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管子全鉴(典藏诵读版) > 法法

法法

    【题解】

    法法的含义是以法行法,即取法于法律禁令。本篇内容丰富,是管子最富法家色彩的一篇理论宣言。文中不仅论述法度的作用,而且论述执行法度的手段要合乎法,特别强调统治者首先要遵守法,遵守行法的合法性,进而要求统治者以身作则,要求执法从严,令行禁止,惩治枉法徇私。此外,本篇还分析了君主驾驭大臣、控制百姓的策略,分析了君主手中所握的权势以及如何维持这一权势,论述了如何运用赏罚手段,君主如何运用手中六种权力等。本篇为选译。

    【原典】

    不法法[1],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令而不行,则令不法也;法而不行,则修令者不审也;审而不行,则赏罚轻也;重而不行,则赏罚不信也;信而不行,则不以身先之也。故曰:禁胜于身[2],则令行于民矣。

    【注释】

    [1]法法:取法于法,即依法办事。

    [2]禁胜于身:意谓依法约束自己,即统治者率先服从法令,以身作则。

    【译文】

    不依法推行法度,则国事就没有常规;法度不依法推行,则政令就不能贯彻。君主发令而不能贯彻,是因为政令没有成为强制性的法律;成为强制性的法律而不能贯彻,是因为政令的制定不慎重;法令慎重制定而不能贯彻,是因为赏罚太轻;赏罚重而法令还不能贯彻,是因为赏罚还不信实;赏罚信实而法令还不能贯彻,是因为君主不以身作则。所以说:禁律能够管束君主自身,那么政令就可以行于民众。

    【原典】

    闻贤而不举,殆[1];闻善而不索[2],殆;见能而不使,殆;亲人而不固[3],殆;同谋而离,殆;危人而不能,殆;废人而复起,殆;可而不为,殆;足而不施,殆;几而不密[4],殆。人主不周密,则正言直行之士危;正言直行之士危,则人主孤而毋内[5];人主孤而毋内,则人臣党而成群。使人主孤而毋内、人臣党而成群者,此非人臣之罪也,人主之过也。

    【注释】

    [1]殆:危险。

    [2]索:求索,寻找,这里指有了善就应寻找以表彰。

    [3]亲人:亲信于人。

    [4]几:同“机”,机密的要事。

    [5]内:亲信,亲近。

    【译文】

    知道有贤才而不举用,就危险;听到有好事而不求索(以表彰),就危险;见到能干的人而不任用,就危险;亲信于人而不坚定,就危险;共同谋事而不团结,就危险;想害人而不能办到,就危险;已废黜人而再起用,就危险;事可为而不为,就危险;自己富足而不施与,就危险;机要而不能保密,也危险。君主行事不严加保密,正言直行的人就危险;正言直行的人危险,君主就孤立无亲;君主孤立无亲,臣下就结成朋党。使君主孤立无亲,臣下结成朋党的原因不在臣下,而是因为君主自身的错误。

    【原典】

    民毋重罪,过不大也;民毋大过,上毋赦也。上赦小过,则民多重罪,积之所生也。故曰赦出则民不敬[1],惠行则过日益。惠赦加于民,而囹圄虽实,杀戮虽繁,奸不胜矣。故曰:邪莫如蚤禁之[2]。赦过遗善,则民不励。有过不赦,有善不遗,励民之道,于此乎用之矣。故曰明君者,事断者也。

    【注释】

    [1]敬:根据文意,当为“傲”。

    [2]蚤:通“早”。

    【译文】

    百姓没有重罪,是因为过失不大;百姓不犯大过,是因为君主不随意赦免。君主赦免小过,则百姓多犯重罪,这是逐渐积累所形成的。所以说,赦令一出,百姓就不加警惕谨慎;恩惠一施行,过失就日益增多。把恩惠和宽赦政策加于百姓,监狱虽满,杀戮虽多,坏人也不能制止了。所以说,邪恶的事不如早早禁止。赦免有过之人而遗忘善人,百姓就得不到鼓励。有过错不赦免,有善行不遗忘,鼓励百姓的政策,就能在这时使用了。所以说,圣明的君主,是善于裁决政事的。

    【原典】

    君有三欲于民,三欲不节,则上位危。三欲者何也?一曰求,二曰禁,三曰令。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求多者,其得寡;禁多者,其止寡;令多者,其行寡。求而不得,则威日损;禁而不止,则刑罚侮[1];令而不行,则下凌上。故未有能多求而多得者也,未有能多禁而多止者也,未有能多令而多行者也。故曰:上苛则下不听,下不听而强以刑罚,则为人上者众谋矣。为人上而众谋之,虽欲毋危,不可得也。号令已出又易之,礼义已行又止之,度量已制又迁之,刑法已错又移之[2]。如是,则庆赏虽重,民不劝也;杀戮虽繁,民不畏也。故曰:上无固植[3],下有疑心。国无常经,民力必竭,数也。

    【注释】

    [1]侮:侮弄。

    [2]错:通“措”,施行。

    [3]植:意志。

    【译文】

    君主对民众有三项要求,三项要求不节制,君主地位就危险。这三项要求是什么呢?一是索取,二是禁止,三是命令。索取总是希望得到,禁止总是希望制止,命令总是希望推行。但索取太多,所得到的反而少;禁止太多,所制止的反而少;命令太多,所推行的反而少。索取而不得,威信就日益降低;禁而不止,刑罚将受到轻视;命令得不到施行,臣下就欺凌君上。所以从来就没有人能多求而多得,多禁而多止,多令而能多行的。所以说:上面过于苛刻,下面就不听命;下不听命而强加以刑罚,则君主就将被众人谋算。君主被众人谋算,虽想没有危险,也不可能了。号令已经发布又改变,礼仪已经施行又废止,度量已经制定又变换,刑法已经实行又动摇。如果这样的话,赏赐虽多,民众也不会得到奖励;杀戮虽多,民众也不会畏惧了。所以说:君主意志不坚定,臣下就有疑心。国家没有常法,民众就不肯尽力,这是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