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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法

    【题解】

    任法,指依靠法制。本篇集中体现法治思想,开篇就提出依靠法制治国就能“身佚而天下治”,不依靠法制治国会导致民劳、君苦、国危的状况,文中还比较了任法之君与乱法之君的不同,探讨了君与法、臣与法、民与法的关系,详尽指出求得“法治”的途径,明确提出君臣上下贵贱都要依照法制而行。

    【原典】

    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1],任公而不任私[2],任大道而不任小物,然后身佚而天下治。失君则不然,合法而任智,故民舍事而好誉;舍数而任说,故民舍实而好言;舍公而好私,故民离法而妄行;舍大道而任小物,故上劳烦,百姓迷惑而国家不治。圣君则不然,守道要,处佚乐,驰骋弋猎,钟鼓竽瑟,宫中之乐,无禁圉也。不思不虑,不忧不图,利身体,便形躯,养寿命,垂拱而天下治[3]。是敌人主有能用其道者,不事心,不劳意,不动力,而土地自辟,囷仓自实[4],蓄积自多,甲兵自强,群臣无诈伪,百官无奸邪,奇术技艺之人莫敢高言孟行以过其情,以遇其主矣[5]。

    【注释】

    [1]数:法度、政策。说:议论,说道。

    [2]公:公法。

    [3]垂拱:天下太平。

    [4]囷(qūn):圆形仓库。

    [5]遇:同“愚”,愚弄,欺骗。

    【译文】

    圣明的君主依靠法度而不依靠智谋,依靠政策而不依靠议论,依靠公而不依靠私,依靠大道而不依靠小事,这样就会自身安闲而天下太平。失国的国君就不是这样,不靠法度而依靠智谋,所以百姓也就丢开生产而追逐虚名;不靠政策而依靠议论,所以百姓也就丢开实际而好说空话;弃公而依靠私,所以百姓就背离法度而胡作妄为;弃大道而依靠小事,所以君主劳烦忙乱,人民迷惑不清,而国家不得安定。而圣明的君主就不是这样,他只掌握国家的主要原则,过着安闲快乐的生活,跑马打猎,鸣钟击鼓,吹竽奏瑟,宫中的娱乐没有什么拘束。他不思不虑,不忧不谋,利其身体,适其形躯,保养其寿命,垂衣拱手安坐而天下太平。所以,君主能够运用这个原则的,就不操心,不劳神,不费力,而土地自然开辟了,仓廪自然充实了,积蓄自然丰富了,兵力自然强大了,群臣没有诈伪的,百官没有奸邪的,有特殊技艺的人也都不敢用浮夸的语言、粗莽的行为来夸大个人,欺骗君主了。

    【原典】

    昔者尧之治天下也,犹埴之在埏也[1],唯陶之所以为,犹金之在炉,恣冶之所以铸。其民引之而来,推之而往,使之而成,禁之而止。故尧之治也,善明法禁之令而已矣。黄帝之治天下也,其民不引而来,不推而往,不使而成,不禁而止。故黄帝之治也,置法而不变,使民安其法者也。所谓仁义礼乐者,皆出于法。此先圣之所以一民者也。《周书》曰:“国法,法不一,则有国者不祥;民不道法,则不祥;国更立法以典民[2],则不祥;群臣不用礼义教训,则不祥;百官服事者离法而治,则不祥。”故曰:法者不可不恒也,存亡治乱之所以出,圣君所以为天下大仪也。君臣上下贵贱皆发焉,故曰法古之法也,世无请谒任举之人,无间识博学辩说之士[3],无伟服,无奇行,皆囊于法以事其主。

    【注释】

    [1]埴(zhí):烧制陶器的黏土。埏(shān):和。

    [2]典:管理,教育。

    [3]间:通“娴”。

    【译文】

    从前尧治理天下,像是黏土已经和好一样,任凭陶工去随意制作,又像金属在炼炉里一样,任凭冶工去随意铸造。因此人民真是招之就来,推之即去,使役他们就能够完成任务,禁戒他们就能够及时制止。尧的治理方法,不过是善于明确地发布该怎么办和不要怎么办的法令罢了。黄帝治理天下,人民不用招引就来,不用推动就去,不用役使就能够自成其事,不用禁戒就能够自行停止。黄帝的治理方法,那就是定了法就不改变,让人民习惯于依法行事。所谓仁义礼乐,都是从法里产生的。这法是先圣用来统一人民行动的。《周书》上说:“国家必须有法律,如果法不统一,国君则不祥;人民不守法,也是不祥;国家擅改已立的法度来管理人民,就是不祥;大臣们不用礼节和法制来教育百姓,就是不祥;大小百官管理国事的人脱离法度办事,就是不祥。”所以说:法律虽然不可永远坚持,但是它是存亡治乱的根源,是圣明君主用来作为天下最高标准的。无论君主或群臣、上层或下层、贵者或贱者,都必须一律遵守,所以要效法古时的法治,使社会上没有私自请托保举的人,也没有那种多识、博学和善辩的人,没有特异的服饰,没有奇怪的行动,所有的人都被规范限定到法的范围里为君主服务。

    【原典】

    故明王之所恒者二:一曰明法而固守之,二曰禁民私而收使之。此二者主之所恒也。夫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私者,下之所以侵法乱主也。故圣君置仪设法而固守之,然故堪材习士闻识博学之人不可乱也[1],众强富贵私勇者不能侵也,信近亲爱者不能离也,珍怪奇物不能惑也,万物百事非在法之中者不能动也。故法者,天下之至道也,圣君之实用也。

    【注释】

    [1]堪材:指才力强,能胜事的人。下同。

    【译文】

    所以圣明君主必须永远坚持的有两条:一是明确宣布法度而坚定地执行它,二是禁止人民行私而管束役使他们。这两条是君主应当永远坚持的。法,是君主用来统一人民行动使用属下的;私,是属下用来侵犯法度扰乱君主的。所以,圣明君主立下法度而坚定地执行着它,这样,那么所谓能干的人、懂法的人、多识博学的人们,就不可能扰乱法度了;人多势强、富贵而有私勇的人们,就不可能侵犯法度了;君主的亲信、近臣、亲属和宠爱的人们,就不可能违背法度了;珍奇宝物就不可能惑乱君主执法之心了;对任何事物的处理,不在法度之中,也都不可能行得通了。所以,法是天下的最高准则,是圣明君主的法宝。

    【原典】

    今天下则不然,皆有善法而不能守也。然故堪材习士闻识博学之士能以其智乱法惑上,众强富贵私勇者能以其威犯法侵陵,邻国诸侯能以其权置子立相,大臣能以其私附百姓,剪公财以禄私士。凡如是而求法之行,国之治,不可得也。圣君则不然,卿相不得剪其私,群臣不得辟其所亲爱,圣君亦明其法而固守之。群臣修通辐凑以事其主,百姓辑睦,听令道法以从其事。故曰: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译文】

    现在天下的情况就不是如此,本来有完善的法制却不能坚持。因此,所谓能干的、懂法制的和多识博学的人们,就能凭借他们的智谋来扰乱法度,迷惑君主;人多势强、富贵而有徇私好勇的人们,就能凭借他们的威势来破坏法度,欺凌君主;邻国的诸侯也能凭借他们的权力来废置太子,任用国相;国内的大臣也能够凭借他们的私下恩惠来拉拢百姓,侵吞国家的财物来豢养私党。大凡这样的情况,要求法度通行,国家太平,那是不可能的。圣明的君主就不是这样,不允许国家卿相侵吞国家的财物来豢养私党,不允许群臣任用自己亲近的人为官,君主明确自己的法制并且坚定地执行它。这样,群臣协力同心,围绕着君主来为他服务;百姓也团结和睦,听令守法,来做他们应做的事情。所以说,有始订法制的,有维护法制的,有遵照法制行事的。始订法制的是君主,维护法制的是大臣官吏,遵照法制行事的是人民。君臣上下贵贱都服从法制,这就叫作大治。

    【原典】

    故主有三术:夫爱人不私赏也,恶人不私罚也,置仪设法以度量断者,上主也。爱人而私赏之,恶人而私罚之,倍大臣[1],离左右,专以其心断者,中主也。臣有所爱而为私赏之,有所恶而为私罚之,倍其公法,损其正心,专听其大臣者,危主也。故为人主者,不重爱人,不重恶人。重爱曰失德,重恶曰失威。威德皆失,则主危也。

    【注释】

    [1]倍:通“背”,背离。

    【译文】

    所以,君主有三种不同的做法:对喜爱的人不行私赏,对厌恶的人不行私罚,确立仪法制度,根据事实论断赏罚,这是上等的君主。对喜爱的人就行私赏,对厌恶的人就行私罚,既不听大臣忠言,又脱离左右属下,专凭个人之心论断赏罚的,是中等的君主。对大臣所喜爱的人,就替他进行私赏;大臣所憎恶的人,就替他进行私罚;违背国家的法制,丧失正心,只凭大臣的喜恶来论断赏罚的,是危险的君主。所以做君主的,不可擅自重赏所喜爱的人,也不可擅自重罚所厌恶人。擅自重赏所喜爱的人,叫作错用恩德,擅自重罚所厌恶人,叫作错用刑威。刑威和恩德都用错,君主就危险了。

    【原典】

    故明王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主之所处者四:一曰文,二曰武,三曰威,四曰德。此四位者,主之所处也。藉人以其所操,命曰夺柄。藉人以其所处,命曰失位。夺柄失位,而求令之行,不可得也。法不平,令不全,是亦夺柄失位之道也。故有为枉法,有为毁令,此圣君之所以自禁也。故贵不能威,富不能禄,贱不能事,近不能亲,美不能淫也。植固而不动,奇邪乃恐,奇革而邪化,令往而民移。

    【译文】

    因此,圣明的君主所操纵着的权力有六项:使人活,使人死,使人富,使人贫,使人贵,使人贱,这六种权柄,是君主所操纵着的。君主所处的地位有四种:一是文治,二是武事,三是刑威,四是施德。这四种地位,是君主所要占据住的。把自己操纵着的权力交给别人,叫作“失权”,把自己所处的地位交给别人,叫作“失位”。处在失权失位的状态,还希望法令能够推行,是不可能的。法度不公平,政令不完备,也是导致“失权”、“失位”的原因。所以,有时会做出歪曲法度的事,有时会做出毁弃政令的事,这是圣明的君主自己都禁止这样做的缘故。所以贵臣不能威胁他,富人不能贿赂他,贱者不能奉承他,近臣不能亲近他,美色不能迷惑他。执法之心坚定而不动摇,乖异邪僻的人就自然恐惧,乖异邪僻的人们都有了改变,法令一颁布下去,百姓就跟着行动了。

    【原典】

    故圣君矢度量[1],置仪法,如天地之坚,如列星之固,如日月之明,如四时之信,然故令往而民从之。而失君则不然,法立而还废之,令出而后反之,枉法而从私,毁令而不全。是贵能威之,富能禄之,贱能事之,近能亲之,美能淫之也。此五者不禁于身,是以群臣百姓人挟其私而幸其主,彼幸而得之,则主日侵;彼幸而不得,则怨日产。夫日侵而产怨,此失君之所慎也[2]。

    【注释】

    [1]矢:布陈。

    [2]慎:同“循”,遵循。

    【译文】

    所以,圣明的君主设立制度仪法,就像天地一样的坚定,就像列星一样的稳固,就像日月一样的光明,就像四季一样的真实,这样,法令一颁行百姓就会听从它。而失国的国君就不是这样,法度立下以后又废除了,命令发出以后又收回了,歪曲公法而去徇私情,毁坏政令而使之不完备。于是权贵就能威胁他了,富人就能贿赂他了,贱者就能奉承他了,近臣就能亲近他了,美色就能迷惑他了。这五者失职的君主不能自己禁止自己,那么群臣百姓就人人怀着私意来讨好君主。他们讨好君主而获得了私利,那么君主的权力就天天受到侵害;他们讨好却没有获得私利,那么他们对君主的怨恨就日日增生。君主的权力天天被侵害,而群臣百姓的怨恨又日日增生,这就是失国的国君所遵循的发展趋向。

    【原典】

    凡为主而不得用其法,不能其意[1],顾臣而行,离法而听贵臣,此所谓贵而威之也。富人用金玉事主而来焉,主离法而听之,此所谓富而禄之也。贱人以服约卑敬悲色告诉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所谓贱而事之也。近者以逼近亲爱有求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此所谓近而亲之也。美者以巧言令色请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此所谓美而淫之也。

    【注释】

    [1]能:任。

    【译文】

    凡是身为君主却不能运用法制,也不能达到自己的意愿,要看着贵臣的脸色行事,离开法度而听从贵臣摆布,这就叫作贵臣能够威胁他。富人用金珠宝玉侍奉君主而提出要求,君主就背离法度而听从他,这就叫作富人能够贿赂他。贱者作出一副驯顺屈服、卑敬、可怜的样子向君主报告诉说,君主就背离法度听从了他们的哀告,这就叫作贱者能够奉承他。近臣利用他和君主亲密的关系恳求于君主,君主就背离法度听从了他们的恳求,这就叫作近臣能够亲爱他。美人用花言巧语和媚人之态请托于君主,君主就背离法度听从了她的请托,这就叫作美色能够迷惑他。

    【原典】

    治世则不然,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其杀戮人者不怨也,其赏赐人者不德也。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是以官无私论,士无私议,民无私说,皆虚其匈以听其上[1]。上以公正论,以法制断,故任天下而不重也。今乱君则不然,有私视也,故有不见也;有私听也,故有不闻也;有私虑也,故有不知也。夫私者,壅蔽失位之道也。上舍公法而听私说,故群臣百姓皆设私立方以教于国,群党比周以立其私,请谒任举以乱公法,人用其心以幸于上。上无度量以禁之,是以私说日益,而公法日损,国之不冶,从此产矣。

    【注释】

    [1]匈:同“胸”,心胸。

    【译文】

    治世的情况就不是这样,不论亲疏、远近、贵贱和美丑,都以法制的标准来判断他们。他定罪杀人,人不怨恨;按功行赏,人也不必感恩戴德。凭法制办事,如同天地对万物一样没有私心。所以官吏没有私自的议论,士人没有私自的建议,百姓没有私自的评说,大家都虚心听从君主。君主凭公正原则来考论政事,凭法制来裁断是非,所以他虽担负治理天下的大任而不感到沉重。如今的昏君就不是如此,用私心来看事物,所以就有看不见的情况;用私心来听情况,所以就有听不见的地方;用私心来考虑问题,所以就有认识不到的地方。这私心正是遭受蒙蔽、造成失位的原因。君主舍弃国家的公法而去听信私自的议论,于是群臣百姓都将创立自己的一套学说和主张,在国内到处宣扬;还将勾结徒党,来建立私人的权势;还将请托保举,来扰乱国家的公法;还将用尽心机,来骗取君主的宠信。君主若没有法度来禁止这些现象,于是私人的学说一天比一天增多,而国家公法一天比一天削弱,国家的不安定,从此产生了。

    【原典】

    夫君臣者,天地之位也。民者,众物之象也。各立其所职以待君令,群臣百姓安得各用其心而立私乎?故遵主令而行之,虽有伤败,无罚;非主令而行之,虽有功利,罪死。然故下之事上也,如响之应声也;臣之事主也,如影之从形也。故上令而下应,主行而臣从,此治之道也。夫非主令而行,有功利,因赏之,是教妄举也;遵主令而行之,有伤败,而罚之,是使民虑利害而离法也。群臣百姓人虑利害,而以其私心举措[1],则法制毁而令不行矣。

    【注释】

    [1]举措:行事。

    【译文】

    君臣的地位,就好比天和地的差别一样,老百姓好比万物并列的样子,各自按其职务听候君主的政令,群臣百姓怎么可以各自用心谋取私利呢?所以,遵照君主的政令去办事,虽遭到挫折失败,也不应处罚;不遵照君主的政令办事,即使取得功利,也要处死罪。这样下侍奉上,就像回响顺应声音一样;臣子侍奉君主,就像影子跟着形体一样。所以上面发令,下面就贯彻;君主行事,臣民就遵从,这是治国之道。如果不按照君主的政令行事,取得了功利便进行赏赐,这等于教导他妄自行事;如果按照君主的政令行事,遭到了挫折失败,就加以处罚,这等于使人们考虑利害而背离法度。群臣百姓若是人人都考虑利害关系而按其私意行事,那么法制也就归于毁灭,而政令就不能推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