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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明清时期妇女为什么裹小脚?

    现在的国人,其实有不少都曾见过裹小脚的老太太。她们是裹脚风气最后一批受害者,这种风气从宋朝就有了,至清末、民国,足足持续了800年,不知让多少女人掉了多少眼泪。

    裹小脚,一开始只是平民社会对上流社会不分良莠的拙劣模仿,是所谓“富贵下渐”“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另类体现,是恶习流行改变了部分人的审美。

    大量的资料证明,北宋以前,人们几乎看不到任何缠足的信息。就连宋朝人也说,“熙宁、元丰以前,人为者犹少”。北宋熙宁、元丰时期以前,裹小脚的人是极少的。但是,宋朝中期以后,社会上就有了关于裹小脚的零星记载,且这个时候裹小脚的,主要是贵族家的女眷。

    这个时候,上流社会已经有了一些描写小脚女性的诗文出现。到北宋末年的徽宗时期,以及南宋初期的高宗绍兴年间,恶习才开始有些流行。但其实也只是在大城市的富贵阶层流行,各地富家“人人效仿”,对女眷实施缠足。

    这个看似“高雅”的风气,很快就扩散到了各城市的中产之家,继而像癌细胞一样往平民中生活较好的阶层,以及各县城普通居民中扩散。到了南宋末年,裹小脚的恶习一度扩散到了北方边远地区,此时,就连乡下普通人家也开始裹脚了。

    那么,女人到底为什么要裹脚呢?

    实际上,给女人裹脚,最初是富人炫耀财力,展现优越感的一种方式。它模仿了五代时南唐后主李煜的癖好,就类似于有些人喜欢大长腿、小蛮腰一样,李煜喜欢小一点的脚,那些如花似玉的皇宫女眷,为了讨好皇帝,主动动手给自己缠足。一开始也并没有严重地伤害身体,只是用绷带把脚缠绕几圈,好使脚显得小一些。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南唐皇帝爱好小脚,妃嫔女眷开始缠足。随着这种糜烂的风气从宫廷扩散到京城贵族,再从贵族扩散到士人,又从士人扩散到平民阶层。视女性如物的攀比心态,就使裹脚的风气产生了显而易见的变化。

    至此,裹脚已经成了一件既不美观,又不快乐的事,成了一种残忍而又漫长的恶习。它所反映的,只是权力者对于“所属物”的束缚与炫耀。

    当然,后来的人们已经不知道为何要给女人裹脚了。只知道是女人就要裹脚,且裹得越小越好,否则真的很难嫁出去。女人的小脚,也从原先的四寸(12厘米左右),变成了三寸(9厘米左右),甚至更短。而为了达到这一要求,便要对女人的脚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骨折,正是缠足的后果之一。被故意压制蜷曲扭到变形的脚掌,当然受不了这样的摧残,最终变成粽子大小的“蹄”,脚趾被死死压在脚掌之下。小脚被裹得严严实实,却极大地满足了后来一些人的窥伺欲。在一些富庶省份的城市中心,贵人们会举办一年一度的比脚大赛,评选最佳小脚。这种行为其实是从古至今都有的恋足癖的一种,一些人并不会因为女人裹了小脚而改变这种爱好。

    缠足的目的,最初就是贵族想要自家女人有一双不能任劳的小脚。因此就绝不能等女孩长大以后再说,在六七岁就要行动,有的女孩则在五六岁就开始裹脚了。随着女孩的成长,脚本来应当变大,却被裹住,痛胀不堪。这样的痛苦会持续到女孩生长结束。而紧迫的屈辱感,会伴随她们一辈子。

    李后主的妃嫔、宫娥主动裹脚,是出于邀宠的需要。但民间女子几乎全都不是自愿,在裹脚刚开始流行的时候,就遭到了许多有识之士的反对。

    南宋学者车若水说:“女人裹脚不知道什么时候兴起来的,小孩子还没到四五岁,无辜无罪,却要受这样的苦。缠出个小脚来,不知道有什么用!”

    两宋之交的藏书家张邦基则直接开骂:“以前哪有人裹脚呢?反而是近些年来,人人效仿(裹脚),还笑话不裹的。”“耻笑”天足者下贱,已经成为当时人的心态。

    只是学者的反对,并不能阻止人们的效仿。在女性为物的前提下,裹脚恰好符合社会上人人争做人上人的浮躁心态。

    要知道,贵族历来是以不从事任何劳作为荣的。因此,他们常常会有一些在普通人看起来非常奇怪的行为。譬如,古代贵族喜欢留很长很长的指甲,来证明自己从来不干活。清末的时候,许多外国旅行家到中国拍摄,就拍到了各地士人、贵族的长指甲。他们不论男女,都将指甲留得非常长,有的甚至长达30厘米,有的平时还裹上金银套子进行保护,以彰显尊贵。

    摄影师在备注上说明,这帮人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不用干体力活,有人伺候,是很富贵的人。其实这种歪风在20世纪末还能见到,已经下渐到了城市平民阶层,一些慵懒而又羡慕富贵的人,也故意留很长的指甲,说这是富贵美丽甲。

    同样,在北宋末年,裹小脚这一恶习,恰好让富贵家庭有了炫耀的资本。他们家庭里的女子,确实不必从事任何体力劳动,不用下地干活,也不用去田间地头给丈夫送饭,甚至不用自己照顾孩子乃至哺乳,不用抛头露面,连擦屁股都是别人代劳。他们便争相给女人裹足,以炫耀自身地位。

    婚姻又讲究门当户对,富贵家的小脚女,嫁的都是官员、士人、生员。而穷苦人家的大脚女,只能嫁给庄稼汉。为了让女孩嫁得更好,民间的攀比也开始了。到了最后,竟有了女人必须裹小脚的观念。

    与之相反,在这种残忍而又恶劣的风气之下,参与劳动的女性,往往有一双天足。如湖北襄阳“农家皆天足,多从其夫耕田”,湖南“天足颇多,不仅与粤接壤之各县也”。其他凡女性积极参与劳作和社会事务的,也都是天足,如朱元璋的妻子马皇后,早年奔波劳碌,便是大脚。

    古时的人们发出这样的感慨:“天足亦固有之,第不能见诸富贵之家耳!”天足本来就有,但是从来不在富贵之家,都在贫民阶层。

    实际上,本着实用的态度,明清宫廷里的宫女,都是不裹脚的。清朝的情况比较好理解,满族是渔猎民族,本身就没有裹脚这个恶习。而明代宫廷内的宫女需要干许多杂活,必须要保证下盘稳固。

    明代学者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解释说,这就是为了方便劳动。“凡被选之女,一登籍入内,即解去足纨”“取便御前奔趋无颠蹶之患”。她们大多已经裹了个半足,放开以后,穿的鞋与外界不一样,是便于劳作的半大样式。

    裹了小脚的女人,自然也需要洗脚,需要透气。晚上睡觉前要拆下裹脚布,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类似弓鞋的睡鞋。它有粽子大小,质地很像现在的软底练功鞋,穿上以后较紧,但薄,可以维持脚掌的形状,却比裹布松快许多。等第二天醒来,女人要继续缠上裹脚布。

    清朝统治者入关以后,曾发布过禁止裹足的命令,但是得到的却是士绅的激烈反对,以至没有推广下去。

    太平天国令行禁止裹脚,成功地推广了天足。但是天国只持续了十来年就覆灭了,社会又恢复了原本样貌。到了清末,开风气之先的上海等地率先倡导天足,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确实有限。因为裹脚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非要来一次大的运动不可。

    辛亥革命之后,才有了全国范围内的禁缠足令,不过阻力依然是很大的,基本到不了小县小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提倡妇女解放,彻底废止了缠足行为。

    现如今,人们的观念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认为天足才是正常的,裹脚的恶习遭到唾弃,更没人会想念古时的金莲小脚。人的价值是通过智慧,通过劳动与创造体现的,参与社会事务的人,就有自己的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