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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

    【题解】

    治国,即治理国家。本篇主要论述农业生产对治理国家的重要性。文章开篇就提出“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认为富民是治国的基础,而要使民富则必须发展粮食生产,所以要鼓励百姓从事农业。为了发展农业,作者提出强本抑末,即努力增加粮食产量、禁止奢侈品生产的主张。文章最后用粮多粮少作对比来归结粮食在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原典】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1],危乡轻家则敢陵上犯禁[2],凌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必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

    【注释】

    [1]危:不安心。

    [2]陵:侵凌。

    【译文】

    大凡治国的道理,一定要先使百姓富裕起来,百姓富裕就容易治理,百姓贫穷就难以治理。为什么这样看呢?百姓富裕就安于乡居而不愿意离开家园,安乡爱家就恭敬君上而畏惧刑罪,敬上畏罪就容易治理了。民众贫穷就不安于乡居而轻视家园,不安于乡居而轻家就敢于对抗君上而违犯禁令,抗上犯禁就难以治理了。所以,治理得好的国家往往是富裕的,乱国必然是贫穷的。所以,善于主持国家的君主,一定要先使百姓富裕起来,然后再加以治理。

    【原典】

    昔者,七十九代之君[1],法制不一,号令不同,然俱王天下者,何也?必国富而粟多也[2]。夫富国多粟生于农,故先王贵之。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农。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

    【注释】

    [1]七十九代之君:不详其从何代算起,当泛指前朝君主。

    [2]粟:借指粮食。

    【译文】

    从前,历代的君主,法度不一,号令不同,然而都能统一天下,这是为什么呢?一定是国富而粮多的缘故。国富粮多来源于农业,所以先代圣王都重视农业。凡是以治国为急务的人,一定要先禁止奢侈性的工商业和奢侈品的制造,禁止了这些,人民便无法游荡求食,人民无法游荡求食,就必然从事农业。人民从事农业则土地得到开垦,土地开垦则粮食增加,粮食增加则国家富裕,国富则兵力可以强大,兵强则战争可以取胜,战胜则土地也就广阔了。因此,先代圣王懂得人口多、兵力强、国土广和国家富都一定来源于粮食,因而都禁止奢侈性的工商业和奢侈品的制作,以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原典】

    今为末作奇巧者[1],一日作而五日食;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也。然则民舍本事而事末作。舍本事而事末作,则田荒而国贫矣。凡农者,月不足而岁有余者也。而上征暴急无时,则民倍贷以给上之征矣[2]。耕耨者有时,而泽不必足,则民倍贷以取庸矣[3]。秋籴以五,春粜以束,是又倍贷也。故以上之征而倍取于民者四,关市之租,府库之征,粟十一,厮舆之事,此四时亦当一倍贷矣。夫以一民养四主,故逃徙者刑而上不能止者,粟少而民无积也。

    【注释】

    [1]末作奇巧:指经营奢侈玩好物品的手工业和商业。

    [2]倍贷:指借一还二的高利贷。

    [3]庸:通“佣”。

    【译文】

    如今从事奢侈性的工商业和奢侈品制作的人们,一日的劳作就可以得到五日的食用。而农民终年劳动,却不能维持自家生活。这样,人民就放弃农业生产而从事奢侈性的工商业。舍弃农业生产而从事奢侈性的工商业,那土地也就荒芜而国家贫穷了。要是从事农业的人,按月计算则收入不足,按年算才可能有余。然而,官府征税却急如星火,又不根据时节,农民只好借加倍的高利贷来满足国家的税收。但耕田锄草都有季节限制,而雨水不一定及时够用,农民又只好借加倍的高利贷来雇人浇地。商人秋天从农民手里买粮的粮价是“五”,春天卖粮的粮价是“十”,这又是一种加倍的高利贷。所以,把上面的征税算起来,成倍索取农民的款项就达到四项,关市的租税、府库的征收、十分之一的征粮和各种劳役放在一起,又等于一项加倍的高利贷了。一个农民要养四个债主,所以即使对外逃者处刑,国君也不能制止农民外流,这都是因为粮食少而农民没有积蓄的缘故。

    【原典】

    常山之东[1],河汝之间[2],蚤生而晚杀[3],五谷之所蕃孰也[4]。四种而五获。中年亩二石,一夫为粟二百石。今也仓廪虚而民无积,农夫以粥子者[5],上无术以均之也。故先王使农、士、商、工四民交能易作,终岁之利无道相过也。是以民作一而得均[6]。民作一则田垦,奸巧不生。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奸巧不生则民治。富而治,此王之道也。不生粟之国亡,粟生而死者霸,粟生而不死者王。粟也者,民之所归也;粟也者,财之所归也;粟也者,地之所归也。粟多,则天下之物尽至矣。故舜一徙成邑,贰徙成都,参徙成国。舜非严刑罚重禁令,而民归之矣。去者必害,从者必利也。

    【注释】

    [1]常山:地名,在今河北中部正定一带。

    [2]汝:水名,发源于河南伏牛山,东南流经安徽西北部入淮。

    [3]蚤:通“早”。

    [4]孰:通“熟”,成熟。

    [5]粥:通“鬻”,出卖。

    [6]作一:专务一业,即专务农业生产。

    【译文】

    从常山东麓到黄河、汝水之间,作物生长得早而凋落得迟,是粮食增产的好地方。一年四季都可以种植而五谷皆收。中等年成亩产两石粮食,一个劳力可以生产粮食二百石。如今国家粮仓空虚而百姓没有积存,农民卖儿卖女,原因在于君主没有办法均衡人们的收入。所以先代圣王总是注意让农、士、商、工四民轮换其行业,这样每年的收入,谁也无法互相超过。因此,农民专一务农而收入可以与其他各业均衡。农民专一务农田野就得到开垦,奸巧之事也不会发生。田野开垦粮食增多,粮食多则国家富裕。没有奸巧之事人民就安定。富裕而安定,这正是成王业的道路。农业荒废不生产粮食的国家将会灭亡,粮食生产仅够消费的国家只能靠武力维持,粮食生产充足,而又能食用不尽的国家才可以成就王业。粮食,是民生之本;粮食,是财用之本;粮食,是疆土之本。粮食一多,天下的物产就都来了。所以,舜第一次率民迁徙的时候,发展农耕而建成小邑,第二次迁徙的时候,就建成大都,到第三次迁徙的时候,就建成国家。舜没有采用严厉的刑罚、严酷的禁令,而民众都归向他。这是因为离开他必然受害,跟着他必然有利。

    【原典】

    先王者善为民除害兴利,故天下之民归之。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农事胜则入粟多,入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虽变俗易习、欧众移民[1],至于杀之,而民不恶也。此务粟之功也。上不利农则粟少,粟少则人贫,人贫则轻家,轻家则易去,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上令不能必行则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则战不必胜、守不必固矣。夫令不必行,禁不必止,战不必胜,守不必固,命之曰寄生之君。此由不利农少粟之害也。粟者,王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务,有人之途[2],治国之道也。

    【注释】

    [1]欧:通“殴”,驱赶。

    [2]途:道路。

    【译文】

    先代圣王往往善于为人民除害兴利,所以天下人民都归附他。所谓兴利,就是有利于农业;所谓除害,就是禁害于农业。农业发展则粮食收入增多,粮食收入增多则国富,国富则人民安于乡居而爱惜家园,人民安乡爱家,对于移风易俗,驱使调遣,甚至有所杀戮,都不会憎恶。这都是致力于粮食生产的功效。君主不发展农业则粮食必少,粮少则人民贫困,人民贫困则轻视家园,轻视家园则容易外逃,人民轻易外逃则君令不能坚决执行,君令不能坚决执行,禁律也不能做到坚决落实,禁律不能坚决落实则战争不能做到必胜,防守也不能做到必固了。法令不能必行,禁律不能落实,出战不能必胜,防守不能必固,这叫作寄生的君主。这都是不发展农业缺少粮食的危害。增产粮食,是成王业的根本大事,是君主的首要任务,是招引民众的途径和治国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