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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财富原罪论

    随着时间的流逝,身为帝王的朱元璋渐渐失去初登大宝的新鲜感。眼见得文臣武将们一个个黯然离场,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演员被孤零零地抛在舞台中央,除他之外,四周全是挑剔的观众。该清除的已经清除,不该清除的也已经清除。政治就像是一个制造盟友和炮制敌人的游戏,一台从来不缺主角与配角的大戏。旧的敌人消灭了,新的盟友又会出现。对于洪武年间的朱元璋来说,敌人存在的价值要远远大于盟友。是敌人,赋予他永不疲倦的进取心。

    如果说大明皇权是他这个胜利者的纪念碑,那么也同样是那些失败者的墓志铭。他踩着敌人的尸体埋葬了一个旧时代,他同样踩着战友的尸体开创一个新时代。而这一次他要面对的是财富,是贪腐。在他看来但凡与这两种原罪沾边的人,都有一万个死亡的理由。他也从未将他们的意志看得高于一切,他知道这个社会的根基不是这一部分人。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曾特意下诏,让户部将“诸郡富民”召集入京训话。训话的主旨是要富民知晓自己为何能安享富贵:“古人有言,民生有欲,无主乃乱。使天下一日无主,则强凌弱、众暴寡,富者不得自安,贫者不能自存矣。”简言之就是要支持他这个皇帝、支持洪武政权。

    明朝开国后,朱元璋强调以农为本,抑制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禁止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化。他经常在对户部官员的训话中流露出重农抑商的主张,他说:“朕思足食在于禁末作,足衣在于禁华靡,宜令天下四民,各守其业,不许游食,庶民之家不许衣锦秀。”《大明律》规定,“凡无引文私渡关津者,杖八十”。又规定出行在百里外,没有路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

    洪武年间的商人地位达到历史的最低点,名目繁多的摊派、闻所未闻的纳税,稍不留意就落得个人亡财尽的下场。据说,朱元璋登上帝位不久,就接见了当时的江南首富沈万三。这时候的沈万三,还无法预见十年后的人生结局。在他的观念里,一个拥有财富的男人和一个拥有权力的男人,就算地位不是平等的,最起码也是难分伯仲的利益伙伴。帝国首富做梦也不会想到,他所拥有的财富有一天会被帝国的血盆大口吞噬,而自己也就此沦陷于万劫不复的泥沼。中国有句老话“富贵险中求”,也就是说商人是一群风险偏好者,他们的富贵往往伴随着风险。在古代的商业环境中,商人们险中求来的并不是大富贵,而是活命之资,天大的富贵只能在权力系统中寻求。

    沈万三是元末明初影响力最大的商人,他的许多故事流传民间,让人真假难辨。无论辨与不辨、真或者假,那些故事所构筑的时代背景——一个仇富的皇帝坐在南京城里,则是可以肯定的。综合各种版本中的沈万三,我们会发现,不同版本的沈万三,其实只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他的财富之路,每一步都契合了政治智慧和对政治机遇的准确把握。据说,他敢于在张士诚攻打苏州前,倾其所有,买下大半个苏州商业。在时代的恶风大浪中,此人准确判断了形势的走向。还有人说,他走私南洋大发洋财,就是直接利用了政府资源,特别是皇船和出海通行证这样的政策资源。

    江南士民反抗元朝时,获得当地众多汉族富商地主的支持。对于那些豪族巨富来说,这无疑是一场财富的轮盘赌。沈万三先是资助张士诚,帮助他购粮扩军。后来,他又投靠更有势力的朱元璋。如同对待那些听话的知识分子,刚开始,朱元璋对待这些富商也戴着温情脉脉的面纱。他广泛吸纳这些财富之主进入他的国家体制,与他们推杯换盏、称兄道弟,而沈万三就是其中最重要的金主之一。

    民间有传说,他与朱元璋曾经结拜为异姓兄弟。南京城原有十三道城门,南门又被称作聚宝门,据说这段城墙就是由沈万三筑建。朱元璋定鼎南京之初,国库空虚,就让沈万三出资筑造东南诸城。为了讨得新主子的欢心,沈万三不惜花重金买宠。结果皇家出资建造的西北城尚未成形,沈万三的东南城已经提前竣工。不久,他又献出白金两千锭、黄金两百斤,建了南京的廊庑、酒楼等。他的这一做法大大触痛了一个人的神经,此人便是朱元璋。这个出身于草根的皇帝,似乎对富贵者有着天生的敌意。

    明末《云焦馆纪谈》说得更加具体,朱元璋和沈万三约好同时开工,结果被沈万三抢先三天完工。在庆功会上,朱元璋举着酒杯对沈万三说:“古有白衣天子一说,号称素封,你就是个白衣天子。”这句话表面上听着像是夸奖沈万三,可话里话外透着隐隐的杀机,大明江山又岂能容许两个天子并存于世?

    有一天,君臣闲聊,春风满面的沈万三突发奇想,愿意拿出一笔钱来犒劳帝国军队。朱元璋听后,脸色变得异常难看,冷冷地说道:“朕有兵马百万,你犒劳得过来吗?”

    沈万三拍着胸脯说道:“我每人犒劳一两黄金如何?”

    我们难以想象精明如沈万三,能说出这样不知深浅的话。他有着富可敌国的财富,以此来犒劳帝国军队,既能取悦皇帝,又可以炫耀财富。他并没注意到朱元璋变幻莫测的脸色下藏着深重的忧患。《明史·后妃传》中记录了此事发生后,朱元璋与皇后马秀英的一段对话,朱元璋忍着怒气说:“一个匹夫要犒劳三军,他这是想要犯上作乱呀,朕一定要杀了他。”马皇后劝说道:“这种不祥之民,老天自会杀他,何须陛下动手。”在“家天下”的皇权年代,家国一体,这天下的一切都是他皇家的,一个商人居然要犒劳皇家军队,真是活得不耐烦了。而马皇后告诉朱元璋,江山尚需稳固,现在还未到杀沈万三的时候。

    中国历史上的每一个时期,开国之初都会呈现出貌似宏大宽松的气象,任由工商自由,恢复民间元气,朱元璋的时代也不例外。洪武初年,朱元璋提出一个庞大的减税计划,减轻民众负担,同时明令不得扰商,官府不能以节庆为名,低价强买民物。可是等到政权稍有稳定,朱元璋对工商的态度立即发生微妙的变化。每次王朝更迭,旧词翻新阙的建政者都会吸取前朝败亡的经验教训。朱元璋对元朝不足百年就迅速败亡的历史现实也同样做出总结:“元氏阍弱,威福下移,驯至于乱”。也就是说,元帝国之所以走到中央集权涣散的境地,是民间的势力过于强大,才导致了天下祸乱。这也是为什么朱元璋在听到沈万三要犒劳三军后会勃然大怒的主要原因,一个商人居然想要犒劳自己的三军,这让他这个皇帝的脸面往哪里搁?

    朱元璋从底层打拼上来,吃了太多的苦,见识过太多的社会黑暗面,这也成为他日后改造社会的强大决心所在。由于来自民间草根阶层,朱元璋对富人向来无善意。他应该是中国历史上最仇富、最歧视商人的皇帝,没有之一。朱元璋不仅没有赋予商人某种特权,甚至通过不合常理的制度来限制和束缚他们的自由。

    比如在生活方面,他规定,农民可以穿绸、纱、绢、布四种衣料,而商人却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的衣服。可是朱元璋并有考虑到,无利可图的农民即使有权利穿高档服装,也根本穿不起;而商人能够穿得起,却没有穿的权利,他们也只好将绫罗绸缎烂在自家的箱底。不仅如此,商人在科举和仕途上,也受到了种种限制。在朱元璋的潜意识里,只有那些实实在在生产粮食和棉花的劳动才算是真正的劳动,而那些商人们整天只知道耍些坑蒙拐骗的卑劣手段去牟取暴利,却从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生产任何产品。他们依靠财富过着挥霍无度的生活,他们是社会的寄生虫,是造成社会分配不公的根本所在,是社会稳压器上最危险的隐患所在。

    朱元璋的逻辑来自小农的利益计算方式,简单而现实,他认为:沈万三既然有养活军队的庞大财力,那么他就具备发动叛乱的可能性,即使没有叛乱的现实行为,也应该将其列为打击的对象或者平灭的乱民。如果我们把朱元璋的帝国战略分为左右手,那么他在运用左手打击贪官污吏的同时,右手则用来打击富商和地主。虽然他并不想建立一个完全均贫富的新世界,但是也不希望自己所建立的帝国出现贫富两极分化。那样的话,就意味着大量的农民将会被财富者赶出土地,农民则会转变为对社会波动具有狂热追求的流民。曾经颠沛于江湖之上的朱元璋就是一个流民,对那样一个吸血噬骨的社会,他是再熟悉不过了。朱元璋拔除富民的手段之一是强制迁徙。如吴元年(1367年)冬十月下令“徙苏州富民实濠州”,洪武七年(1374年)下令“徙江南富民十四万田濠州,以(李)善长总理之”,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徙天下富民”五千三百户于南京。富民虽然可以保留土地与资产,但离开原籍便等于失去了原来的社会关系网络,进入京师更形同被皇权变相监管了起来,不但失去了返乡的自由,还得应付朝廷摊派下来的徭役征发和税赋征收任务。

    史料记载,三吴地区的豪族大姓在离开故土后就成了离水之鱼,辛辛苦苦攒起来的资产也流失殆尽。在数年之内,这些离乡背井之人或死或迁,能活下来就算祖上积德。他们留恋曾经的富足生活,常常扮成乞丐回乡扫墓探亲,沿途唱着他们自编的凤阳花鼓:“家住庐州并凤阳,凤阳本是好地方,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定都南京之后,朱元璋先后两次将天下将近七万户富商迁居到南京,这几乎是对富民阶层又一次伤筋动骨的打击。除了动用迁徙之法,拔掉他们在乡土之地的富根,朱元璋动用的另一常规手段,便是将富户们牵连到政治大案当中。

    洪武年从不缺大案,无论是胡惟庸案、蓝玉案、李善长案,还是郭恒案,大有将天下富户网罗殆尽之势。除了政治大案,那些极具个人色彩的社会运动,无论是整肃胥吏,还是举报害民者,目标指向皆为富户。明代中期的苏州人吴宽深有体会道:“皇明受命,政令一新,富民豪族剗削殆尽。”吴宽的祖宅原本在苏州城东,后来之所以搬离,便是因为“遭世多故,邻之死徙者殆尽,荒落不可居”,繁华的苏州城东因洪武时代持续打击富户而成为荒凉之地。

    明初名臣方孝孺对此也曾做出评论:“当是时,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倾其宗”“太祖高皇帝……在位三十年间,大家富民多以逾制失道亡其宗”。对于富人阶层采取“先用之,后弃之”的使用策略,朱元璋并不是历史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人。这种对待商人的态度,可以说是所有造反成功者的共通之处。朱元璋有一段话讲得非常明白,他说:“以前汉高祖刘邦把天下富商都迁到关中,我刚开始还觉得不妥。现在想来,京师是天下的根本,才知道必须要这样,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当剪灭富户豪族成为朱元璋稳定国本的战略之后,沈万三走到了命运的终点。在此之前,他已经从朱元璋的一系列铁血政策嗅到了扑面而来的风险气息。为免树大招风,他主动将偌大的家族资产分割为四户。当沈家有人被举荐到京师为官时,沈万三会找各种理由推辞:“臣等田地家财都是上位保全底,又蒙赐俸,难以消受,敢辞。”

    沈万三想的是用财富为当权者分忧解难,也希望借此利用皇权为自己的财富之路保驾护航。可是他哪里晓得,这种做法不但没有博得君王的欢心,反而适得其反。当沈万三进一步进贡龙角、白金二千锭、黄金二百斤、甲士十人、良马十匹,并在南京城内投资兴建廊庑酒楼时,朱元璋愤怒道:“匹夫犒天下之军,乱民也,宜诛之。”财富散发出来的光芒是朱元璋无法容忍的,任何时候,垄断都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无论是权力的垄断,还是财富的垄断,高利润往往会伴随着高风险。沈万三就这样被安了个莫须有的罪名,充军云南。而沈家的财富也随着沈万三的轰然倒下,全盘尽墨。

    那些一饱难求的苦难岁月,是朱元璋对原有社会体制充满敌意的主要原因。父母兄弟在短短一个月之内死亡殆尽,那种人世间难以描述的惨痛,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即使事情过去了许多年,每每想起,朱元璋还是忍不住去寻找真正的凶手。这个凶手,朱元璋在许多次与臣僚们的谈话里都提到过。他曾经不止一次地总结元朝灭亡的原因,并且不止一次地重复过那两个字:贪腐。贪官是一群寄生于皇权肌体上的软体动物,一群脑满肠肥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当然不想破坏现有的秩序和游戏规则,也不会忧国忧民持不同意见。他们虽然品行不端、蝇营狗苟,却总觉得自己在不断地得到,利润可观,一切都很滋润。即使原先有一点志向和抱负,也会因手头已经攫取的利益而患得患失。

    诚如御用文人刘三吾在《御制大诰》后序里说:皇上自夺取天下以来,“思得贤才与图治道”,天天盼着能与那些道德高尚、能力出众的人才一起将这天下治理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结果却是“中外臣庶,罔体圣心,大肆贪墨”,朝廷内外竟然全是贪污腐败分子。皇上无奈,“不得已施之五刑”。本想着严刑峻法可以让他们有所收敛,结果却“犯者自若”,官吏们仍然贪腐不休。

    一个把利益看得太重的人是不敢承担风险的,他们没有那么大的能量和气魄,他们的大脑已经萎缩到只够算计好处和倾轧同僚。作为寄生物种,他们在这个世上通常不具有独立性,只具备依附功能。他们寄生于主子无所不能的权位中,有时甚至寄生于主子的痛苦中谋取利益。他们想得最多的是既得利益。

    朱元璋登基之后,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苛的针对官员贪污的法令。与历代帝王相比,朱元璋在治国治官方面都绝对算得上是一个超级猛人。从他所制定的《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等刑典中都可以对他的以猛治国,有一个大致了解。在朱元璋执政期间,全国上下受到凌迟、枭令、族诛的案件达到几千件,弃市以下的有一万多件。自洪武年以来,官员贪污案件不断发生,这让一心打造清明世界的朱元璋大失所望,也因此激活了他性格深处的暴虐基因。

    大明建国才十几个年头,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能够做到满任的几乎为零,绝大部分都做了刀下鬼。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达数万人。可见在洪武年当官并不是一件值得幸运的事,一个官员平平安安地活到退休就已经祖坟冒青烟。如果朱元璋想要自己的大明王朝传之久远,必须要建立起一支高效廉洁,最重要的是要听他的话、不给他添乱的官僚队伍。建国初期,朱元璋并没有想到要用屠刀为一个继往开来的清明世界开道。他最先想到的是如何完善帝国的官僚制度,比如他制定了大量的官员考核办法。

    朱元璋制定的考核制度分为两种,一个叫作考察,一个叫作考满。考察就是对于天下所有的官员进行审核,不限于哪一级、哪一个官员的具体任期。考满就是就一个官员而言,在他任职三年、六年、九年的时间节点上,进行考察。考满三年叫作初考,六年叫作再考,九年叫作通考,通考就是要把这九年任职期间的表现都考察下来。考察的等级根据工作表现,根据官员所承担任务的繁重程度,定称职、平常、不称职。九年通考的结果将决定一个官员的升迁,四品以上的官员经朱元璋之手,由他这个皇帝亲自裁决这个官员的用与废。而四品以下的官员则交由吏部来处理,这叫考满。考察又称为大计,分为京察和外察,主要内容为“通天下之官员而计之”,也就是把天下所有的官员都进行一次政绩考核,通常是六年一次。以亥、巳之年进行。在亥、巳年之外也进行的考察叫作润考,就是临时增加的考察。朱元璋定下的考察制度非常严厉,它贯穿了整个大明王朝的始终。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作为一国之主,朱元璋对官员极度不信任,他曾说过:“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为此,他用严刑峻法治贪,铁血肃贪。直到晚年,他还在哀叹:“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朱元璋真是搞不明白,那些饱读圣贤书的读书人,抱着“朝闻道,夕可死”的人生信条,耗尽半生,总算挤进体制内。本来以为可以光宗耀祖,结果这边刚刚走马上任,那边就成了刀下之鬼,成了大明体制的祭品。朱元璋对官员腐败零容忍,不再以六十两银子作为底线,触及必死。

    杀完一批,又上来一批,刀锋所向,非但没有杜绝大明官场的腐败,体制内的官员反倒越来越少。其实科举这玩意与才华不可画上等号,很多时候那些有幸敲开仕进之门的读书人,凭借的不过是一种组合技能,死记硬背的知识、迎合主流的立意、规范端丽的文本,再加上恰到好处的临场发挥,同时运气的成分也很重要。进入体制之后,他们想得最深的、琢磨得最多的还是升官的终南捷径与发财的门路。很多时候他们将这两大主题合二为一,互为因果。朱元璋常叹:

    我处乱世,不得不用重典。

    国初至今,将二十载,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

    天下初定,民顽吏弊,虽朝有十人弃市,暮有百人而仍为之。

    洪武中期,朱元璋连续颁布《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既然大明已有典章制度,为何还要一再颁布《大诰》?对此,朱元璋在《御制大诰》的序言里做出解释。

    朱元璋说:“朕听闻古代的君臣,担当天下重任,关心民生疾苦,制定纲纪造福百姓。真可谓君臣同心,志气相投。皇天后土被感动,四海五岳也愿意显灵,于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家给人足。这些君臣故事载入史册,今天读到,仍会让人感动仰慕,只恨自己没机会耳闻目睹。反观我大明朝,情况却全然相反。官员办理政务总是私心胜过公心,贪赃枉法层出不穷,最后搞到罪愆深似大海、重如山岳。前一批被杀者的尸体还没清理干净,后一批死刑犯又送到了刑场。如此这般前赴后继,倒在尸山血海之中的贪腐官员不计其数。”

    据此,他发出两连问:“呜呼!果朕不才而致是欤?抑前代污染而有此欤?”

    如果说,王朝的体制运转是一条奔腾的河流,面对裹挟而下的泥沙与浊流,朱元璋在中世纪的长夜发出疑问。是他治国的才能不够,还是前代污染导致?答案毋庸置疑,都是元朝惹的祸。诚如他在《御制大诰》序言里所说:败坏世道、败坏读书人节操的,是元代的“九十三年之治”。这些道德败坏的士人,进入大明体制为官,个个“私胜公微”,即私心膨胀公心衰微。朱元璋只好拿起屠刀,一批接着一批将他们诛杀。朱元璋早就把话说在前面,在《大诰》正式颁布之时,他曾当着群臣的面说过:

    上叹曰:华风沦没,彝道倾颓。自即位以来,制礼乐、定法制、改衣冠、别章服、正纲常、明上下,尽复先王之旧,使民晓然知有礼义,莫敢犯分而挠法。万机之暇,著为大诰,以昭示天下。且曰:忠君孝亲、治人修己,尽在此矣。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颁之臣民,永以为训。

    也就是说:朕自登基以来,制礼乐、定法制、改衣冠……该恢复的传统都恢复了,该施展的教化也都施展了。还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写了这本《大诰》。忠君孝亲、治人修己的法门,全包罗在该书当中。朕现在正式颁行《大诰》,天下臣民须永远服从该书的指示。遵从指示者有福,不遵从指示者要倒大霉。

    朱元璋颁布的四部《大诰》,针对的是洪武朝的官僚集团。其中记录了二百三十六条案例,惩治贪官污吏的案例多达一百五十条,其中凌迟、枭首、夷族的有上千例,弃市以下的上万。如此震慑贪腐,效果又如何呢?该年同批发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一年后,杀六人,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五十八人。也就是说,这三百六十四人,无一例外皆以贪污治罪。何谓戴死罪、徒流罪?很多犯罪的人被带到衙门,他们在升堂时发现了一幕滑稽剧,那些提审他们的官员除了穿着官服和他们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也戴着镣铐,有人在旁边监控。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被清洗的官员太多,已经到了十位九空的地步。如果将这些人全部清洗,衙门就没有干活的人了。

    于是朱元璋创造性地发明了戴死罪、徒流罪制度,该项制度完全没有顾及官员的面子。那些被判了死刑或者要遭到流放的官员,被押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等处理完公务,该杀的杀,该徒刑、流放的还是会照样执行。很多时候,他们的命运有可能还不如堂下那些受审的犯人。朱元璋虽然用尽了各种酷辣手段肃贪,但是并没有收到实际效果。一个王朝开国阶段,通常是政治清明、官吏廉洁,但是洪武年间会出现官员塌方式的腐败。

    有人将官员腐败归结于明朝薪俸过低,我们可以大致了解一下。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集团在应天的地位已稳如磐石,于是便大肆封赏百官、制定朝仪、确立制度,其中就根据百官的品级规定了相应的俸禄,此后又两次重定(洪武十三年和洪武二十年)。洪武十三年(1380年),在禄米的基础上增加了俸钞一项,这一年恐怕是大明官员过得最宽裕的一年了。洪武二十年(1387年)取消了俸钞,官员薪俸与洪武十三年相比大为降低了。到了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朝廷重定了官员的品级,但薪俸数量并没有变化。洪武二十五年的官员俸禄是这样的:

    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品递减十三石至三十五石,从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从五品十四品,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至从九品递减五斗,至五石为止。

    在供应的时候,并非全部通过米进行兑现,还有布匹、丝绢和经书、货币等方式支付。低薪制是基于儒家学说的一种政治传统,只不过其他朝代没有低到让人吃不饱饭的地步。

    帝国的官员们一方面是官俸低得不足以维持正常开支,另一方面是各级官员的权力根本不受制约,他们可以通过各种管道榨取油水。这种“灰界限”的荒悖,正如同“渴马守水,饿犬护肉”,导致帝国权力集团的整体腐化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在这种制度下,帝国的文官集团也自然化作两大主流:一种是做清官,一丝不取,结果就是像后来的海瑞那样甘于正常人无法忍受的贫穷;另一种就是浊流,他们遵照官场惯例,通过灰色管道来维持开支,支撑所的建立关系网。而一旦越限,人们的欲望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就像癌细胞遇上了适合的环境就会疯狂生长,直至吞噬掉一个庞大的帝国。

    发生于洪武九年(1376年)的空印案很能说明一些问题,也有史料说,此案发生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客观地说,这件案子在惩贪方面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成效,不过是朱元璋猜疑个性的又一次滥用。案件的缘由是这样的:明朝规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上缴的钱粮账目,必须府合省、省合部,一层层传递上去,一直到部里审核完毕,才算手续完备。数字有出入还须重核,这一年的地方财政计划才能完成。如果对不上,即使只是一个小数字,账目必须重核,账册也需要重新填造,更让人为难的是所有重修账册必须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各省离京师距离各有不同,远的三四千里,近的也要好几百里。

    这项制度如果放在今天并不是一件难事,飞机和高速铁路让千里之外也变得近在咫尺,但在当时却是一道令人忧心的难题。云贵地区的官员要想进一趟京城,就是骑上最快的马也要在路上颠簸一两个月。当他们风尘仆仆赶到京城敲开户部大门,进去核对时,才发现钱粮账目有错。他们只好折返而回,修订完账册、盖上官印,再进京上报账目。为了账册上的一颗印,却要花上的一年时间。就当时的条件而言,这种来回折腾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这就导致发运时的数字与户部接收时的数字是不相符的。但在路上到底损耗多少,官吏们并不知晓,只有到了户部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深受其累的官员很快就发现,这件事是有空子可钻的。

    他们奔波千里不过是为了盖一个印,因为纸和笔都是现成的,账册错了可以改,但是官印不能随身带。官印带走几个月,官府发文就无法生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些赴京核对账目的官员很快就找到突破口,他们带上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印信的空白文册。如果再遇上需要重新核对钱粮、修订账册的情况,就不需要再马不停蹄地返回地方官署。他们躲在驿馆里,只需要几个时辰就可以搞定。在这种情况下,带空印文书进京成了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沿袭多年,户部官员也默认了这一做法。朝廷上下人尽皆知,只有朱元璋蒙在鼓里。

    巧合的是,在洪武九年一次检查户部钱谷账册的例行公事中,朱元璋发现了这一潜规则。这帮胆大妄为的官员竟然用这种投机取巧的手段糊弄自己,拿自己当冤大头。朱元璋震怒之下,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务必水落石出。按说朝堂内外都知道的事,想要一个调查结果并不难。那些负责参与调查的官员,他们也应该清楚这件事的真实度。可是经过一番调查,他们非但没有获得想要的结果,就连知道情况的官员也没有向外吐露一个字。问话的官员明白,回答的官员也明白,只有朱元璋不明就里。

    就在这个时候,有个人勇敢地站了出来。此人不是在职官员,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生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只能算是一个老百姓。这个人叫郑士利,他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靠山,凭借的只是勇气。郑士利是因为他的兄长郑士元被牵涉进这个案子的,郑士元当时任湖广按察使佥事,因此案而被投进大狱。所幸的是,郑士元不是主印者,待其杖后出狱,郑士利才敢上书言空印之冤。因为朱元璋曾经说过,会严厉惩治那些假公言私者。在这种情况下,郑士利只有等到兄长的案子结了才站出来上书。

    他说皇上不知空印是惯例,不能因为空印而滥杀无辜。郑士利对于空印案的申辩与批评有以下几点:一是官方文书要有效,必须盖有完整的印章,而钱粮文书盖的是骑缝印,是不能任意妄为的;二是钱粮之数,必须由县、府、省到户部,一级一级向上核准,最后到户部才能得到一个准确的数字,如果“待策书既成而后用印”,就必须返回省府重新填写,这样就势必花去大量的时间,所以“先印而后书”只是权宜之计,不足以怪罪;三是朝廷此前一直没有明确禁止空印的立法,现在诛杀空印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四是帝国官吏都是经过数十年才得以造就的人才,杀人夺命过于草率。郑士利还原了事情的本来面目,可以说是有理有据,并没有过度渲染。他指出了空印案存在的诸多不合理、不合法之处,而朱元璋对此的反应是“大怒”。郑士利戳破了空印案的真相,大失颜面的朱元璋让人去调查谁是郑士利上书的幕后主使。

    郑士利是一个敢于直言的聪明人,他已经估计到朱元璋可能羞于认错,然后笔锋一转,为朱元璋开脱道:“其实皇上也是为了百姓好,您是怕贪官污吏借机挪用这些空印纸,用来危害老百姓(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郑士利把事情看得过于简单,朱元璋不是一个糊涂的人,也不是不肯认错的人。他从安插于体制内的无数耳目那里,是很容易获取事实真相的。如果他连这个简单问题都搞不清楚的话,这坐天下的人也就不会是他。

    朱元璋发现盖印空白文册这件事后,第一反应是“盛怒”。他认定自己发现了一起官员相互勾结、舞弊欺诈的泼天大案。当朱元璋获悉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后,即“疑有奸,大怒,论诸长吏死,佐贰榜百戍边”,他怀疑这背后存在着普遍的贪污腐败与作奸犯科,震怒之下,将所有的掌印官员判了死刑,副职一律杖刑一百、流放边疆。共计约有数百人,冤死在了朱元璋的屠刀之下。空印案发生之时,以胡惟庸为首的朝廷官员谁也不敢站出来进言。他们太了解朱元璋,若是他们顶风强谏,搞不好把自己也搭进去。

    同年十月,帝国的天空出现异象,为了平息沸腾的流言,洪武皇帝下诏,要天下人士上书朝廷,对朝政提出批评建议。时任山西平遥儒学训导的叶伯巨上奏了《奉诏陈言疏》,全文近三千字,以大量例证指出朱元璋“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的三大过失,其中也提到了空印案。叶伯巨说,历代开国之君,没有一个不是以仁德笼络民心,绝不会因为滥施刑罚而丧失民心,国运之长短,取决于君王施的是仁政还是苛政。他以古今作对比,说古代的读书人都以中进士做官为荣,以罢官为耻,当今的士子都以选不上官暗自庆幸,受了廷杖鞭打也只当寻常之辱,这是不正常的现象。凤阳是皇陵所在、龙兴之地,让大批罪人迁徙居住,怨嗟愁苦之声充斥园邑,这是对祖宗的不恭敬。

    朱元璋看了这份奏疏,大为恼火,尤其是对分封藩王的意见尤其不满,气得大叫:“小子间吾骨肉,速速逮来,我要亲手将他射死!”遂派官兵星夜赶到平遥,将其押解到南京严加审讯。隔了些时日,中书省官员趁朱元璋高兴时奏请把叶伯巨下刑部狱,不久还是活活饿死在大牢里。

    既然朱元璋已经清楚地了解了事情的真相,为何还要处罚这些官员?真正的原因在他的心里。朱元璋从来就没有信任过那些官员,甚至很多时候还将他们视为朱明王朝的假想敌。这种患得患失的心理与他从小的经历是分不开的,他太了解这帮官员营私舞弊的本事。在他看来,官员的道德良知早就被污染了,自己虽然使用他们,但并不代表他们是忠诚可靠的。空印案之所以会给朱元璋造成如此大的内心触动,是因为他的过度敏感。虽然他手握皇权,但是这些官员还是对他不够重视,他们居然敢不向他请示就私下擅自盖印。这种做法,等于藐视他这个皇帝的权威。他们今天胆敢不经过自己的允许,将印盖在文书上,一旦条件成熟,他们明天就会把印直接戳在他这个皇帝的脑门上。

    朱元璋并没有调查出郑士利背后有什么主使人,但他仍下旨将郑士利发配去终身劳役。在一个人成功与否的世俗衡量标准中,郑士利必然是一个失败者,可是他却凭借自己的勇气完成了个人的壮举。由于这一英勇行为,这位既非皇亲国戚也非名臣将相的普通人就这样被载入史册。在属于他的《明史·郑士利传》上,我们看到了一个普通人面对命运所表现出来的决绝的勇气。历史长河虽然长期被所谓的大人物、大英雄霸占着头条,但是小人物在某个时间节点所散发出的人性光辉是我们无法遗忘的。相对于那些空印案中获罪的官员,郑士利还是幸运的,至少他活下来了。

    案件已经定性,那么接下来的就是处罚,问题在于全国所有的府县几乎都存在着空印现象,法不责众,总不能将所有的府县官员都一杀了之吧。这又是一个难题,在朱元璋那里,似乎没有他解决不掉的难题。他总能做出别人意想不到的事,他也不相信自己能将那些涉案的官员都清洗掉,但是他真的就一步一步去做了。明代的省级地方机构有三个,即布政司(掌民政与财政)、按察司(掌司法与监察)和都指挥使司(掌军政),三司分权,互不统属。往下的地方机构府、州、县,都是由布政司这个系统顺下来的,跟其他二司没有关系。空印案中被处罚的官员大部分是布政使司以下的官吏,还有一部分是地方监察官(言臣),也就是各省按察司系统的官吏。

    只要被裹挟进来,无论身在何方、去往何处,无论身处繁华还是荒芜,结局已经注定。就连那些“言必称清,言必称廉”的言官中也有主印者,他们自然也逃不掉被诛杀的命运。这时候,朱元璋已经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文中的“行省”是方孝孺沿袭旧称。在这里交代一下当时全国的行政结构,全国共有十三个省,一百四十多个府,一千多个县,这些省、府、县的官员中大部分都与空印案有关。处罚结果出来,举朝震惊。主印官员全部杀掉,副手打一百杖充军。除此之外,连各省按察使司的言官也多有获罪者,理由是监管不力。这是名副其实的一扫光,平时都削尖脑袋往上钻营,这下倒好,干个副职还有机会被拉壮丁留下一条活路,正职就得掉脑袋。这就是所谓的级别越高,责任越大。

    在这次空印案中很多素有清廉之名的官员也遭到清洗,最有名的就是后来建文朝的忠臣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方克勤当时在山东济宁任知府,为官清廉,平时连肉也舍不得吃,衣服上满是补丁。就是这样一个清廉之士,却稀里糊涂死在这场反腐风暴中,就因为他是主印官。需要说明的是,空印案中所杀官员的数目一直以来都存有很大的争议,有史料记载死者达上万人之多,也有史料确认是数百人。朱元璋处理的只是掌印的官员,对副职并未杀掉。杀光所有地方官员,剩下自己一个光杆司令显然是不现实的。其实空印案和朱元璋掀起的肃贪风暴并没有太大关系,官员们由于工作上的便利采取的一种变通手法,结果演变成了一桩大案。而在大家都心知肚明且有人上书说明真相的情况下,朱元璋执意要拿这件事大做特做文章,实在令人费解。

    朱元璋始终保持着一种习惯,即地方官上任之前,找他们谈一次话。那些官员在皇帝面前伪装得卑怯而诚实,随着谈话的深入,某个瞬间,朱元璋或许差点就相信他们的忠诚和廉洁。他告诉他们,做大明的官,要做到两点:正确对待自己的事业,做到恪尽职守;正确对待贪污受贿的诱惑,做一个清官。

    有人说,当官有自己的一套利益规则。规则倒映着人世无边的镜像,身在体制内,就不能坏了规则,朱元璋会给他们算一笔很实在的利害账。人生于世,又何尝不是一场欠账之旅,不是借,就是还。人,生来都是卑微的。就算高贵如皇帝,也是被权力喂养着的卑小而虚妄的个体。朱元璋给官员们总结出来一个“守井定律”——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的薪俸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井底之泉。井虽然不满,却可以每天汲水,泉不会干。受贿来的外财真有益处么?你搜刮民财,闹得民怨沸腾,再高明的密谋也隐瞒不住。一旦事发,关在监狱里受刑,判决之后再送到边远之地服苦役,这时候你那些赃款在什么地方?在数千里之外。你的妻子儿女可能收存,也可能没有。那些赃物多数落到外人之手,你想用钱,能到手吗?你家破人亡,赃物也成了别人的东西。所以说,不干净的钱对自己是毫无益处的。

    ——发动良民治良民

    朱元璋曾在那本名为《大诰武臣》的小册子里说,“我每日早朝晚朝,说了无限的劝诫言语”,结果却是“听从者少,努目不然者多”,没几个人愿意听我的话。等他们犯了法被抓起来,又“多有怀恨,说朝廷不肯容,又加诽谤之言,为这般凌迟了这诽谤的人若干”。总之,“似此等愚下之徒,我这般年纪大了,说得口干了,气不相接,也说他不醒”。官员们深陷于自己的欲望世界,又岂能轻易被几句话打动。虽然朱元璋恨得牙痒痒,但真金白银的诱惑,要远远大于单调乏味的说教。

    他心里清楚,当时动用酷刑的案子,如果按照《大明律》的尺度来量刑,很多人是罪不至死的,有的甚至只需要受到轻微的惩罚。比如说官吏隐漏文书不报的,按律应该只杖八十、收粮违限的杖一百。可是当朱元璋颁行《大诰》后,这些人居然全都处以凌迟之刑;有司滥设官吏,按律应该只杖一百、囚三年,而在《大诰》里的要求却是族诛。

    朱元璋应该也很清楚,自己在世人眼中已经逃不脱一副暴君模样。他们背地里对他咬牙切齿,发出的诅咒声像一柄利剑刺穿黑夜。他无法安抚他们的恐惧,就像他们无法了解他内心的苦闷。如同他在《大诰》续篇的第七十四条《罪除滥设》中所讲:“呜呼!艰哉!刑此等之徒,人以为君暴,宽此等之徒,法坏而网弛,人以为君昏。”他不相信诚实的面孔,也不相信信誓旦旦的承诺。他宁愿背负暴君的恶名,也不愿意做一个受人蒙蔽的昏君。与稳固大明江山根基相比,其他的都不重要。

    朱元璋手中的屠刀什么时候才能安然入鞘,似乎并不取决于他。人的欲望似无形却有形,像群蛇一样嘶嘶地叫着,滚滚而来。官员们前赴后继,趋利而行。他要让那些食俸禄者有所戒惧,在他们伸手拿赃时,要掂量一下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在缠绕交错的权力体系中,他尤其关注财税系统的官僚机构,因为那是王朝赖以生存的生命线。王朝的庞大支出依靠它来运转,容不得出现任何闪失,即使是细微如丝的问题,也要小题大做。朱元璋习惯于用刀作尺子,这样可以丈量他内心的决绝。他颁布了最为严苛的法令,将反腐的利刃托举到无法再高的程度。看着那些贪腐者像荒草一样倒伏在泥坑,他内心的悲愤激荡不已。

    洪武十八年(1385年),帝国爆发了一桩震动天下的大案——户部侍郎郭桓盗卖官粮案。该案的起因,是监察御史余敏、丁廷举等向朱元璋告发,说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的官员李彧、赵全德等人,与负责户部日常工作的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人舞弊贪污,侵盗了朝廷的官粮。震惊之余,朱元璋毫不犹豫地施以重手,致使天下半数中产以上家庭陷入破产的境地。郭桓案遍及浙西四府,牵连十二个布政使。全国的布政司总数也就十二个,这件案子如同疾风暴雨,将大明王朝的地方官场扫荡了一遍。朱元璋在《大诰》里说,郭桓等在检查浙西衢州、金华等地的秋粮征收时,“接受浙西四府钞五十万张”。落叶和死寂的官场如同死亡前的回光返照,奄奄一息却又无比亢奋。如果说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将中央机构清洗了一遍,那么郭桓案又将地方官场扫荡一遍。在朱元璋的整个肃贪生涯中,规模庞大的郭桓案,无疑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这条贪腐的源头来自它的第一环节——粮长。洪武朝幅员辽阔,全国人口六千多万,其中百分之九十是农业人口,全国有一千四百二十七个县。所以说,尽管明朝拥有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官僚系统,要对人数如此繁多的农民定期征税,还是远远不够。如此一来,只能用间接管理的模式。官僚机构确定税收额度,然后找民间代理人来帮自己征收。当时,每个县分为几十个区,每个区从富裕人家选择一户,当总催,相当于本区的税收总代理。总催手底下,会有几十个从当地富户里选出来的“收兑”,就是一线督办田赋征收的办事员,收兑要把征收上来的钱粮进行核算,还要自掏腰包雇人把钱粮送到官府的运粮码头,官府核算无误后,给收兑一张盖了大印的收条,这才算大功告成。

    除了收兑,还有“听解”,由官府从富裕人家里选择充当。听解不用下乡收税,但需要自己雇运输队和保镖,把征收上来的钱粮物资送到首都南京或者北京去。由于收上来的东西太多,本地的听解都不够了,就从收兑里再强行指派几个人,安上一个“粮长”的头衔,强迫他们成为自掏腰包的运输大队长,和听解一样,押着物资赶往京城。粮长制是税粮征收的第一道权力关卡,粮长们借助体制的便利游走于民间社会与府衙之间,人性使然,贪婪的欲望剥夺了他们所剩无几的善良。

    郭桓案是由纳粮而起,粮食是维系一个王朝生存发展的命脉。在任何一个时代里,粮食都是执政者心头之重。推行粮长制度,将体制的抽水管道深深地扎入民间社会,是朱元璋的初衷。他将每一万石税粮划分为一个纳税区,每个纳税区由当地富户中最有实力者担任粮长,负责税粮的催征输解。朱元璋建立粮长制,并将这项制度作为官吏下乡扰民问题的撒手锏。或许是出身使然,朱元璋对农民始终抱有深情,口口声声视他们如兄如父亲。他赋予他们拿官的权力,发动他们与那些盘剥他们利益的下乡官吏做斗争,并给予丰厚的物质奖励。即使错了,也不追究他们的责任。他甚至发动他们参与大明的制度建设,尤其是惩治那些贪婪的胥吏与官员。朱元璋甚至在《大诰三编》中明文规定“民拿害民官吏”,将悬于贪官污吏头上的那把尚方宝剑赐给那些手无寸权的百姓。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场捉拿害民吏胥的群众性运动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大量的吏胥被老百姓捉拿并绑赴京师,情节严重者被当即处以极刑,情节轻微者发配充军。由皇帝一手打造的民间防控网络体系就这样强力而行,一时间,官吏的言行大为收敛,他们不敢再像以前那样云海翻腾,肆无忌惮地伤害地方良民。粮长制存在着严重缺陷,王朝制度只是一种恐怖的蔓延。至于它的功效,则又另当别论。对于开国立朝的朱元璋来说,这项制度只是权宜之计,用它来割断官员假借税粮鱼肉百姓后的一种替代性方案。它的所行所止,并无可能与不可能。一切才刚刚开始,朱元璋还没来得及建立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权力框架。在没有更好选择的情况下,他只有延续前朝旧制——“以吏治国”。朱元璋从民间社会选用一些相对可靠的人员来督征税粮,如此一来,国家的收入就可以增多一些。同时对于那些饱受官府压迫的农民来说,他们也不愿意与官府直接打交道。

    由于地方官员基本上都是由外地人充任,对于当地的情况不是很了解,往往容易受到地方胥吏的蒙蔽。经过一番利害权衡,朱元璋所倡导的民间自理方式应运而生。对于贪官污吏,他一贯的态度就是从严从重,绝不留半点情面。他的“以良民治良民”,前一个“良民”是那些大地主,而后一个则是普通农民;前者是治人的粮长大户,后者则是被治的农民小户。“以良民治良民”关键之处在于如何区分“良民”,他们之间到底是谁治谁?所谓的“良民”,不过就是那些“有恒产有恒心”的地主,庞大的帝国机器只有得到他们的支持才能够平稳运行。

    朱元璋本人是无产者出身,现在当了皇帝,摇身一变成了最大的地主,而那些官僚胥吏是小地主。大地主重用小地主,让他们赚得盆满钵满。在这条食物链中,无论是朱元璋,还是那些民间地主,他们的利益管道是彼此互通的。

    在朱元璋的人生字典里,最为痛恨的两个字莫过于“贪腐”。对待那些贪赃枉法的官吏,他的刚猛手段没有最猛,只有更猛。除了动荡期的特有腐败,旧体制的破车带着惯性冲进了新时代,呼啸着、跑冒滴漏着他固有的历史性腐败。大明,固然有清风明月,但是这乍暖还寒的清明并没有迎来真正的春天。洪武年间,朱元璋大肆杀戮功臣宿将,株连极广,这也无形中提高了官场的风险值。一个读书人寒窗苦读是为了做官,实现光宗耀祖、庇荫子孙的人生终极梦想,怎奈生于洪武年间,保命为大。

    无论是体制内的官员,还是体制外的读书人,他们视宦途为畏途。以血偿血、以肉偿肉,虽然是那个紧绷时代的血性法则,但是人的欲望会不自主地站在它的对立面上。很多人对朝廷的征招录用并不热心,谁也不愿意拿自己的一条命去赌未知的荣光。既然读书人不愿意主动依附,朱元璋便从民间社会将那些忠诚之士选拔出来,不然没人替他这个皇帝干活。很多粮长属于地方上的半公职人员,并不属于体制内的官员,接近于吏。有权无职这点对他们有着很强的诱惑力,他们能够从征收税粮的过程中捞取更多的好处。这个世界,利益出没的地方,往往会有趋之若鹜的人群。

    朱元璋对于这一套粮长制还是颇为得意的,这也正好契合了他“以良民治良民”的想法。为了让粮长能够忠诚地服务于大明,朱元璋给了他们十分优厚的生存条件。甚至不惜打破吏不为官的传统,让粮长有机会晋级官员,甚至是更高级别的官员。从体制外到体制内是一座千万人在挤的独木桥,通过率实在太低,只有科举考试能够实现。尽管如此,一些中饱私囊的粮长还是感到不满足。

    有权力出没的地方,就会有寻租,就会有腐败。所有既定的法则都有不可摇晃的立场,所以朱元璋的刀一直插在光明与黑暗的缝隙处,它随时会嵌入人的头骨,抵近人的咽喉。粮长,一个个深谙底层智慧的小人物显然没有意识到风险,他们甚至认为,依托纳粮来捞取灰色收入,效率太慢。他们饥渴了太久,他们认为自己已经穿上了隐身衣。朝廷赋予他们权力,而权力赋予他们一种隐身的法术。这与其说是权力与生俱来的能力,不如说是世人固有的权力崇拜赋予他们的超能力。

    他们想的是一夜暴富,而且是巨富。蜜蜂蜕变为苍蝇,蝴蝶化为飞蛾,邪不压正的叙述就是压死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们将自己及其亲友们应当缴纳的税粮,分摊到纳税区的众人头上;或者在应该缴纳的正粮之外,再加上各种附加费,名目达到十八种之多,通常是正粮的数倍以上;或者将收缴上来的税粮当作高利贷放出去,再向上级衙门申请延期交纳。他们大多是地方大户,负责田赋的催征、经收和解运。无论是“官治民”,还是“良民治良民”,最后都会落入人治大于法治的历史俗套当中。当历史里的“纸片人”与现实中的血肉之躯狭路相逢时,面具与真相互为因果,难分伯仲。治人的良民是皇权在民间社会的代言人,他们在纳粮过程中动用的暴力手段,也是大明体制赋予他们的合法伤害权。朱元璋推行粮长制的本意是为了防范胥吏害民,结果却养出了另外的祸患。每当粮长解运税粮抵达京城时,朱元璋都会安排时间和他们见上一面。在那样一个地位悬殊的见面会上,朱元璋除了要向他们敲敲警钟(训谕),还要详细垂询民间情况。对于大老远赶到京城的粮长来说,他们非常珍惜与皇帝的见面机会。

    这样的机会,在不经意间改变他们的前途与命运;这样的场面,更像是一次官员遴选,而遴选的对象则是有着丰富基层经验的粮长。他们在皇帝面前口吐莲花,说出皇帝想听的,将皇帝引领到一个无限光明的地带。朱元璋最初是信任他们的,以为他们嘴里说的黑白就是现实的黑白,以为他们让他见识到的真相就是世界的本来面目。他错了,他们也错了。他们本来可以通过这样一个有着面试性质的机会博取皇帝的好感,而朱元璋也会将他们提拔到一个相对的高度。

    平日这些粮长在乡村里,也算是场面上行走的人物,他们表现出来的八面威风,与地方官吏的做派并无二致。据说,地方上的那些大地主以晋升粮长为荣。而且粮长这个位置具有世袭效应,老子是粮长,儿子也是粮长,这就是“永充制”。演员是无法自我欣赏的,而作为导演的朱元璋,在赋予演员出镜权力的同时,也对他们篡改剧本、利用职权害民肥己的事实痛恨不已。有的粮长巧立各种名目、科敛害民,甚至采取残酷的刑讯手段,逼得老百姓拆屋揭瓦,或变卖牲口、农具等来缴纳粮税,连最基本的生活资料都丧失殆尽。

    朱元璋对那些害民之官极为愤恨,这帮人虐民之心,甚如蝮蛇。既然他们可以虐民,他就可以虐他们,不然难消心头之恨。暴力打造事物的特质总是显得急不可待,就好像干柴遇上烈火。朱元璋一次次使出极端手段,逮着一个杀一个,抄没其家产,曾创下一次杀头抄家一百六十个粮长的纪录。

    浙江金华有个杨姓粮长,他是地方首富。或许是财富助长了他的狂妄之气,他居然在人前放话,说皇帝征粮万石,还不及他一个田庄的收入。这句话很快就传到朱元璋的耳朵里,等到杨粮长解粮进京时,朱元璋专门召见了他。

    朱元璋故意问道:“粮食何在?”

    他傲慢地回答:“霎时便到。”

    朱元璋冷冷一笑:“杀时便到吗?”

    粮长们往往搞不清楚状况,他们的权力是皇帝赋予的,而他们不过是皇权伸展于民间的触角。当这个触角失去控制,想反过来挑衅皇权时,他们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

    ——近水楼台先得祸

    历史是一面镜子,若是你在镜子外面点了一把火,那么镜子里也会着火。于是,一团火焰被另一团火焰照亮。郭桓案是一把火,这把火从应天、镇江等五个州府开始烧起。这把火烧在外面,而朱元璋心头的那把火是镜子里的火。

    俯察民情,从中觉察王朝更替的气息,是朱元璋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他享受皇权带来的无上荣耀,也偶尔一个人待在黑暗里,回忆清贫岁月,情至深处兀自落下泪来。维护主流与正统,对于他这样一个曾经的叛逆者而言,做起来会比那些寻常者更为卖力。这几个州府在战争年代曾长期支援大明的军队,朱元璋不曾忘记这份恩情,在他即位后就免除了这一地区所有民田的夏税秋粮,官田则减半征收。一个合格的君王,既要雄视山岳与庙堂,也不会放过民间社会的风吹草动。在他们看来,山岳的崩塌、庙堂的摇晃,其源头皆来自民间社会的风吹草动。

    在朱元璋处理政务间隙,他偶然发现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贪腐案。一石秋粮从浙西运送到南京,沿途层层剥盘,所耗运费高达四石粮食的价格。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朝廷采取以钞折粮的办法。即每石米折钞两贯,农民可以缴钱折粮,免除运费。对于那些习惯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地方官员,他们会变着法子在秋粮征收中苛敛,以获取灰色收入。

    贪欲是万恶之源,那些身处于体制金字塔底层的胥吏,他们总是以钱财和热情维系着自己的社会圈子。他们崇尚生活中的财色酒气,渴望能够蹚一蹚体制的浑水。为了捞足油水,他们挖空心思。比如他们对每石秋粮征收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各一百文;按照规定,以钱折粮是不用再包装的,可那些粮库官员仍然加征辨验钱、蒲篓钱、竹篓钱各一百文,甚至还要征收水路运输沿江神佛的香火钱一百文。各项杂费累计九百文,差不多等于一石秋粮折款的一半以上。朝廷实行钞折粮的本意是为了降低运费,减轻粮农负担,可是一项好政策就这样被歪嘴和尚念歪了。每有官员向朱元璋汇报这些问题,他都有想要杀人的冲动。也难怪,他会愤怒道:“害民如此,罪可宥乎?”也就是说,你们如此坑害老百姓,还指望我饶了你们吗?

    洪武十七年(1384年),帝国的五个州府全部免除夏税秋粮,没有一粒粮食提交国库。当地官田名下的几十万亩田地,也实行减半征收。让朱元璋感到困惑的是,征收的粮食都跑到哪里去了?是用于填补历年亏空,还是上下级官僚层层瓜分了?每个疑问都像是一把钩子,将朱元璋的内心撕扯得血肉模糊。他来自江湖,如今端坐于权力的制高点。他比谁都清楚,江湖与体制之间存在那条灰色地带。想一想那样的场景都让他浑身发抖,他宁愿相信,这一切并不是发生在他的国度里。贪婪的人啊,回头是岸。

    这个案子就像是一个既定而又丑陋的价值算式,让置身于其中的每个人都蒙蔽了羞耻之心。右审刑(明朝检察系统副长官)吴庸等办案人员认定的结果是,当地官吏张钦等人勾结户部侍郎郭桓等,将税粮作弊私分。这还是京城附近地区,发生在皇帝眼皮子底下的事情。那些稍微远一点的地区——浙西地区,帝国版图中最为丰饶富裕的地区,暴露出来的问题更为严重。当权力的绞肉机已经逐渐钝化于这样的麻木群体时,如何让制度的刀片得到及时的更新换代?朱元璋就像一个笨拙而又勤快的老农,在自家的土地上怀揣着“精神的痛苦”蹒跚而行。

    郭桓案版本不一,所盗卖的官粮究竟达到多少石呢?朱元璋在《大诰》中将其粗略地定为七百万石,再加上其他各项,损失精粮总数达到两千四百余万石。朱元璋说,天底下“造罪患愚者”莫过于郭桓,此人盗卖的粮食规模极大,“前者榜上若欲尽写,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之前担忧老百姓不敢相信,所以在公开张贴的榜文里只写了七百万石这个数据。事实上,郭桓和以他为首的贪污集团,这些年里贪污掉的钱粮,“共折米算,所废者二千四百余万精粮”。我大明朝“空仓廪,乏府库,皆郭桓为之”。

    “二千四百余万精粮”是何概念?洪武时期明帝国的夏税秋粮收入,共计二千九百四十三万石。也就是说,按朱元璋认定的数据,以郭桓为首的这个巨型贪污集团,几乎吞掉了帝国一年的夏税秋粮。真实的数字大得惊人,其中不乏水分。这种虚报数字的恶习,并不是朱元璋的喜好。自元朝以来,虚报数字就成为官场上的一种数字游戏。数字里面出政绩,数字能够掩盖真相。如此惊人的浪费与损失让朱元璋感到既愤怒又心疼,自古以来,贪赃枉法之人,没有比郭桓这帮人更过分的。这如山似海的粮,能够填饱多少人的肚子,让多少家庭能够打开门户,见到大明的日月和蓝天。朱元璋将最终的数字认定为七百万石,这是他强行给此案定性。既然皇帝开了金口,其他人就不敢再乱嚼舌头根。郭桓案确实存在贪污,若说金额巨大到可以抵得上国家一年的收入,规模巨大到牵涉全国部级以下所有官员,牵涉全国所有“中产阶级”,那是不可能的。

    朱元璋的处理很简单粗暴,他要让他们知道,他才是这个国度里唯一拥有合法酿制罪恶和疼痛的特权人,而敢于对抗这一价值逻辑的人,必须要付出代价。户部所收赃款既然从布政司来的,那就把布政司的官员抓起来,拷问他赃自何处而来。他们必然会供出赃款来自府城,那再把府官也抓起来;如果府官说来自州县,那就接着把州县官也抓起来。这一以暴制暴的循环,虽然并不能扫除数千年专制的罪恶,但于朱元璋而言,能为大明朝扫荡出来一片清明世界才是他所希望的。从哪儿来的贿赂,就查到哪儿,一查到底,逼着官员如实退赔。这是一条罪恶的河流,它从京城滚滚而下。郭桓、王志等京官是源头所在,地方官位居中游贯通上下,苏州粮长们在底部更是将这条河流搅得如同混沌泥浆。

    大明开国以来,那不绝如缕的杀戮好像并没有给这个国度带来想象中的清明,朱元璋也从来就没有达到杀一儆百、制造恐怖、消解罪恶的目的。就拿眼前这桩案子来说,一查到底的结果,只会让他这个帝国的一把手自取其辱。朱元璋派人去各地追赃,各地官员为了保全身家性命,必然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填补仓库的亏空。

    惩罚,只会制造身体的疼痛。

    惩罚,从未触及灵魂的觉醒。

    历史充满了荒谬,没有荒谬就没有历史。那些针对人心的罪与罚,高歌猛进的制度总有一天会反噬。朱元璋成不了圣主,他们会用他施于这个时代的所有手段,扒出来的罪恶,然后将他封闭于历史的丑陋一页。或许在朱元璋看来,这都算不得事,化国为家的人,考虑即是国,也是家。朕即天下,既然天下都是朕的,你们侵吞天下,就是害朕。那些贪婪的人,恨不得将他的家搬空,将他的国掀翻。他们像虎狼一样科敛老百姓,每一笔朱元璋都记在《大诰》里。府州县官不收粮食,逼着百姓折钞票交纳,每石米折钞二贯,他们巧立名目,另外索取“水脚钱”一百文、“车脚钱”三百文、“口食钱”一百文。管仓库的衙役要“辨验钱”一百文、“蒲篓钱”一百文、“竹篓钱”一百文、沿江“神佛钱”一百文。从源头算起,每石米的价值不过五百文,官吏们胆敢收取将近三千文。

    许多地方官员借此机会在全县范围内科敛百姓,等于加征了一道税。收税的总额之中,大约上缴百分之一就足以补偿赃款,其余部分便落入自家的腰包。朱元璋要求各地耆民赴京面奏,揭发地方官的犯罪事实,他要严厉惩处那些涉案官员和牵连案件的富人。人的欲望就像是一块很大的石头,你不去触碰,它是安静的;当你将它投之于水,它就会掀起巨大的波澜。短短几年的时间,郭桓等人连贪污带盗卖再加上掺水毁掉的官粮,给朝廷造成了两千四百万石粮食的损失。如此肆无忌惮,朱元璋焉有不怒之理。如果再不出手,任由事态泛滥下去,后果将变得不堪设想。

    朱元璋不再姑息,他随即成立了以右审刑吴庸为组长的郭桓案专案组,不光要查,而且要一查到底。既然这条利益的食物链已经裂纹斑斑,那些怀揣着欲望之人每天想的是如何从这条食物链里捞到更多的好处。这个案子不只是郭桓和几个主犯的问题,朱元璋要将这个案子扩展得更宽泛。郭桓只是户部的一个侍郎,竟敢以身试法,贪污如此巨额的国家财产。朱元璋与那些陷落于体制的大小官员无法达成妥协,他从他们眼中看到的都是暴力,彼此默许且相互鼓掌。

    这时候,朱元璋所布局的特务网络已经遍及全国,许多官员白天贪污,晚上就被揭发。在如此严酷的形势下,郭桓却能私吞几个省的公粮,这很不正常。朱元璋从废除丞相之后,大事小事都事必躬亲,成百上千万石的粮食没有按期入库,他应该有所察觉。住在宫殿里的皇帝,虽然不能亲临每个地方、吃透每个官员的心思,可是这么大的案子,他又怎能做到一无所知。朱元璋或许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再将这张巨型大网撒下,以捞取更多更大的鱼虾。撒下这张巨型大网,对郭恒同党的追查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展开。不见血的权力运行,根本无法保证一个王朝的长治久安。那些自认为瞒天过海的贪婪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脚下蛰伏的危机。他们每天忙于算计、宴请与交游,无暇顾及眼前的风险。

    追查之下才发现,六部的所有官员几乎都成了郭桓的同案犯。其中涉案官员包括兵部侍郎王志、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工部侍郎麦至德等。除了上面所列的六部高级官员外,所有侍郎以下官员都卷入其中,成为刀下之鬼。

    兵部侍郎王志职务犯罪获得赃款总额是二十二万贯。事情败露后,朱元璋亲自提审他,当场质问:“谁借你那么大的胆子,贪污受贿那么多?”

    王志回答:“财利迷其心,虽君亲亦忘之。”

    朱元璋问他:“现在将成为阶下囚或者刀下鬼,还有什么想法?”

    王志的回答与所有临刑的贪官如出一辙:“臣临刑方觉悔不及矣!”

    当时的六部,每个部除了尚书一人、侍郎两人,所有的办事官员都受到牵连。长官成了光杆司令,纷纷陷入恐惧之中,他们见面问候的第一句话通常是“你们今天死了几个”。其实这个问题根本就用不着回答,因为一个部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除了皇帝眼皮子底下涉案的朝廷官员,地方的经办官员也未能幸免。粮食是由省里送来的,往下查,就是各个府县;府县再往下,就是那些所谓的富户、粮长,这些人也大多被杀。古语云“法不责众”,可朱元璋偏偏不信这一套,凡是牵涉到的人,一律杀无赦。结果令所有人感到震惊,王朝体系里仅有的十二名部堂级官员全部涉案。朱元璋的悲愤可想而知,他再次举起了那把令所有帝国官员都为之胆寒的血腥屠刀。如此糟糕的结果难免让人陷入忧郁的沉思,多杀会好起来吗?

    在郭桓案中,从六部各个侍郎往下,到地方各级官吏,牵涉此案而死者,达数万人之多。整个帝国但凡有些田地和余粮的家庭,都被这个案子逼至绝境,直至破产。不知他们中是否有人掂量着手里的铜钱,细细地嗅着手掌上残留着的铜钱气息,贪婪且畏惧。不得不承认,人有畏惧之心,才能产生最有威力的感情。等到尘埃落定,朱元璋的朝堂为之一空,甚至连中枢各部机关的普通文吏也所剩无几。这张巨型大网,由上至下,前一秒钟还在庆幸自己是漏网之鱼的官员,下一秒钟就有可能成了网中的鱼儿。

    朱元璋要求以赃款贿银为线索一路严查下去,从第一个行贿者到最后一个受贿人。这条线索就是大明官场的生存路径,每条路径又有若干分支,从京官、地方官,直至粮长。这件大案处理后,朱元璋应该有所反思。这些官员在刚刚提拔的时候都会表现得清廉忠贞,可是随着任职时间越久,就会变得又奸又贪。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这个皇帝越反贪,却越反越贪。割韭菜般杀贪官,结果贪官却越杀越多,杀不胜杀。百思不得其解的朱元璋,陷入巨大的迷惘之中。或许他只看到了人性中的贪婪一面,却没有察觉到皇权制度下隐藏着的巨大黑洞。当人的欲望化为绝望,他们也只有无奈地接受绝望安排的所有议程。受死若是来得太快,恐怕连一场潦草的告别都来不及,更不用说自我反省。血在地面勾勒出一幅狰狞的画面,没有自我否定,只能埋怨命运的捉弄与不公。人啊,就是连自寻死路,也要绕过自己去讨伐命运。

    郭桓等人收受应天等地富户徐添庆等人的贿赂,私自免除他们的马草(战马所需的草料),将负担转嫁给已经交纳马草的安庆百姓。他们私底下实施纳粮入水、纳豆入水的勾当——每年都有一些奸诈的粮长,伙同仓库官在豆、粮中拌水,以增加斤两。每间仓库容量不下一万余石,往往就因为一户刁民掺水,官粮就会经湿热一蒸而全仓坏掉。

    在朱元璋的屠刀之下,有多少人是罪有应得,有多少人是背了黑锅?按常理推测,像郭恒案这种高级别的贪污大案参与的人是越少越好,如此既能保证安全,也能确保利益分成较为集中。最后的处理结果让人震惊,这是一起牵涉面广、参与人员众多的腐败窝案。礼部、刑部、兵部、吏部、工部各个部门一起分工合作,这显然不符合常理。他们扛起这所有的痛苦,也是理所当然的。主流文化的肃然与庄重,伴随着满脸横肉的欲望回到地面上。人活一世,若只为稻粱谋,容易将自己卷入旋涡。

    朱元璋告诉那些心有疑虑的官员:当你们祸害百姓的时候,如果有人能够对百姓的疾苦产生恻隐之心,不同流合污;当你们向百姓科敛的时候,如果有人拒绝在公文上签字画押,或者阻止,使其不能得逞;或者用密封的奏书向我报告,对百姓予以关怀体恤。如果你们这么做了,朕还不分轻重一视同仁地惩处你们,那朕就是在枉杀无辜。可现实并非如此,每次那些寄生于体制内的蛀虫在横征暴敛时,都没人站出来阻止。这种权力上的不作为也是一种腐败,朕今日将你们和贪污犯一起治罪,有什么冤枉可喊的?

    朱元璋借着郭桓案,将帝国上上下下来了一次大清洗。或许在他看来,制度这种东西要保持它的新鲜度,只有越洗才能越健康。尽管每一次清洗,他都会打着维护老百姓利益的旗号,但这些案子也确确实实损害到了帝国的统治根基,伤害到了士子阶层的忠孝之心。十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寒窗苦读,辛辛苦苦挣了一官半职,最后还是受到牵连,落得身首异处。像朱元璋这样草根出身的农民,与那些高门大户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隔阂与仇恨。在他看来,高门大户往往为富不仁,与官府有着某种交易性质的勾连,将手无寸权的良民逼至生存的绝境。朱元璋通过这样残酷的方式,有意无意达到消灭天下富户的目的,留下老实巴交、安分守己的小农。这真是历史的奇妙所在,打造一个恒定的小农社会又何尝不是他梦寐以求的政治理想?郭桓案引发的大清洗,使得体制内人人自危。虽然没人敢指责皇帝有什么过错,但是对于那些告发此案的御史和审理此案的审判官,却表现得群情激愤、议论鼎沸。由此可见,这个案子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正在逐渐摧毁天下士子的制度信仰。

    朱元璋不断扩充涉案名单人数,而那些“有幸”进入黑名单的官员,大部分是负责审理此案的司法官员。比如说,负责此案的主审法官吴庸,就成了最后一个因郭桓案被杀的官员。而且死得极惨,是磔刑,也就是将身上的肉一片片地割下来,朱元璋用他的死来平息众怒。办完了这两件事,他随即下旨,大赦天下。

    事情到此应该结束了,可现实让朱元璋一再失望。

    在郭桓案中,龙江卫几个仓官因为伙同户部官郭桓等盗卖仓粮,被处以墨面、文身之刑,挑断脚筋、割去膝盖后,仍旧留在本仓看管粮食。然而,还没过半年,一个进士到仓库放粮,早晨发出两百根放粮的筹码,晚上竟然多出来三根。进士当面责问,发觉是已经受刑的仓官康名远不思改悔,私自偷出放粮的筹码,转卖给几个同样受过刑的小仓官,用来盗支官仓里的粮食。朱元璋在听说这件事后心痛难抑,那些听上去让人魂魄俱散的刑法已经够残酷了,按说领略过其中滋味的人应该会有所收敛。万万想不到的是,康名远等人肢体残了、面容毁了,仅存一条活命,但还是没有停下作恶的脚步,仍然盗卖官粮。

    朱元璋愤怒地向天下人发问:“此等凶顽之徒,果将何法以治之乎?”对于那些凶顽之徒,还有其他办法吗?严刑峻法是唯一的选择。官员们早上刚上任,晚上就有可能将手伸向不该伸的地方。虽然杀了一批又一批贪腐之人,但仍无法阻止官吏们心头的贪念。据《明史》记载,此案的结果是:“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数万人”被诛这个数据,并非虚构,而是史实层面上的非虚构。按王春瑜《简明中国反贪史》的说法,此处的“数万人”约为八万余人。实际上,此案被杀者的具体数目已不可考,连朱元璋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人,他只能在《大诰》里说“系狱者数万,尽皆拟罪”。但有一个数据是可以算清楚的,即明帝国自中央六部而下至府县地方官,这套官僚系统的人数,全部加起来不过两万余人。

    诚如谌旭彬在《活在洪武时代》一书所言,朱元璋不可能将官僚集团上上下下杀个干干净净。他至少还需要保留一个比“郭桓贪污集团”更大规模的官僚系统,来替他办理“郭桓案”。所以,可想而知,倒在朱元璋屠刀之下的“数万人”里,大部分属于普通百姓。数万人被杀,入狱、受刑、流放者以十倍计之,数十万乃至上百万普通人,成了这场以反腐为名的政治运动的牺牲者。

    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幅场景:群情激奋的百姓冲入府衙,把贪污的官员们抓起来,准备绑送京城,官员们跪在地上瑟瑟发抖。这是通俗历史作品和野史惯用的爽文式写法,借以将朱元璋在“群众反贪运动”中的形象推向极端。在这里,“旁入公门”不是理性的规则,而是粗暴的呐喊,是无法想象的街头革命。事实上,朱元璋在赋予群众监督权甚至执行权方面,表现得务实而谨慎。至于“百姓拿官”那种激烈的场景、超前的意识,更不可能出现在当时,因为洪武年间的老百姓从来就没有得到过“拿官”的权力。

    朱元璋在《大诰三编·民拿害民该吏》中说:“朕设立地方各级官员,本是为了治理百姓。然而所任命的这些官员,都是些不堪之徒,到任之后就与当地的吏员、皂隶以及泼皮无赖一起残害良民。这等贪官污吏,若不惩处,民何以堪!”于是,朱元璋号召当地“高年有德耆民及年壮豪杰者”,来帮助自己治贪,但百姓们的捉拿权却被严格限定在污吏上。比如:

    “今后所在有司官吏,若将刑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

    “若私下和买诸物,不还价钱,将礼房该吏拿来。”

    “若赋役不均,差贫卖富,将户房该吏拿来。”

    “若举保人材,扰害于民,将吏房该吏拿来。”

    “若勾捕逃军力士,卖放正身,拿解同姓名者,邻里众证明白,助被害之家将兵房该吏拿来。”

    “若造作科敛,若起解轮班人匠卖放,将工房该吏拿来。”

    朱元璋在这里说得很明白,百姓旁入公门,捉拿的是“该吏”,即犯事的胥吏。明代的衙门,有“三班六房”的建制。所谓“三班”,即负责缉捕罪犯、看守牢狱、站堂行刑等职务的快、皂、壮三班;所谓“六房”,则是与国家六部相对应的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三班里设有衙役,六房则由胥吏负责。三班六房里的工作人员都不属于官员。朱元璋在这里明白无误地告诉世人,受贪官污吏欺压盘剥的百姓们,可以“旁入公门”,从小门冲进去,把与自己的冤屈相对应的六房的胥吏抓起来拿送京城。至于有品级的官员,百姓是无权捉拿的。当然,朱元璋会给那些参与捉拿的百姓吃颗定心丸,如果有官员试图阻止他们捉拿污吏,朱元璋将对阻挠者施以酷刑,然后族诛。朱元璋用石头般坚硬的力度,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只是构建了一种微弱的平衡。一个王朝的统治结构是由帝王、文官、胥吏三级构成,抛开那些奉行孔孟之道的文官集团,还有大量混迹于基层的胥吏。即便微不足道,即便难以出头,也要拥有一个完整的自我。这些活在权力金字塔底部之人,他们的存活之道就是向老百姓不断地索取,通过从民间刮地皮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当年朱元璋还是游民朱重八的时候,经常砸开朱家柴门盘剥的人便是那些拿着鸡毛当令箭的胥吏。正因为如此,朱元璋对胥吏的恶行有着切身的体会,而他的痛恨比其他皇帝来得更为强烈。

    按他的说法,胥吏是一群天然存在人性缺陷之人。洪武初年,朝廷制定科举政策时,中书省建议允许“府州县学生员、民间俊秀子弟及学官、吏胥习举业者”都来参加考试,朱元璋却特别强调:“惟吏胥心术已坏,不许应试。”他认定胥吏没好人,好人不做胥吏,他毫不客气地堵死了胥吏们的科举晋升通道。朱元璋还在《御制大诰续编》中向胥吏的亲人们喊话,要他们好好规劝监督家中胥吏,因为胥吏这个职业天然造就坏人,正所谓“天下诸司所用走卒不可无者,持簿书亦无可无者。然良家子弟一受是役,鲜有不为民害者”——天底下各处衙门都少不了胥吏,良家子弟只要做了胥吏,其道德与品性便无法挽救,便极少有不祸害百姓者。

    朱元璋还肯定地认为,造成胥吏猛如虎的真正祸根,不在本朝,而在前朝。这倒不是他栽赃元朝体制。蒙古族入主中原后,产生了汉官不通蒙语、蒙古色目官员不通汉文的普遍现象。语言上的隔阂,极大地提升了胥吏在元朝体制中的地位。而且,与唐宋两代不同,元朝廷从胥吏队伍中大量选官。元朝官员的主要来源,第一是“根脚”,即背景出身,如忽必烈时代怯薛出身的官员占到了官员总数的十分之一;第二是“吏进”,也就是由刀笔吏升迁为基层和中层官员;第三才是“儒士”,也就是科举考试出身。按元朝人的说法,如果“吏进”出身的官员占比是百分之九十五的话,“儒士”出身的官员占比便只有百分之五。与之前和之后的朝代相比,元朝确实是胥吏们待遇和出路最好的时代。老百姓很少有机会与官员打交道,而胥吏则代表府衙、代表官员,甚至代表皇帝,在民间社会为所欲为。他们是妖人,王朝便是妖国;他们是天使,王朝便是天使国。

    胥吏的疯狂与贪婪将好端端的一个清明之国搅得乌烟瘴气。胥吏对民众的盘剥,使得底层民众的生存境况迅速恶化,损害了朝廷可汲取的社会财富总量。朱元璋已经意识到,胥吏害民是元帝国灭亡的重要原因,他的明帝国此时正走在“官员被胥吏架空”的歧路之上。虽然说朱元璋对那些与自己理念不符的文官采取了极端的方式,但对数量众多的胥吏却毫无办法。在朱元璋的一再号令下,整个帝国掀起了一浪高过一浪的群众斗争胥吏的热潮。为此,朱元璋在《大诰》中一再警告官员需将权力牢牢握在自己手中,不可下放给胥吏,否则便“未有不堕于杀身者”;他还多次不问缘由便公开表彰虐杀胥吏的地方官员。

    常熟县乡民陈寿六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人,低眉顺眼地过着他的穷日子。如果不是因为下面发生的事情,他也许一辈子就将悄无声息地淹没于时间的深处。他应该感谢,不,还是应该诅咒他生活的时代,将他从成千上万的平庸者中托举而出。于是,历史给他留下了几行字,一个小人物的名字和他干的那些事也就被记了下来。于是,一个小人物也跟着不朽起来。说到底,陈寿六的故事只是洪武年间成千上万类似故事中的一例。

    事情的起因是陈寿六得罪了当地一个叫顾英的县吏,遭到了顾英的迫害打击,陈寿六家仅有的口粮和来年的种粮都被顾英的爪牙搜刮殆尽。顾英不只是针对陈寿六个人,他平时就横行乡里,受他迫害的人不在少数。恶是可以量化的物质,它无时无刻不在摧毁这个世界的良知。人生来是为了做个好人,而物质将我们逼向恶的那一面,是恶的理由和借口。顾英这种人根本不懂得估量小民的力量,或许在他看来,老实巴交的农民只会沉默地面对生活的不公,并不会翻起多大的风浪。而这一次他真的错了,因为他遇上了陈寿六。顾英在陈寿六胸中烧起了一团火,当 “旁入公门”的号令抵达民间社会,我们完全能够想象得到,陈寿六眼眸深处闪动的那一缕光泽。陈寿六爆发了,他扔下了锄头,像一个战士一样将自己武装起来。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率领自己的弟弟和外甥冲进了“旁入公门”的那道门,趁顾英喝得酩酊大醉,将其五花大绑捆了起来,连夜押送离开常熟县,直奔京城而去。这事来得太过突然,常熟县的官吏们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燃烧的火焰硬生生撞烂体制的那道窄门,在黑暗的庇护下,两道火焰相互拥抱、相互滋长。陈寿六不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村夫,他是一个知法懂法的乡民,他的所作所为并没有违反当时的法律。也就是说,陈寿六绑架县吏顾英的行为完全符合大明的法律条文。这个大字不识的农民,在有限的悲哀中寻找生存的活路。既然无罪,他决定孤注一掷。他在一个无人关注的夜晚离开了他生活的地方,隐匿了自己。他要出门远行,他不会很快回来,他甚至做好了死亡的准备。临行之前,陈寿六做了一件事。他让乡亲们找来了朱元璋专门发布的反贪法律手册——《大诰》,随身携带以作护身符之用。因为按照皇帝的圣谕,对持有《大诰》押送巧立名目、害民取财的地方贪官赴京的普通民众,各个关卡路口都要一路绿灯。陈寿六等人押送顾英抵达京城后,朱元璋传令将那个可恨的顾英投进监狱。朱元璋不仅没有追究陈寿六等人的罪过,还当面赏银三十锭,其他三人各赏衣服两件,并免除了他们的杂役。在陈寿六等人离京后,朱元璋发布谕令警告地方官吏:“如果有人敢罗织罪名,搬弄是非,扰害陈寿六,我就将他族诛!”在谕旨里,朱元璋对陈寿六这种大无畏精神大加褒扬,动员底层民众都要学习陈寿六这种敢与恶吏做斗争的精神。当然,若是陈寿六仗恃着皇帝的恩宠而横行不法、为非乡里,也同样罪不容赦。陈寿六若有过失,地方官员无权做出决断,必须将他召到京城,由皇帝亲自审理。既然朱元璋开了金口,陈寿六似的农民,很快成为这块土地上最为耀眼的政治明星,成了归皇帝直接领导的御用农民。沉默的农民如同石头,当朱元璋用深情的目光注视他们,石头便开始歌唱。

    此风一开,前往南京城的各条驿道上,时时处处都能看见这样一幅景象:乡民们成群,甚至百十为伍,带着干粮,押着几个手脚绑得结结实实的富豪或者胥吏,或步行或驾着破驴车匆匆赶路。遇到关口有官员盘查,他们就会从怀里掏出几本金黄色封皮的小册子。平日里不可一世的官员们见到这些小册子,立刻会收起平日里的威风,毕恭毕敬,恭请“陈寿六们”赶快过关。这些官员并不是畏惧于手无寸权的乡民,而是畏惧于他们手中握着的《大诰》,准确地说是官僚对于皇权的畏惧。每个农民都是一块怀抱绝望且卑微的石头,他们靠自己的力量在绝望的山谷,让乌云遮盖,让动物的粪便掩盖,让大地有无法承受之重。若是他们好命,能遇上一个像朱元璋这样心疼他们的君王,他们的日子也就有了翻转的可能。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在颁布的《大诰初编》中这样号召百姓:“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职的吏员,赋闲的吏员,以及城市、乡村中那些老奸巨猾的顽民,若胆敢操纵词讼、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结官府、危害州里,允许当地的贤良方正、豪杰之士将这些人抓起来,绑送京城。如有人胆敢中途邀截,则枭首示众。各处关津、渡口,也不得阻挡。”

    几千年历史,何曾有过老百姓捉拿贪官污吏的事情发生。所以朱元璋在和官员们说到这件事时,也不由得发出感叹:“其陈寿六其不伟哉。”——这陈寿六难道不是很了不起吗!一个农民能够绑架县吏,翻越千山万水来到京城之地,来到他这个皇帝面前“告御状”,过程艰难,勇气可嘉。当然朱元璋并不是站在一个农民的角度考虑其中的利害计算,那样的话,他充其量只能是一个有政治意识的农民,而不是一个政治成熟的皇帝。朱元璋用自己手中的圣谕赋予乡民集团一项特权,用来制约官僚集团,以达到整顿吏治的目的。团结这个世上的绝大多数,朱元璋站在金字塔的塔尖俯瞰江山如画,他在活人堆里喊出一个死者的名字,无数双惊恐的眼睛都会转向他。

    一个手无寸权的乡民,绑着一个县吏进京,这种行为本身的难度系数就已经高得离谱。陈寿六离开常熟县时,他让乡亲们找来《大诰》。《大诰》虽然只是朝廷颁发的普法小册子,这时候成了陈寿六手中的“通行证”。作为皇帝钦定、国家散发的普法宣传品,《大诰》是不能当作信史直接采纳的。每一桩案子的发生逻辑、每一个恶吏和良民的命运脉络,都有重新审视的必要。这个小册子有着怎样的魔力,可以为陈寿六遇水搭桥、逢山开道。小册子的神奇之处在于,只要陈寿六们顾虑到的,远在千里之外的朱元璋也都想到了。他担心陈寿六们抓污吏上京,地方政府会拒绝给他们“路引”。没有“路引”,也就没有通行的资格。他能够想象得到,每一个城门都不会主动为一个农民开放,每一座府衙都不会主动为一个农民申冤。好人惊魂未定,弱者忧郁哭泣,那些居无定所的流浪者需要有人安慰。他们是他的子民,他责无旁贷。朱元璋在《大诰二编》做出规定,百姓们没带路引出门,将治地方当局以重罪。又补充说:凡是进京上访或者是抓污吏上京的百姓,“虽无文引,同行人众,或十名,或百十名,至于百名”,只要各处关口要津查问清楚是入京的,即刻放行,不得阻拦,否则一律杀头。

    那些日子,估计朱元璋每天坐在紫禁城里,想象着农民从四面八方涌向京都的热闹场景。那些平日来作威作福的恶吏,低下他们高傲的头颅。这是多么美妙的时刻,他的王朝因此具有形而上的意义。洪武年间“旁入公门”的门并不是只拍苍蝇,不打老虎。就算朱元璋看不见苍蝇,但是他能够想象得到,苍蝇在最广大的土地上飞舞;他看见老虎,他们在他面前装成病猫。他们能瞒得了他什么呢?什么也瞒不了。朱元璋在他们每个人的头上都悬着一柄利剑,警醒他们,让他们心生敬畏,让他们面对夜晚的星辰,有着高远的追求与向往。在颁布这些新制度以前,朱元璋已经采取了许多霹雳手段来惩治那些贪赃枉法者。大批官员倒在了一波又一波的肃贪风暴之中,他甚至不惜动用剥皮实草这样的人间酷刑来震慑他们。酷刑虽然很酷,但效果看起来似乎并不明显,贪污之风依旧炽烈如火,可谓“前尸未移,后尸继之”。侥幸与苟且成为他们自我安慰的良药,而人骨子里的逐利性已经超越了生命与尊严的界限。《大诰》里制定的那些破天荒的新制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产生的。

    鹰,端坐于山巅翱翔云端,像是真理在握。它将自己的血肉之躯锻炼为一道闪电,将更多的鬼怪精灵逼入绝境。有时候,朱元璋对从体制内根治贪腐丧失了信心,在诏书里,他将警示的对象从个别贪腐官员转为全体官员:“朕自开国以来,凡官多用老成。既用之后,不期皆系老奸巨猾,造罪无厌。”朱元璋说,他颁布《御制大诰》时,已处于一种“控驭之道竭矣”的状态。这话有些矫情,却并非夸张。朱元璋的控驭对象有二,一是官吏集团,一是普通民众。官吏方面,仅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便“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空印案”与“郭桓案”加起来,一共杀了八万余人,朝廷内外为之一空。可是,如此这般地疯狂杀戮,且辅以“剥皮实草”的酷刑,朱元璋也没能得到他梦想中那种既有道德又有能力的官吏集团。而民众方面,谌旭彬仅根据《明太祖实录》与《国榷》等书做粗略统计,“自洪武元年至洪武十八年,各地农民起义达百次以上。一个新王朝建立之初爆发这么多的农民起义,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少见的”。

    颁布《御制大诰》并没有药到病除,用朱元璋的话说便是“恶人以为不然,仍蹈前非者叠叠,不旋踵而发觉”,于是又有了《御制大诰续编》。但《御制大诰续编》也不解决问题,“凶顽之人,不善之心,犹未向化”。都说皇帝无所不能,可谁又知皇帝也苦于无计可施。一而再再而三,朱元璋再出《御制大诰三编》。时人在诗里说“挂书牛角田头读,且喜农夫也识丁”“短檠灯火读《大诰》,喜色夜夜灯花亲”“田家岁挽柴门闭,熟读天朝《大诰》编”——洪武时代的百姓,白天忙于田间地头,晚上收工回家,还要挑灯夜读《大诰》。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但《大诰》要入心入脑。人生来自由,没有谁喜欢整天被人监视和操控。只有身为统治者的朱元璋喜欢这种死气沉沉——秦制“外儒内法”,本就一贯崇奉以损害社会活力为代价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尽管如此,他还是不满意:“我设各级官员,本来为治理人民。然而,过去所任命的官员,都是不才无籍之徒,一到任后,就和当地吏员、衙役、地方上的黑恶势力相勾结,害我良民。”

    洪武十八年,山西人李皋前往溧阳任知县。时间不长,李皋就和衙门里的差役潘富勾结起来盘剥当地百姓。潘富是个善于搞关系的人,李皋到任不到一个月,潘富就用搜刮来的钱财买了一名苏州女子贿赂他。在潘富等胥吏们的教唆下,李皋下令科敛荆杖(拐棍)。溧阳县的所有百姓,都要向官府缴纳一根拐棍。百姓们把拐棍送来,潘富们又借口质量不合格,拒绝收纳,甚至对其拳打脚踢。潘富们要求老百姓把拐棍“折换”成银钱直接交上来,拐棍是幌子,榨老百姓的钱才是真正的目的。

    在无数个不眠之夜,估计朱元璋内心都会生出荒凉之意。眼前这疯疯癫癫、危险且丑恶的一幕,难道就是他要建立的庙堂和理想之国吗?显然不是。这些依附于地方官府衙门的胥吏大多是当地人,他们熟悉家乡的风土人情。像潘富这样的胥吏就像吸附于权力底部的巨型蜘蛛,他们在地方上织成一张由亲属、邻居、朋友构成的关系网。相比而言,那些官府选派的州县官员却是外乡客,胥吏与地方势力往往盘根错节,他们的权力是世代递延,而官员们则任满后就拎包走人,正所谓“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

    潘富打着知县李皋的旗号,疯狂敲诈地方老百姓。就算知县是个有几分清明之人,也无法阻止潘富。更何况李皋这个知县,是个贪图钱财美色的腐官。无奈之下,当地有个叫黄鲁的百姓就跑到京城告御状。因为这个案子涉及的主犯是知县李皋,老百姓没有“旁入公门”自发捉拿的权力,只能通过越级上访。朱元璋获悉情况后,下旨严查属实,并派人捉拿潘富。结果走漏了风声,潘富成了一名在逃犯。这家伙脚力惊人,一口气跑到千里之外。先是溧阳本地的儒士蒋士鲁等十三家将潘富秘密递送到邻境的广德县。不久,潘富流窜到建平县,当地百姓王海三悄悄将其递送回溧阳,溧阳百姓朱子荣又将其暗地里递送到宜兴县。

    一次又一次,经过数次你递我送,潘富被秘密护送到了崇德县。等到缉捕的衙役赶来,赵真将潘富暗地里递送到千乘乡的一座寺庙里。庙里的和尚们纠集两百余人,反将缉捕潘富的差役们团团包围,直至杀伤人命才肯散去。这件事越闹越大,直到传入京城,传到朱元璋的耳朵里。朱元璋传令,将赵真及其同伙的两百余户人家的家产全部抄没,凡是参与围攻办案人员的,一律诛戮;沿途窝藏潘富,帮助其逃跑的一百余户人家,全部枭首示众,家产也一并抄没。一个小小的知县,在皇帝签发了缉捕诏书之后,居然能够引发一场如此大规模的连环大逃亡,先后历经八县,涉及三百多户人家,真是让人感到匪夷所思。如此巨大的能量,让朱元璋感到胆战心惊。胥吏们的社会关系在民间已经错综复杂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单凭他这个皇帝和各级官僚的力量,已经无法摆平帝国庞大的胥吏集团。一个县里的小小污吏潘富,就能搅动四方为之奔忙,官府奈何不得。

    朱元璋来自民间,了解民间的力量有多大。从登上皇位的那一天起,他就在琢磨,如何将自己的权力触角伸向帝国的每一寸角落。朱元璋不光这么想,也的确这么做。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对老百姓的个人日常生活干涉得最深入的一个皇帝,非朱元璋莫属。

    在《大诰续编》里,朱元璋第一次提出让老百姓“互相知丁”。他要让这块土地上的每一个角落都处于日月朗照之下,都藏不住秘密。对于执政者来说,秘密是火光与危险,是阴谋与死亡。从章程颁布之日起,市井村镇中的老百姓要对自己的左邻右舍做到知根知底。既要知道他们平日里从事何种职业,还要做到知道邻居家里几口人、几个人从事农业、几个人读书、几个人从事手工业或者商业;对于读书的邻居,一定要知道他的老师是谁,在哪里上学;给别人做老师的,也必须知道他所教的学生都是谁。

    朱元璋似乎并不在乎,这么发展下去,大明王朝将得到一个畸形的、破坏性的社会环境。社会生态缺乏活力,每个人都被牢牢地捆绑在了各自的身份和职业当中,想动而不可得。许多的所谓“逸民”,便因为邻居亲戚的举报而遭到工役流放乃至诛杀的酷刑。朱元璋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是因为他始终找不到更好的办法来延伸自己的“权力触角”。朱元璋设立巡检司和锦衣卫,让巡检司专门负责盘查全国各地的过往行人,人们被限制在方圆一百里的活动范围之内。每一条街道,每一条道路,都有锦衣卫的人在潜伏。如此下去,吏民的一言一行都逃不过他的耳目。朱元璋不无遗憾地指出:“朕如宽厚行仁,人将谓朕不明于事;朕如加严,人又指之为暴矣。”有时候,朱元璋对自己实施的严刑峻法是有所怀疑的。重刑并不能完全把官吏吓得不敢去做错事,皇帝的权力再大也有其局限性。按照圣贤的分类,老百姓可以从事士、农、工、商四种生计。而在圣人们的教导下,老百姓应该在这四个领域,各守其道、各尽其职。唯有如此,天下才能实现真正的太平。而那些不在“四业”范围内的谋生者,大多数走的都是犯罪道路。无论如何,不能将失去土地的农民赶到街头。天上只落冰雹从来不掉馅饼,地上只生五谷从来不长人心。在山顶赏月,但不能飞檐走壁;流落街头的人,必须口袋里揣着“黄册”,以便证明自己是自己,自己是大明的子民,没有更多的误会和嫌疑。

    朱元璋实施“知丁法”,是为了揪出民间社会的害群之马。这些人大多是游手好闲之辈,只知道罗织词讼、勾结胥吏、弄权官府,实在是体制的毒瘤。谁要想当个游民,就要做好被官府抓捕的准备。那个当年叫朱重八的社会游民,若是今日来到朱元璋的王朝里,他同样会失去人身的自由,做不成无所事事的游民。“知丁法”推广开来之后,老百姓们把自己了解的邻里情况上报里甲(乡村社会的基层组织),里甲再把情况向县衙报告,一级级地向上申报。这种天罗地网似的人口摸排,使得潘富那样的逃犯无所遁形。不要以为一个无名者在太阳下的奔跑毫无意义,也不要以为一块石头,或一把泥土的秘密,与偌大的王国没有致命的联系。一个逃亡的知县,先后历经八县,涉及三百多户人家,一千多人受到株连,数字的变化是物质运动的规律。对于铁板一块的王朝体制,运动是可怕的。

    朱元璋不相信命运,是因为他已经成功摆脱了命运的束缚。而那些默默无闻者的命运,需要他的指引,更需要他的束缚。朱元璋做出最为严酷的补充:如果《大诰》颁布下去,一里之间、百户之内还有无所事事的游民,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抓,任凭这些游民流窜于公门、市井之中,为非作歹;一旦他们被官府抓住的话就有可能处死,里甲和四邻全家发配边疆。法度是为逆者而设,不是为顺者而定。那些泛滥如草芥的无名者,总有出头冒尖的。福建沙田县有十余个不愿务农的百姓,想要合作干点营生。为首的是一个叫罗辅的人,他们聚在一起商量:“如今朝廷的法律好生厉害,我等不务农恐怕会因此获罪,不如大家一起切掉几根手指,如此变成残废,不务农也就没罪了。”

    这件事被人告发至京城,朱元璋下令将那些“奸民”押回原籍枭首示众,再将各家的成年男丁诛杀,妇女、小孩一律流放。等到案子了结后,朱元璋痛心疾首道:“不遵教化,自残父母赐给的身体,是为不孝;诽谤朝廷法度严苛,是为不忠。将此等不忠不孝之人诛杀,也是迫不得已的事!”许多的所谓“逸民”,便因为邻居亲戚的举报而遭到工役流放乃至诛杀的酷刑。朱元璋在他的《御制大诰续编》中不得不承认:“蒸民之中有等顽民,其顽也如是,其奸也如是,其愚也如是。呜呼!……今朕不能申古先哲王之道,所以奸顽受刑者多”。

    为了粉饰洪武年的血腥,《大诰》中所有与消灭逸民有关的内容,都被精心包装了起来。包装的基本手段,便是渲染逸民如何包揽词讼、如何敲诈勒索、如何为非作歹。在《御制大诰续编》里,朱元璋一直在不厌其烦地列举:松江当地的逸民如何与官府勾结,“纷然于城市乡村扰害吾民”;嘉兴当地的逸民,如何私刻催粮官的印章,假装成朝廷的催粮官,一路骗吃骗喝敲诈民众……将残酷害民的知丁法,打扮成了“全是为了民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