。

    右“服制”。

    【注释】

    [1]人徒:奴仆。

    [2]棺槨:棺材。绞衾:衣被。圹垄:坟墓。度:规定。

    [3]燕:指燕服,家居的衣服。

    [4]朝:指朝服,朝会的衣服。

    [5]命:指命服,官吏按官爵等级应穿的衣服。

    [6]长鬈(án):指羔皮。貂:指貂皮。

    [7]服絻:丝织的衣服。

    [8]畜连:同“畜辇”,备有小车。

    【译文】

    按照爵位高低制定服用的标准,根据俸禄多少规定花费的标准。饮食有一定标准,衣着有一定制度,住房有一定限度,六畜和奴仆有一定数量,车船和陈设的器物也都有一定的限制。活着的时候,在车马、衣帽、职位、俸禄、田宅等方面有应得的待遇;死了以后,在棺木、衣被、坟墓等方面也有相应的制度。即使身份尊贵,没有相应的爵位也不敢穿那样的衣服;即使家富钱多,没有相应的俸禄也不敢做那样的花费。天子衣服的花纹样式有明文规定,夫人不能穿常服祭祀祖先,将军、大夫穿朝服上朝,官吏穿命服治事,士人只能在衣带边缘标志身份,平民不敢穿杂有文采的衣服,工匠、商人不得穿羔皮和貂皮的衣服,受过刑和正在服刑的人不能穿丝织衣服,也不敢备车和坐车。

    以上是“服制”。

    【原典】

    寝兵之说胜[1],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2],则士卒不战。全生之说胜[3],则廉耻不立。私议自贵之说胜[4],则上令不行。群徒比周之说胜[5],则贤不肖不分。金玉货财之说胜,则爵服下流。观乐玩好之说胜,则奸民在上位。请谒任举之说胜[6],则绳墨不正。谄谀饰过之说胜,则巧佞者用。

    右“九败”。

    【注释】

    [1]寝兵:息兵,即停止作战。

    [2]兼爱:彼此相爱,泛爱。

    [3]全生:保全生命。

    [4]私议自贵:私自立说,自命不凡。

    [5]群徒比周:结党营私。

    [6]请谒:请托,拜见。任举:指私人保举。

    【译文】

    停息军备的理论占上风,险要的阵地就不能固守。泛爱人类的理论占上风,士卒就不肯作战。保全生命的理论占上风,廉耻之风就不能建立。私自立说,自命不凡的理论占上风,君主的政令就无法推行。结交朋党的理论占上风,好人、坏人就不易分清。金玉财货的理论占上风,就会出现卖官鬻(yù)爵。追求享乐的理论占上风,奸邪之辈就攀援到上位。托拜保举的理论占上风,用人标准就不会正确。阿谀奉承、文过饰非的理论占上风,巧言而奸佞的人就会被任用。

    以上是“九败”。

    【原典】

    期而致[1],使而往,百姓舍己以上为心者[2],教之所期也。始于不足见,终于不可及[3],一人服之[4],万人从之,训之所期也。未之令而为,未之使而往,上不加勉,而民自尽竭,俗之所期也。好恶形于心[5],百姓化于下,罚未行而民畏恐,赏未加而民劝勉,诚信之所期也。为而无害,成而不议,得而莫之能争,天道之所期也。为之而成,求之而得,上之所欲,小大必举,事之所期也。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被,如百体之从心[6],政之所期也。

    右“七观”。

    【注释】

    [1]期而致:应召的期限到来。

    [2]以上为心:以君王作为自己的主宰。

    [3]始于不足见,终于不可及:指开始时还看不出迹象,最后功效显著。

    [4]一人:指君主。服:从事。

    [5]好恶:指君主的好恶。

    [6]百体之从心:人体各部分受心脏的支配。

    【译文】

    听到征召就立即来到,受到派遣就立即前往,百姓舍弃自己的意愿而以君主为主宰,这是施行教化所期望的结果。开始时还看不出迹象,最后则成效显著,难以追及,君主一人行事,万民紧相随从,这是进行训导所期望的结果。没有下令就主动办事,不加派遣就主动前往,不用君主劝勉,百姓自己就能够尽心竭力,这是改易风俗所期望的结果。君主的好恶才在心里形成,百姓就自觉地化为行动,刑罚没有施行百姓就感到恐惧,奖赏没有颁发百姓就得到劝勉,这是倡导诚信所期望的结果。做事不产生恶果,成事之后也没有异议,得到的成果没有人争夺,这是推行天道所期望的结果。做事必能成功,要求必能达到,君主所希望的事,大小都能实现,这是办事所期望的结果。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凡是法令所及和风俗所影响到的地方,百姓服从君主,就像人体各部分服从心脏支配一样,这是为政所期望的结果。

    以上是“七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