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古人的想法真奇怪 > 19 “做老实人”是不是多数古人的人生哲学?

19 “做老实人”是不是多数古人的人生哲学?

    明代著名的抗倭将领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详细论述了兵源的重要性。

    选兵,第一等可用之人是“乡野老实之人”。这种人长得黑大粗壮,吃苦耐劳;手、面、皮、肉都很结实,一眼就能看出是土里生,土里长的;训练之后,作用极大,效率很高。

    而第一等不可用之人则是“城市油滑之人”。看面目,光亮洁白;看外形,宛若优伶。这种人不管性情如何,都很惜命,意见又很多,很难培养成一名战士。

    另有一种奸猾巧诈之人,总是神色不定,见了官吏也一副藐视的样子。倘使选用这种人,就会成为部队的搅屎棍子,军队就会丧失战斗力。

    老实人,其实就是本分人。他们通常有固定的职业,以农业和手工业为主,有时候做点小买卖,家里的钱不多,要省吃俭用地生活。虽然他们心地不一定很善良,但一定任劳任怨,且不想滋事。然而,这样的老实人,正是恶人欺侮的对象。

    老实人的老实之处,主要在于不知道应当反抗以及不知道如何反抗。在他们的眼里,官府是值得敬畏的,麻烦是要避免的,多一事真的不如少一事。他们不愿和别人产生纠纷,出了事也不去打官司。

    老实本自天性,所谓“龙生九子,各有不同”,赑屃负重前行,睚眦有仇必报,人人喜欢赑屃,赑屃却成不了睚眦。数以万万计的百姓,本该有各种各样的个性,可在古时,无论有何种秉性,绝大多数都被贴上“老实”的标签。

    这是有深刻的历史原因的。

    古代统治者对人们三观的塑造非常上心,不仅以“忠孝”谕人,还会在实质上塑造“人人都是老实人”的局面。

    明朝的文人是不老实的,明朝有言官制度,文人可以对朝政口诛笔伐,并一度将这种风气带到了清初。江南文人普遍对新朝不满,他们吟诗作对,阴阳怪气,有的甚至认为脑袋掉了碗口大一个疤。他们总结起清军入关后的暴行印刷出版,有的则私修明史,不用清朝的年号。

    而在清廷看来,明亡最为重要的教训,就是这帮文人口无遮拦干预朝政,时而聚讼影响决策。“哭庙案”“浙江抗粮案”,就是清政府为了整治江南文人而生造出来的。

    这些案情是实打实地冤枉好人,比如浙江抗粮案,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抗粮。粮差明明征收过一遍白榜银税,结果粮差私吞税款,没交公,后来衙门又派人去收税,被征税的人家不愿意给,就被拉去衙门打死了。诸生去官府抗议被抓,由此牵扯无辜,酿成了抗粮巨案。更冤的是有人从始至终都没有在这件事中露过面,也没说过一句话,却一并被抓,或被杀头,或被流放。这其实就是针对“悖逆之民”的整治,和这帮聚众闹事的人沾上一点边的人,都会被判刑,往后谁还敢生事呢?

    历经100多年的清洗,终于洗出了一群顺民。清朝的老师劝诫学生时,就有强调过千万不要参与任何“聚讼”的条文。有什么冤情,被冤枉的人或至亲好友可以上诉,却不能和其他人聚在一起讨说法。官场也有教诲:多磕头,少说话。

    清人的“老实”,是被“杀”出来的。

    朝廷即便对文人如此,对普通的民众,单纯的告诫与威慑却是没有用的。乡间侵凌暴虐的事件时有发生,人们经常因为这样的不公而发起诉讼。此时官府的主要任务并不是审判,而是“止讼”。

    止讼的办法简单粗暴,就是让衙门成为普通人不敢进的地方。止讼首先应用于近亲相告,双方如果沾亲带故,不管是谁来告状,都要先罚站。有一种叫站笼的刑具,是木制的高笼,三面是木栅,一面是木门,门上有锁。顶上有一个木枷,把人的头扣住,让人半悬在笼子里。脚底下够不着地,就垫几块砖,但并不垫得正好,让人必须踮着脚站。稍微松劲,脖子就会卡在枷上。被囚的人只好大拇指用力,努力支撑,时间一长,就会把脚趾累断。一般只需要两三天,被囚的人就会被累死。

    毓贤担任曹州知府的时候,立了12套站笼,抓到人后,不管你是贼人还是良民,先往站笼里放,弄死了不少人。如果说毓贤是为了抓盗贼才会牵涉无辜,那么其他官员则纯粹是为了达成止讼指标滥杀无辜。

    遇到亲朋状告亲朋的,官员会先弄一套枷锁,让人手拉手站在衙门口,直至他们同意撤诉。陌生人之间的控告也是如此,不仅官员把人乱打一气,官差更是索求无度。很多时候,一旦接手个案子,小吏便因公徇私,“入门索酒饭,出门索银钱,略不称意,横肆诟骂,一言抵触,蜚语诬赖。”

    官吏对诉讼者百般凌辱,诉讼者稍表现出不快,他们就会造谣诬赖,构陷事主。人家本来就是因为遭遇了不公才上诉的,结果弄得倾家荡产,遍体鳞伤。这样的环境,促使百姓达成一个共识:不能沾惹衙门。基层就这样失控了。

    取而代之的,是处理私案的乡绅、耆老、族长等。这些乡绅、耆老、族长,与官府有着密切的关系,却又相对独立,拥有一定的裁判权和执法权,俗谓之“老大人”。

    老大人有时是公正的,但很多时候不可避免地做出不公的判决。他们有自己的利益需求,故而在实质问题上相互抱团,制造老实人,并牺牲老实人,来谋求自身的利益,换取一时的太平。

    老实人对人有益而无害,忍气吞声,不惹是生非,官府很喜欢,老大人也很喜欢,普通人同样喜欢。不过,人们出于朴素的正义感,多多少少都会帮老实人说话,一些正直的县官、老大人,也会刻意偏向老实人。但一旦涉及他们自身实质性的利益,也总免不了忽略老实人的利益,重视凶顽者的诉求,达到相安无事的目的。

    老实人的声誉很好,那些狡猾的凶险之徒,不仅不放过他们的钱财,就连这样的美誉也不放过。

    《里乘》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皖城(今潜山)怀宁县有个孀居的寡妇,儿子刚刚成年,为人非常老实。他为某个官员当仆从,做事勤勤恳恳的,深受主人的喜爱。

    同治七年(1868)三月十八日凌晨,他起床为主人煮茶,一个暴雷白花花地闪向院子,直接将他劈死了,死的时候人正跪在地上。

    那寡妇闻讯赶来,抱着儿子的尸体号啕大哭:“我儿是好人啊!老天爷你为什么不长眼?”结果话刚说出口就天雷滚滚。众人忙劝她别忙着骂老天爷了,先收尸吧。她一住口,果然就没雷了。

    《里乘》是模仿《聊斋志异》的志怪集,虽有的成分,可也反映了一部分社会现实。古时的人们普遍认为老天爷的天雷是不会劈死老实人的。人之所以被雷劈,还是因为不老实。后来有人指出,寡妇的儿子确实很不老实,只是对外装老实。他手脚不干净,曾坑了不少人,还害死过人。

    据说有一回,他偷了卖陶器的小贩五百文钱。卖陶器的小贩很辛苦,就是捏土作业,凭借手艺勉强混口饭吃,好不容易攒下这点钱,全被他偷了。小夫妻“无以营生”,为此吵了很久,最终双双上吊自杀。时隔一年,就有了这小子被天打雷劈的事故。

    古人迷信地认为雷只劈坏人,却又说“雷惯击老实人”。意思是许多老实人其实并没有表面上那么老实,他们不发誓还好,一发誓就电闪雷鸣。这样的因果报应说,显然是出于人们对伪装成老实人的恶人深深的恨意。

    中国古代是熟人社会,祖祖孙孙同居一处。长久的交往,让人能轻易识别村民的人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应用在熟人社会是对的。在当时,人们非常重视口碑,那些假装厚道的人总会露馅,所以口碑是很差的。

    朝廷也有矛盾,在统治者看来,老实人是可以牺牲的,但也必须加以保护,这样才能让人们争做老实人。所以朝廷自然也要出台法律惩治奸恶,在定案时强调某人“老实本分”,一旦这样说,就倾向于判定此人无罪。而对于无权无势的凶顽之徒,就没有那样的好脸色。

    现如今的生人社会中,很难有谁能为别人做出信誉担保。于是,建立完善的信誉体系就是必需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