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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青狼,以众生为食

    兖州,东郡濮阳县衙。

    第二天袁绍一觉醒来,推开门他就愣住了。

    因为门外站着一个人,正是昨晚梦里的青霜姑娘。

    “你,你好!”

    袁绍略显笨拙的打了个招呼,眼睛装作不在意的偷瞄了姑娘一眼。

    她还是她,甚至连衣服和发型都和昨晚的梦里一模一样,袁绍可以确定,昨晚的梦是真实发生过的。

    至于别的梦境,是不是真实的,这个袁绍不太确定。

    但是至少,昨晚他的梦境是真实的。

    “又见面了,袁大人!”

    青霜姑娘略显调皮的娇俏一笑,注视着眼前这个男人。

    果然,这个“又”让袁绍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推测。

    袁绍和青霜,此前素未谋面,他第一次见到青霜,而她却说“又见面了”,显然昨晚的梦境是真的,青霜也知道。

    “你等我一下,我先去洗漱。”

    袁绍是世家大族子弟,家族世代在朝廷扎根深厚,多得是总理级和省部级高官,所以袁绍那妥妥的是一枚贵族公子哥。别看他才二十四五岁,却也已经当濮阳县长四五年了。

    濮阳县,对于袁绍来说,是个不高也不低的。

    简单来说,这刚好属于基层官员。

    古代的县分为“大县”和“小县”,大县的一把手叫做“县令”,年俸千石,小县的一把手叫做“县长”,年俸有四百石的,也有三百石的。

    《后汉书·百官志》有记载:每县、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

    至于怎么划分“大县”和“小县”,并不是按地盘大小划分的。

    而是,以人口多少来划分。

    “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

    人口超过一万户,大概有四五万人,是为“大县”。

    不足一万户的,是为“小县”。

    同时还有“更小的县”,县长的薪水则从四百石降为三百石。

    袁绍就任濮阳县一把手的时候,濮阳县人口尚不满万户。

    随后在他的大力发展下,濮阳县人口很快突破万户,因此史书上不仅说袁绍为官期间“有清名”。

    在他之后的濮阳县一把手,也都从“濮阳长”变成了“濮阳令”。

    诸侯争霸,袁绍比曹操或许略差一些。

    但是治国安民,袁绍绝对是一等一的。

    即便后来的“官渡之战”,袁绍以绝对优势败于曹操,给曹操送上了以少胜多的战绩。

    可是,官渡之战后,曹操仍不敢追击袁绍。

    由此可见,袁绍治理下的冀州,实力有多雄厚。

    即使他出了数十万大军,人数是曹操的数倍,军粮也是曹操的数倍,而这些都在官渡之战中付之一炬。可是官渡之战后,曹操却不敢率大军乘胜追击,北上杀入冀州。

    后来,曹操绞尽脑汁终于拿下冀州,兴奋的对崔琰说“我昨天看了冀州的户口名册,还能征30万兵……”颇有一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

    又或者,曹操就像没见过世面的乡野村夫,忽然看到袁绍这破败的贵族家里,到处都是奇珍异宝,欢呼雀跃兴奋不已。

    即使袁绍死后,几个儿子败坏家业,被曹操攻占了冀州,冀州仍然如此富庶。

    冀州的底蕴,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此时的濮阳县,人口迅速增长,即便全国各地都饿殍遍野,人口在不断减少。

    可是,濮阳县却逆天下大势而行,居民安居乐业,实现人口不断增长,并一举突破“万户”大关。

    假如曹操和袁绍在此时“煮酒论英雄”,他一定不会说“四世三公冢中枯骨”,也不会说天下英雄只有他和刘备,而是会说天下英雄只有他和袁绍。

    因为,曹操和袁绍最初的梦想,都是做个“治世之能臣”,而不是“乱世之奸雄”。

    只不过,时局动荡,天下大势他们左右不了。

    所以最后,他们都做了“乱世枭雄”。

    时势会推动每个人的脚步,在乱世里你不做枭雄,就会被别人吞并消灭。

    青霜在县衙大堂悠闲地踱着步子,仔细打量着县衙里的一切。

    不多时,袁绍从后面走出。

    只见他,青丝高高挽起,盘做一个发髻,身穿云锦窄袖长袍,脚蹬薄底皂靴,端的是一表人才玉树临风,不愧为史书记载“有姿貌威容”的男人。

    放眼整个时代,那也是数得着的帅哥。

    青霜打量着眼前的男人,似乎有点出神。

    “青霜姑娘,青霜姑娘……”

    袁绍喊了好几遍,青霜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的掩口一笑,脸上飞过一片红霞。

    “会骑马吗?”

    “会的!”青霜回答道。

    袁绍的发问,并非多此一举。

    要知道,在东汉以前,马镫还没有发明出来。骑马者,往往要靠双腿紧紧夹住马背,才能不被摔下来。

    虽然在西汉时期,已经有“布镫”的出现,也就是做两个“布环”,用绳子系好放置于马背上,脚蹬布环以减轻双腿的压力,缓解骑马的疲惫感。

    但是,这种方法毕竟还没普及。

    所以,马镫没有发明出来的时候,骑马其实是一种很累的“体力活”,也是一项“技术活”。

    不过,到了三国中后期,马镫就普及了。

    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创伤极大,但是也毫无疑问会大力推动科技的发展。

    袁绍取出一支马鞭,丢给青霜。

    “走,随我去鸡头落看看!”

    “好的!”

    青霜跟着袁绍,一同来到县衙的马厩,袁绍又喊了两个有眼力见的衙役,四人一同上马,策马奔出县衙,直往城南而去。

    出城之前,几人先在城南吃了早饭,随后便直奔目的地。

    虽然因为妖兽的出现,县里偶有命案发生,但是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日常劳动仍是最重要的。

    因为,一天不干活,就有可能饿肚子。

    人们不可能因为命案的发生,就整日躲在家里。就像,你不会因为附近发生了命案,就不去工作一样。尤其是在古代,资源和食物没有那么丰富。

    所以,一路行来似乎一切如常,百姓们的生活并没有受到太多干扰。

    但是袁绍心里清楚,最近发生的命案,就像眼中钉肉中刺,虽不至于要命,却也像睡觉时床上有一块疙瘩,不把这个眼中钉肉中刺拔除,身心会十分不舒服。

    “大人,到了!”

    来到鸡头落后,两个衙役就向袁绍请示下一步的行动。

    “你们俩,四处巡视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疑的线索。”

    袁绍一边说,一边扯了扯马儿的缰绳,放慢速度和青霜并辔策马缓行。至于青霜姑娘打算如何除妖,他也没问。既然青霜能够入梦与他相见,他相信这姑娘也是有几分过人本事的。

    而青霜也很默契,袁绍不问,她就不说,只是沉默的跟着袁绍。

    二人很快来到发生命案的那户人家门前,大门上,衙役张贴的封条仍在,可是院子里却没有了人烟。

    正常情况下,一口人家约有四口到五口人,可是这户人家是个例外,只有三口人。

    袁绍回想了一下,那对夫妻已经年近五旬,而少年只有十几岁。

    很明显,这户人家上面没有老人,下面也只有一个独子。

    可是一场巨变,全家都遭了不幸,属于是“被灭门了”。

    而能让老两口三四十岁了还如此执着的要个子嗣,除了古人固有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统观念,还因为濮阳县治安良好,袁绍为官清廉。

    不然,老两口如果自己肚子都吃不饱,又怎么养得起孩子。

    看着紧闭的大门,还有门上那刺目的封条,袁绍内心十分沉重。

    但凡妖兽能通点人性,给这家留个独苗存活下来,袁绍心里都不至于如此愤恨,也不会在卧牛津面对白狐妖胡杏儿时候,那么决绝果断。

    在他心里,胡杏儿是和青狼妖兽一类的,说不好也会什么时候做出这么灭绝人性的事。

    毕竟,对于野兽,跟它们谈人性感情,是很荒谬的。

    “青霜姑娘……”

    “嗯?”

    “如果发现妖兽,你……你确有把握吗?”

    对于青霜姑娘,袁绍虽然十分信任,可是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没底气。

    “有!”

    青霜转头看着袁绍,很坚定的回答他,虽然只有一个字,但是这就足够了。

    袁绍心里吃下了颗定心丸,然后叹了口气说道:“我心里,其实没有一点把握。这些年,我把精力都用在了治理濮阳县上,对于妖兽一事,知之甚少……”

    “大人,妖兽已经走了,不在此地!”

    青霜看着袁绍有些愧疚的样子,忽然说道:“至少,这方圆数里之内,没有妖兽了!”

    “哦?”

    袁绍有些惊讶,“你是怎么知道的?”

    “如果数里之内有妖兽,我便能循着妖气找到它们,并且斩杀!”

    青霜一双美目盯着袁绍,十分自信的样子。

    “这么说来,此行我们白跑一趟了……”

    袁绍似乎想到了什么,有些失落。

    “也不算白跑,此地往南三里之处,有微弱妖气,许是妖兽留下来的痕迹。”青霜说道,她那妖娆的身材,骑马的样子颇有几分英姿飒爽。

    同时,又带着几分性感。

    “你可以让衙役往南探索,在大约三里左右的地方查找线索,看看是什么……”

    “好!”

    袁绍说完这句话,便策马去寻找衙役,让他们去南边看看。

    “让他们小心一点!青狼,以众生为食!”青霜在身后喊道。

    袁绍没有答话,只是摆摆手,示意青霜放心。

    南边,是邻郡济阴的一个县,曾经也属于过东郡。

    那个县,名字叫做“离狐”。

    不远处,传来几声狗吠,大概是衙役们去南边巡查,惊动了谁家养的狗吧。

    狗在古代,地位并没有那么高,以前有个词叫“五谷丰登,六畜兴旺”,这“六畜”是哪六畜?

    就是:马、牛、羊、猪、狗、鸡。

    马,大家可以理解。

    马车可以载人出行,战马还是重要的战略物资。

    古代战争,战马尤为重要,甚至有些时候战马比人命还贵重。比如:刘备驻扎小沛的时候,吕布攻打刘备,便是因为他派人去购买战马,结果却被刘备劫了。

    还有,在此之前吕布手下的大将侯成,派人放牧15匹战马,不料那人却想驱赶战马前往小沛,把战马送给刘备。

    侯成听说以后,急忙亲自率领骑兵,把这15匹战马追回。

    诸将听说侯成把15匹战马追回,就一起凑了贺礼庆祝,侯成为了款待诸位将领,便拿出自己私自酿的酒,又搞来了十几头猪。

    但是大家不敢先开席,就给吕布送去了五斗酒,还有一半的猪肉。

    侯成想着,这也算一件大喜事,兄弟们一起开开荤。

    哪想到,吕布听完缘由,并没有很开心,反而暴怒责骂侯成,说他违反自己的命令私自酿酒,又和诸将聚会开席,是想一起商量谋害自己吗……

    侯成大为恐慌,回去后就把酿的酒都扔了,诸将送的贺礼也全都退回去了。

    但是,自此以后,侯成便怀疑吕布不信任自己。

    曹操攻打吕布的时候,侯成就率军投降了。

    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

    吕布也有很严重的疑心病,很害怕属下私自聚会。

    还有,战马远比士兵性命重要,丢失15匹战马竟然惊动全军。

    并且战马被追回后,诸将大喜,以为可以借着这个理由开席聚会。他们觉得,追回15匹战马,挽回这么大一笔损失,就算违反吕布的禁令聚会饮酒,吕布也不会太在意。

    实际上,诸将的想法是对的。

    吕布在意的不是聚会饮酒,而是诸将“先斩后奏”,没有向他汇报,就私下里聚会。

    15匹战马可以惊动全军,如果是15名士兵失踪,想必不会有这么大动静。而且,就算15名士兵失踪被寻回,估计也没人在意,诸将更不会拿这个做借口聚会开席。

    由此可见,战马在古代远比人命重要,战争年代尤其如此。

    六畜之中,马的地位第一重要,其次便是牛了。

    在古代,没有机械设备,耕田最主要的劳动力便是牛。

    甚至可以说,家中没有老公无所谓,但是要有耕牛,或者说农忙时节要能借到耕牛。

    说直白点就是,牛比男人还重要!

    所以,在历朝历代,耕牛都是重点保护对象。私自屠宰耕牛,那是要坐牢的。某些时候,甚至可能要“抵命”。

    因为这是古代普遍现象,就不举例某个朝代的法律法规了。

    《水浒传》里,梁山好汉们动不动就说“小二,切二斤牛肉,温几碗酒……”

    很明显,这是作者虚构的。

    就像你写一部现代爽文,男主动不动就说“老板,来一只10斤的澳洲龙虾,再来两瓶82年的拉菲……”

    这种夸张和虚构,只是为了让读者羡慕,馋的流口水。

    事实上,在古代即便是生病或老死的耕牛,也需要向官府报备审批,经过官府核实以后,才能屠宰。

    而且,牛皮可能还会被官府收购,用来做铠甲的材料储备。

    吹牛皮,就别想了!

    马牛之外,第三重要的牲畜是羊。

    至于羊为什么排第三,这个我解释不出来……或许是,羊的产量没有猪高,没有猪常见,易饲养吧!

    你要说,羊肉,羊奶,羊皮,羊毛……羊全身都是宝。

    那猪也是啊,猪肉,猪皮,猪粪……猪身上的东西,人们也一样没落下啊,都利用了起来。

    但是,毫无疑问,早在几千年前,羊就奠定了自己比猪高的地位。

    因为早在有历史记载的西周时期,祭祀祖先或祭祀天地,就分为三个规格:太牢,中牢,少牢。

    太牢规格最高,只能国君使用,太牢用的是“牛羊猪”三牲。

    中牢其次,诸侯或大臣可以使用,中牢用的是“羊猪”二牲。

    少牢规格最低,是普通人可以用的,只有猪。

    现代人祭祀比较简单,有的只搞点水果点心就去祭祀了,祖先看到这点寒酸贡品,都不想保佑你……

    马牛羊,这是六畜之中的前三名。

    猪狗鸡,则是六畜之中的后三名。

    猪的驯化历史,比马牛羊都要早。毕竟,不管是野猪还是家猪,它们的繁殖能力都是马牛羊比不了的。

    今年你给我一个,明年我还你一窝。

    个人认为,猪在六畜之中地位不如羊,也是因为它的繁殖能力强,产量高,较为常见。

    大约10000年前,人类开始把野猪驯化养殖,使它成为家猪。

    大约8000年前,中国人的祖先开始驯化野羊。

    大约7000年前,我们的祖先开始驯化野水牛。

    大约5000年前,人类驯化野马。

    从时间上来看,越早跟人类“亲密接触”的,地位越低。这说明了,“喜新厌旧”是人类的通病,而不是男人的毛病。

    换而言之,初恋并不是美好的,而是最差劲的。

    你怀念初恋,那是没有成功。要是成功了,在一起了,后来又分手了,找了新的对象……

    你会觉得,还是新的好!

    比猪地位还低,比猪跟人类接触还早的,是狗!

    人类驯化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5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

    说起来,狗和人类接触的过程就有意思多了。

    人类把野猪驯化为家猪……

    人类把野羊驯化为家羊……

    人类把野水牛驯化为牛……

    人类把野马驯化为家马……

    但是,人类没有把野狗驯化为家狗……

    因为,狗的祖先并不是野狗,而是灰狼!

    是的,你没看错,就是“大灰狼和小白兔”里的灰狼。

    “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你敢想象唱这首歌的,其实是狗的祖先吗?

    狗,继承了狼的高智商,相对来说也比“六畜”中的其它五畜聪明,更擅长讨好人类。

    但是,聪明就不杀你了吗?

    照杀不误,人类驯化狗,并把它归为“六畜”之中,目的就是为了养肥杀掉吃肉。

    有历史记载的春秋时期,越王勾践就曾经把狗和猪一同作为赏赐,发放给越国人民,这是作为“食物种源”发放的,也可以说是正史明确记载的狗属于人类食材之一。

    当然,狗的作用不止是作为食物这一点。

    狗的用途分为三类:猎狗,看门狗,食用狗(包含但不限于肉狗,猎狗和看门狗一样好吃!)

    在现代,狗明显多了一个用途:宠物狗。

    并且,有些愚蠢且无知的爱狗人士,习惯于把所有类别的狗,归结到一起,就是在她们的概念里,所有的狗都是“宠物狗”。

    殊不知,我们的祖先如果不吃狗肉,可能早就饿死了,哪还会有她们出生?

    狗作为六畜之中的动物,地位比猪还要低……

    有些人,喜欢把狗当儿子养,或是当爹娘供着……这是她们的自由。

    但是在古代,狗就是畜牲,就是为人类提供肉类来源的动物之一。而且是古人最重要的蛋白质来源,重要性不亚于猪。

    越王勾践,把猪和狗一同作为“食物种源”发放给人民,让他们养大了吃肉。

    刘邦手下重要的大将樊哙,入职前从事的是“屠狗”职业。

    在古代,杀猪的和杀狗的,属于是同一范畴下的两种职业。

    就像现代,保安和门卫,其实也是两种职业一样。

    西汉的樊哙是屠狗的,而东汉末年大将军何进的爹则是杀猪的。

    屠狗和屠户,就属于行业里的细分。

    古语有云“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句话要是换成“仗义每多屠猪辈”,显然就不太适合。

    因为狗“通人性”,屠狗要比杀猪,心更狠,要能下得去手。

    古人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你别看那些职业杀狗的人,平时看起来那么狠心,但是其实大多都是好人善人,仁义之人。

    因为屠狗只是他们的职业,为了自己活下去,为了家人活下去,也为了别人活下去。

    人类,其实才是最残忍的,为了自己活下去,可以牺牲一切。

    狗比猪的地位更低,也比猪更好养,因为它吃什么都可以。剩饭剩菜,馊掉坏掉的食物,啃过的骨头……甚至,它们还可以吃屎,而且狗的本性就是吃屎!

    也就是说,理论上不用给狗准备食物,几个人的排泄物,就能养活一条狗。

    它们,可以仅凭从人类或其它动物的排泄物里,吸收那些没有完全消化的食物残渣,就足以吸取养分,让自己存活下来。

    当然,食用狗肉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一点,会很恶心。

    不过,其实在古代没有化肥的时候,种菜和种粮食,也用的是粪。

    ……

    其实也还好啦,吃屎长大的狗,肉也叫“香肉”。

    用粪施肥长大的芫荽,俗称也叫“香菜”。

    自然界本就是万物循环的,我拉的你吃,你拉的他吃……这又有什么分别呢?

    ……

    要说起来,在人类的历史上,狗的地位一直都很低,直到近现代被改变,发生了逆天的改变,真是倒反天罡!

    古代的狗,可能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居然有一天会地位等同于人类。

    甚至在某些人眼里,狗比自己的男朋友还重要!

    要知道,在古代狗的地位几乎最低。

    有句话叫“挂羊头卖狗肉”,说的就是“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意思。

    很明显,羊的地位那么高,要是吃席,羊都是和马牛一桌的。

    而猪呢,是猪狗鸡这一桌的“老大”。

    狗和猪“拜把子”,都属于是“高攀”了。挂着羊头,拿狗肉冒充羊肉来卖,这都属于得枪毙的罪行。

    猪肉和狗肉,是古人最重要的蛋白质来源,也是“六畜”里面仅次于“垫底”的存在。

    成语里有个词叫“猪狗不如”,这个词指的动物其实就是“鸡”。

    鸡:你骂谁呢?

    六畜之中,得亏有鸡,狗才有幸没有成为垫底的存在。

    假如有一天,鸡生病了,退出了“六畜”的排行,“六畜”变成了“五畜”,那狗肯定就是最后一名了。

    不过,鸡并不是比狗还早被人类驯化的,反而是六畜之中最晚的。

    5000年前,人类才开始驯化野马……

    可能是后来人类实在没啥可驯化的了,就盯上了鸡。

    所以,鸡在人类的驯化历史上,只有4000年。

    没办法,主要这玩意儿,它其实不属于牲畜类啊,而且肉又少,野生的还那么多……

    种种原因,就造成了人类迟迟不愿花精力去驯化家鸡。

    也是,“家鸡”哪有“野鸡”香啊!

    ……

    毫无疑问,当原本不属于“家畜”,只属于飞禽类的鸡,进入“六畜”的排名以后……

    它,就成了垫底的存在。

    鸡:合着让我进来,就只是为了不让狗丢人呗?我还以为,作为六畜之中唯一的禽类,要给我最高的地位呢!

    猪狗不如,那句话我原本以为是骂人的,原来是骂我呢!

    ……

    鸭鹅:你闭嘴吧!别给咱们家禽丢人,你可是家禽界唯一的代表,跟你一起开会的,那可都是“大领导”!

    不得不说,如果六畜一起和人类开会,听人类的训话,那信心十足蹄高气扬的一定是马,因为马从未作为食物被列入人类食谱。最心虚瑟瑟发抖的肯定是狗……

    因为它提心吊胆生怕鸡一生气,不来开会了。

    那它就是最后一名了,挨人类训话最多的肯定就是它了……

    让你去看门,你跑去吃屎……

    让你去打猎,你跑去吃屎……

    让你好好吃饭,早点养肥了,你跑去吃屎……

    你还奴颜屈膝,崇洋媚外,给人当狗腿子……

    或许,六畜之中,最没有骨气,最欺软怕硬狗仗人势的,就是狗了吧……

    毕竟,狼怕回头,狗怕弯腰。

    你一回头,狼就觉得你不怕它,你要揍它!

    你一弯腰,狗就觉得你要拿东西,要打它!

    狗在人类的驯化历史中,可能真的是被打出来的,被打怕了……以至于这种恐惧,都深深的刻在了基因里。

    所以,狗像不像某些没骨气的人,你还没打呢,他就下跪了!

    又或者,那些人像不像狗,只要你稍作声势,它就吓尿了,蹲在墙角里瑟瑟发抖。

    可是同样的血脉,狼的祖先也是灰狼,狼却凶猛彪悍,又非常团结。

    你可以吓住一只孤狼,却绝对吓不住狼群。

    即使是狮子老虎这样的顶级掠食者,面对狼群也要避让三分。因此,狼不是任何动物的“食谱”。

    它不是最强大的,最有力量的,也不是速度最快的。

    但它,绝对是最凶狠的。

    因为这份凶狠,没有一种动物敢把狼列为自己的食谱,狮子老虎不敢,人类也不敢……别没事找杠硬抬,至少在近现代人类会使用热武器之前,没有人会把狼列为食谱,包括猎人。

    你非要说近现代,人类有了“众生平等器”,有了核武器……

    那地球上也没人能拦得住啊。

    大不了,地球毁灭大家一起玩完呗!

    可是,如果双方对等,狼群也有了“众生平等器”,也会用众生平等器呢?

    人类,还敢与狼群为敌吗?

    恐怕,就算猴子有了众生平等器,人类都不敢惹它们了。

    毕竟,这玩意儿下手没轻没重的,它们可是真敢对人类开枪啊!

    同样的祖先,同样的血脉……

    狼可以傲立于世,以吃肉为生。

    狗却只能唯唯诺诺,吃屎活命。

    跪久了的人,没骨气的人,如狗,一模一样!

    能够给你安全感的,能够保护你的,只有你的同胞……不会是那些外国血脉。

    就像狼吃肉,但不会分给狗一样。

    狼,也不会保护狗,它们只保护自己的“同胞”同类。

    狗,注定融入不了狼群。

    人,也是一样,注定融入不了国外。

    想要融入狼群的狗,会被吃掉,渣都不剩。

    想要融入国外的人,也会被“吃掉”,渣都不剩!